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助校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及上級教育部門的指導,負責組織管理全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二、制定并組織實施教學計劃,制定教學工作常規(guī),保證教學計劃的執(zhí)行。協助校長、副校長制定學校工作計劃。 三、制定并組織實施教學管理制度,擬定有關教學、生活、獎懲、師生考核、請假等制度。 四、支持教導處的日常教學行政工作。 五、組織和管理學校教學工作,建立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提高質量,堅持教育教學改革,搞好教改實驗,深入教學第一線,有計劃地參加教師的備課,深入課堂聽課,評課,檢查教師的教案及教學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領導教研組開展各種教研活動,提高教學質量。 六、協助校長、副校長組織領導衛(wèi)生保健工作。 七、組織安排好期中、期末考試和操作評定工作,做好各項工作總結和經驗總結。 八、幫助教師提高業(yè)務水平和教學質量,組織教師學習和掌握教學大綱(課標)教學內容,組織教師集體備課。 九、組織教師進行教育科學理論學習,開展教育科研工作。 十、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一、定期向校長、副校長請示匯報工作,及時向師生傳達校長的指令。 十二、搞好成績統(tǒng)計和教學檔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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