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qiáng)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為微明。柔弱勝剛強(qiáng)。 王弼注:將欲除強(qiáng)梁、去暴亂,當(dāng)以此四者。因物之性,令其自戮,不假刑為大,以除將物也,故曰“微明”也。足其張,令之足,而又求其張,則眾所歙也。與其張之不足,而改其求張者,愈益而已反危。 今譯:要除掉強(qiáng)橫兇暴,應(yīng)當(dāng)用上面四種方法。利用事物的本性,讓它們互相削弱,不借助刑罰是最關(guān)鍵的,以它自己的性質(zhì)將它自己除掉,所以叫微妙明通。膨脹得特別厲害,讓它更加充足,它就會(huì)再膨脹,而它周圍的就會(huì)不滿而限制它。如果由于膨脹的程度不足,因而改求讓它膨脹,就不是因任物性,越膨脹自己反而越危險(xiǎn)。。 備注:(1、這段意思就是月盈則虧,水滿則溢,那些強(qiáng)盜、暴亂等不要以身去觸犯,而是讓他們自己盈滿之后衰退?;茨献印度碎g訓(xùn)》:“晉獻(xiàn)公欲假道于虞以伐虢,遺虞垂棘之璧與屈產(chǎn)之乘。虞公或于璧與馬,而欲與之道。宮之奇諫曰:‘不可!夫虞之與虢,若車之有輪,輪依于車,車亦依輪。虞之與虢,相恃而勢也。若假之道,虢朝亡而虞夕從之矣。’虞公弗聽,遂假之道。荀息伐虢,遂克之。還反伐虞,又拔之。此所謂與之而反取之者也?!?/span> 2、韓非子《喻老》:“越王入宦于吳,而觀之伐齊以弊吳。吳兵既勝齊人于艾陵,張之于江、濟(jì),強(qiáng)之于黃池,故可制于五湖。故曰:‘將欲翕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qiáng)之?!瘯x獻(xiàn)公將欲襲虞,遺之以璧、馬。知伯將襲仇由,遺之以廣車。故曰:‘將欲取之,必固與之?!鹗掠跓o形,而要大功于天下,‘是謂微明’。處小弱而重自卑,謂‘損弱勝強(qiáng)’也?!?/span> 3、蘇轍《老子解》:“未嘗與之,而遽奪則勢有所不極,理有所不足。勢不極則取之難,理不足則物不服。然此幾于用智也,與管仲、孫武何異?圣之與世俗,其跡固有相似者也。圣人乘理,而世俗用智,乘理如醫(yī)藥巧于應(yīng)病;用智如商賈,巧于射利。圣人知?jiǎng)倧?qiáng)之不足恃,故以柔弱自處。天下之剛強(qiáng)方相傾相軋,而吾獨(dú)柔弱以待之。及其大者傷,小者死,而吾以不校坐待其弊,此所謂勝也。雖然,圣人豈有意為此以勝物哉?知?jiǎng)葜匀欢悠渥匀欢!?/span>) 原文:魚不可脫于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王弼注:利器,利國之器也。唯因物之性,不假刑以理物。器不可睹,而物各得其所,則國之利器也。示人者,任刑也。刑以利國,則失矣。魚脫于淵,則必見失矣。利國之器而立刑以示人,亦必失也。 今譯:利器,是指有利于國家的工具。做事只能因循事物的本性,不用刑罰等手段處理、干預(yù)事物。那些有利于國家的工具不可以被百姓看到,只憑借這些工具的威懾力,讓事物各得其所,這些工具就是國家的有利武器。被人們看到了,就是由于濫施刑罰。用刑罰來治理國家,就錯(cuò)了。魚離開了水,肯定要受損失。有利于國家的工具通過刑罰展示給了百姓,也肯定要受損失。 備注:(1、淮南子《道應(yīng)訓(xùn)》:“昔者司城子罕相宋,謂宋君曰:‘夫國家之危安,百姓之治亂,在君行賞罰。夫爵賞賜予,民之所好也,君自行之;殺戮刑罰,民之所怨也,臣請當(dāng)之?!尉唬骸?!寡人當(dāng)其美,子受其怨,寡人自知不為諸侯笑矣?!瘒私灾?dú)⒙局?,專在子罕也,大臣親之,百姓畏之。居不知朞年,子罕遂劫宋君而專其政。故《老子》曰:‘魚不可脫于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span> 2、韓非子《喻老》:“勢重者,人君之淵也。君人者,勢重于人臣之間,失則不可復(fù)得也。簡公失之于田成,晉公失之于六卿,而邦亡身死。故曰:“魚不可脫于深淵。”賞罰者,邦之利器也,在君則制臣,在臣則勝君。君見賞,臣則損之以為德;君見罰,臣則益之以為威。人君見賞則人臣用其勢;人君見罰而人臣乘其威。故曰:‘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span> 3、蘇轍《老子解》:“魚之為物,非有爪牙之利足以勝物也。方其托于深淵,雖強(qiáng)有力者莫能執(zhí)之;及其脫淵而陸,則蠢然一物耳,何能為哉?圣人居于柔弱,而剛強(qiáng)者莫能傷,非徒莫能傷也,又將以前制其后。此不亦天下之利器哉!魚惟脫于淵,然后人得制之,圣人惟處于柔弱而不厭,故終能服天下。此豈與眾人共之者哉!”) 全文今譯: 想要合,必先張;要想削弱,必先增強(qiáng);要想廢除,必先加強(qiáng);要想奪取,必先給予。這是微妙明通的道理。柔弱能戰(zhàn)勝剛強(qiáng)。就像魚不可以隨便撈出水一樣,國家的利器不可以輕易向人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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