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博物院,北京 100009) 摘 要:漢代的藥物度量衡標準,一直是古代醫(yī)學史研究的重要問題。然而,不同文獻記載的早期容量單位的名稱與進制多有出入,且實物長期缺乏,導致了古代藥量進制研究的長久爭議。新公布的一套東漢銘文藥量,四器自銘為“合”“籥”“撮”“刀刲”,首次證實了東漢的藥用容量單位體系。其中,合、籥、撮、刀圭的實測量值分別為20 ml、10 ml、2 ml、0.5 ml,推算進制為1合=2籥,1籥=5撮,1撮=4刀圭。四者所反映的量值與進制,與漢代官方量器基本相同,說明東漢藥量采用了官方量制標準。量器中“方寸匕”的出現(xiàn),更揭示了漢唐經方中屢屢提到但未見實物的方寸匕的形制。這組藥量所呈現(xiàn)的單位體系、進制與量值,對于古代藥物度量衡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關鍵詞:度量衡; 藥量; 方寸匕; 漢代 古代度量衡研究素倚重實物證據(jù),新史料的發(fā)現(xiàn),往往成為研究得以進展的重要契機。在對秦漢度量衡資料進行調查收集的過程中,我們見到一組罕見的東漢藥量。這組量器不僅皆具刻銘,且構成完整的進制組合,故成為研究漢代藥物度量衡單位、量值及進制的珍貴實物史料。藥量中方寸匕的出現(xiàn),更澄清了久所聚訟的方寸匕的形制問題。該組量器已公布于《新見秦漢度量衡器集存》一書中[1]?,F(xiàn)就相關情況進行說明,并略作考證。 一.新見東漢銘文藥量的形制、性質與量值 圖1:東漢銘文藥量側視圖 圖2:東漢銘文藥量正、背圖 圖3:東漢藥量拓本及文字摹本 這組量器共六件,青銅質,俱有長柄,柄端有環(huán)。其中,四件量器形似小勺,總長度分別為17.3 cm、13.9 cm、11.9cm、10.5 cm,量身均為侈口筒狀,大小呈現(xiàn)階梯化差異(實測數(shù)據(jù)見表1)。量柄靠近量口處均刻有銘文,量器自大到小,刻銘依次為“合”“籥”“撮”“刀刲”。一件量器為扁平狀,總長為15.6 cm,量身為一2.3 cm見方的方形銅片,量柄近于方片處刻有“方寸匕”三字。末一器無銘文,呈扁平尺狀,總長15.7 cm,前端略呈弧形,兩側較為平直,器身前端略寬于后端。
從刻銘書體、單位組合方式[2]等方面綜合判斷,這組量器的年代當為東漢?!暗秳l”一詞,文獻中又作“刀圭”,常見于漢晉醫(yī)方。東晉葛洪《抱樸子·金丹》云:“服之三刀圭,三尸九蟲皆即消壞,百病皆愈也?!蓖趺餍a專骸暗豆纾克幘?。武威漢墓出土醫(yī)藥木簡中有刀圭之稱?!?sup>[3]同時,“方寸匕”亦是古代量取散藥的專用量器。根據(jù)這兩種量名,可判斷這組量器的性質當屬藥量。成套且皆具刻銘的東漢藥量實物,茲為首次發(fā)現(xiàn),對于明確東漢藥量單位的量值標準具有重要意義。 在此,首先就合、籥、撮、刀圭四種量器進行討論,并對量值測定方法進行說明。通常情況下,測定量器容量主要以小米、水作為介質,通過觀察量杯盛放的介質體積而后確定量器容積。然而,小單位量器的精確測容較為困難。我們采取了一種新的方法測定量值,即以細沙作為介質,先測定量器盛放的細沙重量,再通過密度換算,推算出容量。這種方法,利用了重量測定具有較高精度的特性,其精度較直接的容量測定為高。 經多次測量并加以平均,這組銅量所反映的單位量值如下: 1合=19.71 ml≈20 ml 1籥=9.74 ml≈10 ml 1撮=1.95 ml≈2 ml 1刀圭=0.46 ml≈0.5 ml 上述量器中,刀圭為首次發(fā)現(xiàn),而合、籥、撮的量值,與傳世及考古所見漢代官制小量器所體現(xiàn)的量值基本相合。以往發(fā)現(xiàn)具有銘文的新莽及東漢官制小單位量器,根據(jù)單位及量值可排列如下: 新見東漢藥量中合、籥、撮的量值與上述量器基本相當[5]245,[6]236,反映了東漢藥量采用的即是官方量值標準。 首次確定的刀圭容量,也解決了以往量名的一項爭議。丘光明曾據(jù)新莽撮量實測2 ml的容量及該器“容四圭”銘文,認為1圭容量為0.5 ml,4圭為1撮[6]244。孫機認為漢代醫(yī)簡中的1刀圭即是1圭的容量[7]。然而,有醫(yī)藥史學者根據(jù)文獻中進制的不同,認為刀圭和圭的量值可能不同,刀圭僅為圭的一半[8]18。根據(jù)新發(fā)現(xiàn)的刀圭實物,可知其容量正與1圭相合。由此可證,“圭”與“刀圭”即是同一單位的不同名稱[9]。這一爭議,自此得以澄清。 二.東漢銘文藥量所反映的漢代藥量進制以往發(fā)現(xiàn)的藥物量器,有銘文者極為少見,更罕成系統(tǒng)。這組量器的發(fā)現(xiàn),首次以實物證實了東漢藥量單位的系統(tǒng)性,并反映了不同藥量單位之間的進位關系。依照實測的量器量值,合、籥、撮、刀圭的量值分別為20 ml、10 ml、2 ml、0.5 ml。按照數(shù)據(jù)的進位關系,又可推出下列等式: 1合=2籥,1籥=5撮,1撮=4刀圭 上述進制,與《漢書·律歷志上》及漢代量器實物反映的單位進制相合。 合、龠的二進制,見于《漢書·律歷志上》,作“合龠為合”、“合者,合龠之量也”[9]?,F(xiàn)藏臺北故宮博物院的新莽嘉量,包含“斛、斗、升、合、龠(籥)”五種容量單位,其中銅合刻銘記載“合”與“籥”的進制如下: 律嘉量合,方寸而圜其外,庣旁九毫,冥百六十二分,深寸,積千六百廿分,容二籥。[10] 撮、籥、刀圭的進制,亦可為考古所見新莽度量衡器的銘文所印證。1970年陜西咸陽底張灣出土的新莽始建國元年銅籥,銘為: 律量籥,方寸而圜其外,庣旁九毫,冥百六十二分,深五分,積八百一十分,容如黃鐘。始建國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11] 又,1956年河南陜縣隋墓出土的新莽始建國元年銅撮,銘為: 律撮,方五分而圜其外,庣旁四毫,冥卌分五厘,深四分,積百六十二分,容四圭。始建國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12] 以上三器銘文,均記載各自容量,單位為分。據(jù)“律嘉量合……積千六百二十分”、“律量籥……積八百一十分”、“律撮……積百六十二分”以及“律撮……容四圭”的銘文,可知: 1合=1620分,1籥=810分,1撮=162分,1撮=4圭 由此,很容易推出以下等式: 1合=2籥,1籥=5撮,1撮=4圭 這一進制,與新見東漢藥量進制相同,說明漢代藥量進制亦采用了官量進制。 應作說明的是,不同文獻記載的早期容量單位的體系多有出入,導致了古代藥量進制研究的長久爭議。 南朝梁的陶弘景論述藥量進制,見于敦煌所出唐抄本《本草經集注·序錄》,云:“凡散藥,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準如梧桐子大也?!薄耙淮檎?,四刀圭也。十撮為一勺,一〈十〉勺為一合。”[13]與之記載相同者還有宋代唐慎微的《證類本草》[14]。李時珍《本草綱目》引作“陶隱居《名醫(yī)別錄》合藥分劑法則”,又增加“十合為一升”,記云:“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十合為一升?!?sup>[15]皆沿用了陶弘景所述藥量進制。 然而,成書約為4-6世紀的《孫子算經》卻記載量制云:“量之所起起于粟,六粟為一圭,十圭為一撮,十撮為一抄,十抄為一勺,十勺為一合?!?sup>[16]《隋書·律歷志》另記載一組進制關系,又與宋本《孫子算經》略異:“《孫子算術》曰:‘六粟為圭,十圭為秒,十秒為撮,十撮為勺,十勺為合?!?sup>[17]其中,“抄”寫作“秒”,“抄”“撮”的位置也和宋本記載不同。而唐代孫思邈《千金要方》記載藥量進制,云:“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為一勺,兩勺為一合?!?sup>[18]勺和合的進制又變?yōu)槎R陨线M制均有較大差別。特別是圭、撮、合的進制,各家之說均有不同。究竟哪種進制較為符合漢代藥量進制,確實是比較棘手的問題。這組東漢藥量的發(fā)現(xiàn),正為研究這一問題提供了絕佳資料。 據(jù)傳世文獻與新見實物互證的情況來看,文獻所記載的藥量進制,均非漢代藥量的真實進制。藥量單位進制和文獻記載不同,當包含多種原因:一是年代不同導致的進制變遷,二是藥量和官量進制在后來并非同時演進。如陶弘景所記述的量制,“一撮者,四刀圭也”屬于漢代藥量或漢代官量制度,而“十撮為一勺,一〈十〉勺為一合”[13]則屬三國至西晉時期的官量制度,故陶弘景所述進制,實際是兩種不同制度的雜糅。至于兩種文獻中提到《孫子算經》的進制,雖然略有不同,但量制中均包含“勺”、“秒”兩種單位,這實際也是晚期的官量進制,而非漢代藥量進制。對于相關單位進制的變遷,擬另作專文討論,于此不贅。 三.方寸匕的形制及量值推算方寸匕是古代量取藥末的一種專用量器。作為藥學計量單位,方寸匕已見于西漢老官山醫(yī)簡[19],北大藏西漢醫(yī)簡[20]、武威醫(yī)簡[21]以及居延漢簡所錄醫(yī)方[22-23]等。其中,老官山醫(yī)簡主體部分的抄寫年代當在呂后至文帝時期,可證方寸匕不遲于西漢早期即已出現(xiàn)[24]。至東漢以后,張仲景《傷寒雜病論》、東晉葛洪《肘后方》、唐代孫思邈《千金要方》等醫(yī)籍中均頻繁提到“方寸匕”,可證方寸匕在古代醫(yī)學史上的重要意義。 然而,方寸匕的形制、量值究竟如何,此前因未見實物,故學者討論大多仍屬于推測性質,尚未達成一致意見[25-32]。陶弘景《本草經集注·序錄》雖記載了方寸匕的具體形制:“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為度”[13]。然而,方寸匕向無傳世實物,如何理解文獻記載,中醫(yī)界討論極多。趙有臣便指出:“盡管陶氏說得這樣明確,但是對我們從未使用過、也未見到過‘方寸匕’的現(xiàn)代人來講,仍是一個難以理解的問題”[25]。近來何世民專門撰有《方寸匕容量研究述評》[8]17,有關方寸匕的容量,至今已有5ml、12 ml、10-18 ml、3.6ml、2.74 ml等五種觀點,爭議可見一斑。 新見的方寸匕實物,首次揭示了這種藥量的特殊形制。方寸匕的量身為2.3cm見方的正方形平板,側面帶有長柄。這一形制,正與陶弘景“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的論述相合,揭示了文獻記載方寸匕形制的確切含義。以往有不少學者認為方寸匕是一立方寸(2.3×2.3×2.3 cm3)的容積[27,32]。結合新見器物及文獻來看,方寸僅指這種量器的平面形制,而非一立方寸的量器容積。 方寸匕因其形制的特殊性,故量值具有一定的不精確性,與一般藥量不同。陶弘景在言及方寸匕時,亦謂“抄散,取不落為度”,至于會堆積多少,并沒有確切的限定。不過,這一量器在量取粉末狀藥物時,仍存在一個可以計算的理論量值。方寸匕在抄取藥物時,若藥末堆積在水平的正方形平面,待藥末自然落下后,理論上會形成一正四棱錐形。而粉末在自然堆積并保持穩(wěn)定時,斜面與底面通常會形成一個固定的角度,物理學上稱之為安息角。在安息角形成后,再往上堆加這種散料,就會自然滑下;而在保持這個角度時,散料增高,則會加大底面積。方寸匕量取藥末,當同樣符合這一物理規(guī)律。 我們將正四棱錐的高記為h、底面邊長為a,以及棱錐斜面和底面的夾角為θ,則高、底面邊長和對應夾角的關系式為: 又根據(jù)正四棱錐體體積公式: 將前一式代入,則可得: 此式即是方寸匕的理論容量計算公式。 由于粉末的安息角平均值約為35°-40°[33],而細小粉末的安息角則會略高[34]表1,[35],在此暫將中藥粉末安息角的平均值定為35°-45°。為求方寸匕的量值區(qū)間,可將a值2.3厘米及tan35°(≈0.700)和tan45°(=1)之值帶入。計算可知,方寸匕的容量區(qū)間約在1.42至2.03 ml之間。若取安息角的中值40°,參考tan40°≈0.839,則可計算得到1方寸匕的理論容量約為1.7 ml。我們實測后得到方寸匕容量約為1.5 ml,也與計算值大致相合。由此,可以暫將1.7ml視為方寸匕抄取藥末的理論容量。同時,不同粗細、干濕度的顆粒或粉末的堆量,以及不同時代長度標準下的方寸匕容量,亦略有差異。在明確方寸匕的形制之后,這一量器很容易得到復現(xiàn),不難對上述不同情況作進一步的細化考察,相信會得到更多的認識。 四.“概”與早期藥量的量值取定藥量組合中有一件扁平尺狀器物。這件器物雖然沒有銘文,但我們推測,此器可能便是“概”,即刮量器口所用的小長板。量器在盛量物品時,口部往往會有堆積而出者,需要用片狀物加以刮平,而這種器物即是“概”,文獻中亦作“槩”。 《說文·木部》謂:“槩,所以??斗斛也?!庇帧??,平也?!倍斡癫米ⅲ骸?本器名,用之平斗斛亦曰??!?sup>[36]概雖然不是量器,但因屬于量器附帶的工具,故常常與量器并提?!稘h書·律歷志上》即記載:“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以井水準其槩?!?sup> [9]《漢書》在言及量器的制作標準時,即討論了概的制作規(guī)范。漢袁康《越絕書》:“胥聞越王句踐罷吳之年……妻操斗,身操概,自量而食,適饑不費?!?sup>[37]也是量器與概同時出現(xiàn)的例子。由上觀之,這組量器配有概,也就并不意外了。 概的功能為刮平量口,在文獻中亦多用作動詞?!吨芏Y·考工記·栗氏》記云:“槩而不稅?!?sup>[38]戴震云:“平鬴區(qū)曰概?!狈较T唬骸岸愓?,脫然突起,高于量也。言概平之,不使?jié)M出?!?sup>[39]《管子·樞言》:“釜鼓滿,則人概之;人滿,則天概之?!盵40]《魏書·崔浩傳》:“豈鳥盡弓藏,民惡其上?將器盈必概,陰害貽禍?”[41]《新唐書·列女傳·李畬母傳》:“畬為監(jiān)察御史,得廩米,量之三斛而贏,問于史,曰:‘御史米,不概也?!崩町屪鞅O(jiān)察御史時,量廩米時不概,而后“母怒,敕歸余米,償其庸,因切責畬?!?sup>[42]也說明了古代官方計量糧食時使用概的細節(jié)。用量器量取物品時使用概,既具有去除繁冗、近于標準的意義,“概”字亦具有了“大概”、“概括”等不同引申義。 元代王禎曾在《農器圖譜集》中指出,農家使用量器時均需用概:“今夫農家所得谷數(shù),凡輸納于官,販鬻于市,積貯于家,多則斛,少則斗,零則升,又必槩以平之,貧富皆不可闕者;所謂出納之司,用至巨也?!?sup>[43]可知當時量器在量取糧食時皆需要使用“概”。這組東漢藥量中“概”的存在,不僅首次揭示了漢代“概”的一種真實面貌,也說明當時使用藥量同樣需要用“概”刮平量口。這對研究漢代藥量的量值取定方式而言,仍是殊為重要的知識。 五.結語古代醫(yī)學文獻對藥量進制看似交待清楚,然而不同文獻之間卻存在較大出入,且相關實物缺乏,導致了藥量單位研究的長期爭議。新公布的東漢銘文藥量,其中四器自銘為“合”、“籥”、“撮”、“刀刲”,首次證實了東漢的藥用容量單位體系。其中,合、籥、撮、刀圭的量值分別為20 ml、10 ml、2 ml、0.5 ml,推算進制為1合=2籥,1籥=5撮,1撮=4刀圭。藥量所反映的量值與進制,與以往發(fā)現(xiàn)的漢代官方量器量值基本相合,說明東漢藥量單位采用的即是官方量制標準。量器中方寸匕的出現(xiàn),揭示了經方中屢屢提到但未曾見過實物的方寸匕的形制。我們據(jù)此給出了方寸匕量值的計算公式,并推算1方寸匕抄取粉末的理論容量約為1.7 ml,同時認為,方寸匕隨著盛量對象、長度標準的變化而呈現(xiàn)出不同量值?!案拧钡某霈F(xiàn),則說明藥量使用中同樣需要用“概”刮平量口,這也反映了漢代藥量的量值取定方式。這組藥量的發(fā)現(xiàn),對于今后的古代藥物度量衡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致謝:本文寫作過程中得到了成都中醫(yī)藥大學王家葵教授、上海市中醫(yī)文獻館胡穎翀先生的幫助,特此附謝。 參 考 文 獻 [1] 熊長云.新見秦漢度量衡器集存[M].北京:中華書局,2018:13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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