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典型案例及審判經(jīng)驗》學習筆記(審理及判決規(guī)則篇) “ 接上一篇: 5、法院在行政訴訟中的審查范圍? 和民事訴訟不同,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在第二審程序中第二審法院應當對原審裁判和被訴行政行為進行全面審查,但是這個全面審查包括哪些范圍?在第一審程序中又如何界定這個“全面”的范圍,仍然是審理過程中的難點,書中有六個案例涉及到該問題。相關裁判要旨分別為: ①人民法院以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為由,裁定不予立案或駁回起訴的,應當對起訴是否符合其他法定條件一并審查。認為符合其他法定條件的,可以在裁定中釋明,起訴人可以依法向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認為起訴不符合其他法定條件的,也應在裁定中予以明確,避免起訴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明顯不符合起訴條件的訴訟;【(2015)行終字第1號】 ②為及時有效化解行政爭議,人民法院可以在不予立案或駁回起訴裁定中,對行政機關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予以必要闡述,引導當事人另行對最有利于行政爭議實質化解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2015)行終字第2號】 ③人民法院在對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性全面審查的基礎上,應當對當事人的爭議焦點問題進行重點闡述,提高裁判文書的說理性;【(2015)行監(jiān)字第40號】 ④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與案件實體或程序處理相關的民事爭議事實,人民法院在行政訴訟中必須予以認定,不得以屬于另一法律關系為由不予審查認定;【(2015)行監(jiān)字第83號】 ⑤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首先應當要求起訴人明確被訴行政行為。起訴對象為多個行政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起訴人所訴各項行政行為的不同情況,逐一審查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并分別作出審理和裁判;【(2015)行監(jiān)字第649號】 ⑥人民法院對作為證據(jù)的資產(chǎn)評估報告,應當依法嚴格審查,審查的依據(jù)是《資產(chǎn)評估準則》等法律規(guī)范的規(guī)定?!荆?015)行監(jiān)字第1921號】 根據(jù)以上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在對案件進行審查時,必須恪守“一次性告知”原則,逐一審查每一項事由并分別說理,不符合起訴條件僅僅是不對案件實體部分進行審理的理由,而不能僅因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某一項起訴條件,就不再繼續(xù)審查其他起訴條件。必要時,應在裁判文書中釋明相關情況,以避免各法院、行政機關之間互相推諉,增加訴累。 6、行政賠/補償案件如何處理? 行政賠/補償案件中,當事人的訴求與行政機關的主張之間往往差異巨大,很多這類案件都給旁觀者一種“漫天要價、坐地還錢”的感覺。實踐中,相當數(shù)量的行政賠/補償案件都是因拆遷安置引發(fā),而此類案件往往涉及面廣,且各地的補償標準并不一致,導致這類案件的處理結果給人一種混亂的感覺,為統(tǒng)一裁判尺度,書中用了極大的篇幅對此類案件進行講解,涉及的相關案例多達十一個,相關裁判要旨分別為: ①原告認為行政機關的緊急措施或者臨時措施,造成其財產(chǎn)損害的,應當提供證據(jù)予以證明。原告不能舉證證明其損失存在的,人民法院對其行政賠償或補償請求不予支持;【(2015)行監(jiān)字第617號】 ②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的直接損失,是指受到損害財產(chǎn)的直接價值。行政機關強制違法強制清除起訴人載種的紫葉稠李,應當按照紫葉稠李的市場評估價格予以賠償,在紫葉稠李已經(jīng)被強制清除,無法根據(jù)現(xiàn)狀進行評估的情況下,按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補償方案標準予以賠償,符合市場價格賠償?shù)幕驹瓌t;【(2015)行監(jiān)字第1921號】 ③當事人對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標準不服,應當先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申請協(xié)調,協(xié)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未經(jīng)行政處理和裁決直接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016)最高法行申330號】 ④行政賠償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均不能證明損失具體數(shù)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生活經(jīng)驗和常理,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合理酌定損失數(shù)額,予以行政賠償;【(2015)行監(jiān)字第42號】 ⑤原告在起訴時提出行政補償請求,而經(jīng)審理認為應當屬于行政賠償問題,人民法院應當在一審庭審結束前向原告釋明,要求變更訴訟請求。原告堅持不變更,如果原告所稱補償實質屬于賠償?shù)?,人民法院可以根?jù)原告提出的損害事實情況,直接作出行政賠償判決;【(2015)行監(jiān)字第236號】 ⑥行政機關因公共利益需要,改變土地利用規(guī)劃,收回當事人已競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對當事人事先投入損失應當予以公平合理的補償,行政機關為減少當事人損失,增加其利益的,應當從損失中予以扣減;【(2015)行監(jiān)字第352號】 ⑦行政機關違法強制拆除原告房屋,人民法院判決予以行政賠償時,賠償標準不得低于原告依照征收補償方案可以獲得的征收補償標準,原告請求賠償依照征收補償方案可以獲得的獎勵,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2015)行監(jiān)字第634號】 ⑧房屋產(chǎn)權證登記為住宅,但實際上用于經(jīng)營的,由于房屋性質仍然屬于住宅,在征收補償時一般也應按照登記的房屋性質確定補償標準,但已經(jīng)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的,應根據(jù)經(jīng)營情況、經(jīng)營年限及納稅等實際情況,按征收補償方案的規(guī)定,給予適當?shù)臓I業(yè)性損失補償;【(2016)最高法行申292號】 ⑨“停產(chǎn)停業(yè)期間必要的經(jīng)營性費用開支”是指維系企業(yè)被停產(chǎn)停業(yè)期間生存所需的基本開支,包括職工基本工資、稅金、水電費等費用;【(2016)最高法行賠申字142號】 ⑩違法建筑物、構筑物,不屬于合法權益范疇,但是通過適當、合法方式拆除可得的廢舊建筑材料,屬于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行政機關違法強制拆除造成可回收、利用的廢舊建筑材料損失的,依法應當予以賠償;【(2016)最高法行申605號】 ?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人身、財產(chǎn)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賠償責任。但其前提條件是,行政機關不履行的是針對具體行政相對人的、特定的職責義務,且該不履行法定職責義務的行為造成了當事人人身、財產(chǎn)的實際損失。如果行政機關未履行的是法律規(guī)定的抽象的職責義務,即便當事人確有損失,因損失與抽象的不作為行為之間缺乏因果聯(lián)系,亦不屬于行政賠償?shù)姆秶??!荆?/span>2016)最高法行申616號】 在這類案件中,法院仍然要按照順序,首先審查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然后審查被訴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最后再審查當事人損失的問題。涉及損失部分,舉證責任原則上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進行分配,當然,在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且確實造成了損失的情況下,當事人不能證明損失具體金額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確定損失數(shù)額。 在賠償范圍方面,只要是因行政行為導致當事人的合法物權受損或滅失,相應損失都屬于賠償?shù)姆秶?。這里再次強調,當事人是否享有物權,應當按照物權法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物權法定原則進行判斷,請結合上述案例⑩。 賠償標準方面,一般結合案件事實,參照當?shù)氐牡胤叫苑ㄒ?guī)或人民政府的補償文件的標準計算;能夠確定損失的,以受損或滅失物的實際(鑒定)價值為準。在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的前提下,給當事人的賠償盡可能在參照標準上上浮一定比例,不得低于參照標準,以提高行政機關的違法成本,促使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7、行政訴訟中的共同訴訟如何判斷? 行政訴訟中的共同訴訟與民事訴訟中的共同訴訟有所區(qū)別。書中有兩個案例涉及此問題,相應裁判要旨如下: ①普通共同訴訟,人民法院認為不宜一案受理,經(jīng)釋明后當事人仍然堅持一案起訴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駁回起訴,但應當在裁判理由部分闡明。如當事人同意一案一訴,并符合其他起訴條件,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受理。【(2015)行監(jiān)字第41號】 ②當事人申請政府信息項目較多時,受理機關可以要求其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重新提出申請,受理機關未予答復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受理機關按照上述規(guī)則限期作出答復?!荆?015)行監(jiān)字第351號】 根據(jù)以上裁判,原則上,被訴行政行為為同一個行政行為的,屬于必要共同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作為一案受理;被訴行政行為為同一類行政行為的,屬于普通共同訴訟,在一案一訴的前提下,人民法院也應當受理,但是否合并審理,由人民法院根據(jù)案件具體情況決定。 為規(guī)范公民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行為,防止相關人員濫用訴權,亦需要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進行規(guī)范,但同時也應當依法保護公民知情權,人民法院需要在裁判文書中明確引導當事人正當行使權利。 后記 至此,筆者已經(jīng)閱讀完畢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編著的《行政典型案例及審判經(jīng)驗》一書,并就書中的全部案例的裁判要旨進行了進一步歸納總結,并表達了一些筆者自己的感受。 總的來說,書中的每個案例附后的“裁判解析”部分是本書的最精華部分,在這個部分,承辦法官毫無保留地介紹了自己辦理案件時的相關心境和經(jīng)驗,在裁判文書本身說理已經(jīng)很詳盡、充分的情況下,進一步結合相關法理對案件進行評析,講明了法律背后的原理。尤其是書中案例大多都審結于行政訴訟法大修的時間點前后,“裁判解析”對于新舊規(guī)定的銜接、適用問題也進行了詳盡說明,很輕松地就加深了筆者對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理解,并且能從重深切地感受到人民法院依法保護當事人訴訟權利的決心和態(tài)度。這也讓筆者愈發(fā)對這個系列的另外兩本書籍內容充滿期待。 由于筆者能力和時間有限,本文僅僅是對書本的簡單歸納,疏漏和不當之處在所難免,也請各位批評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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