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獨有的“三寸金蓮”始于何時
三寸金蓮特指女人被纏殘了的小腳。此等殘缺之“美”,為漢文化所獨有。 史書記載:南齊東昏侯蕭寶卷,“鑿金為蓮,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蓮花也。’”這時還僅僅是把金葉子貼于地上,呈蓮花狀,令女人行(舞)其上,尚與女人的小腳無關(guān)。舞于金蓮上的潘妃,還應(yīng)是一雙天足。公元961年,南唐后主李煜稱帝后,令宮嬪窅(yǎo)娘以布裹足,呈新月狀(亦稱蓮花狀)。因其足骨已殘,故較常人之腳小得多,故其足始稱“三寸金蓮”。陶宗儀《輟耕錄•纏足》:“李后主宮嬪窅娘,纖麗善舞。后主作金蓮,高六尺……令窅娘以帛繞腳,令纖小,屈上作新月狀,素襪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態(tài)。”窅娘就成了女子纏足的第一人。在帝王倡導(dǎo)下,“由是人皆效之”,遂形成了這種華夏獨有的以病態(tài)為美的畸形審美習(xí)俗。 清人入主中原后,因滿族婦女無纏足的陋習(xí),故而康熙帝曾下過禁止婦女纏足的詔書。但在強(qiáng)制程度上,較“留發(fā)不留頭”和緩些,故而收效甚微,漢族婦女還是照纏不誤。辛亥革命后,這一陋習(xí)才逐漸廢絕。 可以肯定地說:纏足之風(fēng)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時期。只有到了宋朝以后,女子才較普遍地有了“三寸金蓮”。在這之前,漢族婦女的雙足并未受到“琢磨”,人人都是一雙“天然去雕飾”的大腳巴丫兒,包括那位“步步生蓮花”的潘妃。 戲劇表演中也有誤解“三寸金蓮”的。京劇旦行有踩蹺的表演技藝,稱蹺功,即在足下綁上木制的假腳,著地處呈△形,用來表現(xiàn)女人的小腳。京劇《大劈棺》,演的是道家第二號人物——莊周與其妻子田氏的故事。京劇《戰(zhàn)宛城》演的是曹操征討張繡的故事。這兩出戲里的旦角——田氏、鄒氏,都有踩蹺的表演,其實皆屬不當(dāng)。莊周為戰(zhàn)國時的哲學(xué)家;曹操與張繡之戰(zhàn),發(fā)生于赤壁大戰(zhàn)之前,大約在公元200年前后。從時間上說,這兩出戲中的婦女,都不會纏足,故而用蹺功來表現(xiàn)婦女的小腳,只能說是在展示技藝。
三寸金蓮,中國獨有
中國古代的三大性畸形現(xiàn)象:一是娼妓,二是太監(jiān),三是女子纏足。其中,娼妓和太監(jiān)在國外也有,而女子纏足則是中國古代所特有的現(xiàn)象。所以,過去西洋人視中國人為"東亞病夫"的時候,總以中國男人的長辮子和中國女人的小腳作為中國愚昧、落后的象征。
一、女子纏足的由來 中國女子纏足之風(fēng)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說法不一,較常見的說法是,南唐后主有宮女嬪娘,纖麗善舞。乃命作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網(wǎng)帶瓔珞,中作品色瑞蓮,令嬪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行舞蓮中,回旋有凌云之態(tài)。以后,此風(fēng)從宮內(nèi)傳向?qū)m外--有些人認(rèn)為這就是女子纏足之始。 到了宋代,女子纏足就逐漸從宮廷推廣到了民間,到了宋朝末年,社會上還興起了一股"以大足為恥"的風(fēng)氣。到了明代,女子纏足的風(fēng)氣更盛,都認(rèn)為這是時髦,坊曲中的妓女無不以小腳為媚男子之具。 可是,到了清代,卻禁止女子纏足了,因為滿族統(tǒng)治者認(rèn)為這是一種陋俗。順治元年(1644年),孝莊皇后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順治二年后,民眾所生女子禁纏足。以后,到了康熙七年(1668年),卻對女子纏足開禁,于是纏足又風(fēng)靡全國,不僅漢族女子纏足,連不少滿族婦女也紛紛學(xué)樣了。 女子纏足以后,她的三寸金蓮就變成了一個最隱私的部位,絕不可讓陌生男子看見。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體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還不大要緊,如果碰到小腳是萬萬不行的。中國古代有許多春宮畫,有的畫是男女雙方全裸交合,身體的一切都可以裸露,但是從未見到女子裸露雙足的,即使在性交也穿著三寸金蓮鞋,可見這個地方是最大的隱私。 《金瓶梅》中描寫西門慶看上了潘金蓮,去求王婆拉皮條,王婆說:"她有沒有這個心思,實在不好說。你可到我家來吃飯,我請她也來,吃飯時你可以假裝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后俯身去撿,順勢捏一下她的小腳。如果她發(fā)作開來,老身也沒有辦法了;如果她不言語,這事就成了。"西門慶照此去做,結(jié)果成了。
女子纏足一直延續(xù)到20世紀(jì)的民國初年才逐漸禁絕,但是直到全國解放后,少數(shù)邊遠(yuǎn)地區(qū)仍有存在。 二、小腳一雙,眼淚一缸 女子纏足當(dāng)然是十分痛苦的。女子淪為娼妓,固然十分痛苦,十分悲慘,可是那畢竟是少數(shù)人;寡婦守節(jié),埋沒青春,也只是一部分女子;而女子纏足則帶有更大的普遍性。 "小腳一雙,眼淚一缸。"女子纏足是要蒙受極大痛苦的。據(jù)記載,女子纏足約從四五歲開始。講究的人家一般挑農(nóng)歷八月二十四日這天給女孩裹小腳。清人顧鐵卿在《清嘉錄》卷八中說:"(八月)二十四日,煮糯米和赤豆做糍團(tuán),祀社,謂之黏團(tuán),人家小女子,皆擇是日裹足,謂食糍團(tuán)纏腳,能令脛軟。"纏時先將腳拇趾以外的四趾屈于足底,用白棉布條裹緊,取其澀而不易松。等腳型固定后,穿上"尖頭鞋",白天家人扶之行走,以活動血液,夜間將裹腳布用線密縫,防止松脫。到了七八歲時,再將趾骨彎曲,用裹腳布捆牢密縫,以后日復(fù)一日地加緊束縛,使腳變形,最后只靠趾端的大拇趾行走。纏到"小"、"瘦"、"尖"、"彎"、"香"、"軟"、"正",才算大功告成。 在中華性文化博物館,展示了一個陶器叫"不倒翁",實際上這是纏足女子的專用溺器。纏足幼女雙腳疼痛難忍,不能下地,白天有家人攙扶,夜間小便只有用這種溺器了。它的重心很低,放在床上不易打翻,故名"不倒翁"--由此也可見纏足幼女的痛苦。 三、纏足和性有什么關(guān)系 女子纏足是封建社會對女子實行性壓迫的重要表現(xiàn)之一,它和性欲及滿足男子的性興趣有很大關(guān)系。 男子既然要求女子為夫守貞,就要限制她的行動,不讓她對外多接觸,剝奪她和其他男子交往的機(jī)會,為此,纏足是一個"妙法"?!杜畠航?jīng)》上說:"為什事,裹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可是,女子纏足最直接的原因還是為了滿足男子官能的感受和性興趣、性要求。 一般來說,女子最能引起男子情欲的地方,并不是裸露在外的部位,而是掩藏的部位,例如隱藏在衣服內(nèi)的乳房和隱藏在鞋內(nèi)的雙足。古人認(rèn)為,女子的足小不盈握,惹人憐愛。由于足小,走起路來娉娉婷婷、扭扭捏捏,也會使男子浮想聯(lián)翩,可以"晝間欣賞,夜間把玩"。 女子的小腳還是一種性感帶。對此,國內(nèi)外一些學(xué)者從生理角度做過一些研究。有的日本學(xué)者發(fā)現(xiàn)女子纏足后,為了正常站立行走,兩腿及骨盆肌肉需要經(jīng)??嚲o,所以,她們陰部的肌肉較緊,男人和她們性交,有與處女性交的感覺。清末的中國學(xué)者辜鴻銘說:"裹腳能使血液向上流,這使臀部變得豐腴性感。"他認(rèn)為歐洲女子穿高跟鞋和裹小腳有異曲同工之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