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權分出去的時候,如何保持公司的控制權呢。 公司的控制權,我認為包括這么幾個方面:股權層面的控制權、董事會層面的控制權、公司經營管理的實際控制權,以及對產品和人的控制權。 一、股權層面的控制權 1、掌握半數以上股權比例 股權層面的控制權,就是指核心創(chuàng)始人要持有公司至少51%的股權,為保險最好還以可以達到67%,這樣能夠達到三分之二,在決策上都可以完全掌握在手中。原因是因為,大部分的股東會表決事項,都是二分之一以上多數通過。按照中國公司法,個別事項還需要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掌握了控股權,就能夠掌握股東會。 2、投票權問題/一致行動人協(xié)議 如果核心創(chuàng)始人不掌握公司的多數比例股權,但是其他股東又同意讓核心創(chuàng)始人說了算,那怎么解決這個問題呢?可以用投票權委托和一致行動人協(xié)議,使其他股東的投票權變相地集中到核心創(chuàng)始人身上。 “投票權委托”即通過協(xié)議約定,某些股東將其投票權委托給其他特定股東行使。比如,曾投資過Facebook, Groupon、Zynga、京東商城與阿里巴巴等互聯網明星企業(yè)的投資基金DigitalSky Technologies(DST),一直就有全力支持被投資企業(yè)CEO的傳統(tǒng),通常都會將其大部分投票權委托給被投資企業(yè)CEO行使。根據京東的招股書,在京東發(fā)行上市前,京東有11家投資人將其投票權委托給了劉強東行使。劉強東持股只有18.8%(不含代持的4.3%激勵股權),卻據此掌控了京東過半數(51.2%)的投票權。 “一致行動人”即通過協(xié)議約定,某些股東就特定事項投票表決采取一致行動。意見不一致時,某些股東跟隨一致行動人投票。比如,創(chuàng)始股東之間、創(chuàng)始股東和投資人之前就可以通過簽署一致行動人協(xié)議加大創(chuàng)始股東的投票權權重。 3、中國有限責任公司的同股不同權 上面說的,都是公司會陸陸續(xù)續(xù)出現外部投資人時的標準操作。如果不考慮將來會陸陸續(xù)續(xù)出現許多外部投資人的情況,只有內部幾個股東的話,還可以有其他方式來使得某個股東的投票權占多數。通常投票權是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表決投票的計算,但是也可以在公司章程里規(guī)定不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的,可以依據公司章程制定的方式進行。例如某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且全部實繳到位,其中A出資150萬、B出資150萬、C出資700萬,那么三人分別享有15%、15%和70%的表決權,此時C對股東會就有控制權。但是,如果章程規(guī)定在表決時A享有70%表決權、B和C分別享有15%表決權,此時A就對股東會有看控制權,盡管A的出資額只占15%。不過這只能是有限責任公司可以這樣,如果注冊為股份有限公司,就不行了。 4、通過有限合伙持股 有限合伙企業(yè)是一種合伙企業(yè),與普通合伙企業(yè)相比,有限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分為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普通合伙人才能執(zhí)行合伙事務,承擔管理職能,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為出資方,不參與企業(yè)管理。所以,可以讓股東不直接持有公司股權,而是把股東都放在一個有限合伙里面,讓這個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權,這樣股東就間接持有公司股權。同時,讓核心創(chuàng)始人擔任GP,控制整個有限合伙,然后通過這個有限合伙控制了公司的股權。其他股東,只能是有限合伙的LP,不參與有限合伙管理,也就不能通過有限合伙控制公司。據說,綠地集團采用一層又一層的有限合伙,以一個注冊資本為10萬元的公司控制約190億元資產的綠地集團。 5、境外的雙股權結構 如果公司注冊在境外,還可以用“AB股計劃”(或“牛卡計劃”,或“雙股權結構”)(dual-class structure)。其實也是“同股不同權”制度。它的主要制度設計包括:(1)公司股票區(qū)分為A序列普通股(Class A common stock)與B序列普通股(Class B common stock); (2)A序列普通股通常由機構投資人與公眾股東持有,B序列普通股通常由創(chuàng)業(yè)團隊持有; (3)A序列普通股與B序列普通股設定不同的投票權。比如,包括Facebook、Google與百度等企業(yè)都將其A序列普通股每股設定為1個投票權,B序列普通股每股設定為10個投票權。2014年上市的京東、聚美優(yōu)品、陌陌都是采取的這種AB股制度。 二、掌握董事會的控制權 江湖傳聞,從首輪投資京東的今日資本開始,劉強東就在合同中約定,“我永遠要在董事會占有多數席位。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作為一個創(chuàng)始人,控制不了董事會,還搞什么搞?我有充分的自信帶領公司前進,我不相信哪個投資人能取代我而把這個公司辦得更好。我要控制董事會,這句話我非常赤裸裸說出來了,不會跟你隱瞞?!?/span> 通常公司的日常經營事項,主要由公司董事會來決定。投資人等股東,一般很少開股東會,所以也很少通過股東會的控制權來參與公司日常經營,只是在重大事件的時候才召集一次股東會。所以,如果控制了董事會,也就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核心創(chuàng)始人可以占有公司董事會的大部分席位,以保障決策效果和決策效率。 三、公司經營管理的實際控制權 控股了,不意味著你就控制了公司??毓蓹嗷蛘叨聲刂茩?,是對公司的最終控制權,是以法律為保障的,可以最后通過法院來保護這種控制權。占著法定代表人的職位、拿著公章和營業(yè)執(zhí)照,則是對公司實實在在的實際控制權。 如果你是公司絕對控股股東,董事會也占多數席位,但是法定代表人是別人擔任的,公章、營業(yè)執(zhí)照也在他手里。法定代表人決定公司要做某個業(yè)務,并且準備跟合作方簽協(xié)議了。你覺得這不符合你設想的公司戰(zhàn)略方向,但是法定代表人一意孤行。幾乎拿他沒轍。所以,即使是公司的控股股東,如果不掌握法定代表人的職位、不掌握公章和營業(yè)執(zhí)照,控股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只是常間接的,最后需要司法機關來保護。而法律程序的威懾,又有點不那么給力。 如果要實際控制公司,需要控制哪些東西?通常,控制法定代表人職位、掌握公章和營業(yè)執(zhí)照是最基本的要求。掌握了這些,你才能及時地介入公司的經營和管理。 1、控制法定代表人的職位 古代皇帝經常說,朕即國家,皇上大筆一揮,就代表國家同意了。某種意義上,法定代表人這個職位,也跟皇帝差不多。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guī)定的職權范圍內,直接代表公司對外行使職權,他的行為屬于職務行為,視為公司行為,造成任何法律后果,都由公司承擔。所以,通常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代表公司簽字,就和蓋公司公章一樣有法律效力了,就表示公司同意了。要控制公司,繞不開對法定代表人職位的控制。 2、掌握公章 公章,古稱玉璽。蓋上玉璽的諭令,視為皇上和國家的意志。蓋上公章,也就視為公司同意文件的內容了。所以,凡是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一般都會要求加蓋公章。沒有加蓋公章的文件,業(yè)務合作對象、政府主管部門、法院,一般都不會認可文件有法律效力。 但是,目前的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公章應該歸公司里的誰掌握。在大多數要求取回公章的訴訟中,法官一般會認為,公章的管理屬于公司自治范疇,在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未明確公章如何管理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不能確定由誰管理。只有公司章程中明確規(guī)定,或者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確定了公章由哪一方持有,法院才會判決支持哪一方取回公章。 3、掌握營業(yè)執(zhí)照 營業(yè)執(zhí)照是企業(yè)或組織是合法經營權的憑證。就像身份證一樣,很多場合下要辦事,都會需要用身份證證明自己的身份,比如開房的時候。。。公司如果辦事,特別是在政府部門辦事,基本上也都會要求出示營業(yè)執(zhí)照。在中國這樣一個政府有形之手無處不在的地方,公司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幾乎寸步難行。 4、其他印章和證照 其他印章和證照,如果能掌握,當然更好。如果實在是不能掌握,也勉強可以解決,不至于陷入僵局。因為,只要控制法定代表人職位、掌握公章和營業(yè)執(zhí)照,即使印章和證照在其他人手里,也都能給掛失補辦新的,讓其他人手里的印章證照作廢。 那公章和營業(yè)執(zhí)照也可以掛失補辦吧。是可以,不過,挺別扭。通常掛失補刻公章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掛失補辦營業(yè)執(zhí)照則需要加蓋公司公章,并由股東會出具決議。也就是說,得有了公章才能補辦營業(yè)執(zhí)照,有了營業(yè)執(zhí)照才能補辦公章。什么都沒有,也就補辦不了。 四、對產品和人的控制權 如果你的公司規(guī)模不大,又屬于高新科技型企業(yè),那么,控制了公章營業(yè)執(zhí)照,也不一定能控制公司。 傳統(tǒng)企業(yè)的主要資產,是資金和固定資產。資金是在銀行賬戶,固定資產是公司買來的、登記在公司名下的。只要你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公章,你就能取公司賬號的錢,就能用公司的固定資產。所以,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公章,是法定代表人,就控制了公司的資產。 但是!高新科技型企業(yè)真沒什么固定資產,或者說固定資產不是他們最主要的資產。房子?車子?電腦?這些都不值錢,如果跟創(chuàng)業(yè)企業(yè)的整體估值來說。創(chuàng)業(yè)企業(yè)之前的是人和產品。產品是數據、代碼、域名、微博賬號、微信賬號、app、品牌知名度,是想法和商業(yè)模式,是客戶資源,這些,是你拿著公章也控制不了的。 不僅產品是公司重要的資產,人更是公司更重要的資產。沒有產品都無所謂,產品不成熟不值錢無所謂,只有有人。有人,可以從沒有思路到找到思路,可以從沒有產品到開發(fā)出產品,可以從產品不成熟到驗證市場需求,可以從完全沒有收入到找到商業(yè)模式??傊?,這都是靠人,有人才,才能有這些預期。人才也是靠公章控制不了的。又是江湖傳聞,說是史玉柱當年做巨人集團失敗了,東山再起的重要原因是,當年跟隨他的骨干員工,幾乎都沒有離他而去,而是出錢出力與史玉柱一起再次干出一個腦白金來。 要談控制人,就要談人家為什么不被你控制,愿意離你而去。江湖傳聞,馬云職場雞湯文說,員工的離職原因很多,只有兩點最真實:1、錢,沒給到位;2、心,委屈了。這些歸根到底就一條:干得不爽。他還說,必須給員工 4 個機會:做事的機會,賺錢的機會,成長的機會,發(fā)展的機會。雞湯歸雞湯,但是還是有點小營養(yǎng)的??刂迫?,需要核心創(chuàng)始人充分尊重人才的利益,尊重人才的尊嚴,并且能讓自己總是保持“正確”的決策,這樣才能讓人才覺得你干有前途。 如果控制住人了,基本上產品也控制住了。當然,這也不妨礙我們采取一些技術手段,保護住產品。不然,很可能出現“泡面吧事件”中離職創(chuàng)始人私自刪除代碼的情況發(fā)生。 文/杜國棟 文/杜國棟 來源:法律風險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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