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秳趧雍贤▽嵤l例》第四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實踐中很多人分不清總分公司,本期就來解析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的責任承擔問題,不知道看完本期你有何感想,歡迎交流、探討。 一、由總公司承擔責任 因被告A公司青島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本案還款責任應由被告A公司償還?!荆?019)魯0203民初5427號】 二、要求總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于法無據(jù) L提交公司登記注冊信息、施工合同、工程結算資料、公司施工圖紙,證明A青島分公司系A公司分公司,應對A青島分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一審法院認為,L系與A青島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A青島分公司繳納社保、發(fā)放工資,尚不足以證明L與A公司存在勞動關系,一審法院不予采納。A青島分公司雖然系A公司的分公司,但二者系獨立的用工主體,其主張A公司對A青島分公司欠付的工資承擔連帶支付責任,于法無據(jù)?!?2020)魯02民終6608號】 三、要求分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于法無據(jù) 庭審過程中,P公司及P長沙分公司確認L考勤到2018年9月10日,L自認自該時間離職,應視為雙方在該時間解除勞動關系。P長沙分公司系P公司設立的分公司,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第一款關于“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之規(guī)定,故L主張的民事賠償責任應由P公司承擔,L要求P長沙分公司、A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于法無據(jù),一審法院不予支持?!?2020)魯02民終5792號】 四、分公司應與總公司共同承擔責任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第一款“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钡囊?guī)定,A萬象城店系A公司設立的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的法人分支機構,A公司應與A萬象城店共同承擔責任?!荆?020)魯02民終2227號】 五、只判決分公司承擔責任不合法(改判) A公司青島分公司作為用人單位,應當履行支付L欠發(fā)工資245337.96元和未休帶薪年休假工資36781.61元的法定義務,因A公司青島分公司系A公司的分公司,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的規(guī)定,A公司青島分公司的民事責任應當由A公司承擔。一審僅判令A公司青島分公司承擔上述民事責任,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糾正。故,A公司青島分公司、A公司應當支付L欠發(fā)工資245337.96元和未休帶薪年休假工資36781.61元?!荆?020)魯02民終1427號】 六、職工認為集團本身應承擔責任應先申請勞動仲裁 L與A公司青島分公司因勞動報酬糾紛一案,L(申請人)于2018年1月向青島市嶗山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案經該仲裁委以青嶗勞人仲案字〔2018〕第48號裁決書裁決:一、被申請人青島分公司自裁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申請人L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7月7日期間的工資4158.11元。二、駁回申請人L的其他各項仲裁請求。L不服,訴至原審法院。 原審法院對L2014年7月8日之后再未向青島分公司提供勞動的事實予以認定,加之青島分公司僅為L繳納社會保險至2017年1月,L已不再提供勞動,原審法院認定L和青島分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已于2017年1月底解除。 對于L申請追加A集團為A公司并承擔法律責任,因青島分公司已注銷,對于原青島分公司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應由A公司承擔。L若認為A公司本身應承擔法律責任,則依法應先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訴。最終判決A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L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7月7日期間的工資17170.11元;駁回L的其他訴訟請求?!荆?020)魯02民終146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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