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余力,則以學文。” 孔子說:年輕人應該在家里孝敬父母,敬愛兄長,出言謹慎,言出必踐,友好地對待大家,親近賢德的人。如果能做到這些,就該去學學文了。 弟子,指年輕人;入則孝,指在父母跟前要孝敬父母;出則悌,不在父母跟前,就應該尊敬兄長。 前兩句中的“入”和“出”對于現(xiàn)在的人來講不怎么好理解,這與當時的一些家庭規(guī)矩習俗有關(guān)系。在過去,從孩子長成為年輕人,能獨立承擔工作了,每天先要到父母的房間里聽父母的安排,父母讓做什么,就把什么做好。父母在,要聽父母的,所以“入”的后面只有一個“孝”字,不說“悌”;如果不在父母跟前,遇到什么事情,要聽兄長的,這就是“出則悌”。“出”是指從父母處出來,也就是不在父母跟前的時候,有什么拿不定主意的事情,就要由兄長來定奪了。 楊伯峻先生在翻譯“入則孝,出則悌”的時候,引用了《禮記·內(nèi)則》“由命士以上,父子皆異宮”的說法,認為“入”是進入父母的房間,出是離開自己的房子,將它翻譯成“在父母跟前,要孝順父母;離開自己的房子,便敬愛兄長”似乎過于生硬了一些,也不怎么合理。 “謹”是指講話要謹慎,能做到再說,做不到的話不要講。 古人非常重視誠信,對他們來講,講出來的話是要兌現(xiàn)的,不是隨便吹幾句牛,過過嘴癮就拉倒的。如果你能力有限,把話說大了,想做又做不到,這就是失信于人了,如果一個人總是這樣,就變成“牛皮匠”了,會被人瞧不起,也就難有立足之地了。 舉個例子來講,別人有困難了,想跟你借一萬塊錢,你看別人確實困難,動了惻隱之心,一拍胸脯子答應了,可如果你沒有借人家一萬塊錢的能力怎么辦?去偷?去搶?去借別人的錢的?借了別人的你怎么還呢? 對于這種情況,孔子說過這樣的話:如果你沒有能力給別人提供住宿的地方,就不要問別人找到住宿的地方?jīng)]有。 做事要量力而行,這也就是古人常說的“言顧行,行顧言”。只有講話謹慎,能做到的才講,才能做到守信。 “泛愛眾”,泛與眾是指愛的范圍很寬很廣,對所有的人都要和善友愛。 而親仁,仁在這里指賢德的人,不但是德行好,還要有能力,仁在孔子的思想里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詞匯,特別在涉及到個人修養(yǎng)的時候,他很少稱贊許人一個仁字。 一個年輕人如果能做到在家尊重父母的意見,在外面尊重兄長的意見,能做到的才說,不能做到的絕不亂吹一氣,對所有的人都很友善,而且喜歡跟賢德的人相處,在今天看來,這個年輕人已經(jīng)非常了不起,非常優(yōu)秀了。 但是在孔子眼里這樣顯然還不夠,所以他最后指出:如果能輕松地做到這些的話,就可以去學文了。 從孔子這段話里,我們也可以看出古代對個人的品行要求高到什么程度。 孔子說的“文”不是指我們現(xiàn)在的文章、文學,而是指禮樂制度,學文的意思就是學習如何治理國家,如何參政。 有了前面的品行作為基礎(chǔ),如果再懂得如何應用制度管理國家,那么這個年輕人的前途將是非常光明的。 如果沒有前面那些鋪墊去學文行不行?如果一個人的品德不好,能力越強,對社會的危害就可能越大。 而且,沒有德行做基礎(chǔ),不但會傷害別人,傷害社會,也會傷害自己。 能從監(jiān)獄里越獄的,能沒本事嗎?這么大本事最后還不是進了監(jiān)獄? 第七章 1、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楊伯峻先生是這樣翻譯這一章的: 子夏說:“對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侍奉爹娘,能盡心竭力;服事君上,能豁出生命;同朋友交往,說話誠實守信。這種人,雖說沒學習過,我一定說他已經(jīng)學習過了?!?/SPAN> 我對于這一章有些不同的看法,比如楊先生認為第一句“賢賢易色”是指人們應該對待妻子的態(tài)度,這種說法似乎有些牽強。 我認為還是應該解釋為尊重賢人,不沉湎于女色為好。 古人說,食色,性也。過去的人并不排斥喜歡女色,孔子也主張“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意思是性和吃飯喝水一樣,是人生最基本的三件事情之一,認為喜愛異性是正常的人性的一種。 既然是正常的人性就該滿足。但如何才算是滿足就是一個問題了,如果你愿意醉死夢生,過了今天不管明天,你盡可以胡來。如果你還有追求,能意識到自己肩上擔負著家庭的責任和社會的責任,就應該遵循一些規(guī)則。 賢賢易色無疑講得就是這樣一個道理。 公父文伯是魯國的大夫,死得比較早。這是一件非常令人傷心的事情,當然最難過的恐怕還是他的父母老婆孩子。 從公父文伯能成為大夫我們可以知道,他父親已經(jīng)不在了,封建社會是世襲制,如果沒有什么特殊原因,兒子只有在父親退休或者身故之后才能繼位做大夫。 兒子沒了,老太太將兒媳婦們召集到了一起,對他們說:我聽人說,一個人如果好色,寵愛自己的妻妾,就會有女人為他殉情;如果他注重外面(注:原文是“好外”,古代的家跟現(xiàn)在的家不是一個概念,可以簡單地理解為小的封國,好外的意思就是努力處理好家政,協(xié)助國君治理國家的意思)的政事,就會有士人為他殉死。我兒子現(xiàn)在死了,我討厭他落下一個喜歡女色的名聲,麻煩您幾位在喪禮上不要表現(xiàn)得過于悲傷,按照通常的禮節(jié)做就可以了。這樣就是張揚我兒子的美德了。 以今天的眼光看,公父文伯的母親似乎不怎么講理,人家丈夫沒了,你都不讓人家難過,像話嗎? 在過去,家是一個整體,所以作為公父文伯的母親要考慮整個家族的利益,而且妻子是可以改嫁的。 公父文伯的故事無疑可以為賢賢易色做一個注腳,讓我們看到古人認為一個有上進心的人對待賢和色應該采取的態(tài)度。 2、 “事父母,能竭其力”,這一句的關(guān)鍵在于一個“竭”字,“竭其力”要竭到什么程度,這是非常重要的。 在《禮記》中,有這樣一章,指出了作為兒子在父母做事不妥當?shù)臅r候,應該采取的態(tài)度,先是要勸說,希望父母改變主意,勸說三次,父母還是不聽怎么辦?“號泣而隨之”。 也就是說兒女認為父母做事不當,勸說父母又肯聽的時候,就要跟在父母屁股后面一邊哭,一邊喊。 這種規(guī)則就有點惡心人了,多大年紀了還干這種事情?即便是撒嬌、矯情,也得有個分寸不是。 更惡心人的還在后面,如果父母嫌兒子跟在屁股后面心煩,扇他幾個耳光可咋辦?《禮記》上又給出了這樣的主意:父母怒不悅,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父母將他揍得鼻口竄血了,還不敢怨恨,而且要表現(xiàn)得更加孝敬。 從《禮記》這一章的內(nèi)容上我們可以看到什么叫小儒,什么叫變態(tài)。 《禮記》是由漢人收集整理的一本有關(guān)禮樂社會規(guī)章制度的書,主要是孔子和他之后的人對春秋時期的一些社會規(guī)范做的注解。 在禮樂文化的傳承過程中,有許多人忠實地將前人的思想文化傳承了下來,也有些人或者因為理解得不同,或者思想不怎么純正,將自己的私貨夾在了進去。所以現(xiàn)存的與周禮有關(guān)的三本書《禮記》、《周官》、《儀禮》都有與當時歷史記錄不相合的部分。 其中,關(guān)于與父母相處之道的記錄,就與我們從歷史上看到的、與《論語》的記載大相徑庭。3、 無論是作為禮樂制度也好,還是作為禮樂文化也好,有兩個基本的準則,一個是忠恕之道,一個是中庸之道。 忠恕之道簡言之就是換位思考,換位思考是一切制度規(guī)章法則的制定基礎(chǔ),制度也好,道德也好,只有你站在對方的角度上也能接受的時候,制度才是合理的制度,道德才是符合人性的道德。 在《論語》為政篇里,有這樣一章: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SPAN> 孟武伯向孔子請教孝慈的事情,孔子告訴他,父母唯一擔心的就是兒子的身體。 孝慈在古代是一個整體的概念,并不是一個單向的只有兒子對父母才有的義務,他們的責任與義務是互相的。 作為孩子勸諫父母,跟父母交流意見,怎么就會被打得嘩嘩流血呢? 按照忠恕的原則,“己所不欲者,勿施于人”,莫非這法則就不包括父母嗎?人們常說的父慈子孝,因為兒子提一點意見,哪里就值得把兒子打得流血?這樣的父母還有人性嗎?正因為如此,古人才有“父不慈子不孝”的說法,父慈子孝是相輔相成的,暴力家庭怎么會出來孝子? 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它的尺度與分寸,超過了這尺度與分寸,真理就會變成謬誤。體現(xiàn)在孝慈一事上便是如此,因為后人將過多的負擔加于了兒女身上,造就了中國近二千年的變態(tài)孝道觀,貽害無窮。 在對于處理與父母的關(guān)系上,《論語》記載了孔子的一句話,完全不同于《禮記》的觀點,如下: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里仁篇) 孔子認為,兒女在父母意見不一致的時候,應該委婉地表達出自己的意見來,父母如果不愿意聽從,就算了,不要去觸犯他們,該做什么還做什么,不要去怨恨他們。 制度也好,道德也好,其實處理的是人和人之間的關(guān)系,即便是親如父母,也不要拿自己不當外人,盡到自己的職責就好了,過猶不及。 在研究《論語》的時候,我們不能拿后世儒家的孝道觀念去套春秋時期的孝道觀。 中國有一個專門宣講孝道的二十四孝圖,里面有這樣一個故事:王祥的母親病了,想吃魚。 正巧,那時是冬天。過去沒有現(xiàn)在這么方便,只要有錢去超市買一條回來就行。到了冬天江河結(jié)冰,魚就成了稀罕物了,買都沒地方買。 大冷的天,母親偏偏要吃魚,這可咋整? 在孝子的面前,就沒有困難,或者說只要你是孝子,天大的困難也能克服。 只見孝母心切的王祥,走到河邊,扒下衣服來,一家伙就趴在了冰上,他要用自己火熱的身軀融化冬天,搞出一條魚來給自己的母親吃。 當然,只要稍微有點常識的人就知道這個故事是瞎編的,先不說他能不能把冰化開,怕不怕凍死。就算他能化開,還不一下就掉冰窟窿里?且不要說給母親撈魚,誰來撈他? 就這么一個粗制濫造的故事,在中國也不知道流傳了幾百年,這中間誰也沒敢懷疑,就是有人懷疑也沒人敢說,誰敢懷疑就會被扣上不孝的帽子。 在過去,不孝的罪名可是很要命的,大概跟有段時期反革命分子的下場差不多吧。 我們理解本章“事父母,能竭其力”的時候,不能將王祥這種做法考慮進去,因為按照“父母唯其疾是憂”的觀點,王祥這樣做,恰恰是一種不孝。 不但不孝,如果這件事情是真的,而王祥同志神智又正常的話,我懷疑他因為家庭太困難,有臥冰自殺想放棄奉養(yǎng)母親義務的企圖。按照一種曾經(jīng)時髦過的說法,這屬于自絕于孝道,是應該人人得而誅之的行為。 因為無論怎么著急,怎么孝道,也不該在大冬天去臥到冰上。找個榔頭,把河面砸出個口子來不好嗎?找人幫幫忙,不好嗎? 當然,如果孝子們都變得聰明了,變得理性了,他們的事跡就不可歌可泣了,就不高尚了,就沒宣傳價值了。 高尚是不能講理的。從這個意義上講,某個時代宣傳的那些高大全的形象,都非常之儒家。 4、 有些人將中庸之道當成了折中主義,該發(fā)表意見的時候不發(fā)表意見,當老好人,這顯然是對中庸之道的誤解。 中庸之道如果用四個字簡單地來表述的話,就是:理性,分寸。 就像兒女對待父母的問題上的表現(xiàn),你可以提意見,但父母不聽就算了。我們的許多問題都是出在分寸把握不好上,一廂情愿,事情越搞越糟。 體現(xiàn)在“事君,能致其身”上也是如此。 楊伯峻先生對這一句的翻譯是:侍奉君上,能豁出生命。 子夏在這一章里所講的,都是應該如何處理人和人的關(guān)系的,對待賢人的態(tài)度,對待父母的態(tài)度,對待君主的態(tài)度。 侍奉君主,真的應該想楊先生翻譯的這樣,需要豁出生命嗎? 下面我們從中庸之道的角度通過宴嬰的一個故事了解一下古人是如何看待君臣關(guān)系的。 公元前548年,齊國發(fā)生了一件大事。這一年,大夫崔抒將國君齊莊公給殺了,起因是因為一個女人。 崔抒有個家臣叫東郭偃,東郭偃有個姐姐嫁給了棠公做妻子,人稱棠姜,長得非常漂亮。 棠公死了,他死的時候,棠姜還很年輕。崔抒參加棠公喪禮的時候,看上了棠姜,就娶回來做了自己的妻子。 誰知道棠姜又被齊莊公看上了,于是齊莊公就和棠姜公然通奸。這還不算,齊莊公還拿著崔抒的帽子賞給別人。 美女誰都喜歡,但是如果這美女已經(jīng)成了自己下屬的妻子,就不好太下作了,畢竟人家也是公務員。從這里我們可以體會孔子為什么要主張克己復禮了。如果齊莊公能克制自己心中的那點欲望,遵守禮法的限定,就沒有后來的禍事了。 齊莊公是齊國的老大,一把手,明著來,無論如何崔抒是干不過齊莊公的,所以崔抒做了許多準備,終于利用一次齊莊公到他家調(diào)戲棠姜的機會,殺了齊莊公。 盡管歷史上對崔抒的評價不高,但要說這崔抒還是有點人味的,沒有遷怒于自己的老婆,也沒看見歷史記載里他罵自己老婆是淫婦的記錄。 他也知道,自己身為大夫,有兵有戰(zhàn)車,還不敢跟齊莊公對著來,她一個婦道人家能怎么樣?這就是古人厚道的地方,不把自己的無能變成邪火發(fā)泄到弱者身上。 聽說齊莊公被殺死在崔抒的家里,宴嬰來到了崔抒家的大門前。宴嬰的手下,不知道宴嬰要做什么,就問宴嬰:我們?yōu)閲离y嗎? 手下人的意思是,現(xiàn)在崔抒殺了齊莊公,作為臣子的宴嬰是不是要集合自己的兵馬來跟崔抒拼了。從手下人的這句問話來看,當時崔抒的力量很大,宴嬰這樣做,等于是送死,所以才問他是否為國君死難。 宴嬰說:國君是我一個人的國君嗎?我干嘛要為他死難? 宴嬰話里的潛臺詞是說,國君無道,不積累德基,搞大臣的老婆,哪個大臣家里沒老婆?你這么干,誰會擁護你?誰敢擁護你?現(xiàn)在你死了,大家能躲的都躲了,我一個人還能怎么著?你要不去調(diào)戲人家老婆,能有這事嗎? 手下人又問:那我們逃亡嗎? 既然不能討伐弒君的罪人,作為大臣的宴嬰就不該留在齊國了,留在齊國就需要跟弒君的罪人共事,這是不合禮法的。 宴嬰說:殺死國君是我干的嗎?我為什么要去流亡啊。 這句話的潛臺詞是說,要流亡也該是崔抒去流亡啊,他是弒君的賊人啊。 手下人就有點糊涂了,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我們跑來干什么?里面的人連國君都敢殺,可是紅了眼的。 所以他接著又問:那我們回家嗎? 齊莊公不守君道,崔抒不守臣道,弒君事件處理不好齊國將有一場大亂,宴氏家族作為齊國的大族勢必卷入其中,這本來就是非常難處理讓人左右為難的事情,在手下人的不斷追問中,宴嬰積壓在心中的憤怒終于爆發(fā)了,他說道: 國君死了,我回到哪里去?作為民之君,難道就是為了利用自己的權(quán)勢地位欺壓自己的人民嗎?他的任務是主持國政,讓社稷世世代代地傳下去。作為臣子的難道就是為了混一捧俸祿?他應當輔助國君治理好國家。如果國君為了國家死,作為國家之臣的就陪著他死,他如果為了國家流亡,作為國家的臣子,應當陪著他去流亡。如果他是因為自己作孽才死的,我又不是他的私臣,憑什么陪著他死? 宴嬰發(fā)泄完心中的憤怒,崔抒家的大門也開了。 宴嬰進去之后,頭枕著齊莊公的大腿大哭,哭完之后,站了起來,三踴(三踴是過去一種哭喪的禮節(jié),有人說是向上跳三次,我感覺這有點匪夷所思,很可能三踴是從跺腳捶胸而哭化出來的一種禮節(jié),表示難以自制的悲痛)而出。 5、 整個一部《論語》談及到作為臣子應該如何忠君的章節(jié)非常之少,這與儒家強調(diào)忠君愛國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從這一點上也完全可以說明我們現(xiàn)在所看到的儒家文化在許多原則性的問題上背離了孔子的思想,偏離了禮樂文化的軌道。 禮樂文化認為,一個國家好與不好,老百姓的責任非常少,關(guān)鍵在于以國君為首的執(zhí)政集團是否能接受制度的約束,按照既有的制度管理國家。 學而篇子夏曰這一章正是這不多的談及忠君問題中的一章。 從宴嬰講的話中我們可以看出,作為臣子應該不應該為君主豁出命去,并不取決于臣子,而是取決于國君,如果國君是為了國家盡職,那么臣子也應該為國家盡職。 這種不超越本分的處理原則,就是中庸之道。 忠,在古人的心中,更多的是忠于自己的職責,而不是忠于某一個人。 當然,也有盡忠于某一個私人的情況,就像宴嬰說的,如果一個人是國君的私臣,如果國君死了,就該陪著赴難。這其實仍然是忠于自己的職責,因為作為私臣來講,他的職責就是自己的君主。 這在今天看來不怎么合理,在過去則是屬于私臣的一種道德,它的起源非常之早。 在比春秋時期更早的時候,早到我們現(xiàn)在沒法確知是什么年代,如果一個人認為另一個人非常有能力,能成就大事,想跟著他發(fā)展,就需要帶著禮物,將自己的名字寫在竹簡上,交給對方,表示生死與共,這個儀式的名字叫策名委質(zhì)。 這其實是雙方的一種契約關(guān)系,不但有臣忠,還要有君良,作為臣子表達忠心的最高級別就是萬一君主出了意外,自己陪死。 有時候人們也用死來表達另外的含義。 公元前699年,楚武王派莫敖攻打羅國,羅國是一個小國,莫敖非常輕敵,戰(zhàn)前發(fā)布公告:誰敢提意見,就懲罰誰。 狂妄之極! 狂妄的代價往往比較沉重,這一次也沒有例外,楚國作為春秋時期南方的老大,被小弟弟羅國打得大敗。 失敗的直接責任者莫敖用自己的生命宣告了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他上吊死了。 莫敖的死可以讓我們想到日本的武士道精神,在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的時候,用死來謝罪。 日本的武士道精神與中國春秋時期的這種忠極為相像,中日兩國的文化本來同根同源。 作為謝罪來說,沒有比死更重的了,如果從這個角度看子夏“事君,能致其身”、看楊先生的翻譯“侍奉君主,能豁出生命”似乎是有些道理的。 6、 似乎有道理的事情有時候未必真的有道理,子游有一個關(guān)于處理個人與君主與朋友關(guān)系的觀點,記載在里仁篇里,只有十五個字: 子游曰:事君數(shù),斯辱矣;朋友數(shù),斯疏矣。 關(guān)于這一句話也有不同的解釋,楊伯峻先生的翻譯是“對待君主過于煩瑣,就會招致侮辱;對待朋友過于煩瑣,就會反被疏遠?!?/SPAN> 這種翻譯有些不合情理,楊先生對于《論語》的解讀偏重于文字的直譯,如果從翻譯的角度來講,并無可指責之處,但是作為一種文化的研究,這樣做顯然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搞明白古人為什么要這樣講,他這樣講時的文化氛圍是什么。 下面在看一下孔子主張如何處理與朋友的關(guān)系: 子貢問友。子曰: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則止,無自辱焉。(顏淵篇) 子貢請教孔子如何處理與朋友的關(guān)系,孔子告訴他:如果認為朋友有什么地方做的不恰當,盡可能地勸告他,實在不聽就算了,不要自取其辱。 對比孔子的觀點就會發(fā)現(xiàn),子游所謂的“朋友數(shù),斯疏矣”的意思就是頻繁地勸告朋友,反倒會疏遠彼此的關(guān)系。 這就是人性,這種事情在今天也是如此,盡心盡力地為了朋友好,因為彼此的距離把握不好,把事情搞糟了,把友情搞沒了的故事我們身邊都有許多。 人和人相處是一種分寸,一種責任,超出了分寸,超越了友誼,承擔了不該承擔的責任,最后的結(jié)果可能是事與愿違。 在對待君主的問題上也是如此。 《禮記》曾經(jīng)記載了孔子講的這樣一句話:事君遠而諫,則諂也;近而不諫,則尸利也。 孔子這句話里的“遠”與“近”不是指血緣關(guān)系或者說是個人關(guān)系而言,而是指臣子在國家中的地位。 如果臣子在一個國家的地位高,封地多,他跟君主就有著更多的共同的利益,承擔的社會責任也重,國家的興衰與他的關(guān)系重大,他有進諫的義務;如果一個人的地位低,義務也就輕,向國君進諫這種事情不屬于自己的職責,自己硬要去做,就是諂媚。 其實孔子的觀點與前面宴嬰的觀點是一樣的,禮樂制度是根據(jù)個人的身份來承擔自己的職責,也就是說,所謂的忠只是忠于自己的職責。 7、 那么,子夏說“事君,能致其身”是不是觀點有問題呢?也不是。 就像前面舉的莫敖的例子,致身與否要看你自己的地位和應承擔的責任。如果你已經(jīng)達到了與國君同甘共苦的地位了,就要能致其身。 對此,孔子這樣說:事君,軍旅不避難,朝廷不辭賤。處其位而不慮其事,則亂也。故君使其臣,得志則慎慮而從之。否則,熟慮而從之,終事而退,臣之厚也。 軍旅指戰(zhàn)爭,只要是戰(zhàn)爭就要流血犧牲,而且春秋之前(包括春秋時期)的戰(zhàn)爭還有個很大的特點,一旦打起仗來,都是國君和大夫帶頭沖鋒。 本來嘛,國家就是你們的,打贏了你們是最大的受益者,你們不領(lǐng)頭往前沖,誰領(lǐng)頭?。克?,作為國君和大夫來說,在戰(zhàn)爭中遇到的危險也比別人大些。 孔子這段話的意思就是:侍奉君主,軍旅之事不避艱難,朝廷工作不避低賤。處在那個位置上不做那個位置的工作,國家就亂套了。所以國君安排臣子的工作,如果適合自己,能發(fā)揮自己的才能,就應該謹慎思慮,從君之命而行。如果國君的安排不能發(fā)揮自己的特長,或者自己力所不能及,也應該先努力去做,等事情完了,就趕緊辭去這份工作。這就是做臣子的厚道之處。 孔子的這番話是一種委婉的說法,翻譯成今天的人容易聽得懂的話是這樣的:給國君打工,再艱難的事情都不該避開,再低賤的工作也要做好,只要是你份內(nèi)的事情。如果你認為這個國君可以跟從,你就要努力去做;如果你認為他不值得你付出,那么你要先把手里的事情做好,交待清楚,然后再辭職離開。 從以上諸多跡象說明,子夏的那番話是針對一種情況說的,就是你選擇的國君值得你付出的時候,你要能致其身。 這是這句話的潛臺詞。 在古代責權(quán)利是相結(jié)合的,你做了人家的臣子,領(lǐng)了人家的俸祿或者領(lǐng)了人家的封地,就要替人分憂。 但是,如果碰上君主不好怎么辦?遇到暴君了,進諫可能丟掉性命,就像比干一樣,不進諫,又失職,這種情況該怎么處理? 禮樂制度也為這種情況找到了解決辦法,總共有兩條: 第一,選擇君主的時候一定要小心,所謂“危邦不入亂邦不居”是也。 衛(wèi)靈公問陳于孔子。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泵魅账煨?/SPAN>(衛(wèi)靈公篇) 衛(wèi)靈公向孔子請教派兵布陣的事情,孔子說:禮儀的事情,我曾經(jīng)學過一些;軍隊上的事情,我沒有學過。 說完這番話,第二天就跑了。 衛(wèi)靈公不想著如何施行仁政,安定人民的生活,卻先想著動用軍隊,這是國家要陷入動亂的一個危險信號,所以孔子根據(jù)“危邦不入亂邦不居”的口訣,第二天就跑路了。 子路當然也聽老師講過這句話,但是他沒有老師的精明,一頭扎進了衛(wèi)國國君父子內(nèi)斗的事業(yè)里面去了,最終丟掉了性命。 子路死的時候,將帽子戴到頭上,系好,然后被砍成了肉醬。 子路的選擇也許是錯誤的,但是他按照那個社會的道德履行了忠的承諾,所謂“求仁得仁,又何怨焉”,所以,他死的時候,很平靜。 能這樣對待死亡,能這樣對待自己的職責,這樣的人才算得上是一位真正的貴族。 貴族不是你有多少錢,你有多高的身份,而是該你承擔的責任,你要承擔起來,雖死不辭。 當然,比子路這樣死去還有更好的選擇,孔子已經(jīng)為我們做出了榜樣。 這就是孔子講的另一句話:智者不惑。 作為智者總是能找到事情最好的解決辦法,防患于未然。 第二,禮樂制度規(guī)定,如果發(fā)現(xiàn)國君做法欠妥,可以向國君進諫三次,進諫三次如果國君還不肯改悔,你就可以跑路了。 “與朋友交,言而有信”是一句非常好理解的話,作為人要能說到做到,做不到不要說。只有這樣才能社會上立足,才會獲得應有的美名。 綜合起來,這一章的意思就是這樣的: 子夏說:一個人如果敬重賢人,不沉湎于女色,侍奉父母能盡其力,侍奉國君能盡其責,與朋友交往能言而有信,這樣的人即便是沒有跟隨別人學習過,我也認為他已經(jīng)學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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