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詩每首八句,有五言律詩和七言律詩之分。 五言律詩是指合乎格律的五言八句體,如杜甫《春夜喜雨》: 好雨知時節(jié),當春乃發(fā)生。 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 野徑云俱黑,江船火獨明。 曉看紅濕處,花重錦官城。 所謂合乎格律,就律詩而言,就是押平聲韻,每句的平仄符合規(guī)定,每篇中間兩聯必須對仗。五言律詩定型于初唐沈宋之手,到初唐四杰那里已經成熟,是唐人近體詩的核心體裁之一。初盛唐的五律代表著五律的正宗風格,以興象高華、自然神韻為最高境界。晚唐的賈島、姚合,宋代的永嘉四靈,也都著力于五律的寫作,注重苦吟錘煉、磨鐫意象,也是五律作者可以取法的對象。 七言律詩是指合乎格律的七言八句體,如王維《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絳幘雞人報曉籌,尚衣方進翠云裘。 九天閶闔開宮殿,萬國衣冠拜冕旒。 日色才臨仙掌動,香煙欲傍袞龍浮。 朝罷須裁五色詔,佩聲歸到鳳池頭。 七律體制定型約在唐中宗景龍年間,與五律成熟的時間大致相近。但七律在藝術上的發(fā)展,整體上晚于五律。盛唐諸名家如祖詠、李頎、高適等多有名作傳世,至王維所作漸多,至杜甫蔚為大國。杜甫對七律作出巨大的發(fā)展,風格多樣,題材廣闊,奠定了后世七律寫作的基本規(guī)范。杜甫以后的李商隱、黃庭堅、元好問等人,都是七律大家。七律難學而易工,其風格較五律更為多樣,成就更易,今人寫作近體,當以七律為必學之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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