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關敏
一,何謂公共理性
理性(reason)即人類基于經(jīng)驗事實而把握客觀規(guī)律的思維能力,是一種發(fā)現(xiàn)什么是真理的能力。而公共理性,是享有平等自由權利的公民的理性,是公共推理、公共辯談的理性,是指向公共利益的理性,是超越了一己利益的公共意愿或意志。所以,公共理性表現(xiàn)為社會高度認同的觀念和價值。公共理性的核心在于公共性,本質(zhì)在于公共的善或社會的正義,目的在于尋求公共利益。
羅爾斯在《政治自由主義》一書中比較系統(tǒng)地研究了公共理性。他說:“公共理性是一個民主國家的基本特征。它是公民的理性,是那些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人的理性。他們的理性目標是公共善,此乃政治正義觀念對社會之基本制度結(jié)構(gòu)的要求所在,也是這些制度所服務的目標和目的所在?!币虼耍怖硇缘墓残跃陀腥N含義:1、它是民主國家公民的理性、平等公民的公共理性;2、其主題是公共性的善(利益),關涉到公共利益和公共政策以及公民權利的保護;3、其本性和內(nèi)容是公共的。后來他又寫了《公共理性觀念新探》,指出:“所謂公共理性就是指各種政治主體(包括公民、各類社團和政府組織等)以公正的理念,自由而平等的身份,在政治社會這樣一個持久存在的合作體系之中,對公共事務進行充分合作,以產(chǎn)生公共的、可以預期的共治效果的能力。
羅爾斯認為,公共理性只有一種,非公共理性有許多種。在非公共理性中,有各種聯(lián)合體的理性,如教會、大學、科學團體和職業(yè)群體(行會)的理性。每個群體所進行的研討、推理,相對于每個成員而言,這種推理具有公共性,但相對于政治社會的公民而言,則是非公共的。羅爾斯把這種聯(lián)合體的理性看成是社會理性,如家庭理性就是社會理性。非公共理性由許多社會理性所構(gòu)成,與公共政治文化相比,它不是公共理性,或不構(gòu)成公共理性的內(nèi)涵,但對于公共理性起著背景性作用。
公共理性與其他所有人類理性一樣,都具有某些共同的要素;概念、判斷、推理的邏輯規(guī)則以及其他許多因素。掌握這些理念的能力是人類共同理性的一部分。因此,公共理性本身包括著在公共范圍內(nèi)的充分證明的可能。公共推理規(guī)則即邏輯就是我們研討的限制性的標準。沒有邏輯,就無法運用各種實質(zhì)性的正義原則,而且會使得政治觀念不完善。羅爾斯所說的公共理性,是立法者的理性、執(zhí)政者(比如總統(tǒng))和法官的理性,各派政治領導人的推理理性以及公民對憲法和基本正義問題投票表決時的推理理性。公共理性的內(nèi)容涉及到憲法的人權保護,基本政治制度的維護以及公共政策的合理辯護等諸多方面,在這些方面,都需要公共理性起到維護作用。
二,公共理性的基礎
一般說來,一個人將自身利益最大化作為一種理性的選擇,并非難事,但一個社會群體要將眾多“理性人”的選擇整合為一種公共意志,則決非易事。要達到這樣一種境界,必須具備若干要素:社會高度開放,公眾意志能自由表達,信息傳播沒有阻礙,公眾選擇權不受任何限制……說白了,成熟的民主制度、成熟的公民是公共理性生成的基礎。
民主意味著“同意的權力”,而財產(chǎn)權與同意聯(lián)系在一起。僅僅因為財產(chǎn)私有,征稅才需要財產(chǎn)所有人的同意。哈耶克認為:世界上不可能有完善的制度來保護個人權利,但唯有私有制才能給予每個人最佳機會。私有產(chǎn)權意味著選擇自由,而選擇自由正是個人理性成熟的最佳土壤。任何人在財產(chǎn)的占有、使用和處分關系中,都會理性地進行核算,而不會濫用他的自由以招破產(chǎn)。財產(chǎn)是一種客觀約束標準,這就使得人們的智慧有了真正的理性;由這些理性人平等協(xié)商出來的法制,才成了社會的公共理性,才能促成良好的社會秩序。
私有財產(chǎn)權受到蔑視的社會總是排斥人權和理性,個人就將不可能有理性、道德的行為;個人的意志自由也必然趨于任性,法律秩序必受到嚴重破壞,以保障人權為目標的現(xiàn)代法制就不可能在公有制社會建立起來。不允許個人擁有財產(chǎn)的社會,就會造成絕大多數(shù)人處于赤貧狀態(tài),財富集中在極少數(shù)人手里。無產(chǎn)者心中充滿仇恨,極富者充滿恐懼,這樣的社會沒有安定和秩序可言,也不可能有理性和法治,只能是專斷、人治與病毒殺人于無形的黑暗。
公共理性是公民的一種理性能力與道德能力。公共理性是在公民個人理性的基礎之上建立起來的,它依賴于公民個人的理性能力,這主要包括正義感和善觀念的能力。古往今來,無數(shù)國家強調(diào):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而民主國家強調(diào):軍人以服從合法命令為天職,對非法的命令可以拒絕。隨著知識化程度的提高,善于思考、明辨是非的將士成了民主國家軍隊的中堅力量。這就杜絕了軍隊屠殺人民、干預國內(nèi)政治的可能性,從而終結(jié)了叢林社會野蠻的“暴力原規(guī)則”。
公共理性體現(xiàn)為對別人的尊重與對社會公共事物的關注。人格的獨立、自由、平等使得每個人都不應強制他人服從自己,而只能通過理性對話與交流的方式來進行公共生活,尋求共同發(fā)展。在個體理性走向公共理性的過程中,都是經(jīng)過一系列的妥協(xié)而后取得的。民主與法治所支持的正是這樣一種平等、自由、公共的對話與決策。如果一項決策排除了某個人或某群人的有效參與,那么這項決策對那個人或那群人就無正義性。
英國的歷史告訴我們什么是公共理性。丘吉爾在英國危難之時,苦撐5年,終于取得了反法西斯戰(zhàn)爭的徹底勝利。可打贏了一場戰(zhàn)爭的巨人丘吉爾在國內(nèi)大選中卻轟然“倒下”,工黨的艾德禮成了二戰(zhàn)后的第一任首相。過了幾年后,丘吉爾“重出江湖”,再一次擔任首相。世人終于弄明白,英國人并非忘恩負義,而是擔心:讓丘吉爾一直干下去,英國可能會走上個人專制之路。所以1945年英國的選民的行為是一次可貴的公共理性選擇。丘吉爾當年的“失敗”,恰恰證明了英國選民的成熟。 請掃二維碼予以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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