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法規(guī)首次明確指出,在中心線是虛線的路口路段無禁止掉頭標志禁止左轉標志車輛可掉頭
機動車行駛到一個路口準備掉頭,但這里既沒有“允許掉頭”、又沒有“禁止掉頭”的標志,司機到底該怎么辦?黃色網格線上禁止停車,那是否允許在這里掉頭?在掛有“禁止左轉”標志的路口,如果掉頭是不是違法?記者從(北京)市交管局獲悉,交管部門已于近日向各基層交通隊下發(fā)通知,明確規(guī)定了諸多與機動車掉頭有關的處理辦法。 現狀沒有標志路口司機犯迷糊 每天早晨,司機小申駕車來到安苑路與惠新西街交界的路口,都要四處張望一下有無警察,如果沒有,才放心地掉轉車頭。“我每天從這兒走,但從來不知道這個路口是不是允許掉頭。”小申說。由于路口沒有任何與“掉頭”有關的標志,小申一直心中忐忑。他告訴記者,起初,他隔幾天就要登錄交管局網站,看看有沒有自己的違法記錄。萬幸的是,截至現在,他的車仍然沒有因掉頭被拍下來。“是我這么做壓根不違法,還是因為這個路口始終沒裝探頭,也沒有警察拍照?” 在‘允許掉頭’和‘禁止掉頭’的標志都在用,可誰也不知道那些沒有標志的路口,值勤的警察和電子眼到底是按‘允許’還是‘禁止’理解?”小申的迷惑同時也代表了眾多新老司機的疑惑。 明確無“禁止”標志路口視同“允許” 近日,一份有關“機動車掉頭管理問題”的通知已經下發(fā)到各個交通隊。這份通知上明確寫明:在沒有禁止掉頭(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或路口掉頭的,一律不予處罰。這也就意味著,今后司機駕車需要掉頭時,不用再去尋找掛有“允許掉頭”標志的路口。 路口調頭不受紅綠燈限制 根據通知的精神,司機在沒有禁止掉頭(左轉彎)標志、標線的路口時,無論面前是紅燈還是綠燈,都可以合法掉頭。但是,如果路口有明確標志牌,寫有“左轉綠燈亮時”、“紅燈亮時”等提示用語,則必須按照標志上規(guī)定的信號燈時間掉頭。 黃色網格線允許掉頭 前不久,曾有司機因在黃色網格線上停車被交管部門處罰,司機告上法院,后被駁回。一時,司機行車時遇到“網格線”盡量退避三舍。交管部門特別指出,在這樣的地點,如果路中間沒有隔離護欄,就意味著“允許掉頭”。 禁止中心線為實線時禁止掉頭 除了路口之外,路段中如果沒有禁止掉頭的標志和標線,同樣允許掉頭。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道路中心線如果是實線,無論是單黃線還是雙黃線,都意味著“禁止掉頭”。有個別道路上標畫有“黃色虛實線”:雙黃線中的一根為實線,另一根為虛線。這表示,實線一側禁止超車、掉頭,而虛線一側允許超車、掉頭。 路段中人行橫道處禁止掉頭雖然被護欄隔離的路段中人行橫道處一般不設置“禁止掉頭”標志,但對司機而言,人行橫道本身視同“禁止性標志”,凡在路段中人行橫道處掉頭的,一律按“在禁止掉頭地點掉頭”處理。如果是路口的人行橫道線則不受此限制。 “禁左”路口同時禁止掉頭 西城交通支隊多位一線民警告訴記者,在日常工作中經常遇到有司機在禁止左轉的路口掉頭。“一旦攔下處罰,司機肯定會說,‘這兒只禁止左轉,沒標明不許掉頭。’處理起來非常麻煩。”民警表示,從車輛對交通的影響上看,左轉和掉頭是十分近似的,都要占據對面車道。因此除非路口有特殊說明,一個路口只要禁止左轉,同時也意味著禁止掉頭。 還有一種情況提醒司機重視:交叉路口左側第一條車道如果是直行車道,假如可以掉頭,交管部門會在導向車道內施畫直行帶導向箭頭。如果沒有這樣的導向箭頭,一般會設置禁止左轉彎或掉頭的標志。 可以掉頭的情形 1.路中間沒有隔離護欄的黃色網狀線地段上; 2.路中間無禁止掉頭標志; 3.道路上標畫有“黃色虛實線”,實線一側禁止超車、掉頭,而虛線一側允許超車、掉頭。 禁止掉頭的情形 1.寫有“禁止掉頭”標志路口; 2.如果道路中心線是實線,無論它是單黃線還是雙黃線,都“禁止掉頭”; 3.“禁左”路口禁止掉頭; 4.路段中人行橫道禁止掉頭。 措施“允許掉頭”標志牌逐漸淡出 今后,在各個普通路口,“允許掉頭”標志將逐漸淡出,交管局相關部門將逐漸對這些標志進行調整。但是,在“專用機動車掉頭車道”上以及一些特殊的地點路口,還將設置“允許掉頭”的標志。這些“允許”標志是在容易造成混淆的地方,為司機明確指示,不致引發(fā)歧義,方便司機認知和遵守。 違法掉頭罰款100至200元 記者了解到,在以下4種情況中,交警會根據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對違法掉頭的司機將處以100元至200元罰款。 1、在設有禁止掉頭(左轉彎)標志、標線地點掉頭的; 2、在人行橫道處掉頭的; 3、在非禁止掉頭地點掉頭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4、沒有從左側第一條車道掉頭的(設有專用掉頭車道地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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