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如下:
回答如下: 這個字念“zhou”,合起來為“酎金”。 《后漢書·禮儀志》“八月飲酎,上陵,禮亦如之”條下,注釋:
啥意思呢? 就是漢文帝新制之法,正月初一開始釀酒,八月時候成酒,名叫“酎酒”,這個是用于宗廟祭祀的祭品,要求諸侯參與祭祀,并上供黃金助祭。 所以,這個制度并不是漢武帝時候開始的,而是文帝的首創(chuàng)。 具體怎么做呢?就是諸侯王和列侯,按照自己封地的人口數(shù),每1000口人,就要上供黃金四兩,多于500口少于1000口的,也要交四兩黃金,由少府接納。 《漢書·食貨志》記載:
一斤為十六兩,則四兩黃金為2500錢,則1口需交2.5錢,以市價來看,張家山漢墓竹簡《算數(shù)書》記載:
4兩也就是1260錢,平均1口需交1.26錢。 所以,擁有酎金,本身不是個財產(chǎn)問題,本質(zhì)是封地人口的問題,也是政治地位的問題。 ?;韬顒①R最初是昌邑王爵位,在擔當諸侯王時,他是需要上供酎金的,等到他元平元年(前74年)被霍光立為皇帝,二十七天后被廢,歸昌邑國后,沒名沒分的受封2000戶的湯沐邑,并將他父親昌邑王劉髆家財全轉(zhuǎn)交給他,此后,很明顯他一直被封閉在舊王宮過著幽居的生活,自然也就不可能朝天子,獻酎金。 直到11年后的元康三年(前63年),漢宣帝才封他為?;韬?,食邑4000戶,但是也規(guī)定他不得奉宗廟及入朝朝見天子。 海昏侯墓中出土的墨書金餅上就寫道:
這該送少府的金餅只能留在墓中,總共是金餅285枚、馬蹄金48枚、麟趾金25枚,馬蹄金和麟趾金不論,金餅一枚為漢制1斤,也就是285斤。 劉賀自元平元年(前74年)被廢,以每戶5口算,則2000戶為10000口,自此至元康三年(前63年),共11年,則應(yīng)繳酎金為440兩,即27.5斤黃金。 元康三年(前63年)開始,封為4000戶,則約為20000口,神爵三年(前59年)去世,共4年,則應(yīng)繳納酎金為320兩,即20斤黃金。 加起來就是47.5斤黃金,連墓中的金餅零頭都不夠,所以,金餅本身應(yīng)該還包括了?;韬顒①R從其父手中繼承的財富。 而上述計算也清晰地表明,所謂的?;韬钅怪械狞S金均為禮儀用途的說法是完全站不住腳的,他所擁有的這些黃金和金板,本身就有流通的價值。也是當時政府所認可的上幣,這一點,在《二年律令·金布律》中早有記述。 所以,這些考古發(fā)現(xiàn)從側(cè)面上展示了西漢中期仍有大量黃金在流通的事實,而并非某些人繼承前人俗論所說的,“金”=“黃銅”的錯誤說法。 至于以斤為單位稱量金餅,則是此后一個延續(xù)多年的慣例,《南史·武陵王紀傳》記載:
這一切都說明,原本我們對于漢代黃金貨幣化的理解可能是錯誤的。 - E N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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