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塵考核指標 一、考核指標:發(fā)電機組煙氣除塵設施投運率、煙囪排放濃度(煙囪出口) 二、除塵投運判斷: 1、電除塵: 運行電場數量>=75% 煙塵濃度<=10mg/m3(數值以本省要求為準) 2、電袋除塵: 運行電場數量>=50% 煙塵濃度<=10mg/m3(數值以本省要求為準) 3、布袋及其他: 具備煙氣除塵設施且正常運行 煙塵濃度<=10mg/m3,且除塵器差壓小于<xx00pa(以本省要求為準) 三、考核期:100MW以上機組:機組啟動后出力達到額定的50%開始到機組解列前機組出力降到額定的50%為止 。 三、考核期煙塵排放濃度的計算公式: 其中: SOOT實測:機組煙塵排放濃度,mg/m3; O2實測:機組排放煙氣氧含量,%; T:機組排放煙氣溫度,℃; P:機組排放煙氣壓力,Pa; X實測:機組排放煙氣濕度,%。 根據上面的公式,煙囪出口煙塵考核值為10mg/m3 ,但DCS顯示煙塵值在5-8mg仍有可能被考核,因為煙塵考核值是經過氧量、壓力、溫度、濕度修正過來的。 一般的我們把凈煙氣壓力定義為-2000pa、溫度定義為58°、濕度定義為15%。那么根據上面的公式我們可以簡化為: 煙囪出口煙塵考核值=1.438(實測值mg/m3)*15/(21-氧氣實測) 小編提示:上述折算只是在壓力溫度參數等正常情況下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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