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丶摇本W(wǎng)友重提探親假 實施32年形同虛設2013年7月2日07:31 大河報 我要參與(469)
□記者王迎節(jié) 核心提示|“不?;丶铱蠢先藢⒈徽J定違法!”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式實施備受關注,不少常年在外工作的兒女自忖:如何才能不違法?又成為網(wǎng)友熱議的話題之一。 如何“?;丶摇?,網(wǎng)友重提“探親假” 新法一出臺,立即引發(fā)網(wǎng)友熱議?!鞍偕菩橄取?,有人支持用司法來強化人倫;也有人認為,這一規(guī)定的可操作性有待商榷。此外,還有很多人在討論如何才能“不違法”。 究竟是什么拖住了兒女回家看望父母的腳步?新浪微博互動調(diào)查顯示,四成網(wǎng)友苦于“工作忙,有假無休”,三成多網(wǎng)友則表示因為“離家太遠,交通成本高”…… “給5到10天的帶薪探親假,來點實際的吧!”網(wǎng)友“麗薩的閑情逸致”這樣說。有媒體據(jù)此發(fā)起調(diào)查顯示,近五成網(wǎng)友希望單位能給出這樣一個假期。 “哪個子女不想回家陪老人?若不是工作忙、假期少、離家遠……天天陪著老人了!”不少網(wǎng)友感慨道。 “探親假”并非新提法,已經(jīng)32歲了 其實,“探親假”并非新提法,早在1981年,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就批準了《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該規(guī)定的實施,旨在適當解決職工與配偶、父母長期分居兩地的探親問題。 依此規(guī)定,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 其中,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nèi)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不知道、不敢提,“探親假”已形同虛設 “探親假?還有這種假期呢?”昨天上午,大河報記者隨機采訪近20位市民,超過半數(shù)的人都瞪大眼睛反問道。也有不少人表示,聽說過,但單位從沒把它擺上日程,他們也不敢提這種申請。 “按新法規(guī)定,我已經(jīng)違法多年了!工作忙、離家遠,總感覺法定假日不夠用,很希望能有個實實在在的‘探親假’!”在北京打拼多年的小盧表示,他每年都只有春節(jié)時回家看看父母,平時根本就沒有精力回去。 在鄭州一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小成也說,雖然每年都有公休假,但基本上沒有休過,工作太忙、領導不批,回家看父母難成行,“探親假若能切實實行,也算是個不錯的福利”。 要想重提還需細化,多點孝心才是重點 出臺32年,目前很少有人能享受,探親假究竟怎么了? 對此,鄭州市人社局勞動法專家表示:“該規(guī)定自出臺以來,就一直沒有進行過修改,但也沒有廢止。只不過30多年過去了,規(guī)定里的內(nèi)容已經(jīng)不再適合當前社會。” 該專家說,上世紀80年代,國內(nèi)還沒有健全的休假制度,交通也不像現(xiàn)在這樣便利。因此,回家探親是一個費時費力的旅程,“探親假”便應運而生?!叭缃?,各項休假制度已比較健全,交通也發(fā)達了,兒女們完全可以利用正常假期回家探望父母,探親假的重要性便不那么突出了,要想重新利用探親假,還需要對探親假的規(guī)定細化,與時俱進地修改?!?/p> 不過,律師丁香則認為,不管探親假過不過時,回家看望父母,不能過于依賴這一名頭,只要兒女有孝心,平時多給父母打打電話,放假多跟父母在一起才是重點。 (責任編輯:余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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