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但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交了款以后,開發(fā)商連合同都不給,說簽署的是草簽合同,要等后面網簽后再給。 文:王玉臣律師 最近有位老客戶老大哥咨詢: 2018年9月買了個期房,還是全款支付。為了付款,將自己的理財都提前取出來了,損失了30多萬。 但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交了款以后,開發(fā)商連合同都不給,說簽署的是草簽合同,要等后面網簽后再給。后面一拖4個月過去了,還是沒有信。 眼看著過年了,還沒消息,老大哥跑到了售樓處,售樓小姐解釋稱是建委系統(tǒng)出了問題,不能備案,要再等等。 老大哥覺得不太對勁,就給我打電話咨詢。如果遇到了這種情況正常嗎? 1、首先,法律上不存在草簽合同和網簽合同一說,合同一經簽署就生效。所謂的草簽合同無非是為了找借口不及時辦理網簽備案。 2、這種情況肯定是不正常的情況,甚至是屬于違法行為,網簽系統(tǒng)再升級也不可能幾個月還沒完成。 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條明確規(guī)定: “商品房預售,開發(fā)企業(yè)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fā)企業(yè)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 根據該規(guī)定,對于購買的期房,開發(fā)商必須在簽約后30日內完成網簽備案手續(xù)。 買房后辦理網簽極為重要,可以大大降低購房者的風險。如果辦理了網簽,這個房子在系統(tǒng)中就進行了備案,對開發(fā)商就是一個約束,起碼同一套房子不能在已有備案的基礎上再進行二次備案,可以從一定程度上避免一房二賣。 而且,網簽后任何人都可以在住建部門官網的查詢中心查到這個房子已經被銷售完畢。 top1:房產案件維權實錄:借名買房要注意了 top2:借名買房,怎么“借”才能最大程度規(guī)避風險? top3:在海南買了獨棟別墅,誰知是黑樓? top4:房貸:四種計息方式利息相差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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