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中考閱卷工作已經(jīng)結(jié)束,考生們也都查到了自己的各科分數(shù)。但前幾天到校學習,卻聽到部分教師這樣的感慨:有的學生作文竟然連一個事例都沒有,沒有事例能算什么作文呢?那就一定要扣分!眾所周知,安徽省今年中考的作文試題是:“我在————中得到了快樂”,另有“閱讀”“傾聽”等備選詞語,就是說要從備選詞語中選出一個填在橫線上,把題目補充完整然后作文,學生有的選了“閱讀”,有的選了“傾聽”,要求是選擇自己最能駕馭的文體(即文體不限),寫出真情實感。有好多篇作文確實寫得很好,語言流暢,文筆精美,層次清晰,旁征博引,內(nèi)容充實;或記敘或描寫或抒情或議論,發(fā)揮的可謂是淋漓盡致,寫出了真情實感,但卻被閱卷教師扣了個“沒有事例”分!
誰來回答我:學生寫每一篇作文都必須要有事例嗎?
當然,寫人的、記事的記敘類作文都必須要有事例,說明性的文章、議論文也要有事例,否則文章太空,沒有說服力,但是小作者如果是寫一篇精美的散文,就如“我在傾聽中得到了快樂”,寫自己聽到大自然中的各種聲音給自己帶來的美妙感受,寫傾聽的美好,用細膩的文筆把自己的內(nèi)心感受真實準確的抒寫出來,難道也必須要有事例嗎?作文提示中已經(jīng)說明:選擇最能駕馭的文體。并沒有強調(diào)不管寫哪一類文章都必須要有事例。這樣一篇文筆精美的文章卻被扣了“沒有事例”分,對小作者們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如果都用千篇一律的模式去規(guī)定學生作文,那和以前死板的八股文又有什么區(qū)別?還談何拓展學生思維,激勵學生創(chuàng)新?像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茅盾的《白楊禮贊》那么精美的文章,都必須要舉事例嗎?
本人教了幾十年中學語文,在現(xiàn)在轟轟烈烈的教改大背景下,卻越來越感到迷茫,不知中學作文該如何教,更不知中學語文該如何教,你給學生教再多的知識,培養(yǎng)再多的能力,到大考時仍然是一張試卷定終身,幾個無聊的活得不能再活的題目,幾篇陌生的閱讀理解文章就決定了學生的命運,這樣的題目給你多少分都有道理!閱讀按點扣分,學生必須答到那幾點,否則扣你沒商量!55分的作文,有的竟然因為沒有事例或者離題(即使文章寫得很美)或者沒按提示中的詞語去寫(即使文章寫得很美),而是選擇了提示詞語以外的詞語,竟然只得了20分——25分,一篇作文就被扣了35分——30分!這和數(shù)理化英語相比,是多大的差距!
教語文,容易嗎?
同行們,你們想說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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