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天淫勝之治 厥陰司天風(fēng)淫所勝之病,以辛涼之藥平其勝氣,佐以苦甘之藥,以甘藥緩其急,以酸藥瀉其邪。風(fēng)為木氣,金能勝之。辛從金化,涼為金氣,故治以辛涼。而過(guò)于辛則反傷其氣,苦以溫金,甘以益氣,故以苦甘為佐。木性急,則以甘緩之。風(fēng)邪勝,則以辛散木之正味,其瀉以酸?!案慰嗉保笔掣室跃徶?,以酸瀉之”《素問(wèn)·臟氣法時(shí)論》。故曰:“風(fēng)淫所勝,平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以酸瀉之”(《素問(wèn)·至真要大論》)。 少陰司天熱淫所勝之病,以咸寒之藥平其勝氣,佐以苦甘之藥,以酸藥收斂陰氣。熱為火氣,水能勝之,故治以咸寒。甘能瀉火勝咸,苦能泄熱,故以苦甘為佐。熱盛于經(jīng)而不斂,故以酸收之?!靶目嗑彛笔乘嵋允罩保ā端貑?wèn)·臟氣法時(shí)論》)。所以說(shuō):“熱淫所勝,平以咸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素問(wèn)·至真要大淪》)。 太陰司天濕淫所勝之病,以苦味熱性之藥平其勝氣,以酸淡之藥為佐,以苦味藥燥濕,以淡味藥滲濕。如濕甚于上而有熱,則以苦溫之藥治之,佐以甘辛之品,以汗解法恢復(fù)其常態(tài)為止。濕為土氣,燥能勝之??鄰幕鸹鹉苤?。酸從木化,以制濕土。淡滲利竅以去其濕。“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素問(wèn)·臟氣法時(shí)論》)。濕郁于上而成熱,以苦溫燥其濕,佐以甘辛者取其汗適復(fù)其故,即戒過(guò)汗之謂-故臼:“濕淫所勝,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瓭裆仙醵鵁?,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而止”(《素問(wèn)·至真要大論》)。 少陽(yáng)司天火淫所勝之病,以酸冷之藥平其勝氣,用苦甘藥為佐,以酸藥收斂陰氣,以苦藥發(fā)泄火邪,以酸藥恢復(fù)陰液。水能勝火,故平以酸冷??嗄苄够鹬畬?shí),甘能緩火之急,故以為佐?;鹩魟t以苦發(fā)之,火盛而散越,則以酸收之,以發(fā)去火,未免傷氣,故又以酸復(fù)之。所以說(shuō):“火淫所勝,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fā)之,以酸復(fù)之,熱淫同”(《素問(wèn)·至真要大論》)。 陽(yáng)明司天燥淫所勝之病,以苦溫之藥平其勝氣,以酸辛之藥為佐,以苦味藥下其燥結(jié)。燥為金氣,火能勝之,故平以苦溫。以酸瀉木而補(bǔ)金,以辛瀉金而補(bǔ)火,故為之佐??鄤t瀉下燥結(jié)。故曰:“燥淫所勝,平以苦溫,佐以酸辛,以苦下之”(《素問(wèn)·至真要大論》)。 太陽(yáng)司天寒淫所勝之病,以辛熱藥平其勝氣,以甘苦藥為佐,以咸味藥瀉之。熱從火化,寒為水氣,熱能勝之。辛熱以散寒,苦甘以勝水。水之正味,其瀉以咸。“腎苦燥急,急食辛以潤(rùn)之”,“腎欲堅(jiān),急食苦以堅(jiān)之,用苦補(bǔ)之,咸瀉之”(《素問(wèn)·臟氣法時(shí)論》)。所以說(shuō):“寒淫所勝,平以辛熱,佐以甘苦,以咸瀉之”(《素問(wèn)·至真要大論》)。 2.在泉淫勝之治 厥陰在泉風(fēng)淫所勝之病,用辛涼藥主治,以苦味為佐,以甘味緩和肝木,以辛味散其風(fēng)邪。風(fēng)為木氣,金能勝之,辛從金化,故治以辛涼??鄤傩粒室鏆?,過(guò)于辛,恐反傷其氣,故佐以苦甘。木性急,故以甘緩之。風(fēng)邪勝,故以辛散之?! 案慰嗉?,急食甘以緩之。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素問(wèn)·臟氣法時(shí)論》)。所以說(shuō):“諸氣在泉,風(fēng)淫于內(nèi),治以辛涼,佐以苦,以甘緩之,以辛散之”(《素問(wèn)·至真要大論》)。 少陰在泉熱淫所勝之病,用咸寒藥主治,以甘苦為佐,以酸味收斂陰氣,以苦藥發(fā)散熱邪。其義與少陰司天之治相同。又以苦發(fā)之者,乃熱郁而不能散,故以苦發(fā)之。所以說(shuō):“熱淫于內(nèi),治以咸寒,佐以苦,以酸收之,以苦發(fā)之”(《素問(wèn)·至真要大論》)。 太陰在泉濕淫所勝之病,用苦熱藥主治,以酸淡為佐,以苦味燥濕,用淡味滲濕。此與太陰司天之治相同。但佐以酸淡,與彼之酸辛為佐不同。酸從木化所以制土,淡與甘同所以益土,且淡能滲濕,故以酸淡為佐。所以說(shuō):“濕淫于內(nèi),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素問(wèn)·至真要大論》)。 ┌─┬────┬────┬────────┬──────────┬──────────┬──────────┐ │ │ 主氣 │ 客氣 │ 勝 氣 │ 復(fù) 氣 │ 司 天 │ 在 泉 │ ├─┼────┼────┼────────┼──────────┼──────────┼──────────┤ │厥│酸瀉辛補(bǔ)│辛補(bǔ)、酸│治以甘涼,佐以辛│治以酸寒,佐以甘辛,│平以辛涼,佐以苦, │治以辛涼,佐以苦, │ │陰│ │瀉、甘緩│苦,以酸瀉之 │以酸瀉之,以甘緩之 │以甘緩之,以酸瀉之 │以甘緩之,以辛散之 │ ├─┼────┼────┼────────┼──────────┼──────────┼──────────┤ │少│甘瀉咸補(bǔ)│咸補(bǔ)甘瀉│治以辛寒,佐以苦│治以咸寒,佐以苦辛,│平以咸寒,佐以苦甘,│治以咸寒,佐以甘苦,│ │陰│ │ │咸,以甘瀉之 │以甘瀉之,以酸收之,│以酸收之 │以酸收之,以苦發(fā)之 │ │ │ │ │ │以苦發(fā)之,以咸軟之 │ │ │ ├─┼────┼────┼────────┼──────────┼──────────┼──────────┤ │太│苦瀉甘補(bǔ)│甘補(bǔ)苦瀉│治以咸熱,佐以辛│治以苦熱,佐以酸辛,│平以苦熱,佐以酸辛,│治以苦熱,佐以酸淡,│ │陰│ │ │甘,以苦瀉之 │以苦瀉之、燥之、泄之│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 ├─┼────┼────┼────────┼──────────┼──────────┼──────────┤ │ │ │ │ │治以咸冷,佐以苦辛,│ │ │ │少│甘瀉咸補(bǔ)│咸補(bǔ)甘瀉│治以辛寒,佐以甘│以咸軟之,以酸收之,│平以酸冷,佐以苦甘,│治以咸冷,佐以苦辛,│ │陽(yáng)│ │ │咸,以甘瀉之 │辛苦發(fā)之,發(fā)不遠(yuǎn)熱,│以酸收之,以苦發(fā)之,│以酸收之,以苦發(fā)之 │ │ │ │ │ │無(wú)犯溫涼 │以酸復(fù)之 │ │ ├─┼────┼────┼────────┼──────────┼──────────┼──────────┤ │陽(yáng)│辛瀉酸補(bǔ)│酸補(bǔ)辛瀉│治以酸溫,佐以辛│治以辛溫,佐以苦甘,│平以苦溫,佐以酸辛,│治以苦溫,佐以甘辛,│ │明│ │ │甘,以苦瀉之 │以苦瀉之、下之,以酸│以苦下之 │以苦下之 │ │ │ │ │ │補(bǔ)之 │ │ │ ├─┼────┼────┼────────┼──────────┼──────────┼──────────┤ │太│咸瀉苦補(bǔ)│苦補(bǔ)咸瀉│治以甘熱,佐以辛│治以咸熱,佐以甘辛,│平以辛熱,佐以甘苦,│治以甘熱,佐以苦辛,│ │陽(yáng)│ │ │酸,以咸瀉之 │以苦堅(jiān)之 │以咸瀉之 │以咸瀉之,以辛潤(rùn)之,│ │ │ │ │ │ │ │以苦堅(jiān)之 │ └─┴────┴────┴────────┴──────────┴──────────┴──────────┘ 少陽(yáng)在泉火淫所勝之病,用咸冷藥主治,以苦辛為佐,以酸味藥收斂陰氣,以苦昧藥發(fā)散火邪。水能制火,故治以咸冷,與在泉熱淫之治同??嗄苄够?,辛能散火,故當(dāng)佐以苦辛。酸收、苦發(fā)之義與在泉熱淫之治相同。所以說(shuō):“火淫于內(nèi),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fā)之”(《素問(wèn)·至真要大論》)。 陽(yáng)明在泉燥淫所勝之病,用苦溫藥主治,以甘辛為佐,以苦寒泄下。燥為金氣,火能勝之,苦從火化,故治以苦溫。木受金傷,以甘緩之;金之正味,以辛瀉之,故以甘辛為佐,燥結(jié)不通,邪實(shí)于內(nèi),故以苦寒下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斡?,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補(bǔ)之,辛瀉之”(《素問(wèn)·臟氣法時(shí)論》)。所以說(shuō):“燥淫于內(nèi),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素問(wèn)·至真要大論》)。 太陽(yáng)在泉寒淫所勝之病,用甘熱藥主治,以苦辛為佐,以咸味藥瀉之,以辛藥溫潤(rùn)之,以苦藥堅(jiān)實(shí)之。寒為水氣,土能勝水,熱能勝寒,甘從土化;熱從火化,故治以甘熱。佐以苦辛等義,即“腎苦燥,急食辛以潤(rùn)之:腎欲堅(jiān),急食苦以堅(jiān)之,用苦補(bǔ)之,咸瀉之”(《素問(wèn)·臟氣法時(shí)論》)之謂。所以說(shuō):“寒淫于內(nèi),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咸瀉之,以辛潤(rùn)之,以苦堅(jiān)之”(《素問(wèn)·至真要大論》)。 表10-17 司天太過(guò)不及的治療 ┌──┬──────────────────┬──────────────┐ │ │ 太 過(guò) │ 不 及 │ │司天├──┬──┬──┬─────────┼──┬──┬───┬────┤ │ │勝氣│ 治│ 佐│ 用藥法則 │勝氣│治 │佐 │用藥法則│ ├──┼──┼──┼──┼─────────┼──┼──┼───┼────┤ │厥陰│風(fēng) │辛涼│苦甘│以甘緩之,以酸瀉之│清氣│酸溫│甘苦 │以辛平之│ ├──┼──┼──┼──┼─────────┼──┼──┼───┼────┤ │少陰│熱 │咸寒│苦甘│以酸收之 │寒氣│ │苦酸辛│以咸平之│ ├──┼──┼──┼──┼─────────┼──┼──┼───┼────┤ │太陰│濕 │苦熱│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熱氣│苦寒│苦酸 │以苦平之│ ├──┼──┼──┼──┼─────────┼──┼──┼───┼────┤ │ │ │ │ │以酸收之,以苦發(fā)之│ │ │ │ │ │少陽(yáng)│火 │酸冷│苦甘│,以酸復(fù)之 │寒氣│甘熱│苦辛 │以咸平之│ ├──┼──┼──┼──┼─────────┼──┼──┼───┼────┤ │陽(yáng)明│燥 │苦溫│酸辛│以苦下之 │熱氣│辛寒│苦甘 │以酸平芝│ ├──┼──┼──┼──┼─────────┼──┼──┼───┼────┤ │太陽(yáng)│寒 │辛熱│甘苦│以咸瀉之 │熱氣│成冷│苦辛 │以苦平之│ └────────────────────────────────────┘ ┌──┬──────────────────┬──────────────────┐ │ │ 太 過(guò) │ 不 及 │ │在泉├──┬──┬──┬─────────┼──┬──┬──┬─────────┤ │ │勝氣│治 │佐 │ 用藥一般法則 │勝氣│治 │佐 │ 用藥一般法則 │ ├──┼──┼──┼──┼─────────┼──┼──┼──┼─────────┤ │厥陰│風(fēng) │辛涼│ 苦│以甘緩之,以辛散之│清氣│酸溫│苦甘│以辛平之 │ ├──┼──┼──┼──┼─────────┼──┼──┼──┼─────────┤ │少陰│熱 │咸寒│甘苦│以酸收之,以苦發(fā)之│寒氣│甘熱│苦辛│以咸平之 │ ├──┼──┼──┼──┼─────────┼──┼──┼──┼─────────┤ │太陰│濕 │苦熱│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熱氣│苦冷│咸甘│以苦平之 │ ├──┼──┼──┼──┼─────────┼──┼──┼──┼─────────┤ │少陽(yáng)│火 │咸冷│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fā)之│寒氣│甘熱│苦辛│以咸平之 │ ├──┼──┼──┼──┼─────────┼──┼──┼──┼─────────┤ │陽(yáng)明│燥 │苦溫│甘辛│以苦下之 │熱氣│平寒│苦甘│以酸平之,以和為利│ ├──┼──┼──┼──┼─────────┼──┼──┼──┼─────────┤ │ │ │ │ │以咸瀉之,以辛潤(rùn)之│ │ │ │ │ │太陽(yáng)│寒 │甘熱│苦辛│以苦堅(jiān)之 │熱氣│咸冷│甘辛│以苦平之 │ └──┴──┴──┴──┴─────────┴──┴──┴──┴─────────┘ 五、運(yùn)氣與預(yù)后 根據(jù) 將十二地支按五行分屬,五行又與五臟相配,則一晝夜的時(shí)辰可分屬五臟:然后將時(shí)支的屬性與所患病的屬性.按五行相克規(guī)律?就可推測(cè)出死亡的大體時(shí)間;故El:“一日一夜五分之,此所以占死生之早暮也”(《素問(wèn)·玉機(jī)真臟論》):即病死于克己者之分位??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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