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測算的具體條件及測算規(guī)則(暫行) 根據(jù)《廣西住房公積金業(yè)務(wù)管理規(guī)范》第 一、根據(jù)2013年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jì)要(2013年第1期),防城港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 二、還貸能力測算: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shù)-借款人現(xiàn)有貸款月應(yīng)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額度的: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shù)-夫妻雙方現(xiàn)有貸款月應(yīng)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shù)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三、購買普通自住住房90平米以下,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80%;購買普通自住住房90平米以上(含90平方米)和自建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和評估價的70%。職工家庭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應(yīng)支付不低于所購住房價款50%的首付款,貸款額度不高于所購住房價款的50%。 四、貸款樓盤出現(xiàn)購房價格畸高情況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辦理貸款時,抵押住房單價不能超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市場價格的70%,即貸款金額≦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市場價格×70%×購房面積。 五、月供不能超過申請人家庭月收入的50%。 六、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于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夫妻雙方繳存的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2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1萬的按1萬計算。繳存三年以上從未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增加貸款額度10%。 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費用時,借款申請人可申請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但抵押單價不能超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市場價格的70%。 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根據(jù)借款申請人家庭的負(fù)債情況、信用情況、所在單位性質(zhì)、所購住房樓盤綜合條件等情況適當(dāng)調(diào)整貸款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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