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感”的“三寸金蓮”
因我們家是滿族,小的時候就對鄰居奶奶的纏過足的“小腳”頗感興趣,便問祖母:“奶奶的腳怎么是三角的”。祖母說,咱們滿族不裹腳,只有漢族才裹的。便和我講起“小腳兒”的來歷,現在依稀記得祖母當是說的:是在女孩四歲左右的時候,就要用布條兒將腳纏裹起來,為的是不讓腳長大。小孩子一天天如水蔥般的成長,纏腳布裹得便越來越緊,筋骨畸形腳,腳就被纏裹成了三角形。從此,女人便失去走路的能力。所以便了“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的說法。而這眼淚所變幻出的,換取的是承受極大痛苦下“三寸金蓮”的“美譽”。殊不知,這是中國古、近代的封建陋習。
我曾經見過鄰居老奶奶的小腳兒,真是只有三寸左右大小,用裹腳布纏著,有時她也穿白色的小腳襪子。除了大拇指,其余四個指頭全部扭曲、彎折在腳心里,那樣子看著讓人揪心和恐怖。走起路來,一顫一顫的搖擺,似乎有陣風都能把她吹倒在地。
關于小腳,在古代和近代,那卻是女人的象征和時尚的體現,甚至性感。郁達夫先生曾在他的作品里寫道:每逢吃藕的時候,他就想到二小姐的玉足,于是乎他閣下就多吃了兩碗。以跳花墻聞名于世的張君瑞先生,他第一次看見崔鶯鶯小姐時,便是先迷上了她的腳,連看見她走過去的腳印,心里都突突直跳。由此可見,女人纏足在過去的確是一種“美”,窈窕而婀娜。
無論是“小腳兒”,還是“三寸金蓮”,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起源于何朝說法不一。一說是隋朝,一說是唐、宋,還有說法是起源于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真是眾說紛紜。
支持唐朝的說法的引證說:“三寸金蓮”是南唐后主李煜的妃子“發(fā)明”的。話說后主李煜有一叫窅娘的妃子, 生的美貌,深受后主寵愛。李煜詔令筑金蓮臺,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纓絡,臺中設置各色瑞蓮。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舞于蓮中,回旋有凌云之態(tài)。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為了保持和提高這種舞蹈的絕技,以穩(wěn)固受寵的地位,便常用白綾緊裹雙足。此后,宮中女子,全都效仿著也裹起腳來,便成了時尚,一時鍵衡量美女的標準,要看腳是不是小。
在唐朝以后的宋、元、明、清各朝,也都推崇小腳。無論宮廷大臣,還是文人墨客,歷經千年,不僅無人反對,甚至贊美歌賦。
宋代的大詩人蘇東坡的一首《菩薩蠻》,就是贊美“三寸金蓮”的:“涂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wěn),并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font>
在《金瓶梅》中有“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坑時破土的鍬鋤”的說法。傳說:清朝時,有一中國留學生到日本,被日本海關攔住,讓其解釋為什么攜帶小巧的繡鞋,這位學生有點害羞地說他希望在他空閑時間能欣賞到他愛人的“腳”。
在這里要說的是,清朝入關后,是反對漢人纏足,裹腳的。一再下令禁止,但纏足已成舉國之風,實難停止。到了1668年,也就是康熙七年便罷了。史料還說,太平天國時也曾禁止裹腳。
關于“裹腳”,在清代有一說法,按今天話說就是為了增加女人的“性感”。認為:“女人的腳越小,性欲就越強,通過裹腳可以使婦女陰部集中發(fā)展,陰道部的皺紋會一層層加厚。使之更為豐腴和敏感。由于限制了腳部肌肉的發(fā)展,臀部變得更為豐滿,對男人更有誘惑力;豐滿的臀部也利于自然分娩。古代沒有剖腹產,生育能力尤為重要。” 這“三寸金蓮”“性感”說的始作俑者,是清朝的文人李漁。他在《閑情偶寄》中說“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滿足男人的性欲”。還厚顏無恥地歸納了48種“三寸金蓮”的玩法。如:聞、吸、舔、咬、搔、脫、捏、推等。
按照上面的說法,“三寸金蓮小腳”能喚起男人的性欲。在古代還有一種變態(tài)的做法,是把女人的鞋子當酒杯,直接把酒倒進鞋中飲用,美其名“金蓮杯”。
可悲!為了能喚起男人的性欲,女人承受了巨大的、終身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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