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dǎo)讀:杏蘇散是否為治燥劑,歷年存在爭議。 在本文中,首先詳細(xì)分析了杏蘇散的組成及藥物的性味和功效,指出方中唯有一味杏仁苦溫而潤,又處在大劑辛苦,燥劑之中,其“潤”的作用難以發(fā)揮;然后通過闡述吳鞠通自己對杏蘇散之病機作出的相應(yīng)回答,提出其病機為風(fēng)寒外束,水飲內(nèi)停,與小青龍湯之機相同;最后對“辛以潤燥”的治法進行了闡明。 從以上三方面來說明杏蘇散非治燥劑,而應(yīng)是解表方。 現(xiàn)行的中醫(yī)教材《方劑學(xué)》將杏蘇散列為“治燥劑”,而在《溫病學(xué)》秋燥章中卻又未收入該方,顯然對該方是否治燥已有異疑。 杏蘇散首見于《溫病條辨》,用于治療“燥傷本臟,頭微痛,惡寒,咳嗽稀痰,鼻塞,嗌塞,脈弦,無汗,杏蘇散主之”。本方由蘇葉、半夏、茯苓、前胡、苦桔梗、枳殼、甘草、生姜、大棗、陳皮、杏仁組成,乃吳鞠通為治秋燥病而設(shè),然綜觀全方其又非治燥劑。 參見《中藥學(xué)》及《方劑學(xué)》所述:蘇葉,發(fā)表散邪,宣發(fā)肺氣;杏仁,降利肺氣,潤燥止咳;前胡,疏風(fēng)散邪,降氣化痰;桔梗、枳殼一升一降,助杏仁、蘇葉理肺化痰;半夏、橘皮,燥濕化痰,理氣行滯;茯苓,滲濕健脾以杜生痰之源;生姜、大棗,調(diào)和營衛(wèi)以利解表;甘草調(diào)和諸藥,合桔梗宣肺利咽。 這11味藥中,性味辛溫者3,辛苦平、辛苦溫、辛苦溫酸者各1,苦溫、甘溫者各1,苦辛者1,甘平、甘淡平者各1,總計具有辛味者7,且都性溫,苦味者5。 其中半夏、陳皮、茯苓為燥濕化痰之藥,尤其是半夏為燥濕傷陰之品,其條下注:“陰虛燥咳、血證、熱痰、燥痰應(yīng)慎用”。辛味藥能散能行,多治表證,苦味藥能泄能燥,含有泄火燥濕之意。 本方唯有杏仁苦溫而潤,雖有潤性但非是能益陰生津滋燥之品;在方中又處在大劑辛苦、燥劑之中,其“潤”的作用不能發(fā)揮。 故杏蘇散非治燥劑,乃為解表劑。 吳鞠通自己對杏蘇散之問題已作了相應(yīng)回答。 如他在《溫病條辨·上焦篇·風(fēng)溫門》中言:“今世僉用杏蘇散通治四時咳嗽,不知杏蘇散辛溫,只宜風(fēng)寒,不宜風(fēng)溫,且有不分表里之弊。” 在“燥傷本臟……杏蘇散主之”一條自注中說:“本臟者,肺胃也。經(jīng)有嗌塞而咳之明文,故上焦之病自此始。燥傷皮毛,故頭微痛惡寒也,微痛者,不似傷寒之痛甚也。陽明之脈,上行頭角,故頭亦痛也??人韵√嫡撸螑汉?strong>肺為燥氣所搏,不能通調(diào)水道,故寒飲停而咳也。鼻塞者,鼻為肺竅。嗌塞者,嗌為肺系也。脈弦者,寒兼飲也。無汗者,涼搏皮毛也。按杏蘇散,減小青龍一等。” 可見杏蘇散是小青龍湯的輕劑,其病機為寒邪外束,水飲內(nèi)停,與小青龍湯之機相同。杏蘇散所主治之涼燥證就是小青龍湯的輕癥。因為涼燥的所有癥狀都可用這個病機來解釋,而治法及處方用藥也符合小青龍湯的方義。 所以《溫病條辨》中所論之涼燥不存在,乃小青龍湯證,即杏蘇散與小青龍同類,其證亦是外寒兼痰濕咳嗽證,而非燥咳證。 吳鞠通在《溫病條辨·補秋燥勝氣論》杏蘇散條文的自注中有:“若傷燥涼之咳,治以苦溫,佐以甘辛,正為合拍”。在杏蘇散的方論中亦曰:“此苦溫甘辛法也”。于是后人便以此為理論根據(jù),引經(jīng)據(jù)典,提出用辛潤之法治療涼燥的理論,這是對經(jīng)典條文和辛潤之法的誤解。 辛以潤燥的理論最早見于《內(nèi)經(jīng)》。 《素問·藏氣法時論》中曰:“……肺主秋,手太陰陽明主治,其日庚辛,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腎主冬,足少陰太陽主治,其日壬癸,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素問·至真要大論》亦曰:“……燥淫于內(nèi),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寒淫于內(nèi),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咸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 從原文可以看出,辛以潤燥的治法在《內(nèi)經(jīng)》中是運用于腎燥而不是肺燥,這是由腎與肺的生理特性決定的。 《素問·逆調(diào)論》曰:“腎者水也,而生于骨”、“腎者水臟主津液”,腎主水液功能主要是通過腎中陽氣的蒸化作用。腎陽蒸化水液,使水能氣化,又能使氣聚而為水,以利于水液在體內(nèi)的升降出入、布散排泄,從而使水液代謝維持正常。 若腎之陽氣不足,蒸津化液、運氣布津的功能受損,就會出現(xiàn)“腎苦燥”的情況。 而辛之所以能潤腎燥,是因其具備“開腠理,致津液,通氣”的作用,正如張景岳在《類經(jīng)》中寫道:“腎為水臟,藏精者也,陰病者苦燥,故宜食辛以潤之。蓋其能開腠理,致津液者,以辛能通氣也。水中有真氣,唯辛能達之,氣至水亦至,故可以潤腎之燥”。 上述言論皆說明辛能潤腎燥的效果是通過其行散作用而產(chǎn)生的治療效應(yīng),非直接生津以潤,即通過“辛走氣”,“辛散”的作用,使津液在氣的推動下,得以正常的輸布、排泄,從而達到了“燥者潤之”的目的,而非辛味藥本身質(zhì)潤所致。 《素問·五臟生成》:“諸氣者,皆屬于肺”,以及《素問·六節(jié)藏象論》:“肺者,氣之本”。說明肺主一身之氣,其生理特點與腎臟大不相同,并無“水津”,這樣辛味藥不能起到“潤”的作用。 所以,后世醫(yī)家提出辛潤之法治療涼燥的理論是不正確的,因為該法是用來治療腎燥而不是治療肺燥的,因此苦溫甘辛之杏蘇散也不是治療涼燥的代表方,更不是治燥劑。 綜上所述,杏蘇散非治燥劑,而是外感寒邪,內(nèi)有痰飲之解表方。 注:本文首發(fā)于中國中醫(yī)基礎(chǔ)醫(yī)學(xué)雜志,2015年5月第21卷第5期,由本公眾號整理編輯用于學(xué)習(xí)交流,轉(zhuǎn)載請注明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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