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機構在訴訟中被告缺席率非常高,司法實踐中普遍面臨送達難的問題。為解決司法送達難的問題,2016年9月12日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yōu)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在該規(guī)定中明確:“完善送達程序與送達方式。當事人在糾紛發(fā)生之前約定送達地址的,人民法院可以將該地址作為送達訴訟文書的確認地址。”這是繼一些地方法院明確該政策后,經多方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對這一政策的最終確認,這一政策的出臺,對解決送達難的問題,尤其是在金融機構涉訴糾紛案件中,將會起到重大的作用。 這個規(guī)定至今出臺已經兩個多月了,一些信貸機構的以及一些小貸公司的信貸人員對此新規(guī)定竟然不知道,有些即便聽說了,也未及時根據新規(guī)定對合同進行修改。
合同是確立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借貸關系的核心文件,信貸機構只要做業(yè)務都會用到,合同一旦簽訂有問題會給信貸機構帶來巨大的風險?;谛刨J機構的經營特點,信貸機構在訴訟(含仲裁)中一般具有以下兩個特點:第一,信貸機構往往是原告;第二,信貸機構往往勝訴沒有什么問題。信貸機構一旦打起官司,以訴訟為例,由于勝訴一般沒有什么問題,信貸機構基本的訴求就是希望法院能盡快立案、盡快開庭審理、盡快判決、盡快給執(zhí)行,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字“快”。但正是由于信貸機構一般勝訴沒有什么問題,這就導致被告缺席率和部分缺席率非常高,尤其是存在擔保人等多個被告的時候,送達難是信貸機構普遍面臨的問題,因為送達的問題消耗了大量的時間,也浪費了司法資源。在具體個案中,信貸機構能否盡快拿到執(zhí)行依據對信貸機構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直接影響到在執(zhí)行階段能否受償及受償多少。當務之急,信貸機構需要“立即+馬上”對當前所用合同進行修改,否則將會面臨巨大的風險,在本文后面所附送達條款范本供參考。 1.本合同中雙方預留的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xié)議等文件以及發(fā)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zhí)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5.雙方一致同意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fā)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于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后果。 《關于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yōu)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第3條規(guī)定: 完善送達程序與送達方式。當事人在糾紛發(fā)生之前約定送達地址的,人民法院可以將該地址作為送達訴訟文書的確認地址。當事人起訴或者答辯時應當依照規(guī)定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積極運用電子方式送達;當事人同意電子送達的,應當提供并確認傳真號、電子信箱、微信號等電子送達地址。充分利用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建立全國法院統(tǒng)一的電子送達平臺。完善國家郵政機構以法院專遞方式進行送達。 第八十四條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五條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六條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第八十七條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tǒng)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八條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zhí)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九條受送達人是軍人的,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 第九十條受送達人被監(jiān)禁的,通過其所在監(jiān)所轉交。受送達人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通過其所在強制性教育機構轉交。 第九十一條代為轉交的機關、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后,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以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jié)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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