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看到標題的時候,首先要想到的肯定是什么是五服,為什么它能和中國的儒家文化有關(guān)系,它們之間有什么樣的關(guān)系。 下來,我就從這三方面來給大家說一下。 一、什么是五服 “五服”是古代中國特有的一種制度,它在中國古代大致有三種含義:一是吉服的五個等級,指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的五等服式;二是兇服(喪服)的五個等級,分別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紹麻五等服式;三是王裴之外五百里為一服,由近及遠依次叫做侯服、甸服、綏服、要服、荒服五種。 而本文所討論的“五服”指的是第二種含義,是“喪服制度”的簡稱,它指的是死者的親屬按照與其血緣關(guān)系的親疏有別,穿戴喪服的規(guī)格和所服喪期有所不同的一種制度??偟膩碚f,即與死者血緣關(guān)系越近,喪服的材質(zhì)愈粗,服喪的時間愈長;反之,則喪服的材質(zhì)愈細,服喪的時間愈短。根據(jù)親疏的不同,具體可分為五種,由親至疏依次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關(guān)于服喪的具體內(nèi)容,各個朝代有所不同,但大如致如下:斬衰,服喪三年, 喪服用最粗糙的生麻布制成,左右衣旁和下邊不縫,是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為公婆、承重孫為祖父母、妻為夫服喪時所穿用。齊衰,又分齊衰三年、齊衰杖期、齊衰不杖期、齊衰五月五等,喪服用次等生麻布制成,是孫子、孫女為其祖父、祖母;重子、重女為其曾祖父、曾祖母、高祖父、高祖母服喪期間穿用。大功,喪期九月,喪服用粗熟布制成,質(zhì)料比齊衰用料稍細,是為伯叔父母、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時穿用。小功,喪期五月,喪服輕于大功,是用稍粗熟布制成的,這種喪服是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以及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期間穿用。紹麻,喪期三月,喪服是用稍細熟布做成,凡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為表兄弟、岳父母服喪時穿用。 作為哀悼死者的一種形式,五服本來僅有表示血緣親疏的單純作用,但是在中國早期家國一體的宗法社會和帝制時代“禮法合一”的等級社會中,統(tǒng)治者賦予了它另外的引申意義:它是古代社會“親親”、“尊尊”思想的重要體現(xiàn),用以維護等級尊卑的社會國家秩序。例如,它規(guī)定臣為君服斬衰之喪,是家國一體的重要體現(xiàn);子為父服斬衰,為母服齊衰,則反映了男尊女卑的等級差別。 五服作為一種社會習俗,形成于中國的國家早期社會,相傳為周公所制,是周禮的一部分。王國維在《殷周制度論》中指出:“周人制度之大異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喪服之制,??此數(shù)者皆周之所以綱紀天下?!?眾所周知,西周的治國理念是“禮刑并用”、“失禮則入刑”。因此,服制制度作為一種重要的禮,創(chuàng)立之初便具有了法的性質(zhì),在社會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到了漢代特別是漢武帝時,“罷黜百家,獨尊儒術(shù)”的思潮興起,儒家思想成為正統(tǒng)思想為統(tǒng)治者所接納,法律也開始了儒家化的進程。而儒家是推崇三代的,其中尤其推崇西周。儒家的經(jīng)典中大部分作品如易經(jīng)、書經(jīng)、詩經(jīng)、禮記、周禮等都是西周的典籍,因此,所謂儒家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對西周思想文化的傳承。 自然而然,西周關(guān)于禮和刑之間關(guān)系的思想也被儒家繼承并發(fā)展為“禮刑并用“的思想,被統(tǒng)治者吸收后成為治世的首要原則。五服作為重要的禮,被納入法律的范疇則為大勢所趨,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及至魏晉南北朝時期,儒家思想進一步受到推崇,禮律結(jié)合的進程加快,表現(xiàn)在服制制度上,便是“《晉律》明確提出‘竣禮教之防,準五服以制罪’”?!皽饰宸灾谱铩弊鳛槎ㄗ锪啃痰臉藴时徽酱_立,服制正式入律并世代相傳產(chǎn)生了深遠的社會影響。 五服的具體應(yīng)用 斬衰,“衰”(讀做“催”)就是指不縫緝的意思。凡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對公婆、承重孫對祖父母、妻對夫,都要穿斬衰,是最重的孝服。 齊衰,是用本色粗生麻布制成的。自此制以下的孝衣,凡剪斷處均可以收邊;下擺貼邊都在砸邊際。孫子、孫女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齊衰”的禮制。 大功,是用熟麻布制作的,質(zhì)料比“齊衰”用料稍細。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都要穿這種'大功'喪服。 小功,是輕于'大功'的喪服,是用較細的熟麻布制作的。這種喪服是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而穿的。 二、為什么會和儒家文化有關(guān)系 儒家歷來提倡孝道,視孝為放之四海皆準的道德準則,是仁之根本。《禮一記·祭義》中一記:“曾子曰:‘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而橫乎四海,施諸后世而無朝夕,推而放諸東海而準,推而放諸西海而準,推而放諸南海而準,推而放諸北海而準。’《詩》云: ‘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酥^也。”這段話意思是:“曾子說:‘孝道,豎立起來,就充塞于天地之間;散布開來,就橫貫四海,傳播到后代就能夠永遠存在。推廣到東??梢宰鳛榈赖聹蕜t,推廣到西海也可以作為道德準則,推廣到南??梢宰鳛榈赖聹蕜t,推廣到北海也可以作為道德準則?!对娊?jīng)》上說:‘從西到東,從南到北,沒有不遵從的?!f的就是這種情況?!痹鯓硬潘阕龅搅恕靶ⅰ蹦?《論語·陽貨》中一記載孔子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币饧丛诟改傅纳八篮?,都要嚴格按照禮節(jié)的規(guī)定行孝,不能違背禮節(jié)。要做到孝,就要遵從“禮”的規(guī)定,在這里,儒家將“孝”與“禮”結(jié)合了起來?!吨杏埂防镎f:“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仁智備矣?!?/p> 儒家對喪服的規(guī)范和解釋處處貫穿著“禮”、“仁”的思想,喪服等級的劃分和服敘的順序安排也正是踐行了儒家“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的道德學說。 三、有什么樣的關(guān)系 《荀子·禮論》說:“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終始一也。”《孝經(jīng)·喪親章第十八》中說:“生事愛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父母在世之日,要盡其愛敬之心,父母去世以后,要事以哀戚之禮。這樣人生的根本大事,就算盡到了,養(yǎng)生送死的禮儀,也算完備了。孝子事親之道,也就完成了。儒家將養(yǎng)生送死等量齊觀,甚至重視送死的程度超過了養(yǎng)生。對“慎終追遠”、“事死如生”的高度重視,更使得喪禮服飾倍受關(guān)注。在重禮樂、重教化的儒家那里,喪服被賦予了濃厚的倫理內(nèi)容,成為一種用來塑造理想人格的德化工具。《論語·學而第一》中說:“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 在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動中,尤其是吉、兇、軍、賓、嘉等重大儀式上都應(yīng)該注意“禮”的實踐。儒家極力倡導(dǎo)“仁”,要仁者“愛人”。但儒家強調(diào)的“仁”并非現(xiàn)代意義上的博愛,而是一種強調(diào)等差、親疏之別的愛,血緣紐帶依然是“仁”最基本的含義?!睹献印けM心上》中說:“親親,仁也。”自“親親”始,將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的家庭人倫精神發(fā)散到社會政治,達到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目的。 自從漢武帝“罷黝百家,獨尊儒術(shù)”之后,儒家的這套喪服禮儀便作為正統(tǒng) 的國家制度加以推行,而歷朝歷代對于喪服服敘制度的變革也都遵循了儒家思想的要義。 參考文獻 [1]李梅:《論五服制的倫理基礎(chǔ)和社會功能》,載《理論學刊》2005年第12期。 [2]杜煥彩、李貴鋒:《從“禮刑并用”看傳統(tǒng)法制中的“五服制度”》,載《中國監(jiān)獄學刊》2007年第3期。 [3]馬建紅:《親屬·服制·法律》,載《法學論壇》2005年第4期。 [4]高學強:《從喪服制度在近代的變遷看中國傳統(tǒng)法律的近代化》,載《青海社會科學》2009年第1期。 [5]范忠信:《“親親尊尊”與親屬相犯:中外刑法的暗合》,載《法學研究》19卷第3期。 [6]丁凌華:《中國喪服制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1月 [7]丁鼎:《<儀禮>喪服考論》,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7月 [8]王夫子:《葬文化學》(上下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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