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日里開車出行,最擔心的就是出事故,違反交規(guī)被罰錢扣分都是小事,在我們能夠接受的范圍之內(nèi),但是如果遇上惡意碰瓷的或者是不小心撞到人,那責任就大了,假設一名車主在等紅燈的時候,突然沖來一輛高速行駛的電動車,沖著他的車尾就撞了上去,就在追尾汽車之后,電動車車主當場死亡,這種情況發(fā)生的時候,私家車車主應該對電車主的死亡負責嗎?需不需要賠錢呢? 其實這個案例十分特殊,雖然國內(nèi)有“禮讓行人”的交規(guī),但電動車是從后邊追尾的,這不在“禮讓行人”的范圍內(nèi),私家車還是靜止狀態(tài),并不是在行駛過程中,電車追尾完全是車主的原因,和私家車沒有一點關(guān)系,如果判責的話,私家車肯定是無責的。 但是,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責、主責、同等、次要、無責五種,最后一種無責的情況特殊,就算無責也要賠償對方,只不過額度很小,如果小電車損失不超過100元,醫(yī)療費用不超過1000元,死亡傷殘費用不超過11000,那么汽車車主全部承擔。如果三樣都超過了,那么汽車車主要承擔總額12100元的賠償費用。 所以雖然沒有責任,但是錢還是要賠的,說到底,不管最后的處理結(jié)果是怎樣,大家在平時出行過程中一定要遵守交規(guī),特別是騎電車出行,控制車速保持車距確保自身安全才是硬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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