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診斷技能 第一節(jié) 鑒別診斷 心理疾病鑒別總表見表13-1。 表13-1心理疾病鑒別總表 鑒別 | 方法 | 心理病和軀體病的鑒別 | 生理檢查,體檢報告 | 神經癥和精神病的鑒別 | 三原則、幻覺妄想等精神病典型癥狀、自知力 | 神經癥和一般心理問題或嚴重心理問題的鑒別 | 許又新的定性判斷方法,許又新的定量判斷方法 | 神經癥和人格障礙的鑒別 | ICD一10神經癥的診斷,ICD.10人格障礙的診斷 | 一般心理問題和嚴重心理問題的鑒別 | 病程、泛化、嚴重程度、精神痛苦程度四方面 |
一、神經癥的定性和定量診斷 許又新的神經癥定性和定量評定方法分別見表13-2和表13-3。 表13-2許又新的神經癥定性評定方法 心理沖突的類型 | 生活事件的性質 | 有無道德色彩 | 常見問題 | 常形心理沖突 | 生活中重要事件 | 有道德色彩 | 一般心理問題或嚴重心理問題 | 變形心理沖突 | 生活中小事 | 無道德色彩 | 神經癥 |
表13-3許又新的神經癥定量評定方法 分類 | 評1分 | 評2分 | 評3分 | 診斷 | 精神痛苦程度 | 輕度:病人自己可以 主動設法擺脫 | 中度:病人自己無法擺脫,須靠別人的幫助或處境的改變才能擺脫 | 重度:病人幾乎完全無法擺脫 | 小于3分,不足以診斷為神經癥 | 社會功能 | 輕度:能照常工作學習或者工作學習以及人際交往只有輕微妨礙者 | 中度:工作學習或人際交往效率顯著下降,不得不減輕工作、改變工作或只能承擔部分工作,或某些社交場合不得不盡量避免 | 重度:完全不能工作學習,不得不休病假或退學,或某些必要的社會交往完全回避 | 4~5分,可疑神經癥大于或等于6分,確診神經癥 |
二、依據ICD-10區(qū)分不同類型的神經癥 神經癥是一組主要表現為焦慮、抑郁、恐懼、強迫、疑病癥狀,或神經衰弱癥狀的精神障礙。本障礙有一定的人格基礎,起病常受心理社會(環(huán)境)因素影響。癥狀沒有可證實的器質性病變作基礎,與病人的現實處境不相稱,但病人對存在的癥狀感到痛苦和無能為力,自知力完整或基本完整,病程多遷延(大于三個月,除驚恐發(fā)作外)。
三、神經癥和精神病之間的轉化 神經癥是可以發(fā)展為精神分裂癥的。典型的神經癥發(fā)展為精神分裂是不典型的;典型精神分裂患者既往神經癥是不典型的。
四、ICD-10常見人格障礙的特點 神經癥患者可以合并人格障礙,人格障礙的人容易發(fā)展為神經癥,人格障礙的診斷見表13-4。 表13-4人格障礙的診斷 人格障礙的概念 | 人格特征明顯偏離正常,形成了一貫的反映個人生活風格和人際關系的異常行為模式 | 診斷的三個要點 | 1)早年開始.于童年或少年起病 2)人格的一些方面過于突出或者顯著增強,導致牢固和持久的適應不良 3)對病人帶來痛苦或貽害周圍 | 偏執(zhí)性人格障礙 | 猜疑、偏執(zhí) | 分裂性人格障礙 | 觀念、行為、衣著奇特,情感冷漠、人際關系明顯缺陷 | 反社會性人格障礙 | 行為不符合社會規(guī)范,經常違法亂紀,對人冷酷無情 | 沖動性/攻擊性人格障礙 | 陣發(fā)性情感爆發(fā),明顯沖動性行為 | 表演性/癔癥性人格障礙 | 過度感情用事,言行夸張以吸引他人注意 | 強迫性人格障礙 | 過分要求嚴格與完美無缺 | 焦慮性人格障礙 | 一貫感到緊張、提心吊膽、不安全和自卑,總是需要被人喜歡和接納,對拒絕和批評 過分敏感,習慣性地夸大日常處境中的潛在危險,有回避傾向 | 依賴性人格障礙 | 依賴、不能獨立解決問題,怕被人遺棄,常感到自己無助。無能和缺乏精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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