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屬于三大訴訟(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之一,許多人都認為“行政訴訟舉證責任倒置”,因此行政訴訟中的原告工作簡單,主要舉證責任在被告。但是,實踐中,行政訴訟對原告、被告的舉證能力及法律功底要求十分嚴格。本文結合筆者的行政訴訟經驗,建議行政訴訟案件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準備工作。 一、原告具備起訴的主體資格材料。 依據《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原告起訴,需要證明被訴的具體行政行為,與自己有利害關系。因此,常規(guī)上,原告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中的一個:行政相對人、利害關系人。 行政相對人比較容易理解,即行政行為中直接列明的個人或者單位。常見的為:行政處罰的相對人、行政許可的申請人、行政強制的相對人等。 利害關系人,需要證明行政行為對自己的權利(人身權、財產權)產生實際的影響。近年來,許多行政案件均以“被訴的行政行為對原告的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為由,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此時就需要根據案件情況進行區(qū)分,比如:征收、征地案件中,行政機關頒發(fā)的征收決定,雖然沒有明確的行政相對人,但是位于征收范圍的產權人,均能夠以利害關系人的身份,針對征收這一行政行為提起訴訟,法院也會進行實體審理;但是,許多查處履責類案件,比如購房人要求行政機關查處開發(fā)企業(yè)違法變更規(guī)劃的行為,由于購房人不是規(guī)劃許可的相對人,以利害關系人起訴的話,很可能會被法院以不具備利害關系為由裁定駁回起訴。 二、行政機關準備自己屬于適格被告的材料。 一般情況,蓋章的行政機關或者不作為的行政機關屬于被告,但是也有例外。比如行政機關分局蓋章的行政文件,需要結合案件情況具體分析。公安分局做出的文件,可以起訴分局;但是有些地方的國土分局便不具備被訴的主體資格;還有比較特殊的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經濟技術管委會下設的分局,有些不具備被訴的主體資格,要以開發(fā)區(qū)或者管委會作為被告。 三、行政行為具備可訴性的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明確規(guī)定了不可訴行政行為,實踐中,容易混淆幾種行政行為包括: 1、過程性文件不具備可訴性; 過程性文件不對外發(fā)生法律效力,僅僅是行政機關內部談論、審批、論證等工作的前置性程序,常見的類型比如會議紀要、下級向上級報送的批準文件、拆除違建案件中規(guī)劃部門向執(zhí)法部門出具的沒有規(guī)劃許可證的答復文件等。 2、備案文件不具備可訴性; 依據行政法,行政行為可以分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命令、行政征收等類型,行政備案行為也屬于行政行為的一種,但是,行政備案行為不同于其他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備案一般是行政機關僅僅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不是實體審查,因此,行政備案行為不具備可訴性。比如建設工程領域的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表,許多地方的法院都明確規(guī)定竣工驗收備案表不可訴。 3、行政機關上下級的監(jiān)管行為不具備可訴性; 許多行政法律都規(guī)定了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jiān)管職責,并明確列明了下級行政機關不履行上級行政機關決定的行政處罰措施。實踐中,此種情況法院均以不屬于受案范圍為由裁定駁回起訴。 四、行政機關準備自己履行職責的法律依據。 此方面更多在于實體法中規(guī)定的行政職權行使部門。有的行政職權,除了依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明確規(guī)定,也可能基于政府規(guī)章規(guī)定及其他行政機關的委托。常見的爭議點在于法律規(guī)定的負責機關與實施機關不同造成的,比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qū)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qū)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由于負責機關與實施機關不同,容易造成普通人理解歧義。 五、行政機關準備自己履行職責程序的法律依據。 行政行為的行使,除需具備法定職權之外,法定程序也是重點。此點主要是基于行政實體法的規(guī)定,對于行政相對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所采取的行政程序,主要在于日期的告知程序、聽證申辯的程序等。比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六、行政機關準備自己履行職責的事實材料。 行政案件的重中之重,行政行為是否合法,主要在于有沒有事實證據材料,行政行為作出的全部事實,都需要有書面的證據材料支持,而且事實證據材料必須從行文、到形式,全部合法,才可以得到審判法官的支持。比如拆除違建案件中,必須要有違建的認定事實證據材料、違建主體認定事實材料、拆除事實認定材料等,每個環(huán)節(jié)都不能有所欠缺;形式上,違建認定的內部審批材料、談話筆錄等,也不可或缺。 七、行政機關準備自己履行職責的程序材料。 此點要求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行為,必須嚴格按照第五點所述的法定程序,該公示的必須公示,該聽證的必須組織聽證,該征求意見的必須征求意見,而且,公示、聽證等工作必須按照法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同時保存好全部的書面材料、視頻材料等。實踐中,因為程序違法而被判決行政行為違法的案件,十分常見。 行政訴訟案件對于原告及被告行政機關的要求都非常高,很多時候超過了民事訴訟的要求,而且,每一個行政行為需要用到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也不相同,實體問題、程序問題,都非常復雜,所以,行政案件并非簡單的訴訟案件,依然需要專業(yè)的法律理論知識及實踐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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