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離婚之可能性的論斷重點,是在于解說可能會造成離婚的原因為何,而不是在于說明是否一定會離婚。換而言之,離婚絕對不是上天所注定的,而是人為因素使然的。也因此,占星學上的離婚論斷,主要是在于透過本命盤上的危象顯示,來了解個人之所以會離婚,可能是因為那些個性因素造成的,以此來作個性上的自我調整,減少走上離婚結局的可能,或者是在離婚之后能夠了解到離婚的真正原因,而不再重蹈覆轍。
于是,以下所提示的各種有關離婚的微象顯示,只能說是會影響離婚的個性因素,而不是先驗式的、注定式的離婚要件。 第一,如果第一宮或第七宮的宮頭位置,是落在雙子座或者射手座的話。其中,第七宮宮頭落在雙子座上,乃表示對于婚姻觀念比較淡薄,或者是因為彼此熟識不深,就貿然結婚,然后因了解而分開;第一宮宮頭落在射手座上,乃表示對婚姻關系有著過多的期待或太過理想化,或者是因為難以忍受婚姻的束縛而決定分手。 第二,如果第七宮內有兩顆以上的兇星落入,并且太陽或月亮是落入雙座、巨蟹座、天蝎座、射手座、雙魚座。這種情況的離婚原因,可能是因為對于配偶的要求太高,以至于引發(fā)對方的不滿情緒;或者是因為對方讓自己感到承受著太大的壓力,而引發(fā)自己的不滿情緒。 第三,如果第七宮內有兩顆以上的兇星落入,其中有一顆為土星,而第七宮的宮頭位置并不是落在固定宮上的話。這種情況的離婚原因,與第二項類似。 第四,如果在女人的本命盤上,太陽與天王星、冥王星成兇相位的話,如果在男人的命盤上,月亮與天王、冥王成兇相位的話。其中,90°比180°來得更嚴重。這種情況離婚原因,比較具有神秘性的感應因素,可分別從天王星和冥王星來看:如果是太陽或者月亮與天王星形成兇相位,乃表示偏偏會與一位不愿意受婚姻生活所束縛的配偶結婚;如果是太陽或月亮與冥王星形成兇相位,乃表示偏偏會與一位喜歡掌控自己的配偶結婚。兩者之間的差異乃是在于:天王星會主動訴求分開,而冥王星則會是因為感受到被壓迫而離婚。 第五,如果太陽或月亮,與落在雙子座、射手座或雙魚內的行星形成兇相位,特別是如果此時的雙子座,射手座,雙魚座是第七宮宮頭所在的位置。這種情況的離婚原因,往往是因為婚前對于彼此的認識不深,而且自己本身又比較受到傳統(tǒng)道德的制約,不會將離婚看成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 第六,如果第七宮內的一個行星有超過兩個以上主兇相位,特別是此類行星又正好是木星、天王星、冥王星。這種情況的離婚原因,要視該顆具有兇相之行星特性來判斷,然而多少會有第三者介入的可能。 第七,如果第七宮宮主星有兩個以上的主兇相位,特別是第七宮主星又正好是落入雙子座、射手座、雙魚座。這種情況的離婚原因,有可能是因為第三者的介入,或者是因為配偶發(fā)生意外不得不分開。 第八,如果第一宮宮主星落入第七宮,并且正好落在雙子、射手、雙魚。這種情況的離婚原因,有可能是因為自己發(fā)現(xiàn)所嫁之人不適合自己,覺得很難白頭偕老,所以決定另尋伴侶。 以上各種微象的條件顯示,如果呈現(xiàn)得越多的話,就表示離婚的可能性越高。 “論婚姻之遲速美惡” 親們可以找本《天體歷》作者:吳青師 的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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