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從什么時候起,批評家門開始關(guān)注詞句中的所謂“拗句” ,不甚了然,大抵是從編撰詞譜的明人開始的?,F(xiàn)存最早的明人周瑛《詞學筌蹄》 、張綖《詩余圖譜》 、程明善《嘯余譜》等在樂譜失傳的情況下,以平仄形式編撰了詞譜。在明代的格律詩壇,較之于近體詩,詞的創(chuàng)作并不怎么景氣。周瑛、張綖等熱心于詞的人腦子里占據(jù)主流地位的仍然是近體詩的律句,所以在歸納詞譜時一看到有悖于律句的所謂“拗句” ,便情不自禁地匠心陡起,把它們潤色為律句。待到詞的中興時代清代,一些編撰詞譜的人更加認真地研究起所謂“拗句”的問題。他們對于前朝人隨意修正所謂“拗句”的做法,非常不以為然,往往大加撻伐。享有盛譽的萬樹《詞律》及《御定詞譜》中都有嚴厲斥責明人以及承襲明譜的清初賴以邠《填詞圖譜》的言論,如萬樹批評程明善與賴以邠說:“蓋歷來造譜之意,原欲有便于人,但疑拗句難填,試易平辭易協(xié)。故于每篇作注,逐字為音,可平可仄,并正韻而皆移;五言七言,改詩句而后已。”(《詞律·自敘》)又說:“舊譜不知此理,將古詞逐字臆斷,平謂可仄,仄謂可平。夫一調(diào)之中,豈無數(shù)字可以互用?然必無通篇皆隨意通融之理。譜見略有拗處,即改順適,五七言句必成詩語,并于萬萬不可移動者,亦一例注改?!保ā对~律·發(fā)凡》) 是《詩馀圖譜》等“舊譜”不懂得“拗句”的道理,還是《詞律》等“新譜”發(fā)現(xiàn)了“拗句”的真理?陡然間還不能妄下判斷,還得仔細研讀他們列舉的所謂“拗句”實例來仔細揣摩。 “拗句”的疑惑 《御定詞譜》在《凡例》中有一段文字專門談?wù)撍^的“拗句” : 至詞有拗句,尤關(guān)音律,如溫庭筠之“斷腸瀟湘春雁飛”、“萬枝香雪開已遍”皆是;又有一句五字 皆平聲者,如史達祖《壽樓春》詞之“夭桃花清晨” 句;一句五字皆仄者者,如周邦彥《浣溪沙慢》之 “水竹舊院落”句,俱一定不可易,譜內(nèi)各為注出。(《御定詞譜·凡例》) 前兩個例句來自晚唐溫庭筠的作品,萬樹《詞律》以為詞例時都有說明: 憑繡檻,解羅幃。未得君書,斷腸瀟湘春雁飛。不知征馬幾時歸,海棠花謝也,雨霏霏。(溫庭筠 《遐方怨》) “湘”字,飛卿次章用“悵”字,去聲,想不拘也?!皵嗄c”必用仄平,(舊)譜謂可作平仄,差。 (《詞律》卷二) 萬枝香雪開已遍,細雨雙燕。鈿蟬箏,金雀扇,畫梁相見。雁門消息不歸來,又飛回。(溫庭筠《蕃 女怨》) “已”字、“雨”字俱必用仄聲,觀其次篇,用“磧南沙上驚雁起,飛雪千里” ,可見。乃舊譜中, 岸然竟注作可平,不知詞中此等拗句,乃故為抑揚之聲,入于歌喉,自合音律。由今讀之,似為拗而實不 拗也。若改之似順,而實問作譜之人,從何處訂定其為可平乎?(《詞律》卷二) 萬樹的說明似乎不無道理,因晚唐詞人賦詞用字有無合約變聲之事不得其詳,所以無法判斷《御定詞譜》所引二句到底是不是“拗句”。《御定詞譜》接下去引述的“裁春衫尋芳”、“ 水竹舊院落”都出自宋人的詞作,情形卻有些不同: 裁春衫尋芳。記金刀素手,同在晴窗。幾度因風殘絮,照花斜陽。誰念我,今無裳?自少年、消磨疏 狂。但聽雨挑燈,欹床病酒,多夢睡時妝。 飛花去,良宵長。有絲闌舊曲,金譜新腔。最恨湘云人 散,楚蘭魂傷。身是客,愁為鄉(xiāng)。算玉簫、猶逢韋郎。近寒食人家,相思未忘蘋藻香。(史達祖《壽樓春· 尋春服感念》) 水竹舊院落,櫻筍新蔬果。嫩英翠幄,紅杏交榴火。心事暗卜,葉底尋雙朵。深夜歸青瑣。燈盡酒醒 時,曉窗明、釵橫鬢亸。 怎生那。被間阻時多。奈愁腸數(shù)疊,幽恨萬端,好夢還驚破??晒纸鼇?,傳 語也無個。莫是瞋人呵。真?zhèn)€若瞋人,卻因何、逢人問我。(周邦彥《浣溪沙慢》) 說情形有些不同,是因為從宋人的著作中得知宋代有合樂變聲的現(xiàn)象。沈義父曾經(jīng)指出: 腔律豈必人人皆能按簫填譜,但看句中用去聲字最為緊要。然后更將古知音人曲,一腔三兩只參訂, 如都用去聲,亦必用去聲。其次如平聲,卻用得入聲字替。上聲字最不可用去聲字替。不可以上去入,盡 道是側(cè)聲,便用得,更須調(diào)停參訂用之。(《樂府指迷》) 不僅入聲可以代替平聲,上聲也可以代替平聲,此事古今詞學家如戈載、萬樹、夏承燾、宛敏灝、吳丈蜀等均加認同。而且,有人還詳查宋人詞集,從中發(fā)現(xiàn)平聲可以代替去聲,去聲可以代替平聲,如據(jù)宛敏灝所考,吳文英《過秦樓》“能西風老盡”中的“能”字、《探芳信》“藻池不通宮溝水”中的“通”字,吳氏都自注為“去聲”;姜夔《鶯聲繞紅樓》“近前舞絲絲”中的“近”字,自注為“平聲”。假如作者本人沒有加注,那么這些以入聲或上聲替代平聲的用字、以平聲替代去聲或以去聲替代平聲的用字,自然會被后人斷定為拗字,有拗字的詞句自然也就被斷定為“拗句”了。 用字變聲,最大的可能就是因為合樂。時至今日,在傾聽一首歌曲時,因為歌者吐字的力度大小、字詞所配樂曲旋律的音高音低等因素,實際上很難判斷出字詞的平仄。所以在繼承近體詩基因的律句中在本該是平聲的位置上用入、上聲假代一下,正是對律句所作的權(quán)宜處理。精通音律的格律派詞人姜夔、吳文英的用字變聲實例,意味更加深長,它意味著即使為了配樂歌唱而使用了變聲,也還是不想讓人產(chǎn)生運句與律句齟齬的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