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資料圖 王安石(1021-1086),北宋的政治家、文學家、思想家。字介甫,晚號半山,臨川(今江西省臨川縣)人。從小勤奮好學,二十歲以前,隨父宦游,到過南北很多地方,目睹官僚、豪紳、地主對農民欺凌壓榨,使大批農民失去土地,生計艱難,加上北宋王朝對外采取屈辱妥協(xié)政策,階級矛盾、民族矛盾日趨尖銳,國防和財政呈現(xiàn)嚴重危機。這些情況促使他立志改革政治,為以后實行變法打下思想基礎。 慶歷二年(1042)他中進士,先后擔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常州知州以及江南東路提點刑獄等職,在江、浙一帶做了十六、七年的地方官。他在管轄的地區(qū),初步推行革新措施,顯示了出色的政治才能。 嘉祐三年(1058)回京城任職。不久,向仁宗呈奉一篇有名的萬言書,就是《上仁宗皇帝言事書》。提出變法主張,要求改變“積貧積弱”的局面,推行富國強兵政策,抑制大官僚地主的兼并,強化統(tǒng)治力量,以防止大規(guī)模的農民起義,鞏固地主階級的統(tǒng)治。萬言書中暢論政事,陳述富國強兵的計劃,為他以后實行變革描繪一幅藍圖,但當時未被采納。 神宗即位后,想改變國家積貧積弱的局面,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十分贊賞,于熙寧二年(1069)任命他為參知政事(副宰相),次年升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立即建立制置三司條例司(主管制定鹽鐵、度支、戶部三司條例的官署),作為領導變法的機構。他從“理財”和“整軍”兩方面著手,頒布一系列新法。屬于“理財”范圍的有農田水利法、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市易法、均輸法;屬于“整軍”方面的有保甲法、保馬法、置將法和設軍器監(jiān)。新法推行的結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豪強兼并勢力,緩和了國家財政和軍事危機。 王安石的變法,引起了大地主官僚集團的強烈反對。他雖力排異議,以堅韌不拔的意志推行新法,終究寡不敵眾,在反對派的竭力誹謗和攻擊下,于熙寧七年(1074)被迫辭職。次年再度拜相,但由于神宗對繼續(xù)改革失去興趣,變法派內部又發(fā)生許多矛盾,加上其子王雱(páng)病死,使他受到很大打擊,身體又多病,一年后又離職回江寧。他晚年在江寧過了近十年的退休生活。元豐八年(1085),神宗病逝,守舊派上臺執(zhí)政,新法被全部廢棄。王安石心情十分憂憤,于1086(宋哲宗元祐元年四月癸巳,今五月二十一日)逝世。他生前封荊國公世稱王荊公;死后謚號文,也稱王文公。 王安石重視文學的社會功能,主張文章“務為有補于世”,“以適用為本”,他也不忽視藝術技巧的作用。他的政論文分析犀利,態(tài)度鮮明,議論宏大,筆力雄健,形成鋒利峭拔的藝術風格。如 答《司馬諫議書》突出的表現(xiàn)了他對守舊派毫不妥協(xié)的政治態(tài)度和不以個人得失為意的寬廣胸懷,寥寥幾百字,條分縷析,言簡意賅,駁斥對方極為有力。雜記如《游褒禪山記》把記游和說理結合得緊密自然,在平凡的生活現(xiàn)象中寄寓深刻的哲理,引人深思。 王安石的詩歌創(chuàng)作,受杜甫、韓愈很大影響,內容多反映人民疾苦和社會問題,表現(xiàn)形式多用散體句法,好發(fā)議論,造語用字瘦硬遒勁。晚年閑居時寫的小詩風格有變化,融情入景,含蓄雋永,有唐人韻味,而觸及現(xiàn)實矛盾較少。他也有少量詞作,風格高峻。 王安石一生著述甚多,《字說》《鐘山日錄》等多已散佚。今存《臨川集》、《臨川集拾遺》、《三經新義》中的《周官新義》殘卷、《老子注》若干條。注本有宋李壁的《王荊文公詩箋注》和清沈欽韓的《王荊公文集注》。其詩文揭露時弊,風格雄健峭拔,為“唐宋八大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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