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監(jiān)管中發(fā)現(xiàn),引力傳媒時任獨立董事崔保國在股份買賣方面存在違規(guī)事項,決定對其予以公開譴責,并通報北京市人民政府,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經上交所查明,2015年10月9日至2016年4月6日期間,公司時任獨立董事崔保國頻繁買賣引力傳媒股票,共涉及買入操作17筆,合計買入12300股,賣出操作9筆,合計賣出13700股。崔保國在6個月內買入股票又將其賣出,構成短線交易。同時,崔保國的減持行為不符合《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5〕18號》關于“從即日起6個月內,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并稱大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的要求。 經進一步核實,引力傳媒于2016年3月31日披露2015年年報,而崔保國的前述部分買賣行為發(fā)生在公司年報披露前30天內,構成定期報告窗口期買賣公司股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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