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七十九條規(guī)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fā)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fā)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2000年中國證監(jiān)會法律部24號文規(guī)定“中國證監(jiān)會暫不受理工會作為股東或發(fā)起人的公司公開發(fā)行股股票的申請”。2002年法協115號文規(guī)定,“對擬上市公司而言受理其發(fā)行申請時,應要求發(fā)行人的股東不屬于職工持股會及工會持股”。《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發(fā)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fā)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根據這些規(guī)定,擬上市公司中如存在職工持股會和工會持股,股份代持以及發(fā)行前實際股東人數超200人的情況,都將構成公司發(fā)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如何妥善、徹底地解決這些問題,是擬上市公司和我們投行人員在項目操作過程中的重要課題。
通過對2007年至2008年證監(jiān)會網站預披露的部分公司招股說明書申報稿進行搜索,整理出存在此類問題公司的解決方案,并加以總結,供各位同事在實際工作中參考和借鑒。
一、存在的主要持股形式
經整理,2007年4月至今,上報材料的公司中有23家存在職工持股、工會持股、持股會持股、以及通過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實際股東人數超200人等情況的案例。
根據持股形式的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四類:
1、1994年7月《公司法》生效前成立的定向募集公司,內部職工直接持股;
2、工會、職工持股會直接或代為持股;
3、委托個人持股;
4、信托持股;
二、不同持股形式的規(guī)范途徑案例
1、定向募集公司案例
所謂的定向募集公司是在我國進行股份制試點初期,出現的一批不向社會公開發(fā)行股票,只對法人和內部職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這個時期改制設立的公司幾乎都存在內部職工股。這類公司大多在94年《公司法》出臺以后,依據當時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通過托管的方式進行了規(guī)范。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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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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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持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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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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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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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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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定向募集設立,內部職工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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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4月,與北京證券登記公司簽訂了《內部股權登記管理協議》;
01年6月,又與北京證券登記公司簽署了托管協議,對公司的全部股份進行集中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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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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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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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定向募集設立,內部職工股80萬股,同時超范圍發(fā)行,社會個人股形成內部職工股685.11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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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4月將準備上柜交易的全部社會個人股和內部職工股在山東企業(yè)產權交易所進行了托管;
99年4月,將停止交易后的社會個人股和內部職工股在山東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進行了托管;
02年6月,再次辦理托管至今;
取得省體改委及省政府確認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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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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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邦冶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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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定向募集形成25%的內部職工股,466名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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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委托山東證券登記有限責任公司對內部職工股進行托管;
03年內部職工股在內部職工之間進行轉讓,并經山東省體改辦批復同意;
04年,全部職工股轉讓給恒邦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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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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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氨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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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定向募集改造設立,內部職工股占比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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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至99年,于煙臺市股權證托管中心托管,托管比率達98.9%;
99年至07年1月,轉至山東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托管,托管比率為100%;
截止07年6月,公司股票已經山東省產權登記有限責任公司集中托管完畢,確認股東身份的內部職工股股東持有的股數占內部職工股總數的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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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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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特種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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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募集方式設立,內部職工實際認購93.808萬股;
由于職工股在設立時并未募足,在此后的經營過程中,公司持續(xù)接受職工認購股份本金,同時也辦理相關職工的退股手續(xù);
截止00年6月,職工個人股1170.9678萬股,占股本總數的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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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11月,將全部股份托管于世紀證券,托管率為95.83%;
02年,為規(guī)范股權結構,公司部分內部職工股將其持有的職工股以1元/股轉讓給南昌高新科技創(chuàng)業(yè)投資有限公司;
06年8月18日-19日,公司在報刊刊登了《關于職工股托管確認的公告》要求02年11月托管時尚未確認股權的職工股股東進行確認。至此內部職工股股東確認的股份占內部職工股總數的99.56%;
07年1月,公司所有內部職工股股東均簽署了股份鎖定承諾,同時對其持股數全部進行了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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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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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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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定向募集設立,形成內部職工股,占股份總額的16.6%。但內部職工并未實際出資,所有出資由玻纖廠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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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公司設立時形成的職工股198.3萬以1元/股轉給玻纖廠;省政府出文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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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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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傳媒(個人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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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建北大廈定向募集設立,內部職工股500萬股;
93年,建北大廈與建北集團重組,以定向募集方式增資擴股,內部職工股為4588萬;
內部職工股委托自然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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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01年,公司內部職工股于清遠市證券登記公司辦理集中托管,托管率99.84%;
05年4月,公司內部職工股托管比例達99.85%,對于未辦理托管手續(xù)的內部職工股,該中心繼續(xù)跟蹤辦理及統一代管其歷年的分紅派息;
截止06年11月,將內部職工股共計2468460股的托管資料移交到國信證券,余下的388100股仍自清遠市股權托管中心進行托管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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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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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紅寶麗
(內部職工股+職工持股會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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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6月, 南京紅寶麗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內部職工股占比20%;
96年9月,建立職工持股會,承接高淳縣財政局所持有的261.58萬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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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8月,內部職工股托管于南京證券登記公司;
至2001年9月,公司股本認足以后,再次辦理托管至今,托管率100%;
01年10月,持股會將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轉讓給自然人柏青;04年5月,將剩余的股份以1.53元/股轉讓給陶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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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8家公司中,九鼎新材由于內部職工未實際出資,因此將職工股全部轉讓給實際出資股東;山東恒邦在04年將內部職工股全部轉讓給恒邦集團,其余公司的內部職工股都是采取托管方式,直到公司上市。
此類公司,如在上報前擬上市公司內部職工股一直處于托管狀態(tài),股份轉讓相關情況也予以了充分披露,且獲得有權部門的確認批文,認為不存在潛在股權糾紛和法律糾紛的,內部職工股就不構成發(fā)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2、工會、職工持股會直接或代為持股案例
此類公司發(fā)生在1994年《公司法》生效以后,由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同時職工又有持股的意愿,所以通過工會和職工持股會的方式對公司進行間接持股。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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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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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持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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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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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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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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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部分職工以安置費折為塔牌集團股權并委托塔牌集團工會代為持有;
04年塔牌企業(yè)集團職工技術協會于04年12月,受讓公司30%的股權,該股權受讓價款由鐘烈華實際支付,職工技術協會代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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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8月和12月,集團工會通過減資和股權轉讓方式,實現退出;
05年,技術協會將該股權變更至實際持有人鐘烈華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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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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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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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職工持股協會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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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10月20日,經集團股東會同意,海亮集團職工持股協會將其所持的全部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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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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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華藥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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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恩華藥業(yè)集團成立,徐州第三制藥廠職工持股會出資272.1萬元(徐州第三制藥廠工會委員會代為持有),人數759人;
01年4月,恩華公司將國有股量化至恩華藥業(yè)集團有限公司職工持股會1522.35萬元;同時職工持股會現金出資4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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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3月,將職工持股會合計持有的股權以出資額轉讓給恩華投資,并將股權轉讓款對恩華投資進行增資,然后再將上述恩華投資的股權轉讓給孫彭生、祁超等25位自然人
07年8月,將職工持股會予以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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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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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昌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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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持股)
99年11月,華源化工改制設立,華昌集團工會出資717萬,其中675.6萬是由1004名職工以華昌集團工會的名義投入華源化工,41.4萬元股權由華昌集團工會以自有資金出資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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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12月,華昌集團工會以其持有的華源化工2040萬元股權出資設立了華源投資;
華昌集團工會持有華源化工的股權轉為華源投資持有華源化工的股權;
03年,994名職工合計出資637.8萬以資金信托方式委托其他7名職工購買華昌集團工會對華源投資的出資額,;
華源集團工會以自有資金出資形成的華源化工的那部分股權,全部轉讓給其他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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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持股)
03年,994名職工合計出資637.8萬,以資金信托方式委托其他7名職工購買華昌集團工會對華源投資的637.8萬元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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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8月23日-25日,原資金信托委托人與受托人解除原民事信托關系;
07年9月5日,按每1元華源投資的出資額作價20元,將其轉給120名自然人;
07年9月5日,由于華源投資股東人數增至167人,超過《公司法》規(guī)定的,將華源投資整體變更設立為華納投資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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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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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經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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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浙江宏達經編實業(yè)實行公司制改制時,浙江宏達經編實業(yè)公司員工持股會持股498.8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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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7月,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98.82萬元予以轉讓,其中33%股權轉由11名工會持股會會員個人直接持有,16%分別轉讓給天通股份、錢江生化、宏源投資;
持股會02年完成清算,04年予以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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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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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辰州礦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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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原湘西金礦改制設立辰州有限,原湘西金礦工會和員工持股會合計出資2000萬元,占注冊資本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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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員工持股會聯合組建西部礦產,員工持股會通過西部產礦間接持有辰州有限股權,后經過一些列運作,公司工會成為100%持有西部礦產的唯一股東,并間接持有辰州礦業(yè)股份;
07年5月,西部礦產將所持辰州礦業(yè)股權轉讓予金鑫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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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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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藥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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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三金藥業(yè)集團改制,集團職工購買集團股權,集團公司全部由563名職工持有;
01年2月,公司由股份合作變更有限責任,由于50名股東的限制,公司551名股東持有的股份由工會代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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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12月,經職工代表大會同意,工會對所持股份進行了清理:將3400萬股以2.4元/股轉讓給三金集團,768.7741萬股以2.4元/股轉讓給孫家琳等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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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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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海金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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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5月,云海有限改制設立,其中118名員工出資額在12000元以下,通過持股會代為持有,占比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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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5月-05年12月,職工持股會部分會員進行股權轉讓,持股會會員由118位減少至24位;
05年12月,職工持股會解散,職工持股會將其名義持有的云海有限 44.93%的股權按各持股會會員的實際出資轉讓給各持股會會員,由持股會會員直接作為股東持有云海有限的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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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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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江陰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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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江陰港改制后,職工持股會持股49%,后由工會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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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職工持股會所持江陰港有限公司股份全部轉讓給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職工持股會解散;但至持股會解散,仍有8名會員不同意領取其所持職工持股會出資份額應得的款項。該款項由工會代為保管,
通過股東會決議、持股會會員大會、并對會員大會進行公證、對款項存入專戶、受讓人出具承諾、保薦人和發(fā)行律師發(fā)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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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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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變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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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4月,云變廠改制設立云變有限,職工持股會占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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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將股權分別轉給冷鉚廠、大眾廠和電氣公司、昆明電纜;
01年收到轉讓款,同時又將冷鉚廠、大眾廠所支付的轉讓款以相同金額借給冷鉚廠、大眾廠,至2007年4月才予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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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司通過以合理的價格向外轉讓股權,或在股東人數的規(guī)定范圍內以股權還原的方式進行了規(guī)范。其中江蘇江陰港由于仍存在8名職工持股會會員不同意股權轉讓,被認定為解決不夠徹底和存在潛在糾紛而被否;云變電器也因為長期占用轉讓款被認為清理不力被否。
所以,此類公司的規(guī)范途徑可總結為:實現工會和持股會的百分之百退出,轉讓價格合理并獲得持股職工的100%同意,并取得相關有權部門的確認批文。
3、委托持股案例
通過委托持股形式來實現職工持股的案例與工會、持股會代持不同的只是受托人由一個團體變成了1個或數個自然人,實質上還是一種“以一拖N”的代持方式。由于是自然人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在擬上市發(fā)行時,巨大的利益驅動下,可能存在潛在的糾紛,故須在發(fā)行前進行規(guī)范、清理。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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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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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持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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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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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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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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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4月,山東東風化肥廠改制,其中240.65萬元出資實際上是由19名自然人股東受861名委托投資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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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5月簽署委托投資轉讓《協議書》;在每股凈資產1.77元的基礎上,以2元/股將委托的投資,全部轉讓給19名自然人股東;并由縣公證處對《協議書》進行公證;股東出具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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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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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風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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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對職工進行股權激勵,并將用于激勵的股權由陶毅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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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底,將代持股權以等價方式向原股權所有人轉讓,并獲得新疆自治區(qū)國資委的確認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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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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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紙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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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4月,山東太陽紙業(yè)集團總公司改組,32%界定為職工出資,委托田西杭等五名自然人持有;
99年,將32%股權以出資額價格轉讓給兗州市金太陽紙業(yè),并以該轉讓款對兗州市金太陽紙業(yè)增資,占其注冊資本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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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6月,將上述股權以凈資產為基礎轉讓給白懋林等37名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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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顯示,委托持股的方式主要通過股權轉讓(且這種股權轉讓主要在自然人之間進行),實現實際股東人數少于200人,審核關注點仍在于轉讓價格的合理性,以及轉讓行為的真實性方面。
4、信托持股案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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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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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持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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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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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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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東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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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準油技術成立時向職工借入經濟補償金;
04年,準油技術股份制改制將債權轉為股權,并與在冊股東簽署《資產信托合同書》,委托在冊股東持有;(委托人數4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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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解除全部的信托持股協議;同時將出資份額轉讓給不同的中高層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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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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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網銳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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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9月27日,福建福日集團公司工會委員委托福建聯華國際信托投資以現金認繳500萬元,占增資后注冊資本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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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2月22日,經福日集團工會同意,聯華信托將其所持本公司5%的股權全部轉讓給盈仁投資,轉讓價款為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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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持股的案例相對較少,同時解決方案也比較簡單,通過解除信托協議,并轉讓相關股權,使股東人數降至合法范圍。
三、其他案例
除以上情況外,我們在分析整理過程中還發(fā)現一些不具有可復制性和操作較簡單的案例,列示如下:
1、中國南車
其下屬11家三級企業(yè)和1家四級企業(yè)存在工會委員持股、職工持股會持股、委托持股以及信托持股問題,通過全部轉讓的方式進行解決。
2、上海海得、水晶光電、廣電運通及金風科技
上海海得控制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職工持股會持股、浙江水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托持股、光電運通和金風科技存在個人代持,四者共同的特點是背后的實際股東人數較少,遠低于200人的限制,所以均采取了還原股東的方式來加以解決。
3、江蘇通潤
江蘇通潤的控股股東常熟市千斤頂廠為全員持股的集體企業(yè)。千斤頂廠全部由職工持股,目前現有股東1,326名,上市前未進行清理。千斤頂廠為股份合作制企業(yè)的集體企業(yè),1980年設立,全部由職工持股,申報前股東為1326名自然人。股份合作制企業(yè)是指以企業(yè)職工出資為主或者全部由企業(yè)職工出資構成企業(yè)法人財產,合作勞動,民主管理,按勞分配和按股分紅相結合的企業(yè)法人。從立法來講,我國現在已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yè)法》等,但尚無合作制企業(yè)法或合作社法。因此,對于股份合作制企業(yè)對外投資設立公司并上市的情況,是否需要對該股份合作制企業(yè)職工股東進行清理,尚無相關規(guī)定。此案例并非普遍情況,若非股份合作制企業(yè)無借鑒意義。
4、通達果汁
通達果汁的股東東部投資存在企業(yè)經營者員工持股,實際股東達1700多人,“07年7月協議將原1714名實際出資人權益轉讓給100名自然人,約定:權益資產轉讓價格為1.302元/股,受讓方于五年之后將該權益資產轉讓款一次性支付給轉讓方,受讓方每年按10%的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利息,并在未清償權益資產轉讓款的期間內每年向轉讓方補償按轉讓款10%計算的補償款”,由于轉讓款支付時間過長,被認定為解決不徹底而被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