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發(fā)生在公元500年左右的北魏年間,有這樣一樁“皇室命案”:北魏孝文帝的女兒,蘭陵長公主在婚姻中遭遇駙馬劉輝的不忠,在懷孕期間遭到了家庭暴力,結果流產而死,悲劇發(fā)生后,駙馬劉輝畏罪潛逃,官兵們挨家挨戶的搜捕,最后抓到了和駙馬劉輝曾經(jīng)有染的兩個民女,將她們打入了死牢,等待著朝廷宣判。 這件案子由于被害人是皇室的長公主,一時間便轟動全國,儼然有了“世紀審判”的感覺,朝中也一時暗流涌動,各方勢力在明里暗里,都不約而同地把手伸了過去。 按照慣例,此案本應交由尚書省來審理,可是奇怪的是,在命案發(fā)生后,審理權卻被門下省搶了過去,這樁命案從調查到判決,都是由門下省的官員來負責,當然,朝野上下也都心照不宣,這件案子的受害人長公主,可是皇室成員,當朝的天子年紀還小,根本無法主理此案,那么站在門下省背后的人,便是皇帝的母親靈太后,門下省的意思自然就是靈太后的意思。 那這樣一來,尚書省縱是對此案有諸多異議,可在未公布審理結果之前也是不敢妄言,只得在一旁默默等待,就這樣,約摸過了半月有余,門下省給出了此案的審理結果,頓時震驚朝野。 門下省主張:
從案件宣判的結果里,明眼人都能看得出來,門下省的判決完全是從皇室的利益出發(fā),但凡是跟劉輝沾邊的人,通通重罰,這也太不拿國家司法放在眼里了,皇室權力再大,怎么能凌駕于法律之上呢? 你靈太后的手,是不是伸的太長了呢? 于是,尚書省崔纂等一眾官員聯(lián)名上書,要求重新審理此案,而且他們認真梳理了案件始末,提出了以下三點異議:
此案會有峰回路轉? 尚書省的這三點異議遞上朝廷之后,自民間到百官都在盼望著此案能夠峰回路轉,可是這封奏書就像石沉大海一樣,一連幾天都杳無音訊,皇宮里“那位”究竟在盤算著什么呢?或者,是在等什么呢? 十幾天之后,朝中飛出一封詔書:
此詔書一出,朝野嘩然,隨后又有很多大臣上書勸諫,可是始終都無力回天,北魏朝廷也因此引發(fā)了一場人事地震,波及三百多名朝中要員,此次案件儼然上升為了“皇權”與“法律倫理”的斗爭! 不過可惜的是,最終這場世紀大審判還是以尚書省全面落敗而告終,真是令后人唏噓不已呀! 那尚書省失敗的根本原因究竟是什么呢?這樁案件背后呈現(xiàn)了怎樣的歷史趨勢和特點嘞?我覺得尚書省失敗的根本原因,是在于本案觸犯的是皇家的尊嚴,在那個時候,皇權是至高無上不可侵犯的,從某種意義上說,尚書省所做的,都是沒有任何的希望的抗議而已! 這樁案件也反應了中國歷史到了北魏時期,法律其實已經(jīng)有了“儒家化”的特點,除皇權以外,人人都把儒家的治世思想帶入到了案件審理當中,普羅大眾認同“親親相隱”的原則便是最好的證明。 與此同時,在這樁案件中,我們也能分明地感受到皇權對于司法的干預,靈太后動用門下省來審理此案,這便是嚴重干預了正常的司法程序,不過這也是中國歷史的一個特點, 你看,從東漢末年的尚書制度,后來的三省六部制,再到明朝的內閣以及清代的軍機處,皇權又何曾放棄過對于法律的干預呢? 對此,你怎么看呢? 本文參考書籍《公主之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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