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是中國第一部系統(tǒng)的史學理論專著。作者劉劉知幾是中國封建社會杰出的史學家。他用畢生精力研究歷史,完成了《史通》二十卷。 在這部書中,劉劉知幾對過去的史學著作,從體例、史料、語言文字到人物評價、史事記述,進行了全面的分析批判,提出了自己的獨特見解,表現(xiàn)出不受傳統(tǒng)觀點束縛和敢于創(chuàng)新的精神。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劉劉知幾對于史家和寫史都提出了一些標準。他主張一個優(yōu)秀的歷史學家,必須具備才、學、識“三長”。對于“識”尤其強調。對于寫史,他提倡“直筆”,主張“良史以實錄直書為貴”。要求做到“不掩惡,不虛美”,“不避強御”,“無所阿容”?!妒吠ā吩谥袊穼W發(fā)展史上產(chǎn)生了深刻的影響。 劉劉知幾:私撰《史通》 武后圣歷二年(699),三十八歲的劉劉知幾在做了十九年獲嘉縣主簿這個九品芝麻官后,調任京師定王府倉曹。這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個重大轉折。 如果說,此前近三十年讀史研史生涯使他打下了做學問的堅實基礎,近二十年的仕宦閱歷使他積累了豐富的政治識見的話,那末,以后的劉劉知幾便是從事學術著述了。在他奔往京師的大道上,心情是怎么樣呢? 盡管劉劉知幾在仕途上兢兢業(yè)業(yè),但他既沒有當朝權貴的引薦,也缺乏取悅當權者的升官之術,僅憑著一顆效忠之心是決然無望的。何況他又是那樣的認真,切直無隱地給武則天提了那么多意見,"后嘉其直,不能用也",這就決定了他升不了官。憑劉知幾的見識,他對未來的仕途并不會抱過高的希望。 這次調職,有兩個因素在起作用。其一,此時的劉劉知幾已經(jīng)是聞名全國的學者。青少年時代已以文學知名,主簿任上多次上表,也展示了他的才華。 其二,則天詔修《三教珠英》,以為劉劉知幾是個人選。據(jù)《舊唐書?徐堅傳》載:"堅又與給事中徐彥伯、定王府倉曹劉劉知幾、右補闕張說同修《三教珠英》?!皶r在圣歷二年(699)。編修《三教珠英》的動機何在?《新唐書?張昌宗傳》所提供的是一種偶然性而且是相當?shù)拖碌拇鸢福f張易之兄弟及諸武雜侍后宮,”博爭道為笑樂,或嘲詆公卿,淫蠱顯行,無復羞畏","后知丑聲甚,思有以掩覆之,乃詔昌宗即禁中論著,引李嶠、張說、宋之問、富嘉謨、徐彥伯等二十有六人撰《三教珠英》。"我們固然不必排除這種動機的可能,但武后詔修的根本動機還是推廣她的文化政策,以加強統(tǒng)治。這就是她對儒、道、佛三教態(tài)度的反映。 我們說過,太宗、高宗頗重儒學。但到則天時期,由于佛學盛行,使儒學顯得有幾分冷落。光宅二年(685),陳子昂上疏說國家大學之廢,積以歲月久矣。"學堂蕪穢,略無人蹤,詩書禮樂,罕聞習者。"①圣歷二年十月,鳳閣舍人韋嗣立上疏說:"國家自永淳以來,二十余載,禮樂廢散,胄子棄缺,時輕儒學之官,莫存章句之選。"②但從大體上說,武后雖崇佛抑道,對儒學并未加貶損。 道教在唐初交過好運。道教尊始祖老子,老子姓李,皇帝也姓李,把老子說成唐室的祖先,自然就為皇權套上了神圣的光環(huán)。貞觀十一年(637)太宗下詔:"自今以后,齋供行立,至于稱謂,其道士女冠,可在僧尼之前。"①高宗時,曾尊老子為老君太上玄元皇帝。武后當權,想變李氏天下,對道教也就不那么尊重了,因下詔,“釋教宜在道法之上,緇服處黃冠之前。”②其后,曾倡言“僧道并重”,但總是先佛而后道。中宗、睿宗時期,道教地位開始上升,及玄宗即位,發(fā)展到極盛。 至于佛教,由于李唐建國之初,奉行崇儒、尊道、禮佛的原則,因而,①《唐會要》卷三五。 ②《唐會要》卷三五。 ①《全唐文》卷六。 ②《全唐文》卷九五。 并未受到輕視。李淵稱帝不久便舍宅立寺,寫經(jīng)造象,建立道場。太宗支持建寺度僧,譯寫佛經(jīng)。貞觀十九年(645),玄類自印度回國,太宗對他優(yōu)禮備至,不僅資助他譯經(jīng),還親自撰《大唐三藏圣教序》。高宗之初崇道禮佛,晚年受武后挾制而近乎于佞佛。則天推重佛教有其政治意圖,既然李唐皇室自稱是道教始祖老子之后,抑道自然有助她在帝后黨爭中的聲威。在當時,抑道之方莫過于崇佛。又有僧徒懷義偽造《大云經(jīng)》,陳符命,說武后是彌勒下生,合作人間人主,可見佞佛是為武周制造輿論。因之她“鑄浮屠,立廟塔,役無虛歲?!雹垡灾隆袄镩|動有經(jīng)坊,亦有精舍”④,唐代佛教在武則天時代達到鼎盛。 綜上所述,唐初儒、佛、道三教并興。其客觀效果是沖擊了傳統(tǒng)的是非觀念,活躍了當時的思想界。三教思想的精義在相互排斥中相互融合,形成一種新的、富有批判綜合精神的社會思潮。武則天詔修《三教珠英》正是這一時代風氣的反映。反過來,《三教珠英》的修撰,也推動著這一社會思想的發(fā)展。 但是,在修撰時,總領張昌宗、李嬌,廣引文學之士,日夕談論,賦詩聚會,彌年不下筆,還是徐堅與張說"專意撰綜,條匯粗立,諸儒因之,乃成書。"①其中貢獻最多的,徐、張之外,還有徐彥伯、劉劉知幾。盡管該書以《文思博要》為本,但"更加佛、道二教,及親屬、姓氏、方域等部",②說明預修諸人采撰淵博。 這里需要補充說明的,當修成《三教珠英》時,崔融集修書諸學士詩成《珠英學士集》五卷,內(nèi)收劉知幾詩三首。劉詩尚存,其第一首《旅泊》詩,當是已自獲嘉來仕京都,自京至洛紀程詩。“川路雖未遙,心期頓為阻?!睋?jù)詩可見劉知幾上調京師的情緒未必就是歡快。 《三教珠英》于長安元年(701)修成,次年劉知幾出任著作佐郎。時年四十二歲。適如他自己所說:長安二年,余以著作佐郎兼修國史,尋遷左史,于門下撰起居注。 從此開始了他的史官生涯。 著作佐郎是著作局里的職任。著作局設有著作郎和著作佐郎,佐郎六人,秩位從六品上。著作郎掌撰碑、志、祝文、祭文,與佐郎分判局事。魏太和年間,開始設置著作郎,職隸中書。晉元康初,又職隸秘書,著作郎一人,謂之大著作,專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宋齊已來,改佐著作郎為著作佐郎。"佐郎職知博采,正郎資以草傳,如正、佐有失,則秘監(jiān)職思其憂。 其有才堪撰述,學綜文史,雖居他官,或兼領著作。亦有雖為秘書監(jiān),而仍領著作郎者。"①到了齊、梁二代,又置修史學士。元北魏始于秘書置著作局,后別置修史局。北齊改修史局為館,周、隋亦然,其史官以大臣統(tǒng)領者,謂之監(jiān)修。到了唐代,由著作郎主管著作局,其責任是撰寫碑志、祝文等,并③《新唐書?蘇 傳》。 ④《唐會要》卷四九。 ①《新唐書?徐堅傳》。 ②《唐會要》卷三六。 ①《史通?史官建置》。 不參與修史。 劉知幾說以著作佐郎兼修國史,尋遷左史,于門下撰起居注。這個"左史"也叫"起居郎"、"起居舍人"。"貞觀二年,移起居舍人于門下省,改為起居郎。顯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又改為中書省。起居舍人兩員,品同起居郎。龍朔三年,改為左右史。咸亨元年,復為起居舍人。天授元年,又改為左右史。神龍元年,復為起居舍人焉。"載于《唐會要》卷五十六《起居郎、起居舍人》條這段文字之后,又引蘇冕編會要的舊文說:"貞觀中,每日仗退后,太宗與宰臣參議政事,稱為畢備。及高宗朝會,端拱無言,有司唯奏辭見二事。其后許敬宗、李義府用權,多妄論奏,恐史官直書其短,遂奏令隨仗便出,不得備聞機務,因為故事。"可見左史記注,至是時已難畢備了。 但不管怎樣,劉知幾出任左史記注之官,負責記載天子言行,卻是一項光榮的職務。劉知幾前半生與世沉浮,仕途宦海,默默無聞。他潛心史傳,期以述者自命,至此榮任史官,可謂如其夙愿。 《史通?自敘》說:昔仲尼以睿圣明哲,天縱多能,睹史籍之繁文,懼覽者之不一,刪《詩》為三百篇,約史記以修《春秋》,贊《易》道以黜八索,述《職方》以除九丘,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迄于周。其文不刊,為后王法。自茲厥后,史籍逾多,茍非命世大才,孰能刊正其失?嗟予小子,敢當此任!其于史傳也,嘗欲自班、馬已降,訖于姚、李、令狐、顏、孔諸書,莫不因其舊義,普加厘革。??既朝廷有知意者,遂以載筆見推。 劉劉知幾懷有宏偉抱負,志擬《春秋》,厘定群史,而朝廷又以載筆相推,主觀愿望和客觀環(huán)境符合了。他身居史職,以撰述為任,正是他施展才華實現(xiàn)宏偉抱負的大好時機。 我們說劉知幾懷有宏偉抱負,其一是說他學孔子修《春秋》的榜樣,"其文不刊,為后王法"。寫出不刊之典,作為后世標準、楷模,這是一個很高的要求。應該說這樣的宏偉抱負是逐步樹立起來的。劉知幾并不懷疑自己的能力,但他擔心的是會受到世俗的攻擊,"將恐致驚未俗,取咎時人。徒有其勞,而莫之見賞。所以每握管嘆息,遲回者久之。非欲之而不能,實能之而不敢也。"①這里如實地表露了劉劉知幾當時矛盾的心態(tài):既意識到厘定群史的歷史使命責無旁貸,又擔心遭受世俗白眼,勞而無賞。劉劉知幾終于沖破壓力,勇敢地擔當起歷史重任,實際上這是一種可貴的自覺,他體會到時代的歷史使命,厘定群史的工作已經(jīng)是刻不容緩了。其二,他也選中了自己的位置,或者說找到了自己事業(yè)的突破口。他是站在史學領域里,對古代史學作系統(tǒng)的理論總結。于此,這個宏偉抱負就落到實處。劉知幾獻身于史學事業(yè),對于他自己,對于社會,無疑都是一個良好的選擇。 唐初修史,盛況空前。究其原因,"多識前古,貽鑒將來"是其一,史學自身發(fā)展的必然趨勢是其二,借修史為李唐皇室歌功頌德是其三。貞觀年間,不僅修前代史,也修當代史,成果累累。僅從唐初史學編修實踐而論,必然需要做出理論的總結。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唐初豐富的修史實踐,也就沒有劉劉知幾的史學總結。劉劉知幾面臨的時代使命,就是總結修史實踐經(jīng)驗,探討史學自身規(guī)律,建立史學理論、史學批評體系。如果劉劉知幾不走這條路,①《史通?自敘》。 只有走如徐堅、吳兢等認定的路,當名史官,撰實錄,修國史;或者回溯古代,象元行沖撰《魏典》,劉允濟撰《魯后春秋》。貞觀時代編前代正史的任務已完成了。史官們最大的任務就是在監(jiān)修大臣的主持下集體撰實錄、修國史。劉劉知幾出任史官,當然是一件有意義的事,三十年的史學積累,培養(yǎng)成一位博學卓識的史學家,也確立了他的宏偉志愿。那么,實現(xiàn)志愿的道路是康莊大道還是崎嶇小徑呢? 問題還要回到劉劉知幾任職的史館上來。前已言之,唐初史館修史主要有兩個方面的任務,一是修前代史,一是修國史,包括皇帝實錄。前一項任務是在武德年間開始,但主要是在貞觀時期已順利完成,高宗顯慶年間收尾,這就是唐初八部紀傳體前代史的修撰。后一項任務從貞觀年間起也有作為,這就是高祖、太宗實錄的編撰。 貞觀十七年(643)七月,房玄齡、許敬宗、敬播等人上所撰高祖、太宗實錄各二十卷;高宗永徽元年(650),史官太尉長孫無忌等修《貞觀實錄》畢,起于貞觀十五年至二十三年,二十卷,同前《太宗實錄》相銜接;高宗顯慶元年(656)七月,無忌等修成國史,凡八十一卷,起義寧(617)盡貞觀末,是記述高祖、太宗兩朝的歷史;顯慶四年(659)二月,許敬宗等撰貞觀二十三年后至顯慶三年(658)實錄,成二十卷,添成一百卷。參撰諸人,多受封賞。以上是劉知幾出生前有唐政府詔修實錄、國史的大體情況。 咸亨四年(673),高宗檢驗以往實錄,發(fā)現(xiàn)許敬宗所紀"多非實錄",因責成監(jiān)修國史劉仁軌等"窮微索隱,原始要終,盛業(yè)鴻勛,咸使詳備"①。 劉仁軌等于是引左史李仁實專掌其事,將加刊改。垂拱元年(685)仁軌以八十四歲高齡卒于任上,修改國史之事又停頓了下來。到了長安三年(703)正月,武后詔修唐史。這時,四十三歲的劉劉知幾,身為史官,第一次參加了修國史的工作。這是自貞觀以來修國史實錄的繼續(xù)。 參加這次修史的有特進武三思、納言李嬌、正諫大夫朱敬則、司農(nóng)少卿徐彥伯、鳳閣舍人魏知古、崔融、司封郎中徐堅、左史劉劉知幾、直史館吳兢等。②劉知幾亦云:"長安中,余與正諫大夫朱敬則、司封郎中徐堅、左拾遺吳兢,奉詔更撰《唐書》,勒成八十卷。"③可見,這次修唐史,陣容頗強,劉知幾及其志同道合的朱敬則、徐堅、吳兢等,都是當時第一流的學者。其他諸人,大都堪稱其選。李嶠以文學詞彩獲武后器重,"朝廷每有大手筆,皆特令嶠為之。"④徐彥伯少以文章得名,在官有善政,修史能直筆。魏知古性方直,早有名,弱冠舉進士,累授著作郎,兼修國史,執(zhí)政頗能舉薦賢才,時論以為有知人之鑒。崔融為文典麗,當時罕有其比,朝廷每有大手筆,多手敕付融。上述可知,參與本次撰修國史者,絕大多數(shù)是德才兼?zhèn)涞闹麑W者。 但李嬌、崔融盡管頗富才學,卻依附于有權勢的二張。"時張易之兄弟頗招集文學之士,融與納言李嬌、鳳閣侍郎蘇味道、麟臺少監(jiān)王紹宗等俱以文才降節(jié)事之。"①這個蘇味道與李嶠同鄉(xiāng),少俱以文辭知名,時人謂之蘇、李。 《舊唐書》作者評論說:"觀其章疏之能,非無奧贍;驗以粥諧之道,罔有①《唐會要》卷六三。 ②《唐會要》卷六三。 ③《史通?古今正史》。 ④《舊唐書?李嶠傳》。 ①《舊唐書?崔融傳》貞純。故狄仁杰有言曰:'蘇、李足為文吏矣。'"②分析長安三年修唐史的寫作班子,可以這樣說:論才學,皆堪稱其選,集中了當時頗有聲望的大家手筆;論德行,卻可以一分為二。其中,朱敬則、徐堅、吳兢、劉劉知幾、魏知古等德才兼?zhèn)洌顛?、崔融?quot;文雖堪高,義無可則"。在正常情況下,也不能把他們的缺點看得過重了,但趨炎附勢在關鍵時刻定會誤人誤己。此次修史,李嬌為監(jiān)修之一,劉知幾受到排擠。在當時,擔任監(jiān)修的武三思則是個缺德少才的不學無術之輩。他憑借后族出身飛黃騰達,則天稱帝,封梁王,拜天官尚書。證圣元年(695),轉春官尚書,監(jiān)修國史。圣歷元年(699),檢校內(nèi)史。二年,拜特進、太子賓客,仍并依舊監(jiān)修國史。"三思略涉文史,性傾巧便僻,善事人,由是特蒙信任。則天數(shù)幸其第,賞賜甚厚。時薛懷義、張易之、昌宗皆承恩顧,三思與承嗣每折節(jié)事之。??三思又以則天厭居深宮,又欲與張易之、昌宗等扈從馳騁,以弄其權。"①這樣的一個武三思掌握著監(jiān)修大權。 自劉知幾進入史館后,面對著無數(shù)難以克服的矛盾,使他簡直處于進退維谷的境地之中。劉知幾在《史通?自敘》中回顧自己在史館修史的往事,不無感慨地說:長安中,會奉詔預修《唐史》。及今上即位,又敕撰《則天大圣皇后實錄》。凡所著述,嘗欲行其舊義,而當時同作諸士及監(jiān)修貴臣,每與其鑿枘相違,齟齬難入。故其所載削,皆與俗浮沉。雖自謂依違茍從,猶大為史官所嫉。 "鑿枘相違,齟齬難入",語出《楚辭?九辯》:"圜鑿而方柏兮,吾故知其 而難入。"圜鑿,鑿成圓孔。方枘,方的榫頭。 同齟齬,言矛盾不相配合。劉知幾的修史主張同世俗之見有著尖銳的矛盾。按劉知幾的主張,寫史應根據(jù)已變化的情況從實而書。但這種正確的意見往往不被采納?!妒吠?/span>?邑里》劉知幾原注云:"時修國史,予被配纂《李義琰傳》。琰家于魏州昌樂,已經(jīng)三代。因云:'義琰,魏州昌樂人也。'監(jiān)修者大笑,以為深乖史體,遂依李氏舊望,改為隴西成紀人。既言不見從,故有此說。"按照劉知幾的觀點,"三王各異禮,五帝不同樂,故傳稱因俗,易貴隨時。況史書者,記事之言耳。夫事有貿(mào)遷,而言無變革,此所謂膠柱而調瑟,刻船以求劍也。"②因此,他主張"國有弛張,鄉(xiāng)有 省,隨時而載,用明審實。"①這是一種用變化發(fā)展的觀點對待事物的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但有的史家因習成性,不管"州郡則廢置不恒,名目則古今各異"等變化的事實,而"皆取舊號,施之于今",在這種情況下,"欲求實錄,不亦難乎?"②劉知幾同監(jiān)修和某些史家的意見分歧,是兩種歷史觀點的分歧。一種意見是因俗隨時之義,一種意見因仍舊貫,襲用不改。漢魏已降,士人多以族望相矜,而自晉遷江左,僑立州縣,南人北籍,虛引舊號,這是一種門閥制度下的思想觀念和作法,如此②《舊唐書》卷九四《史臣曰》。 ①《舊唐書?外戚列傳》。 ②《史通?因習》。 ①《史通?邑里》。 ②《史通?邑里》。 對待歷史,致使版籍混亂,邑里難詳。如,"近代史為王氏傳,云'瑯琊臨沂人';為李氏傳,曰'隴西成紀人'之類是也。非惟王、李二族久離本居,亦自當時無此郡縣,皆是晉、魏已前舊名號。"③然而正確的意見不被采納,反而遭到恥笑。象李義琰家于魏州昌樂,已經(jīng)三代,還要寫成隴西成紀。真是"積習相傳,寢以成俗,迷而不返","千載遵行,持為故事。而一朝糾正,必驚愚俗。"④傳統(tǒng)習慣勢力實在大??! 劉知幾與監(jiān)修的矛盾如果僅僅是一些具體認識問題,通過疏導還有解決的希望。自然,由于劉知幾自負、介直的個性,一旦正確的意見遭到拒絕,甚至嘲笑,那是無法容忍的。當時他"委國史于著作郎吳兢,別撰《劉氏家史》十五卷、《譜考》三卷。"⑤就是對史館監(jiān)修的消極反抗。 劉知幾與史館監(jiān)修的矛盾并非是在一些具體問題上的意見不合,而是對史館監(jiān)修大臣的工作及其修史思想的不可調和。 自長安以來,至景龍年間,先后擔任史館監(jiān)修大臣的有武三思、張易之、張昌宗、韋巨源、紀處鈉、楊再思、宗楚客、蕭至忠等。武三思與張易之兄弟都是"專橫驕縱,圖為逆亂"的政治野心家。韋巨源等都是武韋集團的主要成員:韋巨源于神龍年間附入韋后三等親,敘為兄弟,編在屬籍。佞媚官爵,魚肉百姓;楊再思為人巧佞邪媚,善于隨風轉舵,為了取得武后信任,多方討好二張。歷事三主,知政十余年,未嘗有所薦達;宗楚客為則天從父姊之子,以擁戴則天稱帝,累遷內(nèi)史。后跡附韋氏,與紀處訥共為朋黨;紀處訥,娶武三思妻之姊,由是累遷太府卿;蕭至忠趨附武三思,神龍間,代韋巨源為侍中,尋遷中書令。宗、楚"潛懷奸計,自樹朋黨,韋巨源、楊再思、李嶠皆唯諾自全,無所匡正。至忠處于其間,頗存正道"。①后因參與宮廷政治斗爭被殺。用這些人監(jiān)修國史,史館成了一個官僚主義的衙門,成了權貴結黨營私的場所。劉劉知幾揭露說:"凡居斯職者,必恩幸貴臣,凡庸賤品,飽食安步,坐嘯畫諾,若斯而已矣。夫人既不知善之為善,則亦不知惡之為惡。故凡所引進者,皆非其才,或以勢利見升,或以干祈致擢。"②史館可以"養(yǎng)拙"、"藏愚",成了一個"素餐之窟宅,尸祿之淵藪"③。這樣,史館又怎么能承擔起修史的重任呢? 在修史的指導思想上,劉劉知幾與史館監(jiān)修大臣也有著矛盾。 《唐史》之成,在長安三年(703)。中宗神龍元年(705),劉知幾奉令與徐堅、吳兢等重修《則天實錄》,期年而畢。劉知幾說到這次撰修,"雖言無可擇,事多遺恨,庶將來削稿,猶有憑焉。"①劉知幾所謂"遺恨",蓋指載削多不能如意,因為開始劉知幾修《武后實錄》,"有所改正,而武三思等不聽"。②劉知幾的好友吳兢預修《唐書》,亦深以曲筆為憾。故后來他在擔任地方官期間重修《唐書》和《唐春秋》。開元十四年(726)他上奏說:"臣往③《史通?邑里》原注。 ④《史通?邑里》。 ⑤《舊唐書?劉子玄傳》。 ①《舊唐書?蕭至忠傳》。 ②《史通?辨職》。 ③《史通?辨職》。 ①《史通?古今正史》。 ②《新唐書?劉劉知幾傳》。 者長安、景龍之歲,以左拾遺起居郎兼修國史。時有武三思、張易之、張昌宗、紀處鈉、宗楚客、韋溫等,相次監(jiān)領其職。三思等立性邪佞,不循舊章,敬飾虛詞,殊非直筆。臣愚以為國史之作,在乎善惡必書。遂潛心積思,別撰《唐書》九十八卷、《唐春秋》三十卷,用藏于密室。"③是直書還是曲筆是劉知幾同監(jiān)修大臣們在修史指導思想上的根本分歧。 劉劉知幾側身史官,懷有踵武前修的志愿,"凡所著述,常欲行其舊義。"而當時同作諸士及監(jiān)修貴臣與他格格不入。在這種不可調和的矛盾中,使劉知幾深切感受到:"雖任當其職,而吾道不行,見用于時,而美志不遂。"④劉知幾的"道"和"美志"就是做一名真正的史官,堅持史家善惡必書的直書原則,寫出能勸善懲惡的史書來。他認為修史是一項不朽的事業(yè),"史之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務,為國家之要道。"⑤其基本宗旨在善惡必書,勸善懲惡。茍史官不絕,竹帛長存,可使后人見賢而思齊,見不賢而內(nèi)自省。 但是當時的史館違背善惡必書,也不能起到"勸善懲惡"的作用。這使劉劉知幾的修史理想與現(xiàn)實史館的矛盾達到無法解決的境地。 史館是當時社會的一個縮影。伴隨著劉劉知幾修史理想與史館的矛盾還有劉劉知幾的仕途追求與現(xiàn)實社會的矛盾。作為封建社會一名知識分子的劉劉知幾,他也有著自己的人生追求,即自己的人生觀。這就是通過自己的努力求得功名富貴,以留名青史,光照千秋。他說:夫人寓行天地,其生也若蜉蝣之在世,如白駒之過隙,猶且恥當年而功不立,疾沒世而名不聞。上起帝王,下窮匹庶,近則朝廷之士,遠則山林之客,諒其于功也名也,莫不汲汲焉孜孜焉。夫如是者何哉?皆以圖不朽之事也。何者而稱不朽乎?蓋書名竹帛而已。 浦起龍在《史通通釋》這段話后加了一個解釋:"原史之所為作也。史者千秋金鏡,只從名心落想,故曰庸淺。"其后又加按說:"其舉意出辭,頗淺庸近俗,宜可蔓雍。"果然,到乾隆時紀昀的《史通削繁》便把上面這段話連同下面的我們經(jīng)常引用的"史之為用"的論述一并作為"蕪蔓"而"芟 "了。浦起龍、紀昀自以為高雅,實際上他們掩蓋了實質,所謂千秋金鏡的史學也就失去了現(xiàn)實基礎。對待封建時代的知識分子來說,希望書名竹帛,并非是一種消極的庸淺的心態(tài),而是一種積極的向上的追求。他們沿著古代圣賢所規(guī)劃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路徑,建立功名,這其中既包括了他們自己的功名富貴,也包括了獻身國家建功立業(yè)。兩者互為一體,追求功名,就是孔夫子也如是想如是做。"疾沒世而名不稱焉"原是孔子的話,司馬遷在《史記?伯夷列傳》中引用了孔子"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這句話,亦暗示太史公立名著述之美。 但是,現(xiàn)實社會并沒有給劉劉知幾的仕途鋪平道路,中宗時期,"韋武弄權,母媼預政。士有附麗之者,起家而綰朱紫,予以無所傅會,取擯當時。"①在當時的昏暗的政治統(tǒng)治下,劉知幾深切感到"于是小人道長,綱紀日壞",③《唐會要》卷63《史館上?在外修史》。 ④《史通?自敘》。 ⑤《史通?史官建置》。 ①《史通?史官建置》。 ①《史通?忤時》。 故"仕于其間,忽忽不樂"。由于他"守茲介直,不附奸回"②的儒家知識分子的剛烈的本性所決定,又決然不會放棄自己的信仰而隨波逐流,與世浮沉,因此他也擺脫不了"郁快孤憤,無以寄懷"③的苦悶境地。然而又恐沒世之后,"誰知予者"④,不甘心默默無聞地離開這個世界。在這里,追求功名的強烈愿望同"取擯當時"的遭遇無辦法調和,因而苦悶也無法解脫。 劉劉知幾自長安二年(702)進入史館,至中宗景龍四年(710),九年之中,"三為史臣,再入東觀"。"長安二年以著作佐郎兼修國史,尋遷左史,于門下撰起居注。"這是一為史臣,一入東觀(史館)。中宗即位之后,"除著作郎、太子中允、率更令,其兼修史皆如故。"這就是二為史臣。中宗還京不久,"驛征入京,專知史事,仍遷秘書少監(jiān)。"①這就是三為史臣,再入東觀。這些年,他參與修過《唐史》,重修《則天實錄》等。但是,修史并沒有給劉劉知幾的功名追求帶來多少幫助。比如神龍二年(706),武三思、魏元忠及史官太常少卿徐彥伯、秘書少監(jiān)柳沖、國子司業(yè)崔融、中書舍人岑羲、徐堅等修上《則天實錄》二十卷,"賜物各有差",劉知幾實預其事,蓋以官卑未列名受賜。對此,劉知幾自然感到不平。他援古自況,說劉炫仕隋,為蜀王侍讀,尚書牛弘問他"君王待子,其禮如何?"他說"相期高于周、孔,見待下于奴仆。"牛弘不悟其言,請聞其義。劉炫解釋說:"吾王每有所疑,必先見訪,是相期高于周、孔。酒食左右皆饜,而我余瀝不雷,是見待下于奴仆也。"劉知幾說,"求史才則千里降迫,語宦途則十年不進。""朝廷厚用其才,竟不薄加其禮。??位使士有澹雅若 嚴君平,清廉如段干木,與仆易地而處,亦將彈鋏告勞,積薪為恨。況仆未能免俗,能不蒂芥于心者乎!"②言為心聲。劉知幾這番話道出了一個正直知識分子的內(nèi)心苦悶。沒有比對自己事業(yè)價值的承認更重要的,但劉知幾沒有,隸名修史,卻賞不見名。如果說受賞者皆功勞卓著,遺漏者貢獻頗少,劉知幾也不會難過。問題在于名實不符,功賞不副。他揭露當時的實情說:"而近代趨競之士,尤喜居于史職,至于措辭下筆者,十無一二焉。既而書成繕寫,則署名同獻;爵賞既行,則攘袂爭受。遂使是非無準,真?zhèn)蜗嚯s,生則厚誣當時,死則致惑來代。而書之譜傳,借為美談,載之碑碣,增其壯觀。"①這正是"小人道長,綱紀日壞"的具體體現(xiàn)。 劉知幾身居史職,希望在"勒成國典,貽彼后來"②,如此既可為國家建功立業(yè),又可使自己書名竹帛,所謂兢兢業(yè)業(yè)獻身于史職的史志、史道,全在此矣。然而,小人當?shù)?,是非無準,真?zhèn)蜗嚯s,直道不存。在這種情況下,劉劉知幾只有一個選擇:退出史館,走自己的路! ②《史通?忤時》。 ③《史通?自敘》。 ④《史通?自敘》。原注:則天朝為著作佐郎,轉左史。今上初即位,又除著作。長安中,以本官兼修國史。會遷中書舍人,暫罷史職。神龍元年,又以本官兼修國史,迄今不改。今之史館,即古之東觀也。 ①以上引《史通原序》。 ②《史通?忤時》。 ①《史通?史官建置》。 ②《史通?忤時》。 注: 劉劉知幾:(661-721) 唐代史學家,字子玄。彭城(今江蘇徐州)人。唐高宗永隆元年(680)進士。武則天時,歷任著作佐郎、左史等職,兼修國史。唐中宗時官至鳳閣舍人,暫停史職。不久又除著作郎,仍兼修國史。后參與纂修《則天皇后實錄》,因與纂修大臣武三思不合,請辭史館職,但不久又三度入館。唐玄宗時,官至左散騎常侍。他自幼篤愛史籍,入仕后數(shù)入史館,得以博覽群籍,又洞悉史館利弊。因和監(jiān)史大臣宗楚客等屢相琲牾,不能自行其道,乃私撰《史通》以見志。他一生著述很多,還有《劉氏家乘》、《劉氏譜考》、《睿宗實錄》、《劉子玄集》等。 劉秩:彭城人,劉劉知幾第四子。唐朝開元末,任左監(jiān)門衛(wèi)錄事參軍事。稍遷憲部員外郎。安祿山反,上書諫阻楊國忠罷哥紓翰守潼關。至德初,(公元七五六年)遷給事中。久之,出為閬州刺刺史。唐以前,歷朝政治、經(jīng)濟、文化等典章制度的記載均附于斷代史中,分別寫成“職官志”“食貨志”等等,沒有人從頭至尾一以貫之寫成一部專史。唐玄宗開元末年,著名史學家劉之幾的第四子。 劉秩依照《周禮》六官的職掌,采經(jīng)史百家之言,分類經(jīng)次,著《政典》35卷,初具了這類專門史書的雛形,為我國最早的政書。后來杜佑(735年~812年),在劉秩《政典》的基礎上進行擴充和改編,用了三十余年時間完成了《通典》二百卷,分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州郡、邊防九門,記載了從上古直到唐代宗年間各種典章制度的沿革,對于唐朝(天寶以前)的記載尤其詳細。此書不僅具有極重要的史料價值,而且為后來的典章制度分類專史開創(chuàng)了先例。
《史通》的學術價值及其在中國史學史上的意義 內(nèi)容摘要:《史通》是我國第一部史學理論著作, 在中國史學史上具有重要意義。它涉及歷史編纂學、史學概論、史學批評、史學史、史料學和目錄學等學科, 內(nèi)容極其豐富, 頗多精當之論, 予后人以極大啟示, 爰至晚清, 尚無全面超越之作, 不少觀點迄今還被史學理論類著作所沿用。不過, 此書雖然主觀上想作分門別類的論述, 但仍呈現(xiàn)多學科內(nèi)容混雜之特點, 反映了古代學術不專的情況。 關鍵詞:歷史編纂學 史學理論 多學科交叉 《史通》的學術價值及其在中國史學史上的意義 我國史學的發(fā)展至唐朝已近鼎盛,體裁多樣,數(shù)量繁多,為史學理論著作的問世創(chuàng)造了條件,劉知幾《史通》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 一、撰寫時間 《史通》又名《史通子》,20 卷,分內(nèi)外二篇,各10 卷。今存內(nèi)篇39 篇,其中3 篇有目無文;外篇13 篇,故名為52 篇實則49 篇,與兩《唐書》劉氏本傳分別記載的20 卷和49 篇吻合。因修《新唐書》時已僅見49 篇,故3 篇亡佚于宋以前。 據(jù)劉知幾自序,此書寫定于景龍四年(710 年) 仲春,但未記始撰時間,而有關記載又不盡相同。如《自敘》篇云,因修《武后實錄》時與武三思等不合,“故退而私撰《史通》,以見其志”,時在神龍元年(705年),則歷時6 年半成書;又據(jù)《原序》,自長安二年(702 年) 起三入史館,“嘗以載削余暇,商榷史篇,下筆不休,遂盈筐篋。于是區(qū)分類聚,編而次之”,又說:“予既在史館而成此書,故便以《史通》為目。”綜合以上二說,可知劉知幾開始并無著書計劃,只是在次之余寫下大量文字,退出史館后才將這些零篇散章整理成帙,所以有“區(qū)分”和“編次”之說。值得注意的是《原序》中“于是”二字。于是者,或指前因,或謂此時,盡管作者未指明二者孰是,但據(jù)《自敘》和《新唐書》本傳,似當指景龍四年得罪權臣、退出史館之時。 因此, 《史通》的撰寫應歷時9 年(702-710):據(jù)此書豐富內(nèi)容度之,需花費相當長時間撰寫。 二、主要貢獻 《史通》一出,就大受著名史家吳競、徐堅等人的推崇,認為居史職者應置之座右;唐玄宗讀后稱善,派人到其家抄錄。不過,歷代亦多詬病。唐末柳燦曾著《史通析微》批駁,主要斥其不尊經(jīng)典;宋代劉祁則說劉知幾“工訶古人而拙于用己?!泵髑逡越?,研究者漸眾,郭延年、李維楨、王維儉、黃叔琳、浦起龍等各有專著。爰及現(xiàn)代,又有陳漢章《史通補釋》、劉咸炘《史通駁議》、楊明照《史通通釋補》、程千帆《史通箋記》等專著及大量論文。這些論著觀點不一,有的評價甚高,有的則認為稱為理論著作不盡妥當。其實,此書內(nèi)容豐富,行文要言不煩,頗多精當之論,影響極大,爰至晚清,后人尚無法全面突破其矩矱,不少觀點迄今還被史學理論類著作所沿用?,F(xiàn)就《史通》涉及今之史學各分支歸類論述,力求得出恰當之評價。 根據(jù)今天的學術分類, 《史通》涉及歷史編纂學、史學概論、史學批評、史學史、史料學和目錄學,具有多學科特點。《內(nèi)篇》以前二者為主, 《外篇》則以后三者為主,但因古代學術不專而致畛域不清,故一篇之中往往不止一個主題。 《六家》、《二體》列于卷首,重要性不言而喻。劉知幾從歷史發(fā)展的角度論述史書體裁及其演變:“古往今來,質文遞變,諸史之作,不恒其體”,認為史書內(nèi)容和形式都是變化的,沒有固定模式;并將史書分為六類,指出各自特征: 《尚書》家,記言; 《春秋》家,記事; 《左傳》家,編年; 《國語》家,國別史; 《史記》家,紀傳通史; 《漢書》家,紀傳斷代史,進而將六家抽象為編年、紀傳二體。這是他對史書體裁所做的理論概括,至今仍被認可。他還認為,編年、紀傳二體已經(jīng)滿足了體裁的需要,后人無法突破:“載筆之體,于斯備矣。后來繼作,相與因循,假有改張,變其名目,區(qū)域有限,孰能逾此!”這個觀點,爭議頗多。有人認為六家二體不能包舉所有的史書體裁,而“后來作者,不出二途”的結論更被史學發(fā)展所否定。其實,如果說六家不能包舉所有史書體裁尚有道理,因其內(nèi)涵較大,外延難免有限;但二體是對六家的再次抽象,包容性卻十分廣泛。即使被認為不可包舉的職官、刑法類史書,一般也是以時間為序編纂,就此意義而言,可謂被編年體所包含。因此,說史書以二體為主未尚不可,只是以今天的標準衡量,顯得不夠嚴謹,而這反映了當時理論程度不高。至于劉知幾所說的“后來作者”,顯然是指唐以前人,并未包括后世,因為此書是總結前代史學,而不是預言未來。另外,說他不重視已經(jīng)發(fā)展并漸趨成熟的典志體,從而“縮小了史學范圍,使史學道路變窄”云云,似不符合事實。唐中葉以前,典志體并無影響,直到劉知幾之子劉秩的《政典》問世,才引起時人的重視。使史學范圍變小、道路變窄的是唐代日益嚴重的政治干預,而以劉知幾等人為代表的館外修史,作用正好相反, 《史通》本身就是不屬于二體的新體裁史著。 劉知幾反對通史,主張斷代史。他認為,即使通史的典范《史記》也存在敘事隔越、重復等缺點,梁武帝《通史》以下,更是蕪累,以致“學者寧習本書,而怠窺新錄”;而《漢書》則包舉一代,“學者尋討,易為其功?!?由于通史年代邈遠,剪裁不易,且無法避免與前史重復,故除《史記》外,至唐代無傳世之作;而斷代相續(xù),界限分明,容易成功,唐代更是一舉完成六部,使人印象深刻。主張斷代史,是劉知幾受時代影響的結果。 史書體裁和體例是既有聯(lián)系又不相同的兩個概念。劉知幾已經(jīng)意識到兩者的區(qū)別,并作了大量論述。他認為,古代不講體例,今天則不同:“若乃帝王無紀,公卿缺傳,則年月失序,爵里難詳,斯并昔之所忽,而今之所要”,史著要具備人物、時間、地點三要素,內(nèi)容隨時代而變化,不可“翦截今文,模擬古法。”為避免敘事時夾入長篇議論,造成體例不純的情況,他主張紀傳體“宜于表志之外,更立一書”, 專收詔令奏議及詩文。此議雖然未被修史者采納,但《直齋書錄解題》首設“詔令奏議”類,似即受其影響。 劉知幾重視體例與唐代以館修史書為主有關。因集體修史,為避免抵牾,設專職擬定體例成為慣例,其中尤甚者, 《晉書》定體例者竟達六人。劉知幾曾長期任史官,自然深知體例的重要:“夫史之有體,猶國之有法。國無法,則上下靡定;史無例,則是非莫準?!敝挥写_定體例之后,修史時才能各守畛域。唐代修史取得巨大成就,除了史官待遇優(yōu)渥等原因外,體例完善是重要因素。 劉知幾認為,書名、斷限、書法等均屬于體例范疇:“夫名以定體,為實之賓,茍失其途,有乖至理?!本幠暝抡咧^之紀,如《漢紀》,列紀傳者謂之書,如前、后《漢書》,而《呂氏春秋》既非編年亦非紀事,只是子書雜記,不能稱為史書。史書的斷限有兩層含義,首先是斷代問題。一部史書的開頭“因有沿革,遂相交互”, 代之興與前代之亡是同一過程的兩個方面,因此,兩代的上下限必然交錯,對前朝只可略作交代,不可越限,否則即為不知剪裁。其次是內(nèi)容取舍,包括史書結構和史事記載。前一點與斷代有關,如《漢書》表、志盡同《史記》,與書名不符。后一點則說,記事雖可互見,但須有詳有略。書法也是體例的一部分。劉知幾雖然反對文人修史,但并不輕視文字表述的作用:“夫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觀乎國風,以察興亡。是知文之為用,遠矣大矣?!?他提出的行文原則是不虛美、不隱惡,同時要做到文約事豐。他精辟地論述了文字、結構、主旨三者的關系:“夫飾言者為文,編文者為句,句積而章立,章積而篇成。篇目既分,而一家之言備矣。”不過,在他看來,好的史書除了有嚴格的體例、合理的結構、優(yōu)美的文字之外,最重要的是秉筆直書,在《直書》、《曲筆》等篇中,劉知幾就此再三致意。他強調:“史之為務,申以勸誡,樹以風聲”,要使賊臣亂主“穢跡彰于一朝,惡名被于千載”,反對“舞詞弄札,飾非文過”,即使合于名教的為君親諱,也被斥為“直道不足”。上述觀點與他所提出的史家須兼才學識“三長”論中“猶須好是正直,善惡必書,使驕主賊臣所以知懼”一脈相承,這個觀點后來被章學誠提煉為著名的“史德”原則。 《史通》又是史學批評著作,每于概論之后,繼以具體評判。例如,馬班優(yōu)劣,歷來聚訟不已:“王充著書,既甲班而乙馬;張輔持論,又劣固而優(yōu)遷?!彼麄兓蛞浴拔牧x浹備,紀事詳贍”為標準,或以文字煩省為標準。劉知幾不贊成上述觀點,認為史書煩省與否在內(nèi)容而不在卷帙:“但當求其事有妄載,苦于榛蕪,言有闕書,傷于簡略,斯則可矣”,而且時代不同,繁簡也不必相同。他對《史記》、《漢書》的評價是:“互有修短,遞聞得失,而大抵同風,可為連類?!比绻查_思想性,可謂篤論。 劉知幾將儒家經(jīng)典也視為史書,故《史通》評論史書從《尚書》、《春秋》始,毫無顧忌。歷代批判儒家正統(tǒng)的學者并不罕見,東漢王充的《論衡》尤為尖銳。但他主要從思想方面著眼,而劉知幾則從實錄原則出發(fā),指摘《尚書》“理有難曉”, 《春秋》為賢者諱。與《論衡》直斥孔子相比,《史通》雖然思想性有所不及,但學術性更強,做到了“廣彼舊疑,增其新覺”,且言必有據(jù)。 《史通》的評論很少涉及歷史本身,因此,無法了解其系統(tǒng)的史觀,這可能就是被認為不應視作理論著作的原因。其實,《史通》作為理論著作是當之無愧的。這首先表現(xiàn)在,它的一些內(nèi)容已成為史學理論遺產(chǎn),如區(qū)分史書體裁,分別記注、撰述,直書原則等都被今天不少史學概論類著作所繼承,有的還直接援引其“斷限、標目、載言、載文”等篇目作為標題。其次,在一些議論中,亦可窺得劉知幾史觀之一斑。例如他反對今不如昔,事必師古的歷史觀:“必以先王之道持今世之人,此韓子所以著《五蠹》之篇,稱宋人有守株之說也。”又如《史記》、《通鑒》都認為周威烈王承認三家分晉是周朝瓦解的原因,劉知幾卻指出,當時周室微弱,政出諸侯,天下早已分崩離析,實時勢所然。他還批評天人感應的唯心史觀:“夫論成敗者,固當以人事為主,必推命而言,則其理悖矣。”他認為主體對客體的認識會因人而異:“物有恒準,而鑒無定識”,指出了客觀歷史與成文史的不同。對歷史事件的評價,他要求“銓核得中”。以上所述,反映了劉知幾史觀的主要方面,即歷史是發(fā)展的,不必厚古薄今;歷史進程由時勢決定,而非人的意志所能左右;謀事成敗在人不在天;必須注意史書的真實性,要客觀地評價歷史,等等。 浦起龍說:“《史通》一書皆議論體,獨《史官》、《正史》二篇屬敘事體。”原因在于這兩篇是我國最早的史學史著作,因此以敘事為主。史書編纂與職司密不可分,因此劉知幾首先系統(tǒng)地描述了上古至唐代的史職沿革:史官之設,“肇自黃帝,備于周室,名目既多,職務咸異”,分為太史、小史、內(nèi)史、外史、左史、右史,其中太史最重要,故事跡最詳。漢武帝置太史公,位在宰相之上。司馬遷卒,宣帝改太史公為太史令,職責變化,僅行文書而已。另外,此前太史以著作為主,兼掌歷象等職,此后以他職兼領史職,“太史之署,非復記言之司”,“唯知占候而已”,以致太史徒有其名。《史通》勾勒的我國史官及修史制度輪廓,被現(xiàn)在多種史學史著作所引用。不過,其中也有一些爭議問題。例如,太史公是否位高于宰相,古今多所詰難。如果說“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副上宰相”之語因太史掌著述之職,可以優(yōu)先看到各種材料而尚屬可信,但因此認為其職權超過宰相則不合情理:以司馬遷下獄后無法湊滿贖金、亦無有力同僚相救觀之,其所任顯非要職。另據(jù)虞喜《志林》云,太史一職至漢代位已轉卑,僅朝會時坐位猶在公上,④則顯系清望之職。 《古今正史》篇之“古今”二字,含義不明,有人主張以陳壽為界。此篇論及史書73 部(不計中輟之作),包括雖無書名,但作者可考的4 部。主要為簡介內(nèi)容和作者情況,評論雖少,但不乏精當之論。如說《史記》乃“協(xié)六經(jīng)異傳,整齊百家雜言”成書,將史書的編撰看作古籍整理的一種形式,今人史籍整理應該包括史書修撰的觀點明顯受其啟發(fā)。 劉知幾寫史學史與今人按朝代為序不同。除了《春秋》之前因著述少而按著者先后敘述外,其他均按史書記載之時代先后分敘。如《春秋》三傳所釋內(nèi)容相同,但作者不同時,仍并列敘述。從《史記》至唐代,分為14 個段落,脈絡清晰。敘述間及史官廢置和修史中發(fā)生的大事,如崔浩因直筆而滅三族,同撰者死128 人;又如梁武帝素稱好著述,卻因吳均不避諱而焚其所著《齊春秋》。劉知幾的論述極精煉,非大善大惡不詳錄,花筆墨最多者數(shù)《漢書》、《魏書》。雖論二體,但所舉兩漢以后編年體僅6 部,原因是此類著作數(shù)量較少。他對編年體十分重視,荀悅《漢紀》、裴子野《宋略》、袁宏《后漢紀》都得到很高評價。 《史通》在史料學上有不少貢獻。劉知幾雖然推崇正史,但不排斥其他著述,,主張擴大史料來源。他指出:“偏記小說,自成一家,而能與正史參行”。這些書雖然語言鄙樸,記事不完整,但“皆記即日當時之事,求諸國史,最為實錄”,是彌足珍貴的第一手資料。不過,這些書“得失紛糅,善惡相兼”,必須仔細鑒別,擇善而從。由于著史者難免個人好惡,他要求對史事“探賾索隱,致遠鉤深”,進行認真考辨。他自己就對一些史事作過考證。如《竹書紀年》記事與儒家經(jīng)典、《史記》等多有不同,他往往寧信前者,于經(jīng)典的字里行間看出很多牴牾,一一予以辨正, 《疑古》、《惑經(jīng)》、《雜說》等篇,有關論述甚多。此外,由于《史通》所述之書多亡佚,后人只能據(jù)以轉引,故此書又具史料價值。 《史通》的《雜述》篇涉及目錄學。它將與正史“參行”的“偏記小說”40 部分為偏記、小錄、逸事、瑣語、郡書、家史、別傳、雜記、地理書、都邑簿、史之雜等11類,加上紀傳和編年,史部共13 類,與《隋書·經(jīng)籍志》史部類目數(shù)相同,其中不少類目雖名稱不同而性質相同。這種分類法的優(yōu)點是不拘成見,敢于擴大史部范圍,但因全然不顧傳統(tǒng),好立異說而忽視實用,如不設起居注、職官、儀注、刑法、簿錄等有著大量現(xiàn)存書的類目,故不得行于后世。 三、幾點不足 《史通》作為開創(chuàng)性著作,地位重要,但由于史學發(fā)展階段的局限,某些結論不適用于后世。如他極力反對集體修史,主張獨斷;反對通史,主張斷代,等等。這與他長期擔任史職,深悉館修史書弊病有關。中唐以后,史官職濫,館修史書汗青無日,而吳競等人的館外修史卻取得很大成績,于是就有《史通》的主斷貶通。 《史通》還存在一些其他缺點。劉知幾既反對效法古人語言,又使用駢文,甚至因此改動引文,刪節(jié)人名、地名,致失原貌。又如反對陳勝、項羽入世家、本紀,名曰嚴格體例,其實不免正統(tǒng)之嫌;雖不信災祥之說,但不夠徹底。其論點也有自相矛盾之處。如《辨職》篇說,史以彰善貶惡,不避強御為上,董狐、南史即是;編次勒成,郁為不朽次之,左丘明、司馬遷即是。而《雜說》篇又說史以好善為主,嫉惡為次。馬、班好善,董、南嫉惡,則馬又居前。不過,上述缺點與此書貢獻相比,可謂微不足道。
從劉知幾論述史書體例看其循名責實的史學精神 【摘要】唐朝史學家劉知幾在其著作《史通》之中,總結了唐以前歷代的史學著作,并對史書體例特別進行了評述。后人對此褒貶不一,大多認為劉氏之史識不及司馬遷。然而,從這些體例的論述之中所表現(xiàn)出來的循名責實的史學精神,確是后人在研讀這部著作時所應當引起重視的一個方面,而對于史書著述方面而言,卻也可以視作是一個有益的嘗試。 【關鍵詞】劉知幾;《史通》;史書體例;循名責實 劉知幾在論述史書體例時所體現(xiàn)的循名責實的思想,是《史通》中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循名責實,即在《史通·本紀》一文中所提及的“求名責實”之意,主要是指依據(jù)或遵循一種體例名稱的界定,來確定其中所要或應當予以記載的歷史事實,同時要求史家在史書編撰過程中嚴格遵守這一規(guī)則。 劉知幾自身就非常重視史書編撰的體例,在整部《史通》的起始處即討論了史書編寫體例方面的問題。自司馬遷創(chuàng)作《史記》以來,歷經(jīng)后代的史書流傳,史書的體例大致上確立,主要有本紀、世家、列傳、表歷、書志等幾種,這在《史通》中有詳細的評述,現(xiàn)舉《本紀》一篇略述其意。 劉知幾認為本紀這一體例因其內(nèi)容是“書君上以顯國統(tǒng)”[i],而在帝制時代更具有一種綱領性的重要意義。身處其時的劉氏也格外重視此一體例之“純”。對于本紀的闡釋,劉氏先明確“紀”之由來以及其含義即“蓋紀者,綱紀庶品,網(wǎng)羅萬物。”然后在行文中漸次表明“蓋紀之為體,尤《春秋》之經(jīng),系日月以成歲時,書君上以顯國統(tǒng)?!辈⑶艺f明“紀”的意義及寫法是為“紀者,既以編年為主,唯敘天子一人。有大事可書者,則見之于年月,其書事委曲,付之列傳,此其義也?!?nbsp; 同時,劉知幾也指出“紀”之成為一種體例,是創(chuàng)例于司馬遷的《史記》:“列天子行事,以本紀名篇?!焙笫朗芳抑窌r因襲了這種體例,并且“此道常行,莫之能易也。”雖然劉氏比較贊賞司馬遷創(chuàng)立本紀這一體例,但也毫不客氣地指出了《史記》中不符合自己所創(chuàng)立的規(guī)范的亂例,即“區(qū)域既定,而疆理不分”,這也是后世諸家對其詬病最多的一點。而在此篇中劉氏的觀點極其鮮明,認為未實際登上帝位者,堅決不能寫入本紀,如果寫入,則與原本所創(chuàng)之例不相符合,“求名責實,再三乖謬。” 從上述對體例的論述來看,劉知幾主要是從史書體例的名稱定義方面入手來總結評述前朝史著之中的優(yōu)劣得失,其中尤為多見的是批評司馬遷雖創(chuàng)立了史書的體例,而在實際中卻并不循其所創(chuàng)之例來進行史書的編著,同時劉知幾也指出此“不循例而為”的做法對后世史家著書的影響尤其重大。這在關于各篇體例的文本中多有論及,可見劉知幾對于史書體例這一構成史著的原則的重視程度,概括而言,可用“循名責實”一詞來表述。而實際上,《史通》之中所表現(xiàn)的此類求實的觀點,也是后世學者、史家評論其苛責古人或過分拘泥于體例形式而不知變通的重要方面,同時大多學者也認為劉知幾在這一點所表現(xiàn)出來的史識不及史家先輩司馬遷。然而,筆者并不完全認同這樣的一種比較。在此,筆者將以劉知幾對于《史記》中“項羽入本紀”的論述為例試做分析。 在司馬遷的《史記》之中,項羽不僅被放入“本紀”之中,并且位列于漢高祖劉邦之前,可見司馬氏對于項羽的褒揚。而后世不僅唐代的劉知幾對此持有異議,在司馬遷之后不久的班固也并不認同這樣的排序。然而,司馬遷卻有著不同的理解,在其《太史公自序》之中就表明了他創(chuàng)作的主要思想即“網(wǎng)羅天下放失舊聞,王跡所興,原始察終,見盛觀衰,論考之行事,略推三代,尋秦漢,上記軒轅,下至于茲,著十二本紀,既科條之矣。”[ii]“王跡所興”是司馬遷著作本紀各篇目時的一個標準:實際上成為當時時局主宰者的人物,就是“王”,就應當列入本紀。因此,在秦末號令天下諸侯的項羽就是這樣一個可以列入《史記》本紀的“王”。而在劉知幾看來,則完全不應該如此來寫,其原因是劉氏所理解的“本紀”定義是在于“天子帝王”并且“唯敘天子一人”“以顯國統(tǒng)”,所以能列入本紀的,惟有真正登基即位的帝王,即便是太子或后世追尊的“太上皇”亦不符條件,如果有這類情況記著于本紀這一體例之中,就是與體例規(guī)范“名實不符”。 在此暫不論各人的體例定義如何,且先從史實來看,秦末的暴政導致了人民起義以及諸侯征伐,而在推翻秦王朝的過程中,盡管名義上還尊義帝為君主,但項羽實際上指揮各路諸侯作戰(zhàn),并最終打敗秦軍,推翻秦朝統(tǒng)治。而此后楚漢戰(zhàn)爭的最終結果是項羽戰(zhàn)敗自剄,建立新王朝并登基稱帝的是劉邦。從這個歷史事件當中可以看到如下事實:第一,義帝只是一個名義上的象征,項羽實際上號令了天下諸侯;第二,戰(zhàn)爭最終的結局是項羽戰(zhàn)敗自刎,并未登上帝位。 對于項羽“實際上號令群雄”與“沒有登基稱帝”這些史實,司馬遷與劉知幾兩位史家據(jù)各自不同的立場與理解做出了不同的判斷。二者的差別僅僅是在于所取舍的標準不同:從司馬遷的觀點來看,他以實際上掌控天下的情況為依據(jù),將項羽列入“本紀”之中,這是其依實而著的表現(xiàn),而從《史記》自身所確立的體系而言,其實并沒有過多的不妥之處;同樣,劉知幾從他的理解、認識出發(fā)“求名責實”,認為只有登基即位才是帝王正統(tǒng)的體現(xiàn),所以,沒有實際登上帝位并且當時之名號僅是“霸王”的項羽,是不應該被列入本紀的,據(jù)此角度而言也并不為過。在史實與體例問題的處理上比較可見,二者都著眼于對史實的強調,區(qū)別僅在于對一種體例名稱之內(nèi)涵的理解不同,由此也難以區(qū)分其間的高下優(yōu)劣。 從史書的內(nèi)容方面看來,劉知幾以史書體例的定義為標準來看待記入史書的史實,從而發(fā)現(xiàn)問題并提出批評,不論如何這都是其對于歷史著作的一種認真、求實態(tài)度的表現(xiàn)。過往的歷史無法完整地重現(xiàn),而留存于世的史書卻給我們提供了一個了解過去的重要途徑,雖然相對于廣博的歷史,成著的史書所能夠予以記錄的僅是滄海一粟。在現(xiàn)代歷史哲學中出現(xiàn)的后現(xiàn)代主義思潮,被大多數(shù)西方學者視為一種對于傳統(tǒng)史學的挑戰(zhàn),其原因恰恰就在于這一種思想對于傳統(tǒng)歷史著作的真實性提出了幾近于顛覆性的質疑——海登·懷特在其《元史學》一書中更提出史學是一種詩學的觀點。[iii]在此不論后現(xiàn)代這一思潮是不是形成了一種實質性的沖擊或挑戰(zhàn),其中值得歷史研究者引起重視的應是歷史著作中對于歷史事實的記錄過程:話語描述難免會帶有作者的主觀意識,但能否將這種主觀意識降到最低以凸顯盡可能大的歷史真實呢?“名副其實”,劉知幾對司馬遷《史記》異于一般的評價所顯現(xiàn)的正是在史書撰寫過程中,史家對于史實求真、求實的一種追求。 從史書體例方面而言,“夫史之有例,猶國之有法。”[iv]這一比喻形象地說明了史書體例的重要性,這相當于史書成著的一個基準。條框的規(guī)定性固然會使作者在實際編撰過程之中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對于浩如煙海的史料,如果沒有相對清晰、穩(wěn)定的體例規(guī)定,那么對于史料的取舍又當如何做出界定呢?史之成書,不是也不能是簡單的史料堆砌,如果這樣不僅會給讀者造成閱讀上的不便,同時對于史家自身在編撰過程中也會產(chǎn)生諸多問題。而“從編輯審讀的角度來看,……體例既定,界限必分;不然,必是體例混亂,名實無準?!北M管“劉知幾對司馬遷之所以那樣做的緣故是充分理解的……但破壞體例的問題不能不指正。”[v]明確體例規(guī)范,這也使作者在規(guī)劃、行文之時能夠再一次梳理、檢驗相關史料,以做到真正的“名實相符”。由此可見,著書體例之規(guī)范、確定,尤其對于史書著作而言是十分必要的。 雖然這樣的體例論述也許仍存在著一些問題,在劉知幾當時及后世的人們多有不同意見,未給予普遍認同,但對于史書體例的總結評述,劉知幾則堪稱“先行者”,而這不僅是我國古代史學之成就,更是可將其看作史學撰述方法上的一次嘗試,此于史學理論及著述方面的意義可見一斑。 劉知幾的《史通》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其自身不免帶有相當?shù)木窒扌?因而對其的理解、研究也應當關注到其所處的時代。而劉氏在論述史書體例問題時所體現(xiàn)出來的對于史書記錄循名責實的精神,尤其是求實的精神,則是在任何一個時代的史家在史學研究工作中都應當牢記并且不懈追求的一點。 【參考文獻】 [1]本文中《史通》章句引用,皆引自清人浦起龍所著《史通通釋》,上海書店1988年版。 [2][漢]司馬遷,《史記》,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3319頁。 [3]參考[美]海登·懷特著,陳薪譯,《元史學——十九世紀歐洲的歷史想象》,譯林出版社,2004年版。 [4][清]浦起龍,《史通通釋》,上海書店1988版,第57頁。
從劉知幾論述史書體例看其循名責實的史學精神 【摘要】唐朝史學家劉知幾在其著作《史通》之中,總結了唐以前歷代的史學著作,并對史書體例特別進行了評述。后人對此褒貶不一,大多認為劉氏之史識不及司馬遷。然而,從這些體例的論述之中所表現(xiàn)出來的循名責實的史學精神,確是后人在研讀這部著作時所應當引起重視的一個方面,而對于史書著述方面而言,卻也可以視作是一個有益的嘗試。 【關鍵詞】劉知幾;《史通》;史書體例;循名責實 劉知幾在論述史書體例時所體現(xiàn)的循名責實的思想,是《史通》中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循名責實,即在《史通·本紀》一文中所提及的“求名責實”之意,主要是指依據(jù)或遵循一種體例名稱的界定,來確定其中所要或應當予以記載的歷史事實,同時要求史家在史書編撰過程中嚴格遵守這一規(guī)則。 劉知幾自身就非常重視史書編撰的體例,在整部《史通》的起始處即討論了史書編寫體例方面的問題。自司馬遷創(chuàng)作《史記》以來,歷經(jīng)后代的史書流傳,史書的體例大致上確立,主要有本紀、世家、列傳、表歷、書志等幾種,這在《史通》中有詳細的評述,現(xiàn)舉《本紀》一篇略述其意。 劉知幾認為本紀這一體例因其內(nèi)容是“書君上以顯國統(tǒng)”[i],而在帝制時代更具有一種綱領性的重要意義。身處其時的劉氏也格外重視此一體例之“純”。對于本紀的闡釋,劉氏先明確“紀”之由來以及其含義即“蓋紀者,綱紀庶品,網(wǎng)羅萬物。”然后在行文中漸次表明“蓋紀之為體,尤《春秋》之經(jīng),系日月以成歲時,書君上以顯國統(tǒng)?!辈⑶艺f明“紀”的意義及寫法是為“紀者,既以編年為主,唯敘天子一人。有大事可書者,則見之于年月,其書事委曲,付之列傳,此其義也?!?nbsp; 同時,劉知幾也指出“紀”之成為一種體例,是創(chuàng)例于司馬遷的《史記》:“列天子行事,以本紀名篇?!焙笫朗芳抑窌r因襲了這種體例,并且“此道常行,莫之能易也?!彪m然劉氏比較贊賞司馬遷創(chuàng)立本紀這一體例,但也毫不客氣地指出了《史記》中不符合自己所創(chuàng)立的規(guī)范的亂例,即“區(qū)域既定,而疆理不分”,這也是后世諸家對其詬病最多的一點。而在此篇中劉氏的觀點極其鮮明,認為未實際登上帝位者,堅決不能寫入本紀,如果寫入,則與原本所創(chuàng)之例不相符合,“求名責實,再三乖謬?!?nbsp; 從上述對體例的論述來看,劉知幾主要是從史書體例的名稱定義方面入手來總結評述前朝史著之中的優(yōu)劣得失,其中尤為多見的是批評司馬遷雖創(chuàng)立了史書的體例,而在實際中卻并不循其所創(chuàng)之例來進行史書的編著,同時劉知幾也指出此“不循例而為”的做法對后世史家著書的影響尤其重大。這在關于各篇體例的文本中多有論及,可見劉知幾對于史書體例這一構成史著的原則的重視程度,概括而言,可用“循名責實”一詞來表述。而實際上,《史通》之中所表現(xiàn)的此類求實的觀點,也是后世學者、史家評論其苛責古人或過分拘泥于體例形式而不知變通的重要方面,同時大多學者也認為劉知幾在這一點所表現(xiàn)出來的史識不及史家先輩司馬遷。然而,筆者并不完全認同這樣的一種比較。在此,筆者將以劉知幾對于《史記》中“項羽入本紀”的論述為例試做分析。 在司馬遷的《史記》之中,項羽不僅被放入“本紀”之中,并且位列于漢高祖劉邦之前,可見司馬氏對于項羽的褒揚。而后世不僅唐代的劉知幾對此持有異議,在司馬遷之后不久的班固也并不認同這樣的排序。然而,司馬遷卻有著不同的理解,在其《太史公自序》之中就表明了他創(chuàng)作的主要思想即“網(wǎng)羅天下放失舊聞,王跡所興,原始察終,見盛觀衰,論考之行事,略推三代,尋秦漢,上記軒轅,下至于茲,著十二本紀,既科條之矣?!盵ii]“王跡所興”是司馬遷著作本紀各篇目時的一個標準:實際上成為當時時局主宰者的人物,就是“王”,就應當列入本紀。因此,在秦末號令天下諸侯的項羽就是這樣一個可以列入《史記》本紀的“王”。而在劉知幾看來,則完全不應該如此來寫,其原因是劉氏所理解的“本紀”定義是在于“天子帝王”并且“唯敘天子一人”“以顯國統(tǒng)”,所以能列入本紀的,惟有真正登基即位的帝王,即便是太子或后世追尊的“太上皇”亦不符條件,如果有這類情況記著于本紀這一體例之中,就是與體例規(guī)范“名實不符”。 在此暫不論各人的體例定義如何,且先從史實來看,秦末的暴政導致了人民起義以及諸侯征伐,而在推翻秦王朝的過程中,盡管名義上還尊義帝為君主,但項羽實際上指揮各路諸侯作戰(zhàn),并最終打敗秦軍,推翻秦朝統(tǒng)治。而此后楚漢戰(zhàn)爭的最終結果是項羽戰(zhàn)敗自剄,建立新王朝并登基稱帝的是劉邦。從這個歷史事件當中可以看到如下事實:第一,義帝只是一個名義上的象征,項羽實際上號令了天下諸侯;第二,戰(zhàn)爭最終的結局是項羽戰(zhàn)敗自刎,并未登上帝位。 對于項羽“實際上號令群雄”與“沒有登基稱帝”這些史實,司馬遷與劉知幾兩位史家據(jù)各自不同的立場與理解做出了不同的判斷。二者的差別僅僅是在于所取舍的標準不同:從司馬遷的觀點來看,他以實際上掌控天下的情況為依據(jù),將項羽列入“本紀”之中,這是其依實而著的表現(xiàn),而從《史記》自身所確立的體系而言,其實并沒有過多的不妥之處;同樣,劉知幾從他的理解、認識出發(fā)“求名責實”,認為只有登基即位才是帝王正統(tǒng)的體現(xiàn),所以,沒有實際登上帝位并且當時之名號僅是“霸王”的項羽,是不應該被列入本紀的,據(jù)此角度而言也并不為過。在史實與體例問題的處理上比較可見,二者都著眼于對史實的強調,區(qū)別僅在于對一種體例名稱之內(nèi)涵的理解不同,由此也難以區(qū)分其間的高下優(yōu)劣。 從史書的內(nèi)容方面看來,劉知幾以史書體例的定義為標準來看待記入史書的史實,從而發(fā)現(xiàn)問題并提出批評,不論如何這都是其對于歷史著作的一種認真、求實態(tài)度的表現(xiàn)。過往的歷史無法完整地重現(xiàn),而留存于世的史書卻給我們提供了一個了解過去的重要途徑,雖然相對于廣博的歷史,成著的史書所能夠予以記錄的僅是滄海一粟。在現(xiàn)代歷史哲學中出現(xiàn)的后現(xiàn)代主義思潮,被大多數(shù)西方學者視為一種對于傳統(tǒng)史學的挑戰(zhàn),其原因恰恰就在于這一種思想對于傳統(tǒng)歷史著作的真實性提出了幾近于顛覆性的質疑——海登·懷特在其《元史學》一書中更提出史學是一種詩學的觀點。[iii]在此不論后現(xiàn)代這一思潮是不是形成了一種實質性的沖擊或挑戰(zhàn),其中值得歷史研究者引起重視的應是歷史著作中對于歷史事實的記錄過程:話語描述難免會帶有作者的主觀意識,但能否將這種主觀意識降到最低以凸顯盡可能大的歷史真實呢?“名副其實”,劉知幾對司馬遷《史記》異于一般的評價所顯現(xiàn)的正是在史書撰寫過程中,史家對于史實求真、求實的一種追求。 從史書體例方面而言,“夫史之有例,猶國之有法?!盵iv]這一比喻形象地說明了史書體例的重要性,這相當于史書成著的一個基準。條框的規(guī)定性固然會使作者在實際編撰過程之中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對于浩如煙海的史料,如果沒有相對清晰、穩(wěn)定的體例規(guī)定,那么對于史料的取舍又當如何做出界定呢?史之成書,不是也不能是簡單的史料堆砌,如果這樣不僅會給讀者造成閱讀上的不便,同時對于史家自身在編撰過程中也會產(chǎn)生諸多問題。而“從編輯審讀的角度來看,……體例既定,界限必分;不然,必是體例混亂,名實無準?!北M管“劉知幾對司馬遷之所以那樣做的緣故是充分理解的……但破壞體例的問題不能不指正?!盵v]明確體例規(guī)范,這也使作者在規(guī)劃、行文之時能夠再一次梳理、檢驗相關史料,以做到真正的“名實相符”。由此可見,著書體例之規(guī)范、確定,尤其對于史書著作而言是十分必要的。 雖然這樣的體例論述也許仍存在著一些問題,在劉知幾當時及后世的人們多有不同意見,未給予普遍認同,但對于史書體例的總結評述,劉知幾則堪稱“先行者”,而這不僅是我國古代史學之成就,更是可將其看作史學撰述方法上的一次嘗試,此于史學理論及著述方面的意義可見一斑。 劉知幾的《史通》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其自身不免帶有相當?shù)木窒扌?因而對其的理解、研究也應當關注到其所處的時代。而劉氏在論述史書體例問題時所體現(xiàn)出來的對于史書記錄循名責實的精神,尤其是求實的精神,則是在任何一個時代的史家在史學研究工作中都應當牢記并且不懈追求的一點。 【參考文獻】 [1]本文中《史通》章句引用,皆引自清人浦起龍所著《史通通釋》,上海書店1988年版。 [2][漢]司馬遷,《史記》,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3319頁。 [3]參考[美]海登·懷特著,陳薪譯,《元史學——十九世紀歐洲的歷史想象》,譯林出版社,2004年版。 [4][清]浦起龍,《史通通釋》,上海書店1988版,第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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