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督辦[2015]3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教育局、教育督導部門:
為推動各地進一步落實《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規(guī)程》和《中小學校責任督學工作守則》,逐步實現(xiàn)學校督導評估工作科學化、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在全國開展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工作?,F(xiàn)將《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工作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執(zhí)行。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每年將根據(jù)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并在年底公布一批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
附件: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工作方案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3月12日
附件
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工作方案
為落實《教育督導條例》,規(guī)范中小學校辦學行為,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jù)《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規(guī)程》和《中小學校責任督學工作守則》有關要求,制定《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一、工作目標
鼓勵各地自2015年起,因地制宜,積極創(chuàng)新,開展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工作。支持各地探索,在全國范圍內逐步建成一批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通過經驗推廣,充分發(fā)揮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的示范引領作用,帶動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為中小學校規(guī)范辦學行為、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提供保障。
二、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的主要條件
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的主要條件包括:領導組織、管理制度、督學隊伍、開展工作、保障措施、督導方式、問責整改、結果運用等8個方面。
?。ㄒ唬╊I導組織有力??h級人民政府成立教育督導機構,設立相對獨立的教育督導部門,統(tǒng)籌領導組織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直接抓、負總責,教育督導機構專人負責協(xié)調組織,對掛牌督導工作實行直接管理。政府專門印發(fā)落實文件,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工作,部署任務,通報情況,提出要求,檢查落實。
(二)管理制度健全。建立掛牌督導責任區(qū)制度,合理劃分責任區(qū),為每所中小學校配備責任督學。建立責任督學選拔、聘任、注冊登記、管理、培訓、考核、評價、問責、獎懲和定期交流等管理制度,對責任區(qū)督學的工作任務、工作紀律、行為標準、考勤獎懲和對專兼職督學履行職責進行明確規(guī)定。對《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規(guī)定的五項基本職責和八項經常性督導內容有具體要求,根據(jù)工作規(guī)程中提出的校園巡視、推門聽課、查閱資料、問卷調查、座談走訪等工作方式制定操作細則。制定責任督學實施常規(guī)督導、專項督導、綜合督導和責任督學協(xié)作督導制度,保障督導工作有序開展。
(三)督學隊伍專業(yè)。嚴格督學選拔聘任標準,規(guī)范責任督學資格準入。督學隊伍的專業(yè)、年齡、層級結構合理,基本覆蓋相關學科專業(yè)和教育管理領域。嚴格履行職責,科學使用方法,有效監(jiān)督指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制定全員培訓規(guī)劃和年度培訓計劃,編制培訓大綱,編寫培訓教材。培訓內容針對性強,面向專職和兼職、崗前和在職不同情況,開展相關學科領域、評估技術方法分類培訓。培訓模式靈活,重視開展交流研討、案例分析、現(xiàn)場督導等多種形式的培訓,注重提高督學的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
?。ㄋ模╅_展工作規(guī)范。縣級教育督導部門按規(guī)范統(tǒng)一要求制作責任督學公示牌,懸掛在學校正門口醒目位置,姓名、照片、聯(lián)系方式和經常性督導事項等標示明確。為每名責任督學配發(fā)督學證和規(guī)范的《督導工作手冊》,責任督學持證上崗。制定年度工作要點,印發(fā)各督學責任區(qū)執(zhí)行。督學責任區(qū)制定督學工作方案,各責任督學制定工作計劃報督導部門備案,并按規(guī)定工作流程開展工作。督導前確定重點督查事項,督導后在《督導工作手冊》中客觀、公正、詳細記錄,及時向學校反饋,向督導部門匯報,對重大問題形成書面意見,針對問題進行跟蹤督導,撰寫月度、季度、年度督導報告,建立督導工作臺賬。
?。ㄎ澹┍U洗胧┞鋵???h級人民政府對責任督學開展督導工作所需保障條件有相關文件明確規(guī)定,為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專項經費。
(六)督導方式科學。建立以網絡為基礎的縣域內責任區(qū)督學掛牌督導信息系統(tǒng),對責任督學實現(xiàn)網絡信息化管理。在深入學校實地督導的基礎上,探索掛牌督導網絡評價,積極開展網上督導工作,實現(xiàn)網上工作部署、工作交流、信息報送、意見反饋、考核評價、網絡培訓及向學校下達整改要求。通過網絡媒體及時公布相關信息和報告,接受社會監(jiān)督。政府、學校、督學及公眾之間溝通順暢,通過交流互動,了解、探討和解決教育問題。
?。ㄆ撸﹩栘熣牡轿弧=∪l(fā)現(xiàn)問題、提出意見、預警通報、約談整改、公開公示等問責機制。教育督導部門針對問題對學校提出整改要求,責任督學根據(jù)整改要求督促落實。
?。ò耍┙Y果運用有效。學校形成落實督導意見建議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機制??h級人民政府制定相關文件,明確把學校限期整改的進度和成效作為學校及其主要負責人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jù)。督導部門或責任督學對學校的問責處理、評優(yōu)評先等具有監(jiān)督權。督導部門及時總結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經驗并推廣運用。責任督學善于學習借鑒其他責任區(qū)的好經驗、好做法并用于指導學校工作。
三、開展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工作的程序和實施
開展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工作是建立中小學校督導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重在建設,旨在引導。各地要強化責任,精心組織,創(chuàng)新方法,積極推進工作取得實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跟蹤各地工作情況,總結推廣典型經驗。
?。ㄒ唬└魇〖壗逃綄Р块T負責本省(區(qū)、市)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督促指導和組織申報。要根據(jù)《方案》制定本?。▍^(qū)、市)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工作的具體標準和實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指導和組織縣級教育督導部門努力開展工作,幫助查找不足,改進工作,提高水平。
(二)各縣級教育督導部門要根據(jù)本?。▍^(qū)、市)制定的具體標準和實施方案,有針對性地制定操作細則,完善相關規(guī)章制度,創(chuàng)新掛牌督導工作機制,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同時根據(jù)本縣(市、區(qū))掛牌督導工作進展情況,及時進行自查自評。自評達到要求的,報地市級教育督導部門復核后,向省級教育督導部門提出驗收申請,并報送自評報告和復核報告。
?。ㄈ└魇〖壗逃綄Р块T對達到國家要求和省級創(chuàng)新標準的縣(市、區(qū))進行驗收。對通過省級驗收的縣(市、區(qū)),組織填寫《全國中小學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申報表》及相關材料,并報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進行審核備案。
?。ㄋ模﹪鴦赵航逃綄瘑T會辦公室每年根據(jù)各地申報情況,適時組織實地考察。根據(jù)材料審核和實地考察情況,在年底公布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名單。
附:全國中小學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申報表.doc
全國中小學責任督學掛牌督導
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
申 報 表
申報單位(蓋章):
申報日期: 年 月 日
聯(lián)系人及電話:
填 表 說 明
一、本表采用A4紙規(guī)格。
二、請上教育部網站(http://www.moe.gov.cn/)督導辦網頁下載電子表格,準確如實填寫本表各項內容。
三、填表應簡明扼要,詳細材料作為附件。
四、需同時報送申報表紙質版和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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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報 單 位 基 本 情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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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 (含教學點) |
初中 |
九年一貫制學校 |
高中 |
合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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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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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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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教師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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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區(qū)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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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責任 督學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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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員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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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職責任督學平均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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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人員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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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責任 督學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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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員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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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責任督學平均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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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人員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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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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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區(qū) 督學數(shù)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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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成立縣級人民政府 教育督導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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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導部門是否相對獨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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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導部門編制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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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臺 配套 文件 及 政策 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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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chuàng)新 條件 達成 情況 |
領導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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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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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學隊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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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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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chuàng)新 條件 達成 情況 |
保障措施: | |||
督導方式: | ||||
問責整改: | ||||
結果運用: | ||||
工 作 經 驗 |
(內容應圍繞創(chuàng)新縣(市、區(qū))的主要條件展開,限500字以內,另附5000字以內經驗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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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 單位 意見 |
年 月 日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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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 教育 督導 部門 推薦 意見 |
年 月 日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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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請用A4紙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