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有媒體報道了這么一條新聞:87歲老人為抗疫捐出20萬,她的家卻讓人淚目…… 自從武漢疫情爆發(fā)以來,這樣的新聞已經不知出現多少條了—— “雙目失明的老人捐1000元給武漢” “給武漢捐款10071元的老人找到了!是一名環(huán)衛(wèi)工!” “一位家徒四壁的老大爺留下一個紙箱給新北區(qū)政府,里面是50萬現金,捐給武漢” “退休環(huán)衛(wèi)工捐出10萬元積蓄,卡里只剩13.78元” …… 媒體報道的這些新聞,無一不讓人觸動。 觸動是因為敬重老人們的慈善義舉,觸動也是因為心疼老人們揪心的現實生活。 于是,這兩天看到公眾號【搖鈴鐺】就在呼吁:各路慈善機構不要再收這些老人的捐款了! 翻譯一下就是,讓老人把錢留下改善自己的生活吧! 同情,是人之常情,似乎沒什么問題,對吧? 對此,我倒有不一樣的看法。 87歲獨居老人、生活窘迫的環(huán)衛(wèi)工人、以及新聞里常出現的拾荒老人們,捐出畢生積蓄給災區(qū)疫區(qū),究竟該如何看待?又該如何對待? 1、慈善這件事,不應該人為設置門檻。 都知道慈善無國界,但其實慈善也應該盡可能無門檻。 什么樣的人可以捐款? 只要他的捐款來路清白,那就有資格捐款。 如果我們號召慈善機構不接受生活并不富足的老人的捐款,本質上是一種“捐款歧視”——即我們和慈善機構通過對老人生活背景的調研,不認為老人有捐款的能力,從而否定老人的捐款心意。 即便這種“否定”,是很自我感動的“同情老人”。 如此一來,那么是不是以后捐款,也得走和“銀行貸款”一樣的流程,請出示最近一年的賬戶流水? 這種操作會破壞慈善之義,以慈善這件事構建了新的“階層歧視鏈”,從而使“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變成“有的人才有資格獻出一點愛”,那么你覺得“世界還會變成美好的人間”嗎? 又該如何看待“有門檻”的慈善呢——富人的表演舞臺,名人的洗白大會,窮人與狗不得入內? 看不下去,對吧。 2、請嘗試思考為什么孤寡老人愿意捐出畢生積蓄。 孤寡老人捐出畢生積蓄做慈善,面對這樣“并不尋?!钡氖虑?,我們不要總站在自己第三者的立場做道德評判。 有沒有嘗試過,從老人的立場去看待這件事? 畢竟,捐出“巨款”,并沒有人逼迫老人必須這么做,反而很多人還都勸不??;也許這樣的老人你我在生活里遇不到幾個,但放眼全國拉長時間線,僅媒體報道的絕對數量算不得少。 也就是說,盡管自身生活窘迫,但仍有相當多的老人執(zhí)意捐出積蓄做慈善,這樣的老人甚至不分地域,也不分年代,只是每逢國家大難這種契機,會出現的多一點。 你細品,這是為什么。 我不敢說我找到確切無疑的答案了,但可以分享給你一種新的視角來看待—— 在之前的文章《為什么農村出來的大學生很多混得比較差?》里,我提到過一種看待財富的方式:布勞爾象限。 布勞爾象限認為,我們所真正擁有的“財富”實際是以下四種財產的總和:
那么,以布勞爾象限看待老人捐款這件事,就會發(fā)現——
一個人真正意義上的資產財富,包括以上四種類型,再仔細對老人的各項資產加以審視,我們還會發(fā)現—— 這些老人的“核心資產”,多是力量很有限,甚至微不足道的,比如環(huán)衛(wèi)工作,甚至拾荒,有的工作本身就處于社會的鄙視鏈下游; 老人的“經歷資產”,很多時候也無人問津,孤寡老人的經歷和心事更是無從談起,無可傾訴,所以這項也幾乎常被忽略; 老人的“金融資產”,他們沒有置換成“房產”等可見資產,而是默默儲蓄,因為也并不顯現; 如此一來,我們看到,只有“貢獻資產”,幾乎是這些老人唯一可以“拿得出手”的東西。 “慈善捐款”再好不過,操作性強,不必在漫長流程里勞費心力就能辦好事(比如親臨災區(qū)賑災等,于老人而言難度太大),就能為社會貢獻了自己。 也因此,在正能量的慈善舞臺上現身,是這些老人可能在晚年最能體現自己價值的極少數時刻——媒體社會的報道,非常重要。因為這是老人“貢獻資產”里的重要組成部分。 這些老人在能力漸衰的晚年,以這種觸動人心的“慈善義舉”,極大地“增值”了自己的“貢獻資產”,某種程度上,也是人生價值的高光時刻。 人活著,都希望自己有價值。尤其是隨著年歲增長,越來越感到被社會邊緣化的老人,對“自身價值”的認可需求更為強烈。 對于這些樸素的老人而言,做不到年輕人那么多花樣的資產操作,有多種選擇用“核心資產”“經歷資產”“金融資產”去彰顯自己的人生價值,他們能想到的,非常容易操作的,足夠信任和光輝的,就是“慈善捐款”。 也因此,雖親鄰屢次勸阻,仍吾往矣。 呼吁慈善機構不接受老人的捐款,就等同于將這些老人彰顯自己“人生價值”的最有可能的一次機會,甚至是晚年或畢生唯一一次高光機會,充滿“同情”地冷酷“扼殺”掉。 3、媒體應不應該報道這些老人捐款的事例? 有不少人呼吁,各路媒體紛紛報道老人捐款的例子,容易造成輿論引導,會使更多處境不佳的老人效仿。因此,他們認為,媒體“過度報道”此類新聞是要擔負責任的。 我不這么認為。 上面已經提到,媒體的高光報道,是這些老人慈善捐款所奉獻的“貢獻資產”里的重要一環(huán),是這些極有可能一輩子默默無聞,起碼在晚年幾無存在感的老人們,向社會體現自身“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 媒體的報道,沒有問題,既不存在“過度”之說,更沒有“輿論引導”之嫌—— 當一個有思考能力的成年人,決定捐出畢生積蓄時,難道會考慮不清楚?難道家人鄉(xiāng)鄰的多次勸阻,都沒有提醒效果? 只不過老人已經想清楚了,下定決心了,雖千萬人吾往矣。 至于“誘導”,你覺得誰能誘導你捐出目前資產的50%,可能嗎?幾個新聞報道可以做到嗎? 你當然不會聽信這種“誘導”,那么憑什么不相信活了一輩子的老人呢? 如果說媒體輿論真有“誘導”,也不過是讓更多類似心理處境的老人,看到了實現自身“貢獻價值”的一種以前沒重視的現實途徑:慈善捐款。 但其實,無論是不是選擇慈善捐款,于這些老人而言,心里總是有再實現一次自己人生價值的愿望的。 也因此,老人捐款是勸不住也擋不住的,媒體報道也只是應盡之義務,而我們之所以觸動,之所以同情,是因為擔心老人以后的生活處境。 這種擔心不無道理,面對這樣的新聞報道,當人們紛紛給予尊重時,作為“父母官”的地方政府應該感到羞愧——為什么自己的轄區(qū)內,還有這樣的老人生活狀況沒有得到改善? 我們的關注點,應該聚焦在如何保障老人“捐款無負擔”,即便捐了畢生巨款,以后的生活水準也能有所保障,而不是粗暴地站在蹣跚而來的老人面前say“No”! 因此我的觀點很明了,當高齡孤寡老人、生活窘迫的老人為慈善捐出畢生積蓄時—— 作為慈善機構,不應該也沒有權力拒絕老人的捐款; 作為新聞媒體,如實報道是媒體應盡之義務; 作為老人家屬和地方政府,應該盡己所能,保障老人的生活質量; 而作為更多公眾的我們,可以“同情”,但在“動情呼吁”之前,也是需要三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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