摘要:在論述如何涵養(yǎng)“浩然之氣”時,孟子以“集義”與“義襲”相對。他認為:作為涵養(yǎng)工夫,“養(yǎng)氣”與“集義”須臾不可相離。唯有如此,“浩然之氣”方得充實與浩大,以致“塞于天地之間”?!凹x”即“配義與道”,體現(xiàn)的是行為的“居仁由義”性。與此相對,“義襲”之為則屬于“行仁義”,是不具有道德自足性的,故不能生發(fā)、滋養(yǎng)“浩然之氣”。所謂“其為氣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其義為:“浩然之氣”乃是“集義”所生,非為假“義”之名可自外而一舉襲得之也。 關(guān)鍵詞:孟子;性善論;集義;義襲 在孟子的思想里,“義襲”與“集義”二說相對。對于此二說,歷來學(xué)者多關(guān)注后者,因為它是孟子“擴充”或“養(yǎng)氣”工夫論的核心命題。至于“義襲”,學(xué)者對其雖稍有論及,然說多不確?!傲x襲”若被誤解,孟子的“集義”說也將有所晦蔽。其“擴充”或“養(yǎng)氣”的工夫論便也不得昭彰。因此,對于孟子的“義襲”之說,似不可不辨。從邏輯上看,欲明孟子“義襲”的內(nèi)涵,不可不先明何謂“集義”;而若欲明何謂“集義”,又不可不先明其性善論與“擴充”說。 性善論是孟子思想的標志性理論之一,同時也是其倫理政治思想的人性論基礎(chǔ)?!睹献印す珜O丑上》曰:“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運之掌上?!保ㄏ乱睹献印分?,僅注其所屬篇名)然性是對于人之本質(zhì)的抽象規(guī)定,其無聲無臭,不可把捉,何以斷其為善? 對此,孟子采取了如下的致思理路:因情感及其相應(yīng)行為之善,故而人性本善。具體而言:人性之所以為善,乃因其本已具有仁、義、禮、智等道德屬性;在現(xiàn)實中,這些道德屬性必然表現(xiàn)為相應(yīng)的道德情感或道德判斷能力(如作為“智”之呈現(xiàn)的“是非之心”便非情感,而是一種道德判斷的能力),并引發(fā)相應(yīng)的行為。因此,如果人的情感和相應(yīng)行為是善的,那么,作為情感產(chǎn)生與存在根據(jù)的人性便也是善的。如《公孫丑上》論曰: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灾^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于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nèi)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于鄉(xiāng)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瓙烹[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有是四端而自謂不能者,自賊者也。 “端”有“端首”或“端緒”之義,在此謂“萌發(fā)”或“發(fā)見(現(xiàn))”;“四體”即四肢。作為仁、義、禮、智之“四端”,除了“是非之心”主要指一種道德判斷能力,其它“三端”皆主要指道德情感,即:惻隱之情、羞惡之情以及恭敬之情,故此“三端”之“心”實皆指“情”【1】。同時,任何一種道德情感的產(chǎn)生都伴隨著基本的道德判斷,故“三端”之“心(情)”與“是非之心”實為交融不分、一體呈現(xiàn)的。 據(jù)上引孟子所說,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jié)論:首先,人的“四端”之“心”如其“四體”一樣,是每個人都會產(chǎn)生的(《告子上》亦曰:“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保?。對于“四端”之“心”的這種普遍性,可用孟子所舉一例以明之:即使像象(按:象乃舜之異母弟,屢次與瞽父施計害舜)這樣惡毒的人,在特殊情境下仍會產(chǎn)生“忸怩”之情(詳見《萬章上》所述),尚未完全泯滅其天生的道德情感。象尚如此,則又遑論乎他人?故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保ā豆珜O丑上》) 其次,既然“四端”之“心”“人皆有之”,而其又分別為仁、義、禮、智之性的發(fā)用,則此性便是先天存在的,不是后天培養(yǎng)的結(jié)果。所以,孟子說:“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保ā陡孀由稀罚?fù)次,由“惻隱之心”發(fā)用的自然性(“今人乍見孺子將入于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nèi)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于鄉(xiāng)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 可知,其它諸端之“心”的發(fā)用也是自然而然、不摻雜任何功利性目的的。因此,“四端”之“心”乃是純粹善良的。相應(yīng)地,仁、義、禮、智之性也是純粹善良的。就此而言,人性之善是通過“四端”之“心”之善得以驗證的。故若人性非善,則必引發(fā)“性非善而善情何以可能”的存在悖論。 進而,孟子曰:“非獨賢者有是心(引按:謂“羞惡之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引按:“為之”謂受萬鐘之食。下同);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保ā陡孀由稀罚┯衷唬骸半m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告子上》)則對于“四端”之“心”,孟子亦稱之為“本心”或“良心”。 同時,作為“本心”或“良心”的“四端”之“心”既為先天而具,且發(fā)用乃純粹、自然的“當下呈現(xiàn)”,故孟子又稱之為“良知”“良能”:“人之所不學(xué)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也;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親親,仁也;敬長,義也?!保ā侗M心上》)需要指出的是:在孟子那里,“本心”“良心”或“良知”等皆是在發(fā)用上說“心”,而非謂“性”。而在宋明理學(xué)家那里,上述概念庶幾皆從體上言,與“性”(義理之性)往往不分,而心學(xué)一系尤為如此。 既然人性本善,皆具有天賦的道德稟賦,故圣、凡之間原無分別。孟子曰:“何以異于人哉?堯舜與人同耳?!保ā峨x婁下》)認為“人皆可以為堯、舜”(《告子下》)。然而現(xiàn)實中,何以圣人罕見而庸人盈街?且惡又何來?對此,孟子以“濯濯”之“牛山”為喻道: 牛山之木嘗美矣。以其郊于大國也,斧斤伐之,可以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非無萌蘗之生焉。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見其濯濯也,以為未嘗有材焉,此豈山之性也哉?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 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則其旦晝之所為有牿亡之矣。牿之反覆,則其夜氣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引按:此“情”為“實”義)也哉?故茍得其養(yǎng)無物不長,茍失其養(yǎng)無物不消。(《告子上》) 又說: 惻隱之心,仁也(按:孟子此處實說:惻隱之心是仁的呈現(xiàn),非謂惻隱之心即是仁。下同);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蛳啾遁鵁o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告子上》) 故“四端”之發(fā)只能說明人性本善,且此“心”雖善,尚需呵護與涵養(yǎng),以滋其長(“茍得其養(yǎng),無物不長”“求則得之”);若不知己性之善,且蔽于物欲而不能涵養(yǎng)此“心”,則其雖有發(fā)用而終復(fù)喪失(“茍失其養(yǎng),無物不消”“舍則失之”),乃至墮入禽獸之道【2】。由是,孟子提出了其“擴充”之說,認為:“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擴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茍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茍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公孫丑上》) 朱子引程子之說曰:“人皆有是心,惟君子為能擴而充之。不能然者,皆自棄也。然其充與不充,亦在我而已矣。”3則君子與小人之所以有別,惟在于其是否能“擴充四端”之“心”。對于常人不察己之善性且蔽于物欲、“放失”其“良心”而不知求之之狀,孟子嘆道:“仁,人心也;義,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學(xué)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告子上》) 不僅如此,據(jù)上所引,對于天賦之善性,孟子又稱之為“才”?!氨M其才”之說也表明:孟子所謂的“性善”并非是從現(xiàn)實性上說的,即人雖生而具有各種道德稟賦(“才”),但并非意味著他天然地便是一個現(xiàn)實的善人。正如“富歲,子弟多賴;兇歲,子弟多暴”,其因不在于“天之降才爾殊也”,而在于“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告子上》)。 若欲成就其現(xiàn)實之善,尚需因其性之所發(fā),“擴充”其“四端”,充分發(fā)揮、展現(xiàn)其道德稟賦,即“盡其才”。若“不能盡其才”,甚或蔽于物欲,“放其良心”,則終將成其惡。故孟子又曰:“乃若其情(引按:此“情”亦為“實”義,朱子解為“性之動”【4】,誤也),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保ā陡孀由稀罚┤艚Y(jié)合前引“惻隱之心,仁之端也”云云,關(guān)于孟子性善論的基本內(nèi)容,則可以概言之曰:以才論性與因情定性。 “擴充四端”“求其放心”【5】以及“盡其才”,說的都是同一個涵養(yǎng)工夫。對于這一工夫,孟子又稱之為“養(yǎng)氣”。 “養(yǎng)氣”說是孟子論如何養(yǎng)“浩然之氣”時提出的。作為涵養(yǎng)工夫,“養(yǎng)氣”與“集義”須臾不可相離。唯有如此,“浩然之氣”方得充實與浩大,以致“塞于天地之間”。而若究其實,這一“養(yǎng)氣”工夫亦不過是“擴充”工夫的另一種表述而已。在考察“養(yǎng)氣”工夫之前,先來看孟子“四端”說的豐富寓意以及何謂“擴充”工夫。 在孟子所舉“乍見孺子將入于井”之例中,“怵惕惻隱之心”的產(chǎn)生是純粹自然、無任何功利性的。準于此,其他“諸端”之“心”也是在相應(yīng)的生存情境中油然而生的。倘若諸“心”之發(fā)是基于某種功利的計較,例如“怵惕惻隱之心”是因為欲“內(nèi)交于孺子之父母”或“惡其聲”而發(fā),則諸“心”便皆非本于善性,從而皆是非道德的。 在孟子那里,只有發(fā)于人之善性的情感才是道德的情感(即屬“本心”或“良心”),也只有基于此道德情感而為才是道德的行為。既然道德情感與道德行為皆源于且僅能源于善良的本性,于是,針對告子的“仁內(nèi)義外”之說,孟子堅決地主張“仁義皆內(nèi)”(參見《告子上》),且辟告子曰“未嘗知義”(《公孫丑上》)?!八亩恕敝靶摹碑a(chǎn)生的純粹自然性和無功利性意味著:道德情感和道德行為彰顯了一種純粹的“應(yīng)當性”;“仁義皆內(nèi)”說則意味著:這種“應(yīng)當性”源自于人的內(nèi)在本性,是與任何外在事物或條件無關(guān)的。 故在答公都子“何謂義內(nèi)?”之問時,孟子曰:“行吾敬,故謂之內(nèi)?!保ā陡孀由稀罚┤绻f外在事物對此“應(yīng)當性”有何意義的話,它們(如“孺子將入于井”)不過發(fā)揮了激發(fā)人性、展現(xiàn)此“應(yīng)當性”(如產(chǎn)生“怵惕惻隱之心”且援手以救孺子)的作用。這種“應(yīng)當性”即屬于“義”。當然,此“義”是從廣義上而言,其猶孟子所謂的“德義”之“義”或“道義”之“義”(《盡心上》:“尊德樂義,則可以囂囂矣。故士窮不失義,達不離道?!保??!凹x”之“義”,亦屬此類。 由“仁義皆內(nèi)”之說,孟子自然地提出了“居仁由義”的觀點。前者曰:道德情感與道德行為的根源惟在于人之善性;后者曰:惟有順應(yīng)善性之發(fā)(即主要表現(xiàn)為“四端”的“本心”或“良心”),行為才是道德的,或才具有道德的價值。因此,孟子強調(diào)說:“居仁由義,大人之事備矣?!保ā侗M心上》)“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保ā峨x婁上》)又指出:“舜明于庶物,察于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保ā峨x婁下》) 所謂“行仁義”,是說表面上也在踐行“仁義”之道,但這種踐行不是出于順應(yīng)“本心”,而是基于某種利益訴求或迫于某種外在壓力,僅在形式上使自己的行為符合“仁義”之道(按:此即下文所論的“義襲”之義)。對于“居仁由義”與“行仁義”之別,孟子舉例說:“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也?!保ā峨x婁下》)在此,孟子以堯、舜為圣人,以湯、武為大賢,他們均能“居仁由義”。只不過,“堯、舜天性渾全,不假修習(xí)”;而“湯、武修身體道,以復(fù)其性”(朱子語)【6】,其中蘊含著切實的涵養(yǎng)工夫。 至于五霸,“則假借仁義之名,以求濟其貪欲之私耳”;若“竊其名以終身”,結(jié)果便“不自知其非真有”也(朱子語)【7】。所以,“居仁由義”之“仁義”是上述“應(yīng)當性”(廣義之“義”)的展現(xiàn),是具有其內(nèi)在價值的;而順應(yīng)此“應(yīng)當性”之“行”,亦因而(充分地)確證了自己的存在意義。故孟子曰:“動容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也??匏蓝?,非為生者也;經(jīng)德不回,非以干祿也;言語必信,非以正行也。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保ā侗M心下》)君子行其所當“行”(“哭死而哀”“經(jīng)德不回”“言語必信”),何待乎外哉? 不過,作為善性之發(fā),“四端”之“心”初始是極其細微的,猶如始燃之火極易熄滅、始達之泉極易窒塞,“四端”之“心”因蔽于物欲亦極易發(fā)而又“失”,故道性善及其“四端”之善,尚非孟子性善論的核心內(nèi)容;能否以及如何“擴充四端”,才是他更為關(guān)心的問題。因此,孟子說:“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擴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茍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茍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保ā豆珜O丑上》) 趙岐曰:“擴,廓也。凡有端在我者,知皆廓而充大之,若水火之始微小,廣大之則無所不至?!薄?】朱子亦曰:“擴,推廣之義。充,滿也。四端在我,隨處發(fā)見。知皆即此推廣,而充滿其本然之量,則其日新又新,將有不能自已者矣?!薄?】可見,“擴充”工夫是一個“廓而充大”、“日新又新”的涵養(yǎng)過程。在此過程中,自然有蓄積、凝聚與滋長之功。然“知”字表明:“擴充”工夫的展開是以“自我意識”的“覺醒”為前提的。 孟子嘗曰:“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保ā峨x婁下》)【9】又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弗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惫省皬钠浯篌w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告子上》)【10】。則以心之“思”的官能以“知”義和己之善性,且以心“治”耳目,“擴充”工夫方得可能。此“思”、此“知”、此“治”,皆為心之能(“才”)。惟人具此心,是亦可謂性善之證也【11】。 至于如何“擴充四端”,孟子曰:“萬物皆備于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保ā侗M心上》)趙岐釋云:“反自思其身所施行,能皆實而無虛,則樂莫大焉。”【12】朱子也說:“此章言萬物之理具于吾身,體之而實,則道在我而樂有余;行之以恕,則私不容而仁可得?!薄?3】則所謂的“擴充四端”,皆就性之所發(fā)而切實踐履、推行與拓展,其間不容有一毫茍且與私意摻雜。尤為關(guān)鍵的是,孟子還指出了“擴充”工夫?qū)τ诩褐硇牡姆e極影響,即“反身而誠,樂莫大焉”。這說明:只要盡心而為,切實踐履,無所虧欠,因為皆是張其善性,故自有其樂。 由是,孟子又曰:“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謂神?!保ā侗M心下》)善可悅心,(《告子上》亦記孟子之言曰:“故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故曰“可欲”;“有諸己”者,即“反身而誠”“體之而實”也。而“充實”“有光輝”“大而化之”以及“圣而不可知之”云云,皆是指“擴充”工夫的進展次第及其所達境界。 朱子引尹氏之言道:“自可欲之善,至于圣而不可知之神,上下一理。擴充之至于神,則不可得而名矣?!薄?3】所以,對于“擴充”工夫所能達到的極至,可從三方面來看:就境界而言,則“圣而不可知之之謂神”;就功用而論,則“足以保四?!?;若就“養(yǎng)氣”而說,則“浩然之氣”“塞于天地之間”(論見下文)。此三者互為勾連,彼此貫通。若統(tǒng)而言之,即如孟子所言:“盡其心者,知其性也(引按:此所謂“知性”,乃指洞達性之全體)。知其性,則知天矣?!保ā侗M心上》) “擴充四端”既以知義、知性為前提,且此工夫的展開是一個蓄積、凝聚、滋長即“廓而充大”“日新又新”的過程,則其亦可謂之“養(yǎng)氣(浩然之氣)”?!豆珜O丑上》載: (公孫丑)曰:“不動心有道乎?”(孟子)曰:“有。北宮黝之養(yǎng)勇也,不膚撓,不目逃,思以一豪挫于人,若撻之于市朝。不受于褐寬博,亦不受于萬乘之君。視刺萬乘之君,若刺褐夫。無嚴諸侯,惡聲至,必反之。孟施舍之所養(yǎng)勇也,曰:'視不勝猶勝也。量敵而后進,慮勝而后會,是畏三軍者也。舍豈能為必勝哉?能無懼而已矣?!鲜┥崴圃?,北宮黝似子夏。夫二子之勇,未知其孰賢,然而孟施舍守約也。 昔者曾子謂子襄曰:'子好勇乎?吾嘗聞大勇于夫子矣: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鲜┥嶂貧?,又不如曾子之守約也?!痹唬骸案覇柗蜃又粍有?,與告子之不動心,可得聞與?”“告子曰:'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氣?!?不得于心,勿求于氣’,可;'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可。夫志,氣之帥也;氣,體之充也。夫志至焉,氣次焉。故曰:'持其志,無暴其氣?!薄凹仍?志至焉,氣次焉’,又曰'持其志無暴其氣’者,何也?” 曰:“志壹則動氣,氣壹則動志也。今夫蹶者趨者,是氣也,而反動其心?!薄案覇柗蜃訍汉蹰L?”曰:“我知言,我善養(yǎng)吾浩然之氣?!薄案覇柡沃^浩然之氣?”曰:“難言也。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yǎng)而無害,則塞于天地之間。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則餒矣。我故曰:告子未嘗知義,以其外之也?!?/span> 在此,孟子總結(jié)了三種“涵養(yǎng)工夫”及其“不動心”的境界:其一,為北宮黝與孟施舍之“養(yǎng)勇”。此“養(yǎng)”皆求之于氣,而無關(guān)乎義或不義。然二者亦有別,如朱子曰:“黝蓋刺客之流,以必勝為主,而不動心者也?!薄吧嵘w力戰(zhàn)之士,以無懼為主,而不動心者也?!薄?4】焦循亦曰:“推黝之勇,生于必勝;設(shè)有不勝,則氣屈矣。施舍之勇,生于不懼;則雖不勝,其氣亦不屈,故較黝為得其要。然施舍一以不懼為勇,而不論義不義?!薄?5】則北宮黝“養(yǎng)勇”,求之于“必勝之氣”【16】;孟施舍之“養(yǎng)勇”,則以守“不屈之氣”為要。 其二,為告子之“養(yǎng)心”。觀其曰“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氣”以及“外義”之說,則告子的“涵養(yǎng)工夫”猶如毛奇齡所言:告子“力制其心,而并不求氣。是既不能反(引按:即“自反而縮”之“反”),又不能養(yǎng),舉凡心所不得與不得于心,皆一概屏絕,而更不求一得心與心得之道,徒抱此冥頑方寸,謂之不動”【17】。故告子之所謂“養(yǎng)心”,僅僅為固守其心不動耳。告子此“養(yǎng)”既棄理義,又絕反躬,兀兀然空執(zhí)其心,則其所謂“不動心”者,恐不免枯寂之過。 其三,為孟子之“養(yǎng)氣”,且此氣為“浩然之氣”。據(jù)孟子所言,其“養(yǎng)氣”工夫當有所本,此即曾子受自“夫子”的“大勇”之道。曾子養(yǎng)勇,乃一以義為斷:反躬不正(“自反而不縮”),即使面對卑賤之夫,亦有畏惴之心【18】;反躬若正(“自反而縮”),即使面對千萬之眾,亦不懼而迎之。同樣,孟子論“養(yǎng)氣”亦一以義為斷,而內(nèi)涵更加豐富。 首先,“養(yǎng)氣”要有“頭腦”,即以志帥氣,使其專壹而不亂。其次,氣雖為“體之充也”,“浩然之氣”則惟“集義所生”。趙岐曰:“集,雜也。......言此浩然之氣,與義雜生,從內(nèi)而出,人生受氣所自有者。”【15】焦循亦曰:“古雜、集二字皆訓(xùn)合。與義雜生即與義合生也。與義合生,是配義與道而生也。生即育也,育即養(yǎng)也。氣因配義而生,故為善,與徒養(yǎng)勇守氣者異矣?!薄?9】這意味著:倘非“配義與道”,作為“體之充也”之氣便不可能“生發(fā)出(或激發(fā)出)”“浩然之氣”。所以,“浩然之氣”雖曰氣,其實是指一種道德的精神或氣概。 復(fù)次,“浩然之氣”既為道德精神或道德氣概,自然是“至大至剛,以直養(yǎng)而無害”。所謂“至大至剛”者,正是因于曾子“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之說而來?!昂迫恢畾狻辈粌H是“配義與道”(“集義”)而生,亦當“配義與道”(“集義”)而養(yǎng)。焦循曰:“一事合義,即是以直養(yǎng)。一事不合義,即是事害之?!薄?0】倘若事事合義,自是此氣得以時時涵養(yǎng)與滋長,以致“塞于天地之間”。 再次,人們順應(yīng)“浩然之氣”據(jù)以生發(fā)的道、義原則,非為攀援外物或迫于某種壓力,而是因于自己“本心(或良心)”的“應(yīng)當性”訴求,是其“居仁由義”的道德行為發(fā)于自然且必然的要求。唯有如此,其“自反而縮”以及行而“慊于心”方得可能。否則,此氣必將“餒矣”【21】,失去其至大至剛性。且若委頓不正,此氣亦不復(fù)曰“浩然”。陽明嘗言: 在孟子言“必有事焉”,則君子之學(xué)終身只是“集義”一事。義者宜也,心得其宜之謂義。能致良知,則心得其宜矣,故“集義”亦只是致良知。君子之酬酢萬變,當行則行、當止則止、當生則生、當死則死,斟酌調(diào)停,無非是致其良知、以求自慊而已?!?2】 又曰: 孟子不論心之動與不動,只是“集義”,所行無不是義,此心自然無可動處。……孟子“集義”工夫,自是養(yǎng)得充滿,并無餒歉;自是縱橫自在,活潑潑地:此便是浩然之氣。【22】 陽明之說雖是基于其心學(xué)思想而發(fā),然頗中孟子“養(yǎng)氣”工夫論之肯綮。 顯然,孟子的“養(yǎng)氣”說與“擴充”論是相互兼容的,二者所指的實際上是同一個涵養(yǎng)工夫過程:前者是從氣上說,后者乃從心上言。二說相合,孟子工夫論思想的豐富意蘊與深刻意義方得充分彰顯。 據(jù)上所論,孟子的“養(yǎng)氣”工夫論是離不開時時“集義”和事事“集義”的?;蛘哒f:此涵養(yǎng)工夫的開展,是一個時時、事事“由仁義行”的過程。故“集義”(“配義與道”)既是“浩然之氣”滋生的前提,亦是其“發(fā)育”“壯大”的道德基礎(chǔ)。自始至終,“集義”皆與“養(yǎng)氣”工夫須臾不可相離。 “集義”之說既明,“義襲”之義亦因而顯豁。首先,就“集”之“雜”“合”之義而言,“集義”乃謂“浩然之氣”發(fā)之于內(nèi),此“氣”是“配義與道”而生的。與之相對,“義襲”當只是做個有“義”的樣子,“浩然之氣”無所“附著”,故亦不生(“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正如焦循所言:“集為雜,雜為合,合為配,一也。生為育,育為養(yǎng),一也。義為直,直為縮,一也。取為求,一也。......集合在內(nèi),義取在外(引按:不過,焦氏謂所取者為'義’,則有不確。參見下文所論),是集非襲,則是內(nèi)非外。集之訓(xùn)未明,則襲之說遂窒?!薄?3】 其次,“集義”既然也指時時、事事合義,則朱子的“集義,猶言積善”之說便不可廢。此說指出了“養(yǎng)氣”工夫有其過程性,不是一蹴而就的(當然,此非對“生之圣者”而言)?!傲x襲”則不然,故孟子曰“取”(“其為氣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叭 北局^捕獲、割下俘虜?shù)淖蠖?,引申曰獲取、得到,在此有一次得手之義。 復(fù)次,就行為的屬性而言,“集義”屬于“由仁義行”,“義襲”當屬于“行仁義”(否則,其便屬于“由仁義行”,則“義襲”亦不復(fù)為“義襲”矣)。后者飾以仁義或道義的原則,徒具道德形式,實質(zhì)上沒有真正的道德價值。故上引孟子論“養(yǎng)氣”工夫之說中,在談到“集義”與“義襲”之別時,其總結(jié)道:“我故曰告子未嘗知義,以其外之也?!贝苏f應(yīng)是針對“義襲”而發(fā)。 最后,就訓(xùn)詁與文法而言,“義襲”之“義”亦指道義,在此為名詞,作狀語,義為“以義......”。“襲”之本義為死者所服之衣(《說文》:“襲,左衽袍?!保?,段玉裁注曰:“小斂、大斂之前,衣死者謂之襲。......凡衣死者,左衽,不紐?!?4據(jù)此,“襲”引申為遮掩、掩藏之義,并進而引申為因襲(相承)、層(重)、重復(fù)、掩襲(偷襲)等義。 就“義襲”之“襲”而言,其既有遮掩義,亦有掩襲義(當然,后義包攝前義)。故“義襲”者,謂“以義襲取”?!傲x襲”之“義”雖曰道義,此“義”實則徒具其名(即為“行仁義”之“仁義”)。因為,若此“義”亦有其實(即為“由仁義行”之“仁義”),則“浩然之氣”正可“集義而生”。所以,“其為氣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義為:“浩然之氣”乃是“集義”所生,非是假以“義”之名、可自外而一舉襲得之也。 “義襲”之義既得以澄清,歷來學(xué)者關(guān)于它的誤解似也需辨正,否則“集義”的微妙內(nèi)涵終有被遮蔽之憂。觀注家訓(xùn)解,其以“掩襲”釋“襲”字固無不同,然對于“義襲”之義,其說則有分歧。如孫奭曰:“'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者,孟子又言是氣也,是與義雜生所自有者也,從內(nèi)而出矣,非義之所密取,而在外入者也?!薄?5】則其所謂“密取”的對象,固然指“浩然之氣”,但“密取”的主體則是指“義”。 又如朱子曰:“言氣雖可以配乎道義,而其養(yǎng)之之始,乃由事皆合義,自反常直,是以無所愧怍,而此氣自然發(fā)生于中。非由只行一事偶合于義,便可掩襲于外而得之也?!薄?6】又曰:“所謂'義襲而取之’者,襲,如用兵之襲,有襲奪之意,如掩人不備而攻襲之。謂如才得行一件事合義,便將來壯吾氣,以為浩然之氣可以攫拏而來,夫是之謂襲?!薄?7】則其所謂“偶合”者,乃曰極少數(shù)的合義之為。 朱子以“積善”理解“集義”,即將“集義”視為循序漸進的涵養(yǎng)工夫,故又說:“若集義者,自非生知,須是一一見得合義而行。若是本初清明,自然行之無非是義,此舜'由仁義行’者。其他須用學(xué)知。凡事有義、有不義,便于義行之。今日行一義,明日行一義,積累既久,行之事事合義,然后浩然之氣自然而生?!薄?7】又如焦循曰: 趙氏以“密聲取敵”解“襲”字,而未詳“義襲而取”之意。推其解“集義而生”為“從內(nèi)而出”,則“義襲而取”乃自外而取矣。氣合義而生,則有此氣即有此義,故為人生受氣所自有者。義襲而取,則義本在氣之外,取以附于氣耳。若然,則義不關(guān)于內(nèi),即所行義有不附,將于心無涉矣?!?8】 則焦氏所謂“義襲而取”者,謂所取者為“義”,而非浩然之氣。上述諸說,皆有其不確處:孫說之誤,在于以“義”為“密取”的主體;焦說之非,在于以“義”為“密取”的對象;至于朱說,其以“積”釋“集”,固是強調(diào)了“養(yǎng)氣”工夫不可躐等,當有其次第,然“偶合”之說則有未安——即便是“只行一事偶合于義”,也屬于“集義”(按:朱子所言之“義”,亦是指“由仁義行”之“義”),不能以“義襲”論之。 對于孟子的“義襲”說,當今學(xué)者多不太關(guān)注,故研究成果頗顯匱乏。近有《中國經(jīng)學(xué)》(第二十三輯)所刊劉青松先生的《〈孟子〉“義襲”解》,是一篇專論“義襲”之文。該文指出:關(guān)于孟子的“義襲”之義,歷來學(xué)者大體有二解:“第一種觀點認為'義襲’是偶然的正義行為。以趙岐、孫奭、朱熹、楊伯峻為代表”【29】,“第二種觀點認為'義襲’是外在的正義行為,以焦循為代表”【29】。且謂: 這兩種觀點并沒有太大的分歧,只是側(cè)重點不同,前者關(guān)注的是義的表現(xiàn),后者關(guān)注的是義的來源。他們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沒有解釋“義”,……想當然的理解為“道義”。其次是把“義襲”理解為主謂結(jié)構(gòu),“義”是道義,“襲”是襲取。這些解釋都看到了“義襲”與“集義”的不同,“集義”是平日里修養(yǎng),是內(nèi)在的;“義襲”是外在偶然符合于義的行為,是外在的。按這種觀點,上文說“集義”,下文應(yīng)當說“襲義”,但為什么孟子用了“義襲”呢?【29】 又說: 我們認為前人的錯誤在于首先誤解“襲”的義項,其次把“義”理解為道義,由于這兩個詞義項的誤解,導(dǎo)致了“義襲”語法結(jié)構(gòu)的誤解,因此他們的解釋給人一種隔靴搔癢的感覺?!?9】 接著,劉文“從語言文字的角度出發(fā)”,給出了“'義襲’的確切含義”,即:“第一,'襲’的義項是重復(fù),不是襲取?!薄暗诙?,'義’的意思是'外在’'非本真’'模擬’的意思,不是'道義’?!薄暗谌?,'義襲’意思是表面重復(fù),是個狀中結(jié)構(gòu),不是主謂結(jié)構(gòu)。孟子所說的'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這句話應(yīng)該理解為'(浩然之氣)是心中正義積累所生,不是表面重復(fù)一種行為而得到的’,這樣才能貫通文意?!薄?9】 觀劉文所論,其辨似察矣,然若細審之,則嫌于似是而非,實有未安。此說之所以未安,不僅因其誤解了孟子的“義襲”之義,且也誤解了朱子、焦循等人的“義襲”之論。對此,可從以下幾方面來看。 其一,關(guān)于“襲”之義。劉文謂“'襲’的義項是重復(fù),不是襲取”,其說未善。以上關(guān)于孟子“養(yǎng)氣”工夫論的梳理已充分說明:“義襲”之“襲”當如故訓(xùn),即“襲取”。其二,關(guān)于“義”之義。劉文謂“'義’的意思是'外在’'非本真’'模擬’的意思,不是'道義’”,其說尤非。首先,從文勢和義理的角度看,當孟子曰“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其所言之三“義”,理當一貫。特別是“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之二“義”,更應(yīng)如此:“是集義......,非義襲......”云云,惟有二“義”內(nèi)涵相同,其文勢與語義方為貫通和自然。而據(jù)上下文,此二“義”皆謂“道義”。 其次,即便如劉文考辨,“義”有“外在”“非本真”“模擬”等義【30】,但“義襲”之“義”仍如“集義”之“義”,皆謂“道義”。只不過,“集義”是真行義,“義襲”乃假行義。二者之別,猶如“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與“五霸假之也”之異(《離婁下》)。 其三,關(guān)于“義襲”之義。劉文謂“非義襲而取之也”,義為“不是表面重復(fù)一種行為而得到的”,亦嫌于義理不明。而其舉例曰:“孟子認為告子的'義襲’就是只學(xué)了一個外在的形式,比如看到年齡大的人去尊重一下,而不是把這種'義’時時存在心中(即'集義’)?!边@種對于“集義”(“把這種'義’時時存在心中”)的理解,似亦與孟子“配義與道”的“養(yǎng)氣”工夫論有所不契。 原載:《孔子研究》2021年第3期 作者:陳徽,同濟大學(xué)哲學(xué)系教授 參考文獻:(滑動可瀏覽完整版) 1朱子注曰:“惻隱、羞惡、辭讓、是非,情也。仁、義、禮、智,性也。心,統(tǒng)性情者也。端,緒也。因其情之發(fā),而性之本然可得而見,猶有物在中而緒見于外也?!保ㄖ祆洌骸端臅戮浼ⅰ?,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238頁)則朱子謂“是非之心”亦是情,似嫌于籠統(tǒng)。又,孟子在此言“四心”皆就性之發(fā)用而論,而朱子引用橫渠說,曰“心,統(tǒng)性情者也”,亦嫌于不審。 2(1)孟子以“牛山之木”為斧斤所伐、牛羊所牧而使山呈“濯濯”之狀,以喻“良心”“放失”的過程,甚為傳神。焦循曰:“良之義為善,良心即善心,善心即仁義之心。放者,存之反也。旦旦,言非一日也。日日放其良心,猶日日伐其山木。山木由此不美,人心亦由此不良。良亦美也?!保ń寡骸睹献诱x》,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776頁)又曰:“反覆即反復(fù)。息而牿,牿而又息,息而又牿,其始息多于牿,久則牿多于息。息則仁義之心存,牿則利害之見勝。牿之不已,則心但知有利害,不復(fù)能思欲息長仁義,是利害之邪干犯仁義之良,故夜氣不足以存也。至牿之反復(fù),夜氣不足以存,乃違禽獸不遠。然則人之不遠于禽獸,亦非一日所遽至也?!保ń寡骸睹献诱x》,第777頁)說亦頗可參。 3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38頁。 4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28頁。 5當然,將“求其放心”與“擴充四端”并論,只是籠統(tǒng)而言。嚴格地說,“求其放心”尚不可謂“盡其才”,而是如程子所云“將已放之心約之,使反復(fù)入身來”(參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34頁)。待到“放心”已“反復(fù)入身來”,則“自能尋向上去,下學(xué)而上達也”(同上)。所謂“尋向上去”或“下學(xué)而上達”,方為“盡其才”或“擴充四端”的工夫。 6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58,238頁。 7引按:關(guān)于“惡知其非有也”,朱子又云:“或曰:'蓋嘆世人莫覺其偽者?!嗤??!?/span> 8焦循:《孟子正義》,第235頁。 9趙岐曰:“幾希,無幾也。知義與不知義之間耳。眾民去義,君子存義也。”焦循:《孟子正義》,第567頁。 10趙岐曰:“大體,心思禮義;小體,縱恣情欲。物,事也。利欲之事,來交引其精神,心官不思善,故失其道而陷為小人也。比方天所與人情性,先立乎其大者,謂生而有善性也。小者,情欲也?!保ń寡骸睹献诱x》,第792頁)朱子則云:“大體,心也。小體,耳目之類也?!保ㄖ祆洌骸端臅戮浼ⅰ?,第335頁)焦循認為:“謹按孟子之意,自以大者指心,小者指耳目。'小者不能奪’,是思則得也。趙氏以大者指性善,小者指情欲,情欲即耳目之蔽于物。緣性善故心能思,立其大者,則心之思有以治耳目之聽視;不立其大者,則耳目之聽視有以奪心之思。趙氏以性情言之,蓋小固屬耳目,大亦不離耳目。以心治耳目,則能全其善性,即為養(yǎng)其大體。以耳目奪心,則蔽于情欲,即為養(yǎng)其小體。趙氏恐人舍耳目之聽視,而空守其心思,故不以心與耳目分大小,而以善性與情欲分大小。此趙氏深知孟子之旨,有以發(fā)明之也。”(焦循:《孟子正義》,第794-795頁)焦說頗辨,甚得經(jīng)旨。 11焦循即以“人能知義,禽獸不能知義也”,以證“人之性善”。參見焦循:《孟子正義》,第568頁。 12焦循:《孟子正義》,第882頁。 13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50,370-371頁。 14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29頁。 15焦循:《孟子正義》,第194,202頁。 16此“氣”猶俗云“血氣”,此“勇”即俗云“血氣之勇”。 17轉(zhuǎn)引自焦循:《孟子正義》,第195頁。 18按:茲于“不惴”,取王引之之說,即:“不,語詞。不惴,惴也。”轉(zhuǎn)引自焦循:《孟子正義》,第193頁。 19焦循:《孟子正義》,第202頁。按:朱子曰:“集義,猶言積善,蓋欲事事皆合于義也?!保ㄖ祆洌骸端臅戮浼ⅰ?,第232頁)則朱子以“積”訓(xùn)“集”。如此,則“集義”乃是言涵養(yǎng)工夫。說雖可,然不如先訓(xùn)“集”為“合”義勝。 20焦循:《孟子正義》,第203頁。 21關(guān)于文中“無是,餒也”之義,趙岐與朱子皆謂“是”指“浩然之氣”(趙氏稱之為“道氣”),“餒”亦指身無此氣的“饑虛”(趙說)或“不充(朱說)之狀(焦循:《孟子正義》,第200頁;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31-232頁)。毛奇齡、全祖望、焦循皆謂“是”指義或道義,“餒”則為(浩然之)氣餒(參見焦循:《孟子正義》,第201-202頁)。據(jù)上下文義,后說為勝。 22《王陽明全集》,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82,121頁。 23焦循:《孟子正義》,第203頁。 24許慎撰、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91頁。 25趙岐注、孫奭疏:《孟子注疏》,北京,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1999年版,第81頁。 26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32頁。 27黎靖德:《朱子語類》,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版,第1263,1263頁。 28焦循:《孟子正義》,第202頁。 29彭林主編:《中國經(jīng)學(xué)》(第二十三輯),桂林,廣西師范大學(xué)出版社,2018年版,第247,248,248,248-249,249頁。 30劉文為證己說,將“義帝”之“義”與“義父”“義子”之“義”有所混淆,即皆取“假”義。其又引謝肇淛《文海披沙》之說曰:“今謂假父曰'義父’,假子曰'義子’'義女’,故項羽尊懷王為'義帝’,猶假帝也?!保ㄅ砹种骶帲骸吨袊?jīng)學(xué)》〈第二十三輯〉,第249頁)其實,謝說不確?!傲x子”“義女”之“義”或可曰“假”,然“義帝”之“義”絕非言“假”,而應(yīng)取“道義”之義?!妒酚洝で厥蓟时炯o》:“(趙高)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為秦王。子嬰與其子二人謀曰:'丞相高殺二世望夷宮,恐群臣誅之,乃詳以義立我?!保ā妒酚洝?,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版,第347頁) “詳以義立我”,謂趙高佯以“義”立子嬰為王?!傲x帝”之“義”亦當如此,故“義帝”可謂以“義”所立之帝。兩處之“義”,皆宜訓(xùn)道義。又,《漢書·高帝紀》:秦二世二年六月,“沛公入薛,與項梁共立楚懷王孫心為楚懷王”。應(yīng)劭曰:“六國為秦所并,楚最無罪,為百姓所思,故求其后,立為楚懷王,以祖謚為號,順民望也?!保ò喙蹋骸稘h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1頁)據(jù)應(yīng)說,劉邦與項梁之所以立“心為楚懷王”,以繼其祖,明是基于道義而為(因為惟有彰以道義,方能摶聚各路諸侯共抗暴秦)。此“立”亦可謂“以義立之”。 又,《史記·高祖本紀》:漢二年三月,“新城三老董公遮說漢王以義帝死故。漢王聞之,袒而大哭。遂為義帝發(fā)喪,臨三日。發(fā)使者告諸侯曰:'天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今項羽放殺義帝于江南,大逆無道。寡人親為發(fā)喪,諸侯皆縞素。悉發(fā)關(guān)內(nèi)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漢以下,愿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保ā妒酚洝?,第468頁)則“義帝”之“義”,其“道義”的內(nèi)涵更為顯豁。否則,漢王何以能因“項羽放殺(即'弒’)義帝”而斥項羽“大逆無道”,并號召天下諸侯共擊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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