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給朋友,利息應該怎么約定?多高的利息才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對此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 為便于大家理解和適用,“法合君”將民間借貸利息規(guī)定梳理如下,以供參考。 能不能拿利息? 01、借款期內的利息 1)無約定無利息 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條款的,出借人主張借款期內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換句話說,不約定就沒有利息。 2)約定不明,看借貸雙方身份 一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約定不明,沒有利息; 二是非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約定不明,法院根據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確定利息,多少視情況。 《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 02、借款期外的利息——逾期利息 1)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借款期內的利率計算,沒有約定借款期內利率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計算。 《規(guī)定》第二十九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qū)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拿多少利息合適? 01、法院最高支持的利率:24%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法院支持。出借人可以要,借款人必須給。 《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第一款: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02、沒給要不了,給了要不會的利率:24%―36%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24%,但沒超過36%的,法院不反對。出借人要不到,借款人已經給了的,要不回。 《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第二款: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03、給了可以要回的利率:36%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的,法院不支持。借款人已經給了的,可以不當得利要求出借人返還。 《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同上) 能不能利滾利?
可以;但有限制,即利滾利下來,也不能超過年利率24%。 《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后將利息計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后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后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后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能不能約定違約金? 可以; 但有限制。違約金加利息,總計不能超過年利率24%。 《規(guī)定》第三十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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