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感覺陳述的困難 《格倫·古爾德談話錄》這本書是導師邱振中先生作為藝術感覺陳述的典范,而推薦閱讀的。這本書是被《華盛頓郵報》譽為“最理想的采訪人”的作家喬納森·科特對古爾德這位天才的鋼琴演奏家的一次較長的訪談,談話中,古爾德對諸多話題進行了直言不諱的發(fā)言,言談之中滿是智慧、妙語連珠,被坊間視為最出色的訪談之一。 其中,對天才藝術感覺的陳述,更是我們這次閱讀經歷中所要把握的重點,藝術感覺的陳述,是一種什么樣的話語呢,它是否就是一種新的概念?邱先生在論述傳統(tǒng)書論和畫論時談到傳統(tǒng)語言陳述的局限性,是較早在中文領域中,有人介入對藝術感覺陳述的思考, 但現(xiàn)代闡釋學的發(fā)展,也較早的涉及了對諸如問題的思考,在筆者看來,一切闡述均是一次次接近或者遠離最初藝術創(chuàng)作感覺的“誤讀”。雖然藝術從來都不可以完全解讀,包括創(chuàng)作者本人對作品此時的解讀,也遠離了彼時的的感覺,意識和思維也象一條時間的河流,人不能兩次同樣趟過同一條河流,此時的意識也遠非彼時的意識之流,感覺不在彼時。 最初的藝術創(chuàng)作感覺是否可以把握或者可以解讀,這是個可以追問的問題,“這是我印象當中第一次有人真正釋放出作品中被壓抑的喜悅情感”。這句陳述是值得質疑的,音樂作品中的喜悅的情感是如何隱藏,又是如何被壓抑,更又是如何被天才的演奏者所釋放的呢?這些過程,往往被我們認為是想當然的問題而所忽略,以為就是這樣,它們作為一種“有意味的形式”(貝爾·克萊夫)存在于作品之中。 作品的形式中是否有“有意味”的存在,如果存在?它是如何存在的,又是通過什么方式被感知的呢? 所以從這個層面上講,“有意味的形式”其實來自欣賞者情感層的自我生發(fā),是自我情感企圖和創(chuàng)作者的感同身受的“追體驗”。這種“追體驗”的內涵取決于欣賞者的日常生活體驗和對藝術感知的習慣的形成和對藝術知識的儲備程度。 對古爾德的閱讀,為藝術家個人傳記的書寫甚至藝術批評的寫作提供了一個新的話題,如何接近藝術家創(chuàng)作時藝術感覺的陳述,而不是簡單的個人史料的無限挖掘和堆砌,以及對藝術作品的過度闡釋。 “剛開始能說會道時,我覺得任何事都可以解釋。而現(xiàn)在,我發(fā)現(xiàn)我在此用寥寥數(shù)語解釋這么多年什么在引領著我,這將是幫倒忙?!边@是布魯克所意識到的言語的有限性,言語是否可以完全觸及感覺最精準的部分,并將其以自己的方式陳述出來呢?不同的思考會有不同的答案,而我的思考是,它永遠不可能,或許這也是藝術在各個“終結”的咒語之后,依然還要存在并發(fā)展的理由——言語追求藝術的歷史不可為短了,并因現(xiàn)代藝術理論的發(fā)展繼續(xù)深入下去——藝術作品依然是表達“某種”感覺的最精準的方式。 藝術闡釋或說對藝術的陳述是我們接近藝術的一個有效途徑,但最佳的途徑一定不是它,而是面對藝術作品的一種“生命的體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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