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共享單車大流行,其實在中國古代,類似共享單車這種租賃模式的出行工具并不鮮見,比如車、輦、轎、船乃至驢、馬、牛等牲畜。 宋代時,像今天這樣以“民用”、“代步”為特征的共享模式已開始出現(xiàn),如南宋都城臨安便出現(xiàn)了專供市民階層租用的“共享車”。據(jù)《馬可·波羅游記》,馬可·波羅到達(dá)13世紀(jì)末的杭州時,看到“街車”往來馳騁。這種街車并不是使用者個人所有,而是車行的,“那些喜歡游樂的男女常常雇它代步?!?span>這是一種長方形的馬車,頂上有蓋,四周掛有綢幔,能容六人乘坐。其使用與現(xiàn)代共享單車類似,一般采取時段制或“日租”,因為“日租”付的是一天的費用,所以不少人直到晚上才會坐車回家。 但宋朝民間比“長車”更常見的“共享車”是氈車,氈車因用毛氈為篷而得名,在轎子未流行之前,男女結(jié)婚時,多租用這種車。宋丁昇之《婚禮新編校注·婚禮》“迎親”條記載:新婦坐氈車,前來親自迎娶的新郎要站在車邊,把車簾掀起來。 古代娶親租用轎子也興起于北宋,娶親用轎子也被稱為“花檐子”,明清時稱“花轎”。宋代共享轎子也很有市場。一直到民國時期,民間都喜歡租借轎子出行。1919年2月《申報》曾刊載,當(dāng)時蘇州城有方便乘坐的“藤轎”1200乘,租用時以一里為站,每站60文,而講究一點的“呢轎”租費為每里3角。 舟船作為共享交通工具,以景區(qū)湖面或渡口最為多見,南方水鄉(xiāng)則更為普遍。唐朝時,租船游西湖便已十分興盛,唐朝詩人白居易就曾租船夜游西湖并留下《湖上夜飲》詩:“郭外迎人月,湖邊醒酒風(fēng)。誰留使君飲?紅燭在舟中。” 相對于車、轎、船來說,古人租借“共享”牲畜更早。由于比車、轎等成本低、花費少,從專門畜養(yǎng)驢馬這類有運輸能力的地方租借牲口,在古代極為普遍,騎驢、騎馬出行就如現(xiàn)在騎單車出行一樣。 如東漢開國皇帝劉秀,當(dāng)年讀書時便與同學(xué)湊錢買驢出租。唐朝時民間就有專門養(yǎng)驢出租的,因為驢比馬廉價。俗謂之‘驛驢’,往來甚速,有同驛騎。 與車、轎、船不同,共享畜力很容易弄丟或是弄混,怎么辦?古人早就想到了如今共享單車登記注冊的辦法,實行“簿籍制度”,同時“烙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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