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基本含義共4個含義
收起 藝術可以從哲學與科學來定義:“哲學”就是挑起爭論的,“科學”就是能終止爭論的。'藝術'就是哲學與科學的抽象實體。(英語:Art)有時被稱為精致藝術或美術(英語:Fine Arts)指憑借技巧、意愿、想像力、經(jīng)驗等綜合人為因素的融合與平衡以創(chuàng)作隱含美學的器物、環(huán)境、影像、動作或聲音的表達模式,以指和他人分享美的或有深意的情感與意識的人類用以表達既有感知的且將個人或群體體驗沉淀與展現(xiàn)的過程[1]。 別稱精致藝術、美術 定義“哲學”就是挑起爭論的 外文名稱Art 中文名稱藝術 語源英文art[1](藝)(多義詞):藝指代創(chuàng)造性表現(xiàn)的作品,也指一門技巧,后天習得的技術。源自于拉丁語ars,大義為“技巧”,現(xiàn)在雖保有原意,卻也衍生出更廣義的涵義,幾乎包括了所有與人生密切相關的創(chuàng)造性學問。藝[2]是廣義和廣泛的概念,藝術是狹義的,僅是藝的含義之一。目前所謂八大藝術包括文學、繪畫、音樂、舞蹈、雕塑、建筑、戲劇與電影。 以學域的涵容度而言,上述八類藝術門類的知識,都足以單獨成立對應的學系。其中設計、攝影、視頻游戲(電子游戲)以及實驗藝術等一些新興藝術學域,也逐漸被學術界和大眾接受而被列為單獨的項目,許多藝術學院已經(jīng)開設了相關的專業(yè)。 分類藝術傳統(tǒng)上包括以下種類:文學藝術(包括詩歌,戲劇,小說等等)、視覺藝術(繪畫,素描,雕塑等)、圖文設計、造型藝術(如雕塑,造型),裝飾藝術(如馬賽克等),表演藝術(戲劇,舞蹈,音樂,相聲)。 門類迄今,還沒有公認的藝術分類標準。各個藝術理論的派別有不同的分類方式,在時間軸上越靠近現(xiàn)代的藝術分類,就越顯得繁復而且具有爭議。 一般來說,根據(jù)表現(xiàn)手段和方式的不同,藝術可分為 表演藝術(音樂、舞蹈、戲劇等) 視覺藝術(繪畫、雕塑、建筑等) 語言藝術(文學等) 綜合藝術(電影、電視、歌劇、音樂劇等) 比較新的分法,則根據(jù)時空性質將藝術分為: 時間藝術 空間藝術 綜合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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