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自必,相時(shí)而動(dòng),所謂“自試也”,大抵上下之交,皆危疑之地。故三厲而四猶疑之。 俞氏琰曰:上與進(jìn)釋“躍”寧,下與退,釋在淵之義,無常無恒,釋或之義,非為邪,非離群,欲及時(shí),以申進(jìn)無咎之義。 林氏希元曰:可上而不上,疑于以隱為高,可進(jìn)而不進(jìn),疑于遯世離群,及時(shí)之時(shí),上進(jìn)之時(shí)也,欲及時(shí),是應(yīng)非為邪離群句,無咎,得時(shí)也。 九五曰:飛龍?jiān)谔?,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同聲相應(yīng),同氣相求。 本義 作,起也。物,猶人也。睹,釋利見之意也。“本乎天”者,謂動(dòng)物?!氨竞醯亍闭撸^植物,物“各從其類”。圣人,人類之首也,故興起于上,則人皆見之。 程傳 人之與圣人,類也,五以龍德升尊位,人之類莫不歸仰,況同德乎,上應(yīng)于下,下從于上,“同聲相應(yīng),同氣相求”也,流濕就燥,從龍從虎,皆以氣類,故圣人作而萬物皆睹,上既見下,下亦見上。物,人也。古語云人物物論,謂人也?!兑住分小袄姶笕恕逼溲詣t同,義則有異,如《訟》之利見大人,謂宜見大德中正之人,則其辨明,言在見前?!肚分?,則圣人既出,上下相見,共成其事,所利者見大人也,言在見后,“本乎天”者,如日月星辰,“本乎地”者,如蟲獸草木,陰陽各從其類,人物莫不然也。 集說 孔氏穎達(dá)曰:因大人與眾物感應(yīng),故廣陳眾物相感應(yīng),以明圣人之作而萬物瞻睹,以結(jié)之也。 又曰:《周禮大宗伯》“有天產(chǎn)地產(chǎn)”。《大司徒》云“動(dòng)物植物,本受氣于天者”是動(dòng)物,天體運(yùn)動(dòng),含靈之物亦運(yùn)動(dòng),是親附于上也,本受氣于地者,是植物,地體凝滯,植物亦不移動(dòng),是親附于下也。 《朱于語類》云:天下所患無君,不患無臣,有如是君,必有如是臣,雖使而今無,少間也,必有出來,“云從龍,風(fēng)從虎”,只怕不是真?zhèn)€龍虎,若是真?zhèn)€龍虎,必生風(fēng)致云也。 又云:“本乎天者親上”,凡動(dòng)物首向上,是親乎上,人類是也?!氨竞醯卣哂H下”,凡植物本向下,是親乎下,草木是也,禽獸首多橫生,所以無智,此本康節(jié)說。 項(xiàng)氏安世曰:圣人先得我心之同然者,故為“同聲”、“同氣”之義,圣人之于人亦類也,故為“各從其類”之義。 上九曰:亢龍有悔。何謂也?予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dòng)而有悔也。 本義 “賢人在下位”,謂九五以下,“無輔”,以上九過高志滿,不來輔助之也。 此第二節(jié)申《象傳》之意。 程傳 九居上而不當(dāng)尊位,是以無民無輔,動(dòng)則有悔也。 集說 谷氏家杰曰:以有位謂之貴,以有民謂之高,以有輔謂之賢人在下位,其貴而又五位,高而又無民,“賢人在下位”而又無輔者何,俱以亢失之也,故“動(dòng)而有悔”。 潛龍勿用,下也。 程傳 此以“下”言乾之時(shí),勿用,以在下未可用也。 見龍?jiān)谔铮瑫r(shí)舍也。 終日乾乾,行事也。 程傳 “進(jìn)德修業(yè)”也。 集說 林氏希元曰:事,所當(dāng)為之事也。前章之“進(jìn)德修業(yè)”是也,“終日乾乾”,日行其當(dāng)為之事而不止息也。 或躍在淵,自試也。 本義 未遽有為,姑試其可。 程傳 隨時(shí)自用也。 集說 趙氏汝楳曰:凡飛者必先躍,所以作其飛沖之勢,今鳥雛習(xí)飛,必跳躍于巢,以自試其羽翰,四之躍亦猶是也,此以試釋“躍”。 俞氏琰曰:試釋“躍”字,與《中庸》日省月試之試同,君子謹(jǐn)失時(shí)之戒,而自試其所學(xué),蓋欲自知其淺深也。 谷氏家杰曰:人見者淺,自見者真,必自家試之而后可決也。 飛龍?jiān)谔?,上治也?br> 本義 居上以治下。 程傳 得位而行,上之治也。 集說 蘇氏濬曰:上治,猶言盛治,五帝三王,皆治之上者也。 亢龍有悔,窮之災(zāi)也。 程傳 窮極而災(zāi)至也。 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本義 言“乾元用九”,見與它卦不同,君道剛而能柔,天下無不治矣。 此第三節(jié),再申前意。 程傳 用九之道,天與圣人同,得其用則天下治也。 集說 《朱子語類》:問:“乾元用九,天下治也”。曰:“九”是天德,健中便自有順,用之則天下治,如下文“乃見天則”。則,便是天德。 潛龍勿用,陽氣潛藏。 程傳 此以下言乾之義,方陽微潛藏之時(shí),君子亦當(dāng)晦隱,未可用也。 集說 陸氏銓曰:微陽潛藏,愈養(yǎng)則愈厚,輕用則發(fā)濁無余矣。 見龍?jiān)谔?,天下文明?br> 本義 雖不在上位,然天下已被其化。 集說 蘇氏軾曰:以言行化物,故曰“文明”。 終日乾乾,與時(shí)偕行。 本義 時(shí)當(dāng)然也。 程傳 隨時(shí)而進(jìn)也。 案 與時(shí)偕行,即卜“乾乾因其時(shí)”之義,言終日之間,無時(shí)不乾乾。 或躍在淵,乾道乃革。 本義 離下而上,變革之時(shí)。 程傳 離下位而升上位,上下革矣。 集說 趙氏汝楳曰:三為下,至四革而為上,卦革則道亦革,此專釋上下卦之交。 俞氏琰曰:革者變也,下乾以終,上乾方始,猶天道更端之時(shí)也。 林氏希元曰:此“道”字輕看,猶云陽道陰道,九四離下體而人上體,是“乾道”改革之時(shí)也,故“或躍”而未果,爻下本義改革之際,正是取此,人都不察,妄為之說。 飛龍?jiān)谔?,乃位乎天德?br> 本義 天德,即天位也,蓋唯有是德,乃宜居是位,故以名之。 程傳 正位乎上,“位當(dāng)天德”矣。 集說 張氏振淵曰:雖有其位,茍無其德,可謂之位乎,天位而已,“飛龍?jiān)谔?,乃位乎天德?!笨糊堄谢?,與時(shí)偕極。 程傳 時(shí)既極。則處時(shí)者亦極矣。 集說 朱氏震曰:消息盈虛,“與時(shí)偕行”,則無悔,偕極則窮,故“有悔”也。 林氏栗曰:此節(jié)上下卦相應(yīng),初四為始,初“潛藏”,四乃“革”矣,革潛為“躍”也,二五為中,二“文明”,五乃“天德”矣,言德,稱其位也,三上為終,三“與時(shí)偕行”,上偕極矣。 乾元用九,乃見天則。 本義 剛而能柔,天之法也。 此第四節(jié),又申前意。 程傳 用九之道,天之則也,夫之法則,謂天道也,或問乾之六爻,皆圣人之事乎,曰:盡其道者圣人也,得失則吉兇存焉,豈特乾哉,諸卦皆然也。 集說 蘇氏軾曰:天以無首為則。 吳氏澄曰:剛?cè)徇m中,天之則也,則者理之有限節(jié),而無過無不及者也。 張氏振淵曰:不曰乾爻用九,而曰“乾元用九”,統(tǒng)六爻而歸之元也,亢而用變, 谷氏家杰曰:“則”者,有準(zhǔn)而不過之意,“用九”者,有變而無常之意,天道不是變換,焉能使春夏秋冬,各有其限,圣人不是變換,焉能使仁義禮智,各有其節(jié),“用九”,正天之準(zhǔn)則不過處,故曰“乃見”。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 本義 始則必亨,理勢然也。 程傳 又反復(fù)詳說,以盡其義,既始則必亨,不亨則息矣。 利貞者,性情也。 本義 收斂歸藏,乃見性情之實(shí)。 程傳 乾之性情也,既始而亨,非利貞其能不息乎。 集說 《朱子語類》:問:“利貞者性情”也,曰:此“性情”如言本體,“元享”是發(fā)用處,“利貞”是收斂歸本體處,如春時(shí)發(fā)生,到夏長茂條達(dá),至秋結(jié)子,有個(gè)收斂攝聚底意思,但未堅(jiān)實(shí),至冬方成,在秋雖是已實(shí),漸欲脫去其本之時(shí),然受氣未足,便種不生,故須到冬方成,人只到秋冬,疑若不見生意,不知都已收斂在內(nèi)。 胡氏炳文曰:“性情”只是一“健”字,健者乾之性,而情其著見者也,且性情并言昉于此,釋《彖》曰“性命”,此則曰“性情”,言性而不言命,非知性之本,言性而不言情,非知性之用也。 俞氏琰曰:性言其靜也,情言其動(dòng)也,物之動(dòng)極而至于收斂而歸藏,則復(fù)其本體之象,又將為來春動(dòng)而發(fā)用之地,故曰“利貞者性情也”。元起于貞,“貞”下蓋有“元”繼焉,動(dòng)生于靜,靜中蓋有動(dòng)存焉,“貞”而“元”,靜而動(dòng),終而復(fù)始,則生生之道不窮,若但言性而不言情,則止乎貞純平靜而已矣,不見貞下起元靜中有動(dòng)之意,而非生生不窮之道也。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本義 始者,元而亨也,利天下者,利也,不言所利者,貞也?;蛟唬骸袄だ蝰R”,則言所利矣。 程傳 乾始之道,能使庶類生成,天下蒙其美利,而“不言所利”者,蓋無所不利,非可指名也,故贊其利之大曰“大矣哉”。 集說 程子曰:亭毒化育,皆利也。不有其功,常久而不已者,貞也,《詩》曰:“維人之命?!庇谀虏灰颜?,貞也。 《朱子語類》云:明道說得好,不有其功,言化育之無跡處為“貞”。 項(xiàng)氏安世曰:物既始則必亨,亨則必利,利之極必復(fù)于元,“貞”者“元”之復(fù)也,故四德總以一言曰“乾元”,又曰“乾始”,而四德在其中矣。以八卦言之,震其元也,故為出。巽則既出而將相見也,故為齊,離則其亨也,故為相見。坤則既相見而將利之 俞氏琰曰:“乾始”,即“乾元”也,元乃生物之始也,美即“亨”也,“亨”乃眾美之會(huì)也。 林氏希元曰:上既即物之生長收藏以釋四德,此則歸其功于乾始而贊其大,即《彖傳》“統(tǒng)天”之說也,謂乾雖四德之流行,要一元之所統(tǒng),何也?乾既始物,由是而亨,就能以美利遍利乎天下,又收斂于內(nèi),不言其所利,是皆乾始之所為也,不其大與,蓋萬物歸根復(fù)命之時(shí),造化生物之功,不復(fù)可見。韓琦詩云:“須臾慰滿三農(nóng)望,斂卻神功寂若無”,亦是此意。 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 本義 “剛”,以體言,“健”,兼用言。“中”者,其行無過不及?!罢闭撸淞⒉黄?,四者乾之德也。“純”者,不雜于陰柔?!按狻闭?,不雜于邪惡,蓋剛健中正之至極,而精者又純粹之至極也,或疑乾剛無柔,不得言中正者,不然也,天地之間,本一氣之流行而有動(dòng)靜爾,以其流行之統(tǒng)體而言,則但謂之乾而無所不包矣,以其動(dòng)靜分之,然后有陰陽剛?cè)嶂畡e也。 集說 喬氏中和曰:“剛”者元也,“健”者亨也,“中”者利也,“正”者貞也,“元亨利貞”,實(shí)以體之,“剛健中正”也,一爻之情,六爻之情也。 六爻發(fā)揮,旁通情也。 本義 旁通,猶言曲盡。 集說 胡氏炳文曰:曲盡其義者在六爻,而備全其德者在九五一爻,時(shí)乘六龍以下,則為九五而言也。 蔡氏清曰:六爻發(fā)揮,只是起下文時(shí)乘六龍之意,蓋上文每條俱是乾字發(fā)端,一則曰“乾元”,二則曰“乾始”,三則曰“大哉乾乎”。 至此則更端曰“六爻發(fā)揮”,可見只是為“時(shí)乘六龍”設(shè)矣,即《彖傳》“六位時(shí)成”也。 時(shí)乘六龍,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 本義 言圣人“時(shí)乘六龍以御天”,則如天之“云行雨施,而天下平也”。 此第五節(jié),復(fù)申首章之意。 程傳 大哉,贊乾道之大也。以“剛健中正”“純粹”六者,形容乾道。精,謂六者之精極,以六爻發(fā)揮,旁通盡其情義,乘六爻之時(shí),以當(dāng)天運(yùn),則天之功用著矣,故見“云行雨施”,陰陽溥暢,天下和平之道也。 集說 張氏清子曰:《彖》言“云行雨施”,而以“品物流形”繼之,則云雨為乾之云雨,此言“云行雨施”,而以“天下平”繼之,則圣人之功即乾,而云雨乃圣人之德 案 貞元為體,亨利為用,然即體即用,不相離也,即用即體,未嘗二也,故復(fù)釋之曰:“乾元者始也”,然即始而亨之理已具,不待亨而后知其亨也,利貞者成也,事之成者,得其性情之正而已,而豈在外哉,蓋一心之發(fā),散為萬用之施,而萬理之宜歸于一性之德,故其始而必亨也,是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也,及其終也,利及天下,而所性無加焉,又何利之可言,此“乾元”所以“統(tǒng)天”,而其德所以為大也。由此觀之,乾之德,于其“元亨”也,見其動(dòng)直而剛焉,不息而健焉,于其利貞也,見其裁制而中焉,確守而正焉,于其一元之妙,心普萬物而無心也,見其不累于功利之雜駁而純粹,不滯于聲奧之粗而至精焉。天道如此,王道亦然,王者之道,其發(fā)之也剛,其行之也健,其裁之也中,其處之也正,要以體天地生生之心,能使仁覆天下而莫知為之者,如精金美玉而無疵,如太虛浮云而無亦,非如霸者小補(bǔ)之功,驩虞之效也,卦唯九五全備斯德,故六爻發(fā)揮,固所以旁通乎乾之情矣,而唯九五則兼統(tǒng)眾爻之德以處崇高之位,其象為“飛龍?jiān)谔臁闭撸w如乘六龍以御天也,龍而在天,有不興云致雨,而使下土平康者乎,夫當(dāng)其膏澤溥施,即乾之“美利利天下”也,及乎蕩蕩平平,大化無跡,又非乾之不言所利者與,夫子之發(fā)明天德王道,于是為至。 君子以成德為行,曰可見之行也。潛之為言也,隱而未見,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本義 成德,已成之德也,初九固成德,但其行未可見爾。 程傳 德之成,其事可見者行也,德成而后可施于用,初方潛隱未見,其行未成,未成,未著也,是以君子弗用也。 集說 《朱子語類》云:德者行之本,君子以成德為行,言德則行在其中矣,德者得之于心,行出來方見,這便是行。問行而未成如何?曰:只是事業(yè)未就。 吳氏澄曰:隱而未見者潛之象,行而末成,是以欲其弗用也。 蔡氏清曰:言君子之所以為行者,以成德為行也,夫既以成德為行,初九德已成矣,則日可以見之行也,夫既可以見之行矣,麗又何以曰“勿用”,蓋初九時(shí)乎“潛”也,“潛”之為言也,隱而未見,隱而未見,則行猶未成,是以君子亦當(dāng)如之而勿用也。 君子學(xué)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兑住吩唬骸耙婟?jiān)谔?,利見大人?!本乱病?br> 本義 蓋由四者以成大人之德,再言君德,以深明九二之為大人也。 程傳 圣人在下,雖已顯而未得位,則“進(jìn)德修業(yè)”而已,學(xué)聚問辨,“進(jìn)德”也;寬居仁行,“修業(yè)”也。君德已著,利見大人,而進(jìn)以行之耳,進(jìn)居其位者,舜禹也,進(jìn)行其道者,伊傅也。 集說 《朱子語類》云:“學(xué)以聚之,問以辨之”,既探討得當(dāng),且放頓寬大田地,待觸類自然有會(huì)合處,故曰“寬以居之”。 又曰:學(xué)聚之,以知其理,仁行之,以行其事,問辨之,以審別所當(dāng)行于學(xué)聚之后,寬居之,以存貯所已知于仁行之先,寬之所居,即學(xué)之所聚者,仁之所行,即問之所辨者。 林氏希元曰:學(xué)聚問辨,是知工夫,寬居,是把義理放在胸中,詳玩深味,使透徹貫串,乃居安資深時(shí)也,故亦屬之行。 九三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天在田。故乾乾因其時(shí)而惕,雖危無咎矣。 本義 重剛,謂陽爻陽位。 程傳 三“重剛”,剛之盛也,過中而居下之上,上未至于天,而下已離于田,危懼之地也,因時(shí)順處,乾乾兢惕以防危,故雖危而不至于咎,君子順時(shí)兢惕,所以能泰也。 集說 虞氏翻曰:以乾接乾,故“重剛”,位非二五,故“不中”也。 孔氏疑達(dá)曰:“上不在天”,謂非五位,“下不在田”,謂非二位也,居危之地,以乾乾夕惕戒懼不息,得無咎也。 吳氏澄曰:九三居下乾之終,接上乾之始,九四居上乾之始,接下乾之終,當(dāng)重乾上下之際,故皆曰“重剛”。 九四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蛑?,疑之也,故無咎。 本義 九四非重剛,“重”字疑衍,在人謂三,或者,隨時(shí)而未定也。 程傳 四不在天不在田而出入之上矣,危地也。疑者,未決之辭。處非可必也,或進(jìn)或退,唯所安耳,所以無咎也。 集說 孔氏穎達(dá)曰:三之與四,俱為人道,人下近于地,上遠(yuǎn)于天,九三近二,正是人道,九四則上近于天,下遠(yuǎn)于地,非人所處,故特云中不在人?;蛑咭芍?,此夫子釋經(jīng)“或”字,經(jīng)稱“或”,是疑惑之辭,欲進(jìn)欲退,猶豫不定,故“疑”之也。 九三位卑近下,向上為難,危惕憂深,九四則陽德漸勝,去五彌近,前進(jìn)稍易,故但疑惑,憂則淺也。 李氏鼎祚曰:三居下卦之上,四居上卦之下,俱非得中,故曰“重剛而不中”也。 張氏振淵曰:“或之者”據(jù)其跡,“疑之者”指其心,疑非狐疑之疑,只是詳審耳。 本義 大人,即釋爻辭所“利見之大人”也,有是德而當(dāng)其位,乃可當(dāng)之,人與天地鬼神,本無二理,特蔽于有我之私,是以牿于形體,而不能相通,大人無私,以道為體,曾何彼此先后之可言哉。先天不違,謂意之所為,默與道契。后天奉天,謂知理如是,奉而行之,回紇謂郭子儀曰:卜者言此行當(dāng)見一大人而還,其占蓋與此合,若子儀者,雖未及乎夫子之所論,然其至公無我,亦可謂當(dāng)時(shí)之大人矣。 程傳 大人與天地日月四時(shí)鬼神合者,合乎道也,“天地”者,道也,“鬼神”者、造化之跡也,圣人先于天而天同之,后于天而能順天者,合于道而已,合于道,則人與鬼神豈能違也。 集說 孔氏穎達(dá)曰:“與天地合其德”,謂覆載也,“與日月合共明”,謂照臨也,“與四時(shí)合其序”者,若賞以春夏,刑以秋冬之類也,“與鬼神合其占兇”者,若福善禍淫也,若在天時(shí)之先行事,天乃在后不違,是天合大人也,若在天時(shí)之后行事,能奉順上天,是大人合天也,尊而遠(yuǎn)者尚不違,況小而近者可違乎。 程子曰:若不一本,則安能“先天而天弗違,后天而奉天時(shí)?!庇衷唬禾烨也贿`,況于鬼神乎,鬼神言其功用,天言其主宰。 王氏宗傳曰:“先天而天弗違”,時(shí)之未至,我則先乎天而為之,而天自不能違乎我。 “后人而奉天時(shí)”,時(shí)之既至,我則后乎天而奉之,而我亦不能違乎人,蓋“大人”即天也,天即“大人”也。 亢之為言也,知進(jìn)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 本義 所以動(dòng)而有悔也。 集說 孔氏穎達(dá)曰:言上九所以亢極有悔者,正由有此三事,若能三事備知,雖居上位,不至于亢也。 其唯圣人乎?知進(jìn)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本義 知其理勢如是,而處之以道,則不至于有悔矣,固非計(jì)私以避害者也,再言其唯圣人乎,始若沒問,而卒自應(yīng)之也。 此第六節(jié),復(fù)申第二節(jié)三節(jié)四節(jié)之意。 程傳 極之甚為“亢”,至于“亢”者,不知進(jìn)退存亡得喪之理也,圣人則知而處之,皆不失其正,故不至于亢也。 集說 李氏鼎祚曰:再稱圣人者,嘆美用九能知進(jìn)退存亡而不失其正。 朱氏震曰:“亢”者處極而不知反也,萬物之理,進(jìn)必有退,存必有亡,得必有喪,“亢”知一而不知二,故道窮而致災(zāi),人固有知進(jìn)退存亡者矣,其道詭于圣人,則未必得其正,不得其正,則與天地不相似,“知進(jìn)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故兩 胡氏炳文曰:陽極則剝,《乾》上則“亢”,中不可過也,知其時(shí)將過乎中,而處之不失其正,“其唯圣人乎”,“貞者正也”,乾元之用所歸宿也,乾之四德始于元,至此又論圣人之體乾而歸于正,其意深矣。 陳氏琛曰:進(jìn)極必退,存極必亡,乃理勢之自然也,知其如是,則隨時(shí)變通,而處以是道之當(dāng)然,有收斂而無施張,有舍棄而無系吝,如此則不至于有悔矣,然此唯圣人能之,蓋圣人樂天知命,達(dá)理而能權(quán)也,常人則明不足以見幾,心不免于物累,故不能也。 總論 朱子答萬正淳曰:大抵《易》卦之辭,本只是各著本卦本爻之象,明占兇之占當(dāng)如此耳,非是就圣賢地位說道理也,故《乾》六爻,自天子以至于庶人,自圣人以至于愚不肖,筮或得之,義皆有取,但純陽之德,剛健之至,若以義類推之,則為圣人之象,而其六位之高下,又有似圣人之進(jìn)退,故文言因潛見曜飛自然之文,而以圣人之跡各明其義。 坤至柔而動(dòng)也剛,至靜而德方。 本義 剛方,釋“牝馬之貞”也?!胺健保^生物有常。 集說 《朱子語類》云:“坤至柔而動(dòng)也剛”,“坤”只是承天,如一氣之施,坤則盡能發(fā)生承載,非剛安能如此。 問《程傳》云:坤道“至柔而動(dòng)則剛”,坤體至靜而德則方,柔與剛相反,靜與方疑相似。曰:靜無形,方有體,靜言其體,則不可得見,方言其德,則是其著也。 吳氏澄曰:坤體中含乾陽,如,人肺藏之藏氣,故曰“至柔”。然其氣機(jī)一動(dòng)而辟之時(shí),乾陽之氣,直上而出,莫能御之,故曰“剛”。剛即六二爻辭所謂直也,乾運(yùn)轉(zhuǎn)不已,而坤體巋然不動(dòng),故曰“至靜”。然其生物之德普遍四周,無處欠缺,故曰“方”。 方即六二爻辭所謂“方”也,乾之九五,不徒剛健而能中正,故為乾元之大,坤之六二,不徒柔靜而能剛方,故為坤元之至。 何氏楷曰:乾剛坤柔,定體也,坤固至柔矣,然乾之施一至,坤即能翕受而發(fā)生之,氣機(jī)一動(dòng),不可止遏屈撓,此又柔中之剛矣,乾動(dòng)坤靜,定體也,坤固至靜矣,及其承乾之施,陶冶萬類,各有定形,不可移易,此又靜中之方矣,承靜者體也,剛方者用也。 后得主而有常。 本義 《程傳》曰:“主”下當(dāng)有“利”字。 集說 趙氏汝楳曰:坤無乾以為始,孰開其端,“先迷”也,天先施而地后生,“后得主”也,先陽后陰,乃天地生生之常理。 余氏芑舒曰:程子以“主利”為一句,朱子因之,故以《文言》后得主力闕文,然《彖傳》后順得常,與“后得主而有?!?,意正一律,似非闕文也。 俞氏琰曰:坤道之常,蓋當(dāng)處后,不可撓先也,撓先則失坤之常矣,唯處乾之后, 含萬物而化光。 本義 復(fù)明“亨”義。 集說 王氏宗傳曰:唯其動(dòng)剛,故能德應(yīng)乎乾,而成萬物化育之功,唯其德方,故能不拂乎正,而順萬物性命之理,此坤之德所以能配天也,后得主而有常,則申后順得常之義,含萬物而化光,則申含弘光大品物咸亨之義。 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shí)行。 本義 復(fù)明順承天之意。 此以上申《彖傳》之意程傳 坤道至柔,而其動(dòng)則剛,坤體至靜,而其德則方,動(dòng)剛故應(yīng)乾不違,德方故生物有常,陰之道,不唱而和,故居后為得,而主利成萬物,坤之常也,含容萬類,其功化光大也,“主”字下脫“利”字,“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shí)行”,承天之施,行不違時(shí),贊坤道之順也。 集說 俞氏琰曰:“至柔而動(dòng)也剛”,申“德合無疆”之義。“至靜而德方”,釋“貞”義。“后得主而有?!保箜樀贸V^。含萬物而化光,即含弘光大品物咸亨之謂?!袄さ榔漤樅醭刑於鴷r(shí)行”,即“乃順承天”之謂。 案 動(dòng)剛,釋“元亨”也,氣之發(fā)動(dòng)而物生也。德方,釋“利貞”也,形之完就而物成也。柔靜者坤之本體,其剛其方,乃是乾為之主。而坤順之以行止者,故繼之曰“后得主而有?!?,釋“先迷后得主”也。含物化光,謂亨利之間,致養(yǎng)萬物,其功盛大,釋“西南得朋”也。承天時(shí)行,謂順承于元,至貞不息,陰道終始于陽,釋“東北喪朋”也。蓋孔子既以《坤》之“元亨利貞”,配乾為四德,則所謂西南東北者,即四時(shí)也,故用《彖傳》所謂含弘光大者,以切西南,又用所謂乃順承天“行地?zé)o疆”者,以切東北,欲人知四方四德,初非兩義,此意《彖傳》未及,故于《文言》發(fā)之。 又案《乾》爻唯九五“剛健小正”,得乾道之純,故《彖傳》言“乘尼”“御天”,“首出庶物”,即九五“飛龍?jiān)谔炖姶笕恕敝x也,《坤》爻唯六二柔順中止,得坤道之純,故《文言》言動(dòng)剛德方,含物承天,即六二“直方大”之義也,《象傳》于乾五曰“位乎天德”,于坤二曰“地道光”也,明乎乾坤之主,在此二爻矣。 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兑住吩唬骸奥乃?,堅(jiān)冰至”,蓋言順也。 本義 古字“順”、“慎”通用,案此當(dāng)作“慎”,言當(dāng)辨之于微也。 程傳 天下之事,未有不由積而成,家之所積者善,則福慶及于子孫,所積不善,則災(zāi)殃流于后世,其大至于弒逆之禍,皆因積累而至,非朝夕所能成也,明者則知漸不 集說 呂氏祖謙曰:“蓋言順也”,此一句尤可警,非心邪念,不可順養(yǎng)將去,若順將去,何所不至,懲治遏絕,正要人著力。 張氏振淵曰:天道有剛必有陰,原相為用,然陰之為道,利于從陽。而不利于抗陽。 坤道可謂至順矣,而順之變反為逆,故至人深著其順之利,明臣子之大分,究極其逆之禍,立君父之大防也。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nèi),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xí)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本義 此以學(xué)言之也。止,謂本體,義,謂裁制,敬則本體之守也,“直內(nèi)”“方外”,《程傳》備矣,不孤,言大也,疑故習(xí)而后利,不疑則何假于習(xí)。 程傳 “直”言“其正也”,“方”言“其義也”,君子主敬以直其內(nèi),守義以方其外,敬立而內(nèi)直,義形而外方,義形于外,非在外也,敬義既立,其德盛矣,不期大而大矣,“德不孤”也,無所用而不周,無所施而不利,孰為疑乎。 集說 孔氏穎達(dá)曰:君子用“敬以直內(nèi)”,內(nèi)謂心也,用此恭敬以直內(nèi)心,“義以方外”者,用此義事以方正外物,言君子法地正直而生萬物,皆得所宜。 程子曰:“敬以直內(nèi),義以方外”,合內(nèi)外之道也,釋氏內(nèi)外之道不備者也,敬義夾持,直上達(dá)天德自此。 問必有事焉當(dāng)用敬否?曰:“敬”只是涵養(yǎng)一事。必有事焉,須當(dāng)集義,又問,義莫是中理杏?曰:中理在事,義在心。問敬義何別?曰:敬只是持己之道,義便知有是有非,順理而行是為義也,若只守一個(gè)敬,不知集義,卻是都無事也。又問“義”只在事上如何?曰:內(nèi)外一理,豈特事上求合義也。 謝氏良佐曰:釋氏所以不如吾儒,無“義以方外”一節(jié),“義以方外”,便是窮理,釋氏卻以理為障礙,然不可謂釋氏無見處,但見了不肯就理。 《朱子語類》云:“敬以直內(nèi)”,是持守功夫;“義以方外”,是講學(xué)功夫,“直”是直上直下,胸中無纖豪委曲,“方”是割截方正之意,是處此事皆合宜,截然不可得而移易之意。 又云:“敬義”夾持,直上達(dá)天德自此,最是下得“夾持”兩字好,教主乎中,義防于外,二者夾持,要放下霎時(shí)也不得,只得直上去,故便達(dá)天德自此,表裹夾持更無東西走作去處,上面只更有個(gè)天德。 問義形而外方,曰:“義”是心頭斷事底,心斷于內(nèi),而外便方正,萬物各得其宜。 又云:《文言》將“敬”字解“直”字,“義”字解“方”字,“敬義立而德不孤”,即解“大”字,敬而無義,則作事出來必錯(cuò)了,只義而無礅則無奉,何以為義,皆是孤也,須是敬義立方不孤,施之事君則忠于君,事親則悅于親,交朋友則信于朋友,皆不待習(xí)而無一之不利也。 王氏應(yīng)麟曰:《丹書》“敬義”之訓(xùn),夫子于《坤》六二《文言》發(fā)之,孟子以集義為本,程子以居敬為先,張宣公謂功夫并進(jìn),相須而相成也。 胡氏炳文曰:《乾》九三,明誠并進(jìn)也,《坤》六二,敬義偕立也,主敬是為學(xué)之要,集義乃講學(xué)之功。 薛氏瑄曰:“敬以直內(nèi)”,涵養(yǎng)未發(fā)之中?!傲x以方外”,省察中節(jié)之和。 又曰:“敬以直內(nèi)”,戒慎恐懼之事?!傲x以方外”,知言集義之事。內(nèi)外夾持,用力之要,莫切于此:蔡氏清曰:“正”是無少邪曲,“義”是無少差謬。 又曰:此“正”“義”二字,皆以見成之德言,然直不自直,必由于敬,方不自方,必由于義,直即主忠信,方即徙義,直即心無私,方即事當(dāng)理,故直內(nèi)以動(dòng)者言為當(dāng)。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 程傳 為下之道,不居其功,含晦其章美以從上事,代上以終其事,而不敢有其成功也,猶地道代天終物,而成功則主于天也,妻道亦然。 集說 宋氏衷曰:臣子雖有才美,含藏以從其上,不敢有所成名也,地終天功,臣終君事,婦終夫業(yè),故曰“而代有終”也。 程子曰:天地日月一般,月之光,乃日之光也,地中生物者,皆大氣也,唯“無成而代有終”者,地之道也。 王氏申子曰:三非有美而不發(fā),特不敢暴其美,唯知代上以終其事,而不居其成功,猶地代天生物,而功則主于天也。 俞氏琰曰:既曰“地道無成”,而又曰“代有終”,何也?乾能始物,不能終物,坤繼其終而終之,則坤之所以為有終者,終乾之所未終也。 蔡氏清曰:以從王事,以含章之道而從王事,“弗敢成也”,即是含章之道,用于從王事者也。 谷氏家杰曰:爻言“有終”,此言“代有終”,則并其終亦非坤之所敢有也。 何氏楷曰:乾能始萬物而已,必賴?yán)ひ宰鞒芍?,故曰“代有終”,正對(duì)乾之始而言。 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兑住吩唬骸袄覠o咎無譽(yù)。”蓋言謹(jǐn)也。 程傳 四居上近君,而無相得之義,故為隔絕之象,天地交感則變化萬物,草木蕃盛,君臣相際而道亨,天地閉隔,則萬物不遂,君臣道絕,賢者隱遯,四于閉隔之時(shí), 集說 張氏浚曰:括囊蓋內(nèi)亢其德,待時(shí)而有為者也,漢儒乃以“括囊”為譏、豈不陋哉,陽舒陰閉,故孔子發(fā)天地閉之訓(xùn),夫閉于前而舒于后,生化之功,自是出也,“括囊”之慎,庸有害乎。 君子黃中通理。 本義 黃中,言中德在內(nèi),釋“黃”字之義也。 集說 蔡氏消曰:通理,即是“黃中”處通而理也,蓋“黃中”非通,則無以應(yīng)乎外,通而非理,則所以應(yīng)乎外者,不能皆得其當(dāng),此所以言“黃中”,而必并以通理言之,通理亦在內(nèi)也。 正位居體。 本義 雖在尊位,而居下體,釋“裳”字之義也。 案 孟子曰:“立天下之正位?!闭?,即禮也,此言“正位居體”者,猶言以禮居身爾,禮以物躬,則自卑而尊人,故為釋“裳”字之義。 美在其中,而暢于四支,發(fā)于事業(yè),美之至也。 本義 “美在其中”,復(fù)釋“黃中”,“暢于四支”,復(fù)釋“居體”。 程傳 黃中,“文在中”也,君子文中而達(dá)于理,居正位而不失為下之體,五尊位,在坤則唯取中正之義,美積于中,而通暢于四體,發(fā)見于事業(yè),德美之至盛也。 集說 《朱子語類》云:二在下,方是就功夫上說,如不疑其所行是也,五得尊位,則是就它成就處說,所以云“美在其中,而暢于四支,發(fā)于事業(yè),美之至也?!辈淌蠝Y曰:“黃中通理”,釋“黃”義,“正位居體”,釋“裳義”。“黃中”,正德在內(nèi)?!巴ɡ怼?,文無不通,言柔順之德蘊(yùn)于內(nèi)也?!罢弧?,居在中之位,“居體”,居下體而不僭,言柔順之德形于外也。“美在其中”,“黃中通理”也,“暢于四支,發(fā)于事業(yè)”,“正位居體”也,二五皆中,二居內(nèi)卦之中,其發(fā)見于外者,不疑其所行而已,五外卦之中,其施于外,有事業(yè)之可觀,坤道之美,至此極矣。 蔡氏清曰:“黃裳”二字,分而言之,則‘黃”為中,“裳”為順,合而言之,則唯中故順,存于中為中,形于外為順,理一而已,天下無有形于外而不本乎中者,唯有黃中之德,故能以下體自居。 林氏希元曰:《文言》既分釋“黃裳”了,又恐人認(rèn)為二物,不知?dú)w重處,故發(fā)“美在其中”一條,見得其所謂順,乃本于中,與《象傳》“文在中也”,及“六二之動(dòng)直以方也”,意思一般。 附錄 胡氏炳文曰:蓋直內(nèi)方外之君子,即“黃中通理”之君子也?!熬匆灾眱?nèi)”,則胸中洞然表里如一,是即所以為“黃中”。“義以方外”,則凡事之來,義以處之,無不合理,是即所以為通理,五之“黃中通理”,本于直內(nèi)方外,故其“正位”也,雖居乎五之尊,而其“居體”也,則不失乎二之常,二之直內(nèi)方外,是內(nèi)外夾持,兩致其力, 案 《乾》爻之言學(xué)者二,于九二,則曰,言信行謹(jǐn),閑邪存誠也;于九三,則曰忠信以進(jìn)德,修辭立誠以居業(yè)世。《坤》爻之言學(xué)者二,于六二,則曰“敬以直內(nèi)”,“義以方外”也;于六五,則曰“黃中通理,正位居體”也。分而言之則有四,合而言之,則《乾》二之存誠,即乾三之忠信,皆以心之實(shí)者言也,乾二之信謹(jǐn),即乾三之修辭立誠,皆以言行之實(shí)者言也。在二為大人,則以成德言之,由其言行以窺其心,見其純亦不已如此也,在三為君子,則以進(jìn)學(xué)言之,根于心而達(dá)于言行,見其交修不懈如此也。 《坤》二之“直內(nèi)”,即《坤》五之“黃中”,皆以心之中直者言也,《坤》二之“方外”,即《坤》五之“正位”,皆以行之方正者言也,二言“直”而五言“中”,“直”則未有不中者,“中”乃“直”之至也。二言“方”而五言“正”,“方”則未有不正者,“正”乃方之極也,二居下位,不疑所行而已,五居尊,又有發(fā)于事業(yè)之美,此則兩爻所以異也。在《乾》之兩爻,誠之意多,實(shí)心以體物,是乾之德也?!独ぁ分畠韶常粗舛?,虛心以順理,是坤之德也。而要之未有誠而不敬,未有敬而不誠者,乾坤一德也,誠敬一心也,圣人所以分言之者。蓋乾陽主實(shí),坤陰主虛,人心之德,必兼體焉,非實(shí)則不能虛,天理為主,然后人欲退聽也,非虛則不能實(shí),人欲屏息,然后天理流行也,自其實(shí)者言之則曰誠,自其虛者言之則口“敬”,是皆一心之德,而非兩人之事,但在圣人則純乎誠矣,其敬也,自然之敬也,其次則主敬以至于誠。故程子曰:誠則無不敬,未能誠,則必敬而后誠,而以乾坤分為圣賢之學(xué)者此也。 陰疑于陽必戰(zhàn),為其嫌于無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 本義 “疑”,謂鈞敵而無小大之差也,坤雖無陽,然陽未嘗無也。“血”,陰屬,蓋氣剛而血陰也,“玄黃”,天地之正色,言陰陽皆傷也。 此以上申《象傳》之意。 程傳 陽大陰小,陰必從陽,陰既盛極,與陽偕矣,是疑于陽也,不相從則必戰(zhàn),卦雖純陰,恐疑無傷,故稱龍見其與陽戰(zhàn)也,于野,進(jìn)不已而至于外也,盛極而進(jìn)不已,則戰(zhàn)矣,雖盛極不離陰類也,而與陽爭,其傷可知,故稱“血”,陰既盛極,至與陽爭,雖陽不能無傷,故“其血玄黃”。“玄黃”,天地之色,謂皆傷也。 集說 干氏寶曰:陰在上六,十月之時(shí)也,卦成于乾,乾體純剛,不堪陰盛,故曰“龍戰(zhàn)”。戌亥,乾之都也,故“稱龍”焉,“未離陰類”,故曰“血”。陰陽色雜,故曰“玄黃”。陰陽離則異氣,合剛同功,君臣夫妻,其義一也。 蔡氏淵曰:十月為純坤之月,六爻皆陰,然生生之理,無頃刻而息,圣人為其純陰而或嫌于尤陽也,故“稱龍”心明之,古人謂十月為陽月者,蓋出于此。 俞氏瑣曰:“玄”者天之色,“黃”者地之色,“血”言“幺黃”,則天地雜類,而陰剛無別矣,故曰“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陰陽相戰(zhàn),雖至于天地之雜亂,然而天地定位于上下,其大分終不可易,故其終又分而言之曰:“天玄而地黃”。 說卦傳集說 孔氏穎達(dá)曰:孔子以伏羲畫八卦后重為六十四卦,《系辭》中略明八卦小成,引而伸之。又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又曰:“觀象于天,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yuǎn)取諸物,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主情”,然引而伸之,重三成六之意,猶自末明,仰觀俯察,近身遠(yuǎn)物之象,亦為未見,故于此更備說重卦之由,及八卦所為之象,謂之說卦焉。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贊于神明而生蓍。 本義 幽贊神明,猶言贊化育。《龜莢傳》曰: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莖長丈,其叢生滿百莖。 集說 孔氏穎達(dá)曰:以此圣知,深知神明之道,而生用蓍求卦之法,故曰“幽贊于神明而生蓍”。 程子曰:“幽贊于神明而生蓍”,用蓍以求卦,非謂有蓍而后畫卦。 蘇氏軾曰:介紹以傳命謂之贊天地鬼神不能與人接也,故以蓍龜為之介紹。 項(xiàng)氏安世曰:“生蓍”,謂創(chuàng)立用蓍之法,神不能占,以蓍言之,所以贊神出命,故謂之幽贊神明,即大衍所謂佑神也。 龔氏煥曰:項(xiàng)氏生蓍之說與本義不同,然以下文倚數(shù)立卦生爻觀之,似當(dāng)以項(xiàng)氏之說為正。 蘇氏濬曰:“生蓍”,當(dāng)以生爻之例推之。 參天兩地而倚數(shù)。 本義 天圓地方,圓者一而圍三,三各一奇,故參天而為三,方者一而圍四,四合二偶,故兩地而為二,數(shù)皆倚此而起,故揲蓍三變之末,其余三奇,則三三而九,二偶,則三二而六,兩二一三則為七,兩二一二則為八。 集說 孔氏穎達(dá)曰:七九為奇,天數(shù)也;六八為偶,地?cái)?shù)也。故取奇于天,取偶于地,而立七八六之?dāng)?shù)也。何以參兩為目奇偶,蓋占之奇偶,亦以“參兩”言之一,且以兩是偶數(shù)之始,三是奇數(shù)之初故也,不以一目奇者。張氏云,以“三”中含兩,有一以包“兩”之義,明天有包地之德,陽有包陰之道。 陸氏振奇曰:倚,依也,,倚數(shù)在生菁之后,立卦之前,蓋用蓍得數(shù),而后布以為卦,故以七八九六當(dāng)之。 案 “參天兩地”,以方圓徑田定之,亦其大致爾,實(shí)則徑一者不止圍三,非密率也。以理言之,則張氏所謂以一包兩者是,蓋:大能兼地,故一并二以成三也,以算言 二二三為八也。以算言之,奇數(shù)起于一三,成于九七,偶數(shù)起于二四,成于八六,故以其成數(shù)紀(jì)陰陽,陽之進(jìn)者為老,退者為少,陰之退者為老,進(jìn)者為少也,以象言之,凡圓者以六而包一,虛其中則六也,實(shí)其中則七也,凡方者以八而包一,實(shí)其中則九也,虛其中則八也,陽圓陰方,陽實(shí)陰虛,故唯七圓而實(shí),為盛陽,唯八方而虛,為壯陰,九雖實(shí)而積方,則陽將變而為陰矣,故為老陽,六雖虛而積圓,則陰將變而為陽矣,故為老陰也,其數(shù)皆自參兩中來,故曰“倚數(shù)”。 觀變于陰陽而立卦,發(fā)揮于剛?cè)岫?,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窮理盡性以至于命。 本義 和順從容,無所乖逆,統(tǒng)言之也,理,謂隨事得其條理,析言之也,窮天下之理,盡人物之性,而合于天道,此圣人作《易》之極功也。 此第一章。 集說 韓氏伯曰:卦,象也。蓍,數(shù)也。卦則“雷風(fēng)相薄,山澤通氣”,擬象陰陽變化之體,蓍則錯(cuò)綜天地參兩之?dāng)?shù),蓍極數(shù)以定象,卦備象以盡數(shù),故蓍曰“參天兩地而倚數(shù)”,卦曰“觀變于陰陽”。 孔氏穎達(dá)曰:《系辭》言伏羲作《易》之初,故直言仰觀俯察,此則論其既重之后,端策布爻,故先言生蓍,后言立卦,非是圣人幽贊在觀變之前也。 邵子曰:天使我有是之謂命,命之在我之謂性,性之在物之謂理。 《朱子語類》:問:“觀變于陰陽而立卦”,是就蓍數(shù)上觀否?曰:恐只是就陰陽上觀,未用說到蓍數(shù)處。 問既有卦則有爻矣,先言卦而后言爻何也?曰:方其立卦,只見是卦,及細(xì)別之,則有六爻。又問陰陽剛?cè)嵋灰?,而別言之何也?曰:“觀變于陰陽”,近于造化而言,“發(fā)揮剛?cè)帷?,近于人事而言,且如《泰》卦,以卦言之,只見得“小往大來”陰陽消長之意,爻里面使有包荒之類。 又云:和順于道德,是默契本原處,理于義,是應(yīng)變合宜處,物物皆有理,須一一推窮,性則是理之極處,故云“盡”,命則性之所自來處,故云“至”。 問“窮理盡性至于命”。曰:此本是就《易》上說,《易》上盡具許多道理,直是窮得物理,盡得人性,到得那天命,所以《通書》說《易》者性命之原。 項(xiàng)氏安世曰:道即命,德即性,義既理,“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窮理盡性以至于命”,反覆互言也?!兑住分媾?,在天之命,則為陰陽之道,在人之性,則為仁義之德,在地之宜,則為剛?cè)嶂?,“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自幽而言以至于顯,此所謂顯遒也, 陳氏淳曰:理與性對(duì)說,理乃是在物之理,性乃是在我之理,在物底,便是天地人物公共底道理,在我底,乃是此理已具得為我所有者。 徐氏幾曰:如乾為天道,面《彖》之“元亨利貞”則其德,爻之“潛”、“見”“躍”、“飛”則其義,以一卦面統(tǒng)言之,所謂和順也,就六爻而言之,所謂理也,善觀《易》者,推爻義以窮天下之理,明卦德以盡一已之性,窮理盡性,則進(jìn)退存亡得喪之大道可以知,而天命在我矣。 龔氏煥曰:上句是自源而流,于句是自末而本,蓋必“和順于道德”,而后能“理于義”,必“窮理盡性”,而后能“至于命”也。 盧氏曰:立卦生爻,在圣人作《易》上看,若作蓍數(shù)之變說,卻是用《易》了,朱于謂未用說到蓍數(shù)處是也,圣人觀察天地變化之道,而立乾坤等卦,故曰“觀變于陰陽而立卦”。既觀象立卦,又就卦中剛?cè)醿僧嫞蛏匣蛳?,微?xì)闡發(fā)出來,而生變動(dòng)之爻,故曰“發(fā)揮于剛?cè)岫场薄?br> 何氏楷曰:數(shù)既形矣,卦斯立焉,卦既立矣,爻斯生焉,“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從合而分,“窮理盡性以至于命”,從分而合,理義非二也。程子謂在物為理處物為義是也,性命與道德非二也,于思謂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是也。窮盡至,皆造極之意,性者理之原,理窮則逢其原,故窮理所以盡性,命者性之原,性盡則逢其原,故盡性所以至命,只是一事。 總論 孔氏穎達(dá)曰:“昔者圣人”至“以至于命”,此一節(jié)將明圣人引伸因重之意,故先敘圣人本制蓍數(shù)卦爻,備明天道人事妙極之理。 何氏楷曰:此章統(tǒng)論蓍卦及爻辭。圣人,謂羲文周公,《乾鑿度》曰:垂皇策者羲,則自伏羲時(shí)已用蓍矣。卦爻辭至文王周公始系,此以知其總言之也。 案 此章次第最明,《易》為卜筮之書,而又為五經(jīng)之原者,于此章可見矣,生蓍者,立蓍筮之法也。倚數(shù)者,起蓍筮之?dāng)?shù)也,立卦生爻,則指畫卦系辭言之,是二者,蓍筮之體而言于后,明《易》為卜筮而作也,“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言卦畫既立,則有以契合乎天之道,性之德,而下周乎事物之宜也,“窮理盡性以至于命”,言爻辭既設(shè),則有以窮盡乎事之理,人之性,而上達(dá)乎天命之本也,夫《易》以卜筮為教,而道德性命之奧存焉,然則以礻幾祥之末言《易》者,迷道之原者也,以事物之跡言《易》者,失教之意者也。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 本義 “兼三才而兩之”,總言六畫,又細(xì)分之,則陰陽之位,間雜而成文章也。 此第二章。 集說 崔氏憬曰:此明一卦六爻,有三才二體之義,故明天道既立陰陽,地道又立 朱氏震曰:“易有太極”,陰陽者;太虛聚而有氣,柔剛者,氣聚而有體,仁義根于太虛,見于氣體,動(dòng)于知覺者也,自萬物一源觀之謂之性,自稟賦觀之謂之命,自天地人觀之謂之理,三者一也,圣人“將以順性命之理”,曰陰陽,曰柔剛,曰仁義,以立天地人之道,蓋互見也,易“兼三才而兩之”,六畫成卦,則三才合而為一,然道有變動(dòng),故“分陰分陽,迭用柔剛”。 郭氏雍曰:“分陰分陽”,非謂立天之道陰陽也,言三才二道,皆一為陰一為陽,見于六位也?!暗萌釀偂?,非謂立地之道柔剛也,言三才陰陽,分為六畫,迭以九六柔剛居之也,故三才二道,不兼九六言之,則曰“六畫”,兼明九六柔剛,而后謂之六位。 《朱子語類》云:陰陽剛?cè)崛柿x,看來當(dāng)曰義與仁,當(dāng)以仁對(duì)陽,仁若不是陽剛,如何作得許多造化,義雖剛,卻主于收斂,仁卻主發(fā)舒,這也是陽中之陰,陰中之陽,互藏其根之意,且如今人用賞罰,到賜與人自足無疑,便作將去,若是刑殺時(shí),便遲疑不肯果決,這見得陽舒陰斂,仁屬陽,義屬陰處。 邱氏富國曰:上言“窮理盡性至命”,此言“順性命”,則《易》中所言之理,皆“性命”也,然所謂性命之理,即陰陽柔剛?cè)柿x是也,兼三才而兩之,言重卦也,方卦之小成,三畫已具三才之道,至重而六,則天地人之道各兩,所謂六畫成卦也?!胺株幏株枴?,以位言,凡卦初三五位為陽,二四上位為陰,自初至上,陰陽各半,故曰“分”?!暗萌釀偂币载逞裕嶂^六,剛謂九也,位之陽者,剛居之,柔亦居之,位之陰者,柔居之,剛亦居之,或柔或剛更相為用,故曰“迭?!狈种允酒浣?jīng),迭用以為之緯,經(jīng)緯錯(cuò)綜,粲然有文,所謂“六位”“成章”也。 吳氏澄曰:性之理,謂人之道也,命之理,謂天地之道也,天之氣有陰陽,地之質(zhì)有柔剛,人之德有仁義,道則主宰其氣質(zhì)而為是德者也。 又曰:上文以“陰陽”為天之道,下“陰陽”二字,則總言六位也,六位之中,分初三五為陽位,二四上為陰位也,上文以柔剛為地之道,下“柔剛”二字,則總言六畫也,六畫之中,奇畫皆謂之剛,偶畫皆謂之柔也,位無質(zhì),故以“陰陽”名之,畫有質(zhì),故以“柔剛”名之,位之陰陽相間則分布一定,畫之柔剛不同,則迭用以居,《系辭傳》所謂“物相雜曰文”,即此成章之謂也。 胡氏炳文曰:上章“和順于道德”,統(tǒng)言之也;“理于義”,析言之也,此章“六畫而成卦”,統(tǒng)言之也;“分陰分陽”,“迭用柔剛”,“六位而成章”,又析言之也。 蔡氏清曰:“立天之道”,非有以立之也,謂天道之立以陰陽也,其曰“分陰分陽”者,陰陽之自分也,其曰“迭用柔剛”者,剛?cè)嶂缘靡?,非有分之用之者也?br> 何氏楷曰:此章言卦畫“順性命之理”,即上章所謂“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窮理盡性以至于命”者,以一言蔽之也,性者人之理,命者天地之理,陰陽剛?cè)崛柿x,正所謂“性命之理”也,分陰陽,用柔剛,以斷吉兇而成亹亹,則仁義之道,固在其中矣。 案 上章總論易道,此章以下,專明卦也,上章云“觀變于陰陽而立卦,和順于道 又案 “兼三才而兩之”,及“分陰分陽迭用柔剛”三句,先儒皆就《易》上說,細(xì)玩文義,當(dāng)且就造化上說,“兼”字“分”字“用”字,皆不是著力字,言合三才之道而皆兩,此易所以六畫成卦也,三才之道,既以相對(duì)而分,又以更迭而用,此易所以六位成章也,如此方于故易兩字語氣相合,蔡氏說極貼。 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fēng)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cuò)。 本義 邵子曰:此伏羲八卦之位,乾南坤北,離東坎西,兌居?xùn)|南,震居?xùn)|北,巽居西南,艮居西北,于是八卦相交而咸六十四卦,所謂先天之學(xué)也。 集說 孔氏穎達(dá)曰:此一節(jié)就卦象明重卦之意,若使天地不交,水火異處,則庶類無生成之用,品物無變化之理,故云“天地定位”而合德,山澤異體而通氣,雷風(fēng)各動(dòng)而相薄,水火不相入而相資,八卦之用,變化如此,故圣人重卦,令八卦相錯(cuò),乾坤震巽,坎離艮兌,莫不交互,以象天地雷風(fēng),水火山澤,莫不交錯(cuò),則《易》之爻卦與天地等,性命之理,吉兇之?dāng)?shù),既往之事,將來之幾,備在爻卦之中矣。 項(xiàng)氏安世曰:八卦雖八,實(shí)則“陰陽”二字而已,是故位雖定而氣則通,勢雖相薄而情不厭,明本一物也。 龔氏煥曰:“定位”以體言,“通氣”“相薄”不“相射”以用言。天地,乾坤之定體,水火,乾坤之大用,山澤之氣,即水之氣,雷風(fēng)之氣,即火之氣,而水火之氣,又天地之氣也。 數(shù)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shù)也。 本義 起震而歷離兌,以至于乾,數(shù)已生之卦也,自巽而歷坎艮,以至于神,推未生之卦也,《易》之生卦,則以乾兌離震巽坎艮坤為次,故皆“逆數(shù)”也。 此第三章。 集說 《朱子語類》云:先天圖曲折,細(xì)詳圖意,若自乾一橫排至坤八,此則全是自然,故說卦云“《易》逆數(shù)”也,若如圓圖,則須如此方見陰陽消長次第,雖似稍涉安排,然亦莫非自然之理,自冬至至夏至為順,蓋與前逆數(shù)若相反,自夏至至冬至為逆,蓋與前逆數(shù)者同,其左右與今天文家說左右不同,蓋從中而分,其初若有左右之勢爾。 陳氏埴曰:《易》本“逆數(shù)”也,有一便有二,有二便有四,有四便有十六,以至于六十四,皆由此可以知彼,由今可以知來,故自乾一以至于坤八,皆循序而生,一如橫圖之次,今欲以圓圖象渾天之形,若一依此序,則乾坤相并,寒暑不分,故伏羲以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艮兌震巽,皆相對(duì)而立,悉以陰陽相配,自一陽始生,起冬至節(jié)歷離震之間為春分,以至于乾為純陽,是進(jìn)而得其已生之卦,如今日復(fù)數(shù)昨日, 胡氏炳文曰;諸儒訓(xùn)釋,皆謂已往而易見為順,未來而前知為逆,《易》主于前民用,故曰“《易》逆數(shù)也”。唯《本義》依邵子,以數(shù)往者順一段為指圓圖,而言卦氣之所以行,“易逆數(shù)”一段為指橫圖,而言卦畫之所以生,非《本義》發(fā)邵子之蘊(yùn),則學(xué)者孰知此所謂先天之學(xué)哉。 案 此節(jié)順逆之義,朱子之意如此,然與邵子本意,各成一說,蓋邵子本意,以三陰三陽,追數(shù)至一陰一陽處為順,自一陰一陽,漸推至三陰三陽處為逆,朱子則謂左方四卦數(shù)已生者為順,右方四卦推未生者為逆,兩說可并存。而邵子之說,于此兩章文義,尤為貫串,“天地定位”一節(jié),自乾坤說到震巽,是“數(shù)往”也。雷以動(dòng)之一節(jié),自震巽說到乾坤,是“知來”也,此三句,是承上節(jié)以起下節(jié),言圖象數(shù)往則順,知來則逆,如上節(jié)所列是順數(shù),順數(shù)者尊乾坤次六子也,若建圖之意,則欲見陰陽之運(yùn)行,功用之先后,所重在逆數(shù),如下節(jié)所推也,諸說之詳,備《啟蒙》中。 雷以動(dòng)之,風(fēng)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晅亙之,艮以止之,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本義 此卦位相對(duì),與上章同。 此第四章。 集說 孔氏穎達(dá)曰:上四舉象,下四舉卦者,王肅云,互相備也。 張子曰:陰性凝聚,陽性發(fā)散,陰聚之,陽必散之,其勢均散,陽為陰累,則相持為雨而降,陰為陽得,則飄揚(yáng)為云而升,故云物班布太虛者,陰為風(fēng)驅(qū),斂聚而未散者也,凡陰氣凝聚,陽在內(nèi)者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陽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fēng),其聚有遠(yuǎn)近虛實(shí),故雷風(fēng)有大小暴緩,和而散,則為霜雪雨露,不和而散,則為戾氣曀霾,陰常散緩,受交于陽,則風(fēng)雨調(diào),寒暑正。 朱氏震曰:前說乾坤以至“六子”,此說“六子”而歸乾坤,終始循環(huán),不見首尾,《易》之道也。 《朱子語類》云:“雷以動(dòng)之”以下四句,取象義多,故以象言,“艮以止之”以下四句,取卦義多,故以卦言。 項(xiàng)氏安世曰:自“天地定位”至“八卦相錯(cuò)”,言先天之順象也,自“雷以動(dòng)之”至“坤以藏之”,言先天之逆象也。 胡氏炳文曰:此章卦位相對(duì)與上章同,特上章先之以乾坤,此章則終之以乾坤也。 金氏賁亨曰:上章以天地居首,序尊卑也,此章以乾坤居后,總成功也,上以體言,此以功用言也。 吳氏曰慎曰:前章始乾坤終坎離,此章始震巽終乾坤,首乾者其重在乾,首震者其重在震,二章雖皆明先天卦序,而后天始震之義,亦具其中矣。 又案 艮兌不言山澤,則是指氣言也,暑氣溫?zé)岚l(fā)生,故曰“兌以說之”。寒氣嚴(yán)凝收斂,故曰“艮以止之”,上傳于雷霆風(fēng)雨之下,亦曰“一寒一暑”,而不言山澤也,若雷以動(dòng)積寒之氣,而“日以晅之”,風(fēng)以散積暑之氣,而“雨以潤之”,則于卦象皆切,乾君坤藏,亦主大夏大冬而言,大夏如下章所云“萬物皆相見”,“向明而治”,是君之也,大冬如下章所云“萬物之所歸”,是藏之也。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zhàn)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 本義 帝者天之主宰。邵子曰:此卦位乃文王所定,所謂后天之學(xué)也。 集說 程子曰:《易》八卦之位,元不曾有人說,先儒以為乾位西北,坤位西南,乾坤任六子而自處于于為之地,此大故無義理,雷風(fēng)山澤之類,便是天地之用,如人身之有耳目手足,便是人之用也,豈可謂手足耳目皆用,而身無為乎。 何氏楷曰:三男震坎艮,以次綱紀(jì)于始終,三女巽離兌,以次而處綱紀(jì)之內(nèi),自東南至西皆陰,自西北至東皆陽,亦最齊整,故坤蹇彖辭,有西南東北之語。 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聽天下,向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yǎng)焉,故曰致役乎坤。 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zhàn)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本義 上言帝,此言萬物之隨帝以出入也。 此第五章,所推卦位之說,多未詳者。 集說 鄭氏康成曰:“萬物出乎”震雷發(fā)聲以生之也,“齊乎巽”,風(fēng)搖動(dòng)以齊之也。 潔,猶新也?!叭f物皆相見”,日照之使光大,萬物皆致養(yǎng),地氣含養(yǎng),使秀實(shí)也,萬物 程子曰:艮,止也,生也。止則便生,不止則不生,此艮終始萬物。 又曰:冬至一陽生,每遇至后則倍寒何也,陰陽消長之際,無截然斷絕之理,故相攙掩過,如天將曉,復(fù)至陰黑,亦是理也,大抵終始萬物盛乎艮,此盡神妙,須研窮此理。 鄭氏樵曰:乾居西北,父道也,父道尊嚴(yán),嚴(yán)凝之氣,盛于西北。西北者,萬物成就之方也。坤居西南,母道也,母道在養(yǎng)育萬物,萬物之生,盛于西南。西南者,萬物長養(yǎng)之方也??掺拚鸱轿淮斡谇撸y(tǒng)三男也,巽離兌方位夾乎坤者,坤統(tǒng)三女也。 西北盛陰用事,而陰氣盛矣,非至健莫能與爭,故陰陽相薄,曰“戰(zhàn)乎乾”,而乾位焉,戰(zhàn)勝則陽氣起矣。 楊氏萬里曰:于帝言“致役”者。蓋坤,臣也。帝,君也。君之于臣,役之而已,于萬物言致養(yǎng)者。蓋坤,母也,萬物,子也,母之于子,養(yǎng)之而已,至于它卦不言戰(zhàn)而乾言戰(zhàn)。乾,西北之卦,陰盛陽微之時(shí),陰疑子陽也,不然,則《坤》之上六,何以言“龍戰(zhàn)于野”。 項(xiàng)氏安世曰:后天之序,據(jù)太極既分之后,播五行于四時(shí)也,震巽二木主春,故震在東方,巽東南次之,離火主夏,故為南方之卦,兌乾二金主秋,故兌為正秋,乾西北次之,坎水主冬,故為北方之卦,土王四季,故坤土在夏秋之交,為西南方之卦,艮土在冬春之交,為東北方之卦,木金土各二者,以形王也,水火各一者,以氣王也,坤陰土,故在陰地,艮陽土,故在陽地,震陽木,故正東,巽陰木,故近南而接乎陰,兌陰金,故正西,乾陽金,故近北而接乎陽,其序甚明。 徐氏幾曰:坎離,天地之大用也,得乾坤之中氣,故離火居南,坎水居北也。震,動(dòng)也,物生之初也,故居?xùn)|。兌,說也,物成之后也,故居西。此四者各居正位也,震屬木,巽亦屬木,震陽木也,巽陰木也,故巽居?xùn)|南,巳之位也。兌屬金,乾亦屬金,兌陰金也,乾陽金也,故乾居西北,亥之方也。坤艮皆土也,坤陰土,艮陽土,坤居西南,艮居?xùn)|北者,所以均王乎四時(shí)也。此四者分居四隅也,后天八卦以震巽離坤兌乾坎艮為次者,震巽屬木,木生火,故離次之,離火生土,故坤次之,坤土生金,故兌乾次之,金生水,故坎次之,水非土亦不能以生木,故艮次之,水土又生木,木又生火,八卦之用,五行之生,循環(huán)無窮,此所以為造化流行之序也。 龔氏煥曰:土之于物,無時(shí)而不養(yǎng),今獨(dú)言致役乎坤何也?曰:土之養(yǎng)物,雖無時(shí)不然,然于西南夏秋之交,物將成就之時(shí),土氣正旺,致養(yǎng)之功,莫盛于此,故曰“致役乎坤”,非它時(shí)不養(yǎng),而獨(dú)養(yǎng)乎此也,故又曰“成言乎艮”。艮亦土也,養(yǎng)者成之漸,成者養(yǎng)之終,成而終者又將于此而始,此土無不在,其于養(yǎng)物之功,成始而成終者也,水火一而木金土二者,水火陰陽之正,木金土陰陽之交,正者一而交者二也。 胡氏炳文曰:離明以德言,八卦之德可推,坤地坎水以象言,八卦之象可推,兌秋 俞氏琰曰:艮,止也,不言止而言成,蓋止則生意絕矣,成終而復(fù)成始,則生意周流,故曰“成言乎艮”。 陳氏琛曰:火氣極熱,物無由而成,水氣極寒,物無由而生,唯土氣最為中和,故火金之交有坤土,水木之交有艮土,而為萬物之所由出入者也,養(yǎng)身養(yǎng)民治天下,皆要中和。 張氏振淵曰:成始只在成終內(nèi),無兩截事。 吳氏曰慎曰:氣不翕聚,則不能發(fā)散,物未堅(jiān)實(shí),則不能復(fù)種而生,未有不能成終而能成始者也,此貞下起元之理,主靜立本之道,蓋必體立而后用有以行,天地人物,其理一也。 案 此章明文王卦位也,震動(dòng)而發(fā)散者,生機(jī)之始,雷厲而風(fēng)行者,造化之初,是故陽氣奮而物無不出,陰氣順而物無不齊,陽氣盛,而于陰則明極矣,陰精厚,順于陽則養(yǎng)至矣,陽之和足于內(nèi),陰之滋足于外,則說乎物而物成矣,雖然,天之道資陰而用之而功乃就,克陰而化之而命斯行,自始至終,莫非天也,而終始之際,見其健而不已焉者,天之所以為天也,由是役者于此休,故坎以習(xí)熟之義而司勞焉,動(dòng)者于此止,故艮以動(dòng)靜不窮之義而司成焉,夫文之位變乎羲矣,而其體用交錯(cuò)之妙,動(dòng)靜互根之機(jī),則必合而觀之,然后造化之理盡。 孔子所以釋文王之意者,如此而已,諸儒或以五行言之,說亦詳密,故備載以相參考,然諸儒所言坤艮之理,亦有未盡者,蓋呂令以土獨(dú)王未月而為中央,則土位唯一也。 京房以土分王辰戍丑未而直四季,則土位有四也,今文王之卦,唯坤艮二土,位于丑未,視月令則多其一,視京房則少其二,何也?蓋木之生火,金之生水,無所藉于土,若火非土,必不能成金,水非土,必不能生木,則土之功于是為著,又一歲之間,陰陽二氣,皆互相勝,陽勝陰,則為木之溫,火之熱,自卯至未,陽多之卦是也,陰勝陽,則為金之涼,水之寒,自酉至丑,陰多之卦是也,唯丑接于寅,未接于申,為三明三陽之卦,則二氣適均,而為中和之會(huì),此所以獨(dú)為土德之居也,其精義亦非諸術(shù)所及,尚有先天后天列象交變之妙,見《啟蒙》附論中。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dòng)萬物者莫疾乎雷,橈萬物者莫痰乎風(fēng),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fēng)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后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本義 此去乾坤而專言“六子”,以見神之所為,然其位序亦用上章之說,未詳其義。 集說 韓氏伯曰:于此言“神”者,明八卦運(yùn)動(dòng),變化推移,莫有使之然者,神無物,妙萬物而為言,則雷疾風(fēng)行,火炎水潤,莫不自然相與為變化,故能萬物既成也。 崔氏憬曰:此言六卦之用,而不及乾坤者,以天地?zé)o為而無不為,故能成雷風(fēng)等有為之神妙也,艮不言山,獨(dú)舉卦名者,以動(dòng)橈燥潤,功是雷風(fēng)水火,至于終始萬物,于山義則不然,故言卦,而余皆稱物,各取便而論也,。 朱氏震曰:張子云,一則神,兩則化。妙萬物者,一則神也,且動(dòng)橈燥說潤終始萬物者,孰若六子,然不能以獨(dú)化,故必相逮也,不相悖也,通氣也,然后能變化既成萬物,合則化,化則神。 項(xiàng)氏安世曰;動(dòng)橈燥說潤盛,皆據(jù)后天分治之序,而相逮不相悖,通氣變化,復(fù)據(jù)先天相合之位者,明五氣順布,四季分王之時(shí),無極之真,二五之精,所以妙合而凝者,未始有戾于先天之事也。 又曰:澤不為潤而為“說”者,“潤”者,氣之濕而在內(nèi)者也;“說”者,色之光而在外者也。澤氣上浮而光溢于外,故說而可愛,若潤物之功,淫液而深長,則唯水足以當(dāng)之。 吳氏澄曰:此承上章文王卦位之后,而言六卦之用,不言乾坤者,乾坤主宰萬物之帝,行乎六子之中,所謂“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萬物有跡可見,而神在其中,無跡可見,然神不離乎物也,即萬物之中而妙不可測者,神也,故曰“妙萬物”。雷之所以動(dòng),風(fēng)之所以橈,火之所以燥,澤之所以說,水之所以潤,艮之所以終始,皆乾坤之神也,動(dòng)者發(fā)萌啟蟄震之出也,橈者吹拂長養(yǎng),巽之齊也,燥者炎赫暴炙,離之相見也,說者欣懌充實(shí),兌之說也,潤者滋液歸根,坎之勞也,終始者貞下起元,艮之成也。 胡氏炳文曰:以上第三章第四章,言先天,第五章言后天,此第六章,則由后天而推先天者也,去乾坤而專言六子,以見神之所為,言神則乾坤在其中矣,雷之所以動(dòng),風(fēng)之所以橈,以至艮之所以終所以始,后天之所以變化者,實(shí)由先天而來,先天水火相逮,以次陰陽之交合,后天雷動(dòng)風(fēng)橈,以次五行之變化,唯其交合之妙如此,然后變化之妙亦如此。 俞氏琰曰:物之方萌,“雷以動(dòng)之”,萌而未舒,風(fēng)以橈之,舒而尚柔,火以燥之,及其長也,澤以說其外,水以潤其內(nèi),既說且潤矣,于是“艮以止之”,止則終,終則復(fù)始,此“六子”各一其用,而其所以成萬物者如是也,乃若能變能化,畢成萬物,則又在乎兩相為用,“然后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粱氏寅曰:神,即帝也,帝吝神之體,神者帝之用,故主宰萬物者,帝也,所以“妙萬物”者,“帝”之神也。 蔡氏清曰:如雷青于動(dòng),風(fēng)青于橈,則滯于一隅,不得謂之妙,天地則役使六子,以造化乎萬物,而六子之伸縮變化,皆天地之為也,所以謂神當(dāng)乾坤也,于此蓋可以驗(yàn)合一不測之義,無在無不在之意,蓋神如君后,“六子”則六官之分職也,六官所施行皆帝后所主宰,然后六職交舉而治功成矣。 案 此章合羲文卦位而總贊之,蓋變易之序,后天為著,而變易之理,先天為明,變易者化也,“動(dòng)萬物”、“橈萬物”、“燥萬物”,“說萬物”、“潤萬物”、“終始萬物”者也,變易者神也,所以變變化化,道并行而不相悖,使物并育而不相害者也,化者造物之跡也,統(tǒng)乎地者也,故以其可見之功而謂之成,神者生物之心也,統(tǒng)乎天者也,故以其不測之機(jī)而謂之妙。 乾,健也;坤,順也;震,動(dòng)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 本義 此言八卦之性情。 此第七章。 集說 孔氏穎達(dá)曰:此一節(jié)說八卦名訓(xùn)。乾象天,天體運(yùn)轉(zhuǎn)不息,故為??;坤象地,地順承于天,故為順;震象雷,雷奮動(dòng)萬物,故為動(dòng);巽象風(fēng),風(fēng)行無所不入,故為入;坎象水,水處險(xiǎn)陷,故為陷;離象火,火必著于物,故為麗;艮象山,山體靜止,故為止;兌象澤,澤潤萬物,故為說。 邵子曰:乾,奇也,陽也,健也,故天下之健莫如天;坤,偶也,陰也,順也,故天下之順莫如地,所以順天也;震,起也,一陽起也,起,動(dòng)也,故天下之動(dòng)莫如雷;“坎,陷也”,一陽陷于二陰,陷,下也,故天下之下莫如水:“艮,止也”,一陽于是而止也,故天下之止莫如山;“巽,入也”,一陰入二陽之下,故天下之入莫如風(fēng);“離,麗也”,一陽麗于二陽,其卦錯(cuò)然成文而華麗也,天下之麗莫如火,故又為附麗之麗;“兌,說也”,一陰出于外而說于物,故天下之說莫如澤。 張子曰:陽陷于陰為水,附于陰為火。 又曰:一陷溺而不得出為坎,一附麗而不能去為離。 《朱子語類》云: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盡于八卦,而震巽坎離艮兌,又總于乾坤,曰“動(dòng)”曰“陷”曰“止”,皆健底意思,曰“入”曰“麗”曰“說”,皆順底意思,圣人下此八字,極狀得八卦性情盡。 項(xiàng)氏安世曰:健者始于動(dòng)而終于止,順者始于入而終于說,陽之動(dòng),志于得所止,陰之入,志于得所說。 蔡氏清曰:自震而艮者,剛之由動(dòng)而靜也,自巽而兌者,陰之由靜而動(dòng)也,坎離在中間,坎則自動(dòng)而向于靜也,離則自靜而向于動(dòng)也。 案 八卦以卦畫定名義在先,取象于雷風(fēng)山澤等在后,孔氏之說,固不如邵子之說矣,然邵子說三陽卦,則既得之,其說三陰卦,以巽為陰入于陽,離為陰附于陽,則似未合經(jīng)義蓋陰在內(nèi)。陽必入而散之,陰在中,陽必附而散之,入與麗皆陽也,特以先有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 本義 遠(yuǎn)取諸物如此。 此第八章。 集說 孔氏穎達(dá)曰:此一節(jié)略明遠(yuǎn)取諸物也,乾象天,天行健,故為馬;坤象地,任重而順,故為牛;震動(dòng)象,龍動(dòng)物故為龍;巽主號(hào)令,雞能知時(shí),故為雞;坎主水瀆,豕處污濕,故為豕;離為文明,雉有文章,故為雉;艮為靜止,狗能善守,禁止外人,故為狗;兌說也。王廙云,羊者順之畜,故為羊也。 項(xiàng)氏安世曰:健者為馬,順者為牛,善動(dòng)者為龍,善伏者為雞,質(zhì)躁而外污者為豕,質(zhì)野而外明者為雉,前剛而止物者為狗,內(nèi)很而外說者為羊。 又曰:造化權(quán)輿云,乾陽物也,馬故蹄園,坤陰物也,牛故蹄折,陽病則陰,故馬疾則臥,陰病則陽,故牛疾則立,馬陽物,故起無前足,臥先后足,牛陰物,故起先后足,臥先前足。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本義 近取諸身如此。 此第九章。 集說 孔氏穎達(dá)曰:此一節(jié)略明近取諸身也,乾尊而在上,故為“首”。坤能包藏含容,故為“腹”。足能動(dòng)用,故“震為足”也。股隨于足,則巽顧之謂,故“巽為股”也。坎北方之卦主聽,故“為耳”也。離南方之卦主視,故“為目”也。艮既為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為手”也。兌主言語,故“為口”也。 龔氏原曰:其外園,諸陽之所聚者,首也,其中寬,眾陰之所藏者,腹也,足則在下而善動(dòng),股則從上而善隨,耳則內(nèi)陽而聰,目則外陰而明,在上而止者乎也,在外而說者口也。 余氏芑舒曰:首以君之,腹以藏之,足履于下為動(dòng),手持于上為止,股下歧而伏,口上竅而見,耳外虛,目內(nèi)虛,各以反對(duì)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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