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東莞市工傷待遇標準
工傷停工留薪期(醫(yī)療期間)待遇 |
項 目 |
計發(fā)基數(shù)及標準 |
支付方式 |
醫(yī)療費 |
定點醫(yī)療機構內(nèi)、符合規(guī)定范圍內(nèi)的醫(yī)療費總額 |
社保支付 |
康復費 |
定點醫(yī)療機構內(nèi)、符合規(guī)定范圍內(nèi)的康復費用總額 |
社保支付 |
工資福利 |
按原福利待遇標準 |
單位支付 |
護理費用 |
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 |
單位支付 |
伙食補助 |
住院治療工傷期間,按當?shù)匾蚬霾罨锸逞a助標準的70% |
社保支付 |
交通食宿 |
經(jīng)批準到市外就醫(yī)的,按因公出差標準支付 |
社保支付 |
假肢輔助器具 |
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在指定的安裝機構安裝規(guī)定標準產(chǎn)品 | 社保支付 |
工傷醫(yī)療終結后一次性發(fā)放待遇 |
項目 |
計發(fā)基數(shù) |
計發(fā)標準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本人工資 |
一級 二級 三級 四級 五級 六級 七級 八級 九級 十級 |
27個月 25個月 23個月 21個月 18個月 16個月 13個月 11個月 9個月 7個月 | 社保支付(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 |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 | 本人工資 |
一級 二級 三級 四級 |
15個月 14個月 13個月 12個月 | 社保支付(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 |
五級 六級 七級 八級 九級 十級 |
10個月 8個月 6個月 4個月 2個月 1個月 | 社保支付(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
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 本人工資 |
五級 六級 七級 八級 九級 十級 |
50個月 40個月 25個月 15個月 8個月 4個月 | 單位支付(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
喪葬補助金 | 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 6個月 | 社保支付 |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0倍 | 社保支付 |
工傷醫(yī)療終結后定期發(fā)放待遇 (定期待遇可按有關規(guī)定一次性計發(fā)) |
項 目 |
計發(fā)標準 |
支付方式 |
傷殘津貼 | 本人工資 |
傷殘一級 傷殘二級 傷殘三級 傷殘四級 |
90% 85% 80% 75% | 社保支付(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 |
本人工資 |
傷殘五級 傷殘六級 |
70% 60% | 單位支付(勞動關系未終止又無法安排就業(yè)) |
生活護理費 | 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50%
40%
30% | 社保支付 |
撫恤金 | 職工本人工資 |
配偶 |
40% |
社保支付 |
其他親屬 |
30% |
孤兒、孤老在上述基礎上增加10%,但總和不得高于職工本人工資 |
注:1、喪葬補助金: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2506*6=15036元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可支配收入(28844元)的20倍計算,合計576880元。
3、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按職工本人工資,配偶為職工本人工資的40%,其他親屬為30%,孤兒、孤老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10%,但總和不得高于職工本人工資。
一、工傷醫(yī)療期間待遇
項目 | 計發(fā)基數(shù)及標準 | 支付方式 |
醫(yī)療費 | 醫(yī)療費總額。 | 社保支付 |
康復費 | 康復費總額。 | 社保支付 |
住院伙食補助費 | 按東莞市標準支付 | 社保支付 |
市外就醫(yī)交通食宿費 | 按東莞市標準支付。 | 社保支付 |
工資福利 | 按原工資福利待遇支付。 | 單位支付 |
護理費 | 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 | 單位支付 |
二、工傷醫(yī)療終結后一次性待遇
傷殘等級 | 傷殘補助金
| 醫(yī)療補助金 | 就業(yè)補助金 | 傷殘津貼 | 合計 |
一級 | 27個月 | 15個月 |
| 108個月 | 150個月 |
二級 | 25個月 | 14個月 |
| 102個月 | 141個月 |
三級 | 23個月 | 13個月 |
| 96個月 | 132個月 |
四級 | 21個月 | 12個月 |
| 90個月 | 123個月 |
五級 | 18個月 | 10個月 | 50個月 |
| 78個月 |
六級 | 16個月 | 8個月 | 40個月 |
| 64個月 |
七級 | 13個月 | 6個月 | 25個月 |
| 44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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