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基層學校聽課,經(jīng)常會遇到這樣一種情況:不管合理與否,教師在講臺上總要大講一番,既不生動形象,也不招人喜歡,當然大多也很沒有必要。課后,我問老師為什么這樣做,回答是“我要不說得多一點,聽課老師聽什么”。我明白了上課老師的想法:我總不能讓你長時間看著學生靜靜地讀書吧。我們現(xiàn)在又在強調學生自主學習語文的能力,語文教師就會不由產(chǎn)生這樣的困惑:學生自學了,教師做什么? 上面很簡單的一個問題,卻引起了我們一個由來已久的思考:語文教師到底應該做什么?長期以來,語文教學中教師的角色定位問題,沒有一個清晰的答案,這一點也是造成當前語文教學混亂的原因之一。當做不做,不做卻做,角色定位不準,職責不明,焉有不亂之理? 簡言之,我把語文教師的教學職責概括為:告訴,激發(fā),引導,點撥,提升。對于學生未知的知識,教師要清楚地告訴;對于學生學習語文的熱情,教師要時刻不忘激發(fā);對于學生由淺入深的感悟,教師要善于引導;對于學生面臨思考后的困境,教師要加以點撥;對于學生留于表面的認識,教師要設法提升。教師以上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以學生自主學習為主的基礎上進行的,即學生學習,教師輔助。 說到這里,有的語文教師可能就會這樣想:我們語文教師不就是這樣做的嗎?我的回答是:不是。我們的語文教師習慣于告訴、講解、分析、歸納、總結,很有理科教學的味道,這恰恰犯了一個不小的錯誤:理科教學重在理性分析,而語文教學需要感性認識。 多給學生感受、感悟、感想的時間,少給教師講解、分析、歸納的機會,這樣做,語文就會回歸感性的本質,語文課堂便有了語文的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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