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有幸參加這次全國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研討會。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雖當了十年教育廳長,但對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在理論上并未進行過刻意研究。也算不上是一個資深實踐者,退出廳長崗位已快兩年了,這之前也只是研究部署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但從未參加過掛牌督導活動。好在去年12月受教育部督導局的委托,擔任大組長,對廣東主要是深圳申報縣(市、區(qū))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工作情況進行過一次實地考察,算是對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有了一些實際的體驗和了解。因此,今天面對相關專家和具有豐富責任督學工作經(jīng)歷的同志,我只能膚淺地談一點自己未必正確的想法。 從世界范圍看,政府行政權力對教育的管理,通常通過兩類機構來實現(xiàn),一類是教育行政部門,一類是教育督導部門。我翻閱了一些資料,現(xiàn)代教育督導制度產(chǎn)生于歐洲,在法國、荷蘭已有200多年的歷史,在英國實施督導評價制度已有170多年的歷史。在中國,盡管視學很早就有,但真正意義的現(xiàn)代教育督導制度建立的還是很晚的,而且一直很弱,不成系統(tǒng),作用十分有限。但近年來,隨著教育事業(yè)的飛速進步,尤其是教育改革的深化,人們對教育公平和質量期許的日趨強烈,首先,從國家層面開始,進而帶動和促進地方,全國的教育督導工作不斷得到加強。其中,由教育部暨督導局主抓的兩件事,對全國教育督導工作發(fā)展起到了極大促進作用。一件事,義務教育均衡縣(市、區(qū))評估認定;另一件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評估認定。前者,工作重點是督政。截止到2017年底,全國共計已有2379個縣(市、區(qū))通過均衡縣評估認定,占全國縣(市、區(qū))的81%,有11個?。ㄊ校┱w通過認定。這件事有效促進了各級政府增加教育投入,極大地改善了城鄉(xiāng)中小學校辦學條件。后者,工作重點是督學。說實話,對于責任督學掛牌督導這件事,我當廳長時并不十分看好,甚至認為是一個形式化的東西。去年年底在深圳核查縣(市、區(qū))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工作,改變了我的看法。 我真切地看到了各地對這件事超出我的想象的重視,并為此做了不少實實在在的工作,尤其是在制度完善、辦公條件創(chuàng)造、經(jīng)費投入、隊伍培訓上,工作做得很扎實。盡管因時間比較短,還無法深入估價這件事對學校發(fā)展所起的促進作用。真實的估價需要時日。但督導尤其是督學工作本身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使督導工作保障條件得到顯著改善,使督導力量和責任全面深入到了最基層——中小學校,使督導工作趨于日?;纱巳采w地擴大了教育督導的影響,有力地強化了督導的地位。 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已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效。據(jù)有關統(tǒng)計,全國已在26萬所中小學校實施了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全國前后兩批已認定了237個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 這是一個很有意義的創(chuàng)新性事物。教育部暨國家教育督導局主抓的這件事,我以為在全世界教育督導事業(yè)中都具有開創(chuàng)性。 既然是創(chuàng)新性事物,它不可避免地就會存在一些不足。越是創(chuàng)新性事物,越需要不斷探索完善。在我看來,當前推進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最需要完善的就是科學厘定責任督學的工作任務。 關于責任督學在掛牌督導中的工作任務。在2013年9月17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fā)的《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第四條中是這樣規(guī)定的:責任督學對以下主要事項實施經(jīng)常性督導:(一)校務管理和制度執(zhí)行情況;(二)招生、收費、擇校情況;(三)課程開設和課堂教學情況;(四)學生學習、體育鍛煉和課業(yè)負擔情況;(五)教師師德和專業(yè)發(fā)展情況;(六)校園及周邊安全情況,學生交通安全情況;(七)食堂、食品、飲水及宿舍衛(wèi)生情況;(八)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情況。 八個方面可謂涵蓋學校內部管理的方方面面,任務實在太多了,這對于責任督學,一個人要管3-5所學校,且絕大多數(shù)又是兼職,無疑是能力、時間都難以企及的。而且這八個方面又都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門面向學校重點抓的工作,根本顯示不出教育督導工作的獨特作用。 我認為,責任督學的工作任務范圍應大為縮小,更加體現(xiàn)督導應有的特性,應有助于各位責任督學做好工作。督導督導,顧名思義,既要督,又要導。督是前提,導是價值取向。作為責任督學,從其實際條件和工作情況出發(fā),根據(jù)教育督導工作性質,要把其履職任務重點確定在依法依規(guī)監(jiān)督學校辦學行為上,進一步講應重點確定在對依法依規(guī)禁止性教育行為的監(jiān)督上,如禁止亂招生亂收費,禁止學校不按國家規(guī)定開設課程,禁止老師超時超量布置學生作業(yè),禁止教師到校外培訓機構任課。這幾個方面,政府及有關部門都有明文規(guī)定,又一直是社會反映的熱點,責任督學又力所能及。如果責任督學能在掛牌督導中,聚焦這幾個方面,緊盯不放,切切實實開展監(jiān)督,那將會取得很好的成效,對學生、對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都是巨大的福音。 這對整個教育督導工作也會是一個大的促進。教育督導應該與教育行政部門監(jiān)管有著明顯不同。一方面它注重的應是底線監(jiān)督,督促學校辦學不違法不違規(guī),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應主要履行這一職責。另一方面它著眼的是促進教育質量的提升,通過制定科學統(tǒng)一的評價指標體系,開展行之有效的評價活動,鼓勵和指導各類學校不斷改進教育教學,實現(xiàn)自身的不斷進步。而這也正是教育督導的專業(yè)性所在。英國把教育督導管理部門命名為教育標準辦公室,芬蘭命名為教育評價委員會,個中道理想必就在此。其中,我國現(xiàn)階段責任督學開展的底線監(jiān)督,則為教育督導的專業(yè)性提供最基本的工作支撐,包括指標性的數(shù)據(jù)支撐。 2018年5月15日 作者系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原書記、省教育廳原廳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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