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您好,是xx女士(先生)嗎?我是xx裝修公司的,我們公司近期有一個針對您購買樓盤的樣板房征集活動……”買了新房的人或多或少有接到過類似的推銷電話,甚至一天接到十數通,不勝其煩。不少人往往將電話一掛了之,有些人或許會想,自己的購房信息是怎么被這些公司掌握的,不但姓名、樓盤、手機號,甚至連房型、房號也一清二楚。日前,湖南省岳陽市君山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起因就是被告人為了裝修公司擴大業(yè)務而“劍走偏鋒”,自以為尋得一條生財路,殊不知觸犯法律,落入法網。 2015年上半年,肖某、劉某合伙開了一家裝修公司,為了開展電話營銷,擴大裝修業(yè)務的承接量,兩人合計之后,打起了樓盤業(yè)主信息的主意。經過一番尋找,兩人找到岳陽市房管局的臨聘人員鄧某,約定從其手中購買各樓盤的新業(yè)主個人信息,包含樓盤名、業(yè)主名、業(yè)主電話、棟號房號等。鄧某利用工作之便,聯系負責全市商品房網簽備查系統(tǒng)維護工作的張某,讓張某提供樓盤業(yè)主信息,并承諾分好處給張某。 2015年3月到2017年10月期間,張某多次利用維護權限查詢和復制樓盤業(yè)主信息20000多條,提供給鄧某。鄧某則分10余次出售信息給肖某、劉某、李某等人,非法獲利4萬元。 劉某非法獲取樓盤業(yè)主信息后,除自用之外,又轉售給樂x裝修公司、星x裝飾公司等8家公司的業(yè)務人員,從中獲利4.15萬元。劉某等人非法獲取和倒賣信息,看起來只是復制、粘貼和轉發(fā),后果卻是給業(yè)主帶來沒完沒了的電話騷擾。一些業(yè)主不堪其擾,陸續(xù)向公安機關報案。 2018年3月,劉某、肖某、鄧某和張某相繼落網。被抓獲到案后,除了交代犯罪事實,劉某退繳違法所得5萬元,鄧某、張某各自退繳違法所得2萬元。(來源:中國法院網(竹本悒) 原標題:裝修公司“妙計”精準攬客,違法!) 李華陽律師: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或者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以及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本罪的行為對象“公民個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齡、工作單位、學歷、履歷、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數據資料。因此,公民生理狀態(tài)、遺傳特征、經濟狀況、電話通話清單、個人具體行蹤等也包括在內。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行為是本罪的實行行為類型之一,但該類型需要以違反國家規(guī)定為前提,且要求達到情節(jié)嚴重。在主觀上需為故意,特定目的與動機不是本罪的責任要素。 本案中,樓盤業(yè)主信息包含樓盤名、業(yè)主名、業(yè)主電話、棟號房號等內容屬于值得刑法保護的公民個人信息的范疇。張某、鄧某多次利用職務之便,為劉某、肖某、李某等人提供各樓盤新業(yè)主個人信息20000多條,且從中非法獲利4萬元的行為,違反了國家有關規(guī)定,屬于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給他人的行為,且已達到出售條數(五千條以上),所以,根據《刑法》規(guī)定,張某、鄧某的行為,均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相關法律: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guī)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文:李華陽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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