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中的干部身份人員,使用的也是行政編制,但卻沒有登記為公務員,這種情況在各地都非常常見。至于不能登記的原因,有多種多樣,解決不能登記的方式,也是各有不同。 1、逆向調動:從事業(yè)單位直接調入黨政機關的,被稱為是逆向調動。公務員凡進必考,2006年12月31日以后,通過調動,從事業(yè)單位進入黨政機關公務員崗位任職的人員,無論是領導干部,還是一般人員,都不能登記為公務員,這一點是確信無疑的。即使是調入后使用了行政編制,也在公務員崗位工作,同樣不能登記。這類問題基本沒有解決方式,以前曾經通過統(tǒng)一組織“蘿卜招考”,針對特殊人員,設置特定崗位,解決過一部分,招考要求公開公平公正,不能設置不公平的限制條件,這樣的招考顯然再不能舉行了。 2、超職數配備或者調任領導干部:黨政機關中,超職數配備的領導干部,或者超職數調任的領導干部,也不能登記為公務員。這類問題的解決方式,就是先消化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問題,然后再申請登記公務員。 3、其他原因:事業(yè)人員提拔在黨政機關非領導職務,未擔任實職,即使使用了行政編制,兩年后也沒有辦法轉任實職或者登記公務員。事業(yè)人員想通過提拔登記公務員,必須先在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實職任職滿兩年,且年齡不超過40歲,調任到公務員領導崗位后才能登記為公務員。其他還有因超編不能登記的,身份是工人不能登記的等等。 行政單位中使用了行政編制,但沒有登記公務員的,多為歷史遺留問題,要么超編調動,要么違規(guī)逆向調動,要么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要么程序不合適,要么是工人身份,除超編超職數可以在問題解決后申請登記外,其他基本就沒有了登記公務員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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