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武漢鐵投公司法律顧問 山河律師事務所魏東團隊 胡坤 李莎 引言:《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投標法》)中對于招投標活動中所禁止的行為及違反這些行為的法律后果作出了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則對這些禁止性行為的具體表現(xiàn)方式作出了更為具體的界定。作為招投標活動的一方主體,了解法律所禁止的行為以及違反這些行為的法律后果,有助于我們在招投標活動中防范可能存在的違法風險,并在其他方主體違反法律規(guī)定損害到我方利益時,更好地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我國《招投標法》中規(guī)定的禁止性行為及具體表現(xiàn)方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guī)避招標。(第4條)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qū)、本系統(tǒng)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標活動。(第6條)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第12條) 4、招標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第14條) 5、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第18條) ◎《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 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ㄒ唬┚屯徽袠隧椖肯驖撛谕稑巳嘶蛘咄稑巳颂峁┯胁顒e的項目信息; ?。ǘ┰O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 ?。ㄈ┮婪ū仨氝M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qū)域或者特定行業(yè)的業(yè)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 ?。ㄋ模撛谕稑巳嘶蛘咄稑巳瞬扇〔煌馁Y格審查或者評標標準; ?。ㄎ澹┫薅ɑ蛘咧付ㄌ囟ǖ膶@?、商標、品牌、原產(chǎn)地或者供應商; ?。┮婪ū仨氝M行招標的項目非法限定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組織形式; ?。ㄆ撸┮云渌缓侠項l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招標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行為之一的,由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依照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處罰: (一)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不按照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發(fā)布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 ?。ǘ┰诓煌浇榘l(fā)布的同一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的內(nèi)容不一致,影響潛在投標人申請資格預審或者投標。 6、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chǎn)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nèi)容。(第20條) 7、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shù)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標底必須保密。(第22條) 8、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lián)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第31條) 9、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禁止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第32條) ◎《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ㄒ唬┩稑巳酥g協(xié)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內(nèi)容; ?。ǘ┩稑巳酥g約定中標人; (三)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 ?。ㄋ模儆谕患瘓F、協(xié)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xié)同投標; ?。ㄎ澹┩稑巳酥g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lián)合行動。 ◎《實施條例》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ㄒ唬┎煌稑巳说耐稑宋募赏粏挝换蛘邆€人編制; ?。ǘ┎煌稑巳宋型粏挝换蛘邆€人辦理投標事宜; ?。ㄈ┎煌稑巳说耐稑宋募d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ㄋ模┎煌稑巳说耐稑宋募惓R恢禄蛘咄稑藞髢r呈規(guī)律性差異; ?。ㄎ澹┎煌稑巳说耐稑宋募嗷セ煅b; ?。┎煌稑巳说耐稑吮WC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ㄒ唬┱袠巳嗽陂_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ǘ┱袠巳酥苯踊蛘唛g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ㄈ┱袠巳嗣魇净蛘甙凳就稑巳藟旱突蛘咛Ц咄稑藞髢r; ?。ㄋ模┱袠巳耸谝馔稑巳顺窊Q、修改投標文件; ?。ㄎ澹┱袠巳嗣魇净蛘甙凳就稑巳藶樘囟ㄍ稑巳酥袠颂峁┓奖?; ?。┱袠巳伺c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關于禁止串通招標投標行為的暫行規(guī)定》第三條—— 投標者不得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實施下列串通投標行為: ?。ㄒ唬┩稑苏咧g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者壓低投標報價; ?。ǘ┩稑苏咧g相互約定,在招標項目中輪流以高價位或者低價位中標; ?。ㄈ┩稑苏咧g先進行內(nèi)部競價,內(nèi)定中標人,然后再參加投標; ?。ㄋ模┩稑苏咧g其他串通投標行為。 ◎《關于禁止串通招標投標行為的暫行規(guī)定》第四條—— 投標者和招標者不得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進行相互勾結,實施下列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的行為: ?。ㄒ唬┱袠苏咴诠_開標前,開啟標書,并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者,或者協(xié)助投標者撤換標書,更改報價; ?。ǘ┱袠苏呦蛲稑苏咝孤稑说?; ?。ㄈ┩稑苏吲c招標者商定,在招標投標時壓低或者抬高標價,中標后再給投標者或者招標者額外補償; ?。ㄋ模┱袠苏哳A先內(nèi)定中標者,在確定中標者時以此決定取舍; ?。ㄎ澹┱袠苏吆屯稑苏咧g其他串通招標投標行為。 10、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第33條) 11、招標人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的過程和結果。(第38條) 12、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zhì)性內(nèi)容進行談判。(第43條) 13、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它好處;評標委員會成員和參與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第44條) 14、招標人不得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不得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后自行確定中標人。(第57條) 15、招標人與中標人不得訂立背離招標文件的內(nèi)容訂立合同。(第46條) 16、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第48條) 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jīng)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違反上述招投標中的禁止性行為的相應法律后果及責任主體 ◎《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 投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行為,由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取消其1年至2年內(nèi)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 ?。ㄒ唬┮孕匈V謀取中標; ?。ǘ?年內(nèi)2次以上串通投標; ?。ㄈ┐ㄍ稑诵袨閾p害招標人、其他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30萬元以上; (四)其他串通投標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投標人自本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處罰執(zhí)行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nèi)又有該款所列違法行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標、以行賄謀取中標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 投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行為,由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取消其1年至3年內(nèi)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 ?。ㄒ唬﹤卧?、變造資格、資質(zhì)證書或者其他許可證件騙取中標; ?。ǘ?年內(nèi)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義投標; (三)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給招標人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30萬元以上; ?。ㄋ模┢渌撟骷衮_取中標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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