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寧市某公安分局打掉了一個盜竊電動車電瓶團伙,查獲被盜電瓶上百個。其中不僅犯罪團隊的作案手法得到曝光,也給全行業(yè)經銷商提了一個醒! 作案手法: 盜竊電動車電瓶團伙使用螺絲刀,將電瓶蓋子打開,然后用剪刀把電瓶的電線剪斷。如果說電動車沒有那個電子報警鎖,可能1分鐘不到,就可以偷掉電瓶。 售賣價格: 電瓶收贓人不管電瓶來路,有就收,30塊錢一個!無論是翻新、還是以次充好,電瓶收贓人再把電瓶賣出去,100到200元價格不等。 目前,警方已經依據相關法律對盜竊及收贓嫌疑人進行相應處罰。其中值得行業(yè)經銷商注意的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它方法掩飾、隱瞞的,同樣會面臨處罰。 前不久,湖北市多部門聯(lián)合出手,對回收二手電動車及電瓶的經營店進行了整治。由于部分商家缺乏營業(yè)執(zhí)照、廢電池回收資質等原因,有多家二手電動車和二手電池以及維修店被查,其中有人還被帶到派出所調查。 最后電池快訊提醒廣大經銷商:根據生態(tài)環(huán)境部發(fā)布的最新《廢鉛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guī)范》明確,收集網點暫存時間應不超過 90 天,重量應不超過 3 噸;收集網點暫存設施應符合以下要求: 1、應劃分出專門存放區(qū)域,面積不少于 3平方米。 2、有防止廢鉛蓄電池破損和電解質泄漏的措施,硬化地面及有耐腐蝕包裝容器。 3、廢鉛蓄電池應存放于耐腐蝕、具有防滲漏措施的托盤或容器中。 4、在顯著位置張貼廢鉛蓄電池收集提示性信息和警示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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