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商品或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商品或期貨合約選擇權的買賣權利。 2. 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保險(放心保)金后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愿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nèi)對沖。 3. 履約保證不同 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數(shù)額的履約保證金;而在期權交易中,買方不需交納履約保證金,只要求賣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以表明他具有相應的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 4. 現(xiàn)金流轉(zhuǎn)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要向賣方支付保險費,這是期權的價格,大約為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價格的5%—10%;期權合約可以流通,其保險費則要根據(jù)交易商品或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要交納期貨合約面值5%—10%的初始保證金,在交易期間還要根據(jù)價格變動對虧損方收取追加保證金;盈利方則可提取多余保證金。 5. 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波動,是不固定的,其虧損則只限于購買期權的保險費;賣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權的保險費,其虧損則是不固定的。期貨的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6. 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xiàn)貨)進行保值,由于期貨和現(xiàn)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xiàn)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么按原價出售商品,要么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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