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陰狀 所謂的「告陰狀」,或稱為「放告」、「燒王告」。它通常是一般百姓在「有理無處說、有冤無處訴」時,求助於冥界的神明(包括城隍爺、東岳大帝、地藏王菩薩和大眾爺)的方法。在傳統(tǒng)漢人的社會裡,告陰狀有兩種做法:第一種是公開地在民眾面前放告,第二種是私下地放告。在中國東南沿海地區(qū),公開地放告儀式似乎相當流行。以溫州忠靖王廟會為例: 告狀人身穿喪服,披頭散髮,手持神香黃紙狀,高喊「冤枉」,求東岳爺申冤。公差先是將他趕走,告狀人再度哭著上前,如是者三次,到了第三次才準他到案前,跪呈黃紙疏,哭訴冤情。公差接著把黃紙疏在香爐上焚化,說道「圣王知道,聽候定奪?!菇懈鏍钊送讼??!阜鸥妗沟酱吮愀娼Y(jié)束了。 閩南地區(qū),也有人公開地告陰狀,不過當?shù)氐膬x式似乎比較接近於斬雞頭儀式。在臺灣,則公開放告并不流行。臺灣人如果要告陰狀的話,則較常採取「攔神轎」的方式。 第二種告陰狀的方式,由於沒有公開或表態(tài)的風險,因此遠較第一種告陰狀流行。例如新莊地藏庵的信徒如果遭受冤屈而無處可訴時,可請廟方替他寫一份「牒文」或「訴狀」,向文武大眾爺或董大爺報告整個事件的原委,請他們做主,為信徒解決或懲治惡人。在中國,第二種告陰狀的儀式一直非常流行。告陰狀的儀式幾乎都和冥界諸神有關(guān),尤其和城隍爺、東岳大帝最為密切。另外,這個儀式也反映了漢人對於地獄司法體系的信心和依賴。換言之,至少有一部人相信,即使無法透過官方的司法體系得到令人滿意的結(jié)果,至少可以訴諸於較公正、講求善惡皆有業(yè)報的地獄司法體系。因此,有時傳統(tǒng)中國的地方官吏在審判某些案件時,會以寺廟作為審理案子的場所。以現(xiàn)代臺灣來說,也不乏其例。如近年板橋縱火案的嫌犯被逮捕后,仍不肯承認犯罪,因此檢察官兩度押解他到新莊地藏庵,向文武大眾爺、董大爺投訴狀,給予嫌犯心理上狠大的壓力,最后便供出實情。告陰狀這種儀式的來源可能相當古老,甚至於有可係在完整的地獄觀尚未產(chǎn)生之前,就以前出現(xiàn)了。 關(guān)於告陰狀的來源,可能也與古代和中古時期「塚訟」有關(guān)。所謂的「塚頌」,古人相信在這種「死人告活人」的情形下,會導致活人生病或死亡。祖先會加害他們,因此只好不擇手段地來對付他們的祖先。這種恐懼感可能來自家族裡的緊張關(guān)係和糾紛。唐朝時期,人們似乎普遍存在著對塚頌的恐懼,在唐代的志怪中可見到不少例子。在宋代的筆記和元代的雜劇中,也有許多死人告活人的例子。在明清以降的《目連戲》和傀儡戲中,則透露出人們對死人在陰間控訴活人有相當程度的恐懼??芍怨乓詠碛性S多漢人擔心會遭到死人的訴訟,因而透過各種宗教儀式來解決問題。另外,從宋代開始,也可看到有活人告死人的案例。從這些神判儀式中,可以顯示傳統(tǒng)漢人社會中人與人、人與鬼之間的糾紛頗為嚴重,使得人們嘗試著以地獄的司法體系來解決問題,因此它其實在某種程度上是具有維持社會秩序的功能。無怪乎傳統(tǒng)中國和臺灣的人民和官員,會選擇在地方地方社會最重要的公共空間----「地方上的大廟」,舉行各種神判儀式;而各地城隍廟通常也懸掛著算盤,或是「你來了」、「爾來了」、「悔者遲」等匾額??梢娕_灣人對城隍或其地獄司法體系有著恐懼,但也有一份依賴的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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