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戲劇的概念: 戲劇,是一種綜合的舞臺藝術,她借助文學、音樂、舞蹈、美術等藝術手段塑造舞臺藝術形象,揭示社會矛盾,反映社會生活。 2、戲劇的種類: 從表演形式上,可分為話劇、歌劇、舞劇、詩劇、廣播劇、電視劇、街頭劇、活報劇等;從作品內容的性質上,可分悲劇、喜劇、正劇等;從故事情節(jié)上,可分為獨幕劇、多幕劇等。從時代分,可以分為歷史劇和現(xiàn)代劇。 3、戲劇的要素:包括舞臺說明、戲劇沖突、人物臺詞等。 4、戲劇的基本特點: (1)、空間和時間要高度集中 戲劇不像小說、散文那樣可以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它要求時間、人物、情節(jié)、場景高度集中在舞臺范圍內。小小的舞臺上,幾個人的表演就可以代表千軍萬馬,走幾圈就可以表現(xiàn)出跨過了萬水千山,變換一個場景和人物,就可以說明到了一個全新的地方或相隔多少年之后……相隔千萬里,跨越若干年,都可通過幕、場變換集中在舞臺上展現(xiàn)。 (2)、矛盾沖突要尖銳集中 各種文學作品都要表現(xiàn)社會的矛盾沖突,而戲劇則要求在有限的空間和時間里反映的矛盾沖突更加尖銳集中。因為戲劇這種文學形式是為了集中反映現(xiàn)實生活中的矛盾沖突而產生的,所以說,沒有矛盾沖突就沒有戲劇。又因為劇本受篇幅和演出時間的限制,所以對劇情中反映的現(xiàn)實生活必須凝縮在適合舞臺演出的矛盾沖突出。 (3)、語言要表現(xiàn)人物性格 戲劇的語言主要是臺詞。臺詞,就是劇中人物所說的話,包括對話、獨白、旁白。獨白是劇中人物獨自抒發(fā)個人情感和愿望時說的話;旁白是劇中某個角色背著臺上其他劇中人從旁側對觀眾說的話。戲劇主要是通過臺詞推動情節(jié)發(fā)展,表現(xiàn)人物性格。因此,臺詞語言要求能充分地表現(xiàn)人物的性格、身份和思想感情,要通俗自然、簡練明確,要口語化,要適合舞臺表演。 一、戲劇與戲劇文學 應該將"戲劇文學"和"戲劇"這兩個概念嚴格區(qū)分開來,這是我們在進入戲劇文學文本解讀之前,首先應該明確的一個問題。戲劇文學文本,通常稱之為"劇本",是與詩歌、散文、小說相并列的一種文學文本樣式,屬于語言藝術的范圍。作為文學文本,劇本具有可以脫離戲劇演出而獨立存在的文學審美價值,可以發(fā)表,可以出版,自然也可以供讀者閱讀、鑒賞和研究。所以,在西方傳統(tǒng)的文學體裁的分類概念中,"戲劇文學"一直是作為與"抒情文學"、"敘事文學"相并列的第三大文學類別而被人重視的。 不過,與詩歌、散文、小說僅供讀者閱讀不同,劇本畢竟是供戲劇演出用的文學"腳本"。好的劇本應該具有雙重的價值,即文學的價值和戲劇的價值。而且,戲劇文學與其它文學樣式的區(qū)別,也就在于它的戲劇價值,劇本首先是屬于戲劇的,它的戲劇價值應該是首要的。 戲劇文學文本既然具有雙重價值,這也就決定了它的文本構成必然地要受到戲劇藝術本身的影響。它必須受制于戲劇藝術,這是它在顯示自身文學價值的同時也使自己具有戲劇價值的保證。從文本閱讀的角度看,劇本的閱讀以及對于劇本價值的判斷,相應地也必須考慮到劇本戲劇價值的因素。因此,對于戲劇藝術有一個大致的了解,對于劇本解讀來說,也應該是非常必要的。 二、戲劇的基本特征 戲劇是一種綜合藝術,這是一個為大多數(shù)人認可的結論,當然也是一個符合戲劇藝術的基本風貌的認識。一部劇作的演出,總是一次集體勞動的成果:劇作家提供演出腳本即戲劇文學文本,美術家、化妝師、燈光師通力合作完成舞臺布景的設計、人物的造型等,音樂家(樂師)完成戲劇音樂、唱腔的創(chuàng)作,而演員則通過自己的形體表演來展示整個劇情。在這里,文學、美術、音樂、舞蹈、表演等藝術類型相互融匯,既取消了各自的獨立性,又通過它們自身具有的不可為其它藝術所替代的獨特作用的發(fā)揮,綜合為一種獨立的藝術樣式。 戲劇藝術的綜合性是在"外在的綜合"和"內在的綜合"兩個層面上發(fā)生的。無論從"外在的綜合"來看,還是從"內在的綜合"來看,戲劇無論如何不能缺少的是演員和觀眾,以及一個可供演員表演的空間即舞臺。戲劇是一個通過舞臺空間發(fā)生在演員和觀眾之間的"事件"。它的核心因素是演員在舞臺空間中的表演。 戲劇作為一個通過舞臺空間發(fā)生在演員和觀眾之間的"事件",使它必然地要受到時間和空間的嚴格限制。它必須在一定的時間內完成一個由連續(xù)的"動作"構成的戲劇事件,即劇情,同時,它必須在一個有限的空間內即舞臺上完成對于劇情的展示。從具體文本的實際形態(tài)來看,一篇小說和一首歌也都有一定的長度,因此也包含一個相對明晰的時間段落,但是,從理論上說,小說和詩歌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可能,它們的篇幅甚至可以無限度地延長。但一出戲卻不能沒有時間限度地無休止地演下去,它必須考慮到觀眾的耐性和演員的承受力,因此它必須被限定在一個人為的、被硬性規(guī)定的從開始到結束的時間長度之內。同時,雖然戲劇展示的劇情于小說敘述的"故事"具有同樣的性質,即它們都是經過選擇、提煉、加工過一定的社會生活事件的藝術化的表現(xiàn),但由于不受時空的限制,小說的藝術空間的開放性與現(xiàn)實生活空間的開放性是大體一致的。而戲劇則永遠必須面對生活空間的無限開放性和演出空間的有限封閉性之間的矛盾。這意味著,戲劇只能展示宜于被直觀展示的內容。 綜上所述,戲劇藝術的特點我們可以概括為藝術的綜合性、演員在舞臺空間中的直觀表演性和由此而來的時空限制性。 相應的,戲劇文學文本具有的戲劇價值,也集中在有效地突出戲劇的表演性和處理好時空關系這一層面上體現(xiàn)出來。 三、戲劇文學文本的特征 戲劇文學文本以"語言"作為自己的存在形式,這一點當然是無可置疑的。但是,與詩歌、小說、散文等其它語言藝術形式相比,戲劇文學文本卻受到更多的限制。從某種意義上看,詩人可以僅僅為了自娛或自我宣泄而寫詩,因而他甚至可以完全不考慮讀者的因素。但劇作家不能這樣。劇作家在創(chuàng)作劇本的時候,不僅要考慮演員的表演,要考慮舞臺的限制,而且更要考慮觀眾,他必須能夠激發(fā)并保持觀眾"看戲"的興趣。因此,一般來說,一個好的劇本,首先必須有強有力的戲劇情境的設置和由特定戲劇情境引發(fā)的緊張、激烈的戲劇沖突,必須包含連鎖的、不斷上升的戲劇動作。換句話說,劇作家必須善于在有限的戲劇場景的展示中,充分揭示不同戲劇人物(角色)之間、戲劇人物與環(huán)境之間,或者戲劇人物內心諸般欲望、意念之間等的矛盾沖突,形成一系列強有力的動作與反動作,從而將劇情推向高潮。沒有戲劇沖突,因而也不具備動性的劇本,是無法用于演出的,同時,它也不可能吸引觀眾。 戲劇文學文本當然也是一種語言藝術作品。但是,與其它文學文本樣式,特別是小說比較,戲劇文學文本的一個很大的不同在于,構成劇本主體的是對于戲劇人物語言的"模仿"。作為劇本存在形式的語言只有兩種,即人物語言和必須用括號"括"起來的舞臺指示語。語言在小說中主要承擔的是敘事的功能,敘述人語言和人物語言交并在一起,共同完成故事的敘述。而在劇本中,放在括號里的舞臺指示語雖然也可以是描述性的,但它不能被看成是小說中的敘述人語言,因為它不承擔故事的敘述,而只是戲劇演出的"此刻"關于舞臺場景或戲劇人物動作的一種提示和說明,而且,一般來說,它們也必須是展示性的,而不能成為一種"講述"。構成戲劇文本主體的戲劇人物語言,即對白、獨白、旁白以及唱詞等,則已經成為一種展示人物性格和推動劇情發(fā)展的言語動作,它本身就是戲劇動作的主要組成部分。這使戲劇人物語言必須具有兩個同等重要的功能:其一,它必須能夠充分顯示人物意愿、意圖或意志,必須能夠揭示出人物與人物之間以及人物內心各種隱秘的欲望、意念之間的矛盾沖突,即它必須承擔其推動劇情發(fā)展的功能。劇本中有關戲劇情境的設置、戲劇沖突的展開、戲劇情節(jié)的展示等,都是依靠人物行動以及體現(xiàn)人物行動的人物語言(臺詞)完成的。只有具有充分動作性因而能夠推動劇情發(fā)展的語言,才能被看成是一種戲劇動作或者戲劇動作的組成部分。其二,戲劇人物語言必須能夠充分展示人物性格,即承擔起顯示人物個性塑造人物的功能。劇本不可能像小說文本那樣通過其它藝術手段來刻劃人物性格,通過戲劇人物語言來展示人物個性,是劇本塑造人物形象的主要的甚至可以說是唯一的手段,上面關于戲劇藝術以及與戲劇藝術相關的劇本特定的討論,可以給我們提供解讀戲劇文本的大致的途徑。和其它類型文學文本的解讀一樣,戲劇文學文本的解讀當然也是在語言的層面上展開的。應該特別注意的是,由于劇本包含的一切都是依靠而且只能依靠戲劇人物語言加以展示,劇作家不可能像小說家那樣借助一個敘述者的講述,來解釋人物行為和事件并暗示讀者必須怎樣理解他們。因此,比較而言,劇本閱讀中需要讀者發(fā)揮自己的語感能力、藝術推想能力去感受、體驗并作出理解的內容更多。比如我們必須能夠通過人物語言準確把握人物與人物之間的關系,體察特定情境中人物的心理、愿望,我們必須能夠通過人物語言把握戲劇沖突以及沖突中的人物動作,同時,當然也是更重要的,我們還要能夠通過人物語言的體味準確理解人物性格。 與詩歌、小說、散文等文學文本的解讀有所區(qū)別的,由于劇本文學的和戲劇的雙重價值,在劇本解讀中,解讀者的"舞臺感"的建立也是必要的。所謂"舞臺感",即要能夠通過戲劇人物語言及人物動作的把握,結合舞臺指示語,建構起舞臺演出的視聽形象。好的劇本終歸應該是可以共戲劇演出的"腳本"。劇作家在創(chuàng)作劇本時,正象他必須顧及觀眾一樣,也必須考慮舞臺,劇作家的"舞臺感"會影響到他對于包括舞臺分割在內的戲劇場景的處理、戲劇技巧的運用,也會影響到他對人物語言的錘煉。因此,讀者相應的"舞臺感"的建立,對于深入理解劇情、人物以及劇作家的藝術匠心,都有不可忽視的意義,至少,這種"舞臺感"能夠有效地幫助我們對于劇作的藝術效果、劇本的戲劇價值作出較為準確的判斷。 在結束這一個概述的時候,還有一點需要說明。我們這里談到的問題,只涉及到戲劇藝術戲劇文學文本以及戲劇文學文本解讀的一些突出的特點,而不是有關這些問題的全面的理論化的論述。戲劇發(fā)展到今天,眾多的戲劇流派、眾多的戲劇品種、以及眾多的實驗性的戲劇藝術表現(xiàn)技巧的探索,使戲劇文學文本與其它類型的文學文本一樣,呈現(xiàn)出復雜的景觀。要想在有限的篇幅中對與戲劇及戲劇文學文本有關的問題作全面的論述,既是不可能的,也不是我們的目的所在。對這些問題的進一步了解和研究,也只能有待我們在進一步的學習中去完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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